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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十篇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类别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十篇

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对医院医疗、生活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Ⅳ级。

Ⅰ级事件:医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Ⅱ级事件:医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较大损害,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Ⅲ级事件:对个体造成损害的,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医院所在区域的自然灾害预报后,医院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发布相关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灾害发生后,医院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同时,将医院受灾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各科室要在医院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本科室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救;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医院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道路和有关设施。

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医院用电供应。

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灾民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职工及病员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医院和社会治安。

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医院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灾害损失评估: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应急资金: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接受外援:协助有关部门接受和安排紧急救援物资。

宣传报道:按照有关规定,由医院办公室统一归口向社会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善后与恢复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医院正常秩序。

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医院秩序,疏导职工及病员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再次发生衍生事故。

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自然灾害事故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2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今年的抗旱工作,确保遇重大旱情灾情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抗旱抢险救灾,保证我村村民正常饮水,改善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切实保障我村全体村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镇《抗旱应急预案》和镇党委、政府相关工作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基本情况

本村位于路南,距离镇政府××公里,全村总人口××人,总户数××户,××个生产小组,全村耕地面积××亩。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1、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抗旱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制定抗旱应急预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抗旱应急预案。

3、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干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灾情、险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4、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并有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应对。

5、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干旱灾害,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领导指挥及抢险救灾机构

1、××村抗旱指挥机构由村支书任指挥,村委主任任副指挥,村委员任成员(见附表1),并明确职责分工。

各成员分片包干,做好村相关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旱情、灾情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灾后处置等工作。

2、建立抗旱抢险突击队:

从各村民小组抽调25名年轻力壮的村民组成抗旱抢险突击队,各组组长任突击队长。配合各级抢险救灾工作。

五、主要职责

(一)、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接收和传达上级抗旱部门和上级领导关于抗旱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镇确定的应急响应等级及启动条件,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2、按照预案的要求部署和指挥实施抗旱救灾行动。

3、掌握抗旱工作基本情况,了解旱情、灾情、社情、民情并及时上报。

4、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抗旱抢险突击队职责

1、接收和上报抗旱救灾情况。

2、直接参与抗旱救灾行动。

3、协助做好灾后处置和村民生产恢复工作。

4、执行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任务。

六、抢险救灾领导机构设置地点

××村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村村委会。

七、旱情灾情后的应急措施

(一)、普通旱情灾情应急

1、加强与上级抗旱部门及镇抗旱指挥部的沟通,加强旱情灾情监测预报。

2、根据我村实际情况对各组提出抗旱要求,必要时由各组对群众有组织地进行生活生产自救。

3、采取措施,保证联络畅通。

4、对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5、根据有关部门的灾情判断意见,加强对村民的防抗旱宣传教育,平息谣传,稳定民心,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二)、重大旱情灾情应急

1、在接到镇政府重大旱情灾情应急通知后,村抗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抗旱抢险突击队快速集中,投入抗旱抢险工作中。

2、组织力量做好村民灾后安置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

3、组织非受灾群众对受灾群众进行救援。

4、组织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财产不受损失。

5、深入灾区了解旱情、灾情、社情、民情,做好宣传工作,平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旱灾后疫病的发生与流行。

附件:

1、××村抗旱指挥机构组成表

2、××村抗旱指挥机构分组情况表

3、××村抗旱救灾物资储备情况表

4、××村抗旱救灾队伍人员名单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3

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气象信息的收集:暴风和暴雨季节,项目部均应设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做好记录,并张榜公布。

2)生产生活设施检查:如刮暴风,项目部要对生产生活临设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清理场内外排水沟道,保持畅通;对塔吊等大型设备的附着、迴转、吊钩等进行加固和处理,对场内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装置做好检查。

3)暴雨期间尽可能不安排混凝土连续浇注作业,如果施工必须,则应做好防雨措施(如随浇注随复盖)和施工缝设置预案。

4)应急程序

(一)用电管理:暴风和暴雨期间,要加强用电管理。期间除了必须的生活用电外,工地实施用电管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启动电源。

(二)人员疏散:特大暴风、暴雨期间,工地停工,人员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住地。

5)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如果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则按“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6)恢复生产

暴风和暴雨灾害后,分公司应急小组配合项目部立即做好灾害损失统计,编制清单,提取物证,报顾客、监理、地方政府。

经顾客、监理认同后,项目部应立即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二、疫情防治措施

为了保证现场应急措施,有组织、步骤,对有可能出现的病人,特设紧急救护组织,便于发生意外情况时能迅速采取隔离,做好应急准备,保证有效的快速妥善处理紧急事务。

1)一旦现场发生情况要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根据情况的轻重迅速组织与病情相关的救护工作。

2)平时项目班车用做预防急救准备,发生情况,班车随时听从调遣,如果应急不来时,及时求助外线给予帮助。如:打急救电话“120”,由后勤负责人联系,并指派班车配合送往北京市指定医院。并详细调查与病人接触过的任何人等,进行隔离,由医生逐一进行检查,对出现“肺结核”“禽流感”病人使用过的用具、衣物、床铺、房间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3)备用两个空房间,发现高烧、头疼等不适反应时随时进行隔离。

4)项目班车每天清洗,不少于两次消毒。

5)对没有出现病情的全体人员,首先要购置由卫生部门配置的预防传染病药物、消毒液进行预防消毒,防止病毒传染。

6)对现场所有人员采取封闭式管理,禁止外出。各队食堂外出采购人员外出时必须戴口罩,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

7)救护结束后要把发生的一切详细情况记录在案,上报有关部门审查、处理。随时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8)预防疾病措施

积极开展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的科普宣传,使群众了解传染病的特征与预防方法,争取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群众乱投医乱服药,预防措施要做到:

(一)室内经常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勤打扫环境卫生,勤晒衣服和被褥等。经常到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二)积极采取环境消毒措施。

(三)养成良好的排便习惯,保持大便通畅。

(四)心态平和、理性、冷静地看待传染病。

(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或纸巾擦干,不要共用毛巾。

(六)注意均衡饮食,定期运动,充足休息,减轻压力和避免吸烟,根据气候变化增减衣物,增强身体的抵抗能力。

(七)加强卫生宣传,避免前往空气不流通、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群众集会。

(八)如出现发热、干咳无痰或少痰、气促、呼吸困难等情况,要及时就诊。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吕(法人、校长)

副组长:甘(副校长)左(教导主任)

组员:徐、刘、杨、杨、王、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在学校副校长办公室设办公室,由甘负责。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在县政府及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的各项工作;根据上级各个时期的工作形势,提出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的措施;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及时处理学校安全隐患;发生自然灾害时,及时报告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做好事件的调查和结案等工作。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通过从网上下载、图片宣传、班队会等进行防雷暴雨及其它相关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识别灾害险情,掌握避险技能。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雷电、暴雨、狂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寒冷、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及时通知雷暴雨情况信息,并公布最新的处理办法。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安全措施

1、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做好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在雷雨、狂风天气学生上学放学由家长接送。

2、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需要停课,则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及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3、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雷电、暴雨、狂风、泥石流、山体滑坡、寒冷、地震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并及时通报学生家长,要求学生家长接送学生。

4、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

5、各室负责人、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6、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7、如上课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上课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班主任迅速赶到各班组织学生有序撤离。课间休息时发生自然灾害,所有教师迅速组织自己附近的学生有序撤离,班主任教师迅速赶到各班组织学生有序撤离。其他教师迅速前往幼儿园帮助幼儿撤离。课间休息时发生地震灾害,所有教师迅速组织自己附近的学生有序撤离,班主任教师迅速赶到各班组织学生有序撤离。撤离秩序:二楼:一1班、一2班左楼道;三年级右楼道;三楼:二1班左楼道;二2班、四1班右楼道;四楼:四2班、右楼道;五1班、五2班左楼道。各楼层学生均按两路纵队有序下楼。一楼各年级迅速从教室前后门撤离教室,楼道值班教师迅速到各自值班楼道执勤。学校行政人员到各自值班地点执勤。教师楼道值班安排见各楼层楼道值班安排。

8、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9、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五、实施办法

1、发生自然灾害后,必须立即向“110”或“119”、“120”求救,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预防特大自然灾害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发生自然灾害时,在向上述部门报告的同时,必须迅速疏散人员,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

六、现场指挥及应急处理人员:

1、总指挥:吕(第一总指挥)甘(第二总指挥)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吕负责,如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甘负责。(二位总指挥不能同时不在校)

2、联络员:刘、杨

负责向县教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医院等联系,通知学生家长。

3、秩序维护及应急处理: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5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起来看看林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大家参考!谢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乌拉山林区森林资源,促进林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快速、有序、高效、恰当的实施森林防火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森林火灾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原则,落实准备,紧急处置原则和分部门负责并协商一致原则,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各级林业部门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负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四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组织指挥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 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由厂长担任指挥长,副厂长担任副指挥长,其职责是:检查、监督、全场贯彻执行国家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行政措施,指导防火工作。具体组成如下:指挥长:高军,副指挥长,张德远,张胜利,李永生。

第六条 我场成立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由副指挥长张德远担任防火办主任,专门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第七条 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办公室,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具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规定和指示

(二)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值班,防火期森林防火预警系统,视频监控,防火物资管理工作。

(三)开展护林教育,重点防火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四)发动群众制定完善森林防火乡规民约和野外用火管理措施,并督促执行。组织制定护林员在重点区域内重点巡逻,确保不出问题。

(五)组织落实以职工和群众相结合的扑火队伍,指挥扑救一般森林火灾。

(六)负责查处违章野外用火的责任人和森林火灾面积一公顷以下的火灾案件,配合森林公安部门查处大的森林火灾案件。

(七)检查,督促场属各二级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制定措施,预防森林火灾。

第三章 森林火灾扑救

第八条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尤其是扑救夜晚较大的森林火灾,难免引起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在组织扑救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到指挥有序既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减少损失,又尽量避免扑救人员的伤亡事故发生。

第九条,指挥原则。

一、 扑火指挥员在接到扑火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出动精于扑火队伍,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先控制后扑灭”的扑火策略,先组织围攻外围火线,防止林火向周围发展,为彻底消灭创造条件。

二、首批扑火人员,如果未能控制住火头火线,扑火指挥员对火场情况及未来发展做出果断的分析与判断,及时向市林业防火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寻找有利战机进行扑救。

三、当火线比较长,火场指挥员忙不过来的情况下,现场指挥员和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组织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火场扑火负责人,采取集中优势兵力一点突破分兵夹击和多点突破分兵合围等战术。

四、各扑火队负责人发现火势比较严重的时候不得带领扑火人员直接冲向火区,应采取守势寻找有利时机,进行阻击火头火线待火势减弱室积极消灭,如果林火危及扑火人员生命安全时应命令及时转移,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五、林火扑灭后,不得马上将扑火人员撤下,应留一定人员看守,清理火场,经过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第十条 组织指挥程序

一、林场辖区一旦发现火情,30分钟内场主要领导和扑火指挥,副指挥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同时在十分钟内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报告,

二、如无力控制需要支援的火灾向市指挥中心提出要求请求支援。

第十一条扑火原则

已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对原居民点和重要是湿的安全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足打清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力打歼灭战三赛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为空这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组合为主,正面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和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6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类型为自然灾害。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异常变化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破坏等现象或一系列事件。我国常见的自然灾害种类繁多,主要包括:洪涝、干旱、台风、冰雹、暴雪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等海洋灾害;树林草地火灾等。

常见的危害高校人员及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的主要自然灾害有:台风、暴雨、高温、大风、雷电、雾霾、地震、滑坡等。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提前准备

各类自然灾害具有不同的预警时间,必须在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预警等级,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灾害发生之前的疏散、转移、避险等预防及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协同应对

一旦发生灾害,做到及时上报,果断处置,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学校各部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应对,系统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

3.科学决策,以人为本

充分发挥专业队伍和专家的作用,科学决策,合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在第一时间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4.政府主导,社会互助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学校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

5.加强保障,控制损失

加强灾前、灾中、灾后的保障工作,在组织队伍、经费、物资、信息等救灾措施方面提供全面有力的保障。研判灾害发展态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处置组、安全(保卫)疏散组、宣传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急救组、善后处理组。

2.人员分工

总指挥: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校领导

副总指挥:分管校领导或牵头部门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宣传部、校园管理与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处、医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等主要负责人组成,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3.组织机构职责

(1)指挥部实施应急工作的指挥任务,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指示要求,组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

(2)协调各应急小组及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救援组织的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消防、安全保卫、物资供应等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灾害类别预警级别采取的预防措施一、台风(四级预警)蓝色: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受热泪盈眶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1、做好防风准备并注意有关报道和通知;2、把门窗、围板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室外物品。黄色: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1、建议幼儿园停课;2、处于危险地带和简易房中的人员应到避风场所在地避风,户外作业人员停止;3、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4、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其它同上。橙色: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1、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3、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疏散人员;4、加固易受破坏的房屋和设施;其它同上。红色: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1、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停课(除特殊行业);2、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3、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其它同上。二、暴雨(三级预警)黄色: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家长、学生、学校要特别关注天气变化,采取防御措施;2、收盖露天晾晒物品,相关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3、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4、检查排水系统,降低易淹校园湖泊水塘的水位。橙色: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3、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4、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其它同上。红色: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1、户外人员应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2、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3、已有上学学生和上班人员的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4、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停课、停业,立即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暂避;其它同上。三、高温(二级预警)橙色: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37℃以上。1、尽量避免午后高温时段的户外活动,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2、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大而引发火灾;3、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4、注意作息时间,保证睡眠,必要时准备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温药品;5、媒体应加强防暑降温保健知识的宣传,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红色: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40℃以上。1、注意防暑降温,白天尽量减少户外活动;2、有关部门要特别注意防火;3、建议停止户外露天作业;其它同上。四、大风(除台风、雷雨大风外)(四级预警)蓝色: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1、做如防风准备;2、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大风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3、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黄色: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1、进入防风状态,建议幼儿园停课;2、关紧门窗,危险地带和简易房中的人员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3、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4、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其它同上。橙色: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1、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建议中小学信课;2、居民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3、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4、加固易受破坏的房屋和设施;其它同上。红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的大风,或者已经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的大风并可能持续。1、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停课(除特殊行业);2、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其它同上。五、雷电(三级预警)黄色:6小时内可能发生雷电活动,可能会造成雷电灾害事故。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工作;2、密切关注天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橙色: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很大,或者已经受雷电活动影响,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比较大。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防雷应急措施;2、人员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3、户外人员应当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4、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5、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红色:2小时内发生雷电活动的可能性非常大,或者已经有强烈的雷电活动发生,且可能持续,出现雷电灾害事故的可能性非常大。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雷应急抢险工作;2、人员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或者汽车内,并关好门窗;3、切勿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和其他类似金属装置;4、尽量不要使用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视、电话等电器;5、密切注意雷电预警信息的发布。六、大雾(三级预警)黄色: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2、加强校园交通管理,保障安全;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六、大雾(三级预警)橙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工作;2、学校加强交通调度指挥;3、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车、船的行进速度;4、减少户外活动。红色: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应急工作;2、学校按照行业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3、驾驶人员根据雾天行驶规定,采取雾天预防措施,根据环境条件采取合理行驶方式,并尽快寻找安全停放区域停靠;4、不要进行户外活动。七、霾(二级预警)黄色: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且可能持续。1、驾驶人员小心驾驶;2、因空气质量明显降低,人员需适当防护;3、呼吸道疾病患者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可带上口罩。橙色: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__米的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__米的霾且可能持续。1、驾驶人员谨慎驾驶;2、空气质量差,人员需适当防护;3、人员减少户外活动,呼吸道疾病患者尽量减少外出,外出时可带上口罩。八、地质灾害(地震、滑坡、泥石流等)(三级预警)按照未来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地质灾害分别为:三级(可能性较大),二级(可能性大),一级(可能性很大)。三级预警:排查阶段1、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针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宿舍、教室、食常、办公楼等人员聚集区;2、在专业技术队伍的指导帮助下,依靠基层政府组织,发动广大师生,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确保不留死角;3、通知监测人员注重点区域;4、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等地质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师生的临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二级预警:预报阶段1、各有关部门要紧急行动,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纳入群防群测体系,加强监测预警,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2、公开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切实落实工作责任。3、要强化临灾避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制订落实人员撤离转移预案,做好监测责任人、撤离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四落实。一级预警:警报阶段1、无条件紧急疏散、转移学生和教职工;2、对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防止群从再次进入,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4、密切观测,做好灾害到来之前最后一分钟的准备工作。

五、信息发布

1.发布原则

(1)授权发布,及时准确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授权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上级主管部门和辖区政府汇报灾害的时间、地点、级别、范围、损失、救灾、保障等情况。

灾害应急指挥部授权通讯联络组,定时向新闻媒体通报灾情及救灾的基本情况。

(2)宣传归口,强调纪律

对新闻媒体的信息发布必须进行归口管理,由学校宣传部部门统一发布,其他部门无权发布消息或接受采访。

2.信息发布机构及人员

(1)汇报

由学校党政办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辖区政府汇报情况

(2)宣传

由宣传部门负责向新闻媒体通报灾情及救灾的情况c

六、后期处置

1.救灾保障

学校多渠道落实救灾资金和物资,确保受灾学生就餐、饮水、住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2.抢救伤员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组织人力,解救被困人员,抢救受伤人员。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学生进行集体或个别的心理辅导。

3.环境治理

在政府卫生部门和环保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受灾现场的卫生防疫、环境清理工作,防止污染源引发次生、衍生灾害。

4.调查统计

对灾害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进行详细的统计,为后续的救助安抚以及校园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准确数据。

5.恢复秩序

全力以赴抢修受到灾害破坏的电力、给水、道路、房屋等基础设施,确保学校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教学、科研秩序。

6.评估总结

对预警、应急、救灾、信息管理、后期处理等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估,总结成功的经验,发观问题和不是,为以后的防灾、救灾工作提供经验和教训。

7.修订预案

根据灾害评估总结报告,修订灾害应急预案,使预案更加合理有效。

8.奖惩

对在应急、救灾工作中表观突出或有立功表现的应急人员以及师生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灾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视情节和后果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然灾害应急避险中人员强制转移的决定》、《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救助工作。当xx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区行政区域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区内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心得体会,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四)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一)区减灾委员会。

1.x市下城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区减灾委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x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区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受灾街道的灾情、自然灾害救助情况汇报,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提出对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研究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2.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接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检查、指导应急预案工作落实;协助区减灾委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专家的组织联络与协调工作;拟定我区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抗震救灾行动,做好地震灾害情报收集与评估,指导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组织开展公众防震减灾的科普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提高公众抗震减灾的意识和能力;牵头制(修)订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工作;负责申请、分配和管理全区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查、报送、发布灾情;指导灾区转移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指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指导灾区实施因灾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组织指导灾后设施的修复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灾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工矿商贸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森林火灾监测和扑救。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人武部:在区内出现重大灾情时,根据需要,协调有关部队、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以及所需装备、器材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新媒体平台,适时报道自然灾害预警及救助信息,及时向社会通报救灾工作动态。

区发改经信局:及时了解灾情,并及时向省、x市发展改革委报告,争取省、x市对我区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补助;指导全区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组织协调应急处置中的通信保障;负责协调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保险公司进行灾前的防灾御险及灾后的理赔工作;加强灾区市场价格应急监测,及时贯彻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商务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商贸企业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协调安排灾区粮油应急供应。

区教育局:指导受灾地区做好受灾学校师生转移工作;指导受灾地区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灾后学校重建相关工作。

区科技局:针对防灾减灾的技术难题组织科技攻关,及时将既有相关科研成果投入应用;负责组织减灾救灾科技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协调各类学会的减灾救灾技术研究工作。

区公安分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重点目标安全和社会稳定;负责组织特警实施防灾救灾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保障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区民政局: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区慈善总会开展慈善捐赠款物的接收,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区住建局(区人防办):指导受灾地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以及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修复、重建等工作;指导全区避灾安置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查和鉴定工作;根据区号令发布防灾警报,利用人防指挥通信设施、应急疏散场所为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必要的保障,协调人防专业队、民防应急救援队伍和民防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抢险救灾。

区卫健局: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疾病监测,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应急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灾区群众进行心理援助;负责对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管理。

区:负责对灾情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灾情统计数据的分析评估。

区市场: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质量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指导和协调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处置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市政、环卫、河道等部门的防汛防台抗雪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维护市场经营与管理秩序。

区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救援队至灾区进行人员搜救等抢险救灾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灾区火灾的发生及蔓延。

区红十字会:负责协助区开展人道主义救援行动;根据自然灾害灾情及有关响应程序,依法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基层红十字组织开展灾害救援工作,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救助;依法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灾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上级部门指导减灾救灾测绘与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工作;会同上级部门组织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下城分局:负责协调x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灾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提出污染控制建议。

市交警支队下城大队:负责做好交通疏导、管制等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确保减灾救灾工作期间人员转移和物资输送道路畅通。

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相应的救灾工作应急组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助工作,并根据上级安排和应急救助工作需要,组织协助处置相关工作。

由区统一组织开展的抗灾救灾,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区减灾委办公室。

区减灾委下设办公室,为区减灾委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具体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街道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情发布、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经区减灾委同意,必要时协调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救灾工作;完成省、x市减灾委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灾害预警响应及措施

区应急管理、城管、规划资源等部门应及时接收市减灾办和相关上级部门通报的信息,及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规划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和服务。区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向可能受影响的街道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二)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三)开放应急避灾、疏散场所,疏散、转移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人员和财产;情况紧急时,实行有组织的避险转移;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当地街道办事处可对其实施强制转移;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危险区域。

(四)通知有关街道和部门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和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五)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检查指导各项救灾准备工作。

(六)向区、区减灾委负责人、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报告或通报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七)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区减灾办终止预警响应。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街道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一)信息报告。

1.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街道应在灾害发生后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向区应急管理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分钟内将本行政区域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向区和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对造成本区行政区域内xx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房屋大量倒塌、农田大面积受灾等严重损失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区应急管理局应在灾害发生后立即上报区人民、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和应急管理部。

区委、区对信息报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区应急管理局、街道执行灾情小时零报告制度;区应急管理局每天x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时的灾情向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特别重大、重大灾情应随时报告。

灾情稳定后,街道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接到街道报告后,应在x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x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并将全区汇总数据向区报告。

3.对干旱灾害,街道应在旱情初显、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向区应急管理局初报灾情;在旱情发展过程中,至少每xx日续报一次灾情,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加强台账管理,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因灾倒塌损坏住房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人口一览表。街道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倒塌房屋、受灾农田面积和需救助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5.区要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制度,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灾情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二)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灾情稳定前,区减灾委或区应急管理局应当在区统一指挥下,应当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评估、核定灾情损失,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

灾情核定和发布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Ⅳ四级。

(一)Ⅰ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Ⅰ级响应:

(1)死亡xx人以上;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以上,或x户以上。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启动Ⅰ级响应措施,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召减灾委会商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区减灾委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或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省、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省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杭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区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杭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发改经信局、区商务局等部门保障市场供应需求和价格稳定。区卫健局组织协调救援装备、医用防护和消杀用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生产供应工作,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区住建局指导灾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应急评估等工作。区城管局指导灾区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及修复、河道水源应急调度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助上级部门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区科技局提供科技方面的综合咨询建议,协调适用于灾区救援的科技成果支持救灾工作。

(7)区委宣传部组织做好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

(8)区民政局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跨区、县(市)或者全区性救灾捐赠活动,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根据区关于灾害评估工作的有关部署,区应急管理局、受灾街道、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区减灾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二)Ⅱ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2)死亡x人以上、x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以上、间以下;或x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Ⅱ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区减灾委成员单位、有关受灾街道参加,分析灾区形势,思想汇报范文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减灾委副主任或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组织灾情会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发布灾区需求。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灾区需求及救灾工作动态等信息共享,每日向区减灾委办公室通报有关情况。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应急采购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下城大加强灾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驻临部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根据上级指令和区请求,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必要时协助区运送、接卸、发放救灾物资。驻临部队、武警参加地方救灾行动,具体按照军地联动机制施行。

(6)区卫健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7)区委宣传部指导做好新闻宣传等工作。

(8)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具有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救灾募捐活动,参与救灾工作。

(9)灾情稳定后,受灾街道组织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工作,及时将评估结果报送区减灾委。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核定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10)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三)Ⅲ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死亡x人以上,x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万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间以下;或x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Ⅲ级响应的建议;区减灾委副主任决定启动Ⅲ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副主任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受灾街道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派出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区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市相关部门报告灾情,请求市支援。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指导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

(5)区卫健局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民政局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7)灾情稳定后,区减灾委办公室指导受灾地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8)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四)Ⅳ级响应。

1.响应条件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一次自然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x.x万人以上、x.x万人以下;

(2)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以上、间以下;或xx户以上、x户以下。

2.响应程序

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区减灾委办公室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3.响应措施

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协调区级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实行小时值班,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区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

(1)区减灾委办公室视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

(2)区减灾委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区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

(4)根据受灾街道办事处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紧急向区商务局下达应急指令,调拨生活救助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

(5)区卫健局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指导灾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规划资源下城分局协调上级部门,配合准备灾区地理信息数据,开展灾区现场影像获取等应急测绘工作,开展灾情监测和空间分析,提供应急测绘保障服务。

(6)区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五)响应条件调整

对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相对薄弱的地区等特殊情况,或灾害对受灾地区经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启动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当区灾害业务主管部门启动专项预案等级响应时,区减灾委视情启动相应等级响应。

(六)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区减灾委办公室提出建议,启动响应的单位决定终止响应,并向区减灾委主任报告。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过渡期生活救助

1.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受灾街道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2.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受灾街道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3.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监督检查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绩效评估。

(二)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街道办事处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1.受灾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每年x月底前统计、评估本行政区域受灾人员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救助需求,核实救助对象,编制工作台账,制定救助工作方案,经本级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社区、街道和区应急管理局逐级汇总冬春救助的基本情况,并报x市应急管理局、省应急管理厅。

2.区或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根据需要冬春救助的人数及灾情严重程度,分别向x市人民、x市应急管理局、财政局以及省或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申请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

3.根据街道向区要求下拨救灾资金的请示,结合灾情评估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确定冬春救助资金补助方案,及时下拨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受灾群众吃饭、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4.区应急管理局通过开展救灾捐赠、对口支援、采购等方式解决受灾群众的过冬衣被等问题。区发改经信部门和区商务局确保粮食等物资的供应。

(三)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建房资金等通过救助、住房保险理赔、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易发区、行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街道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损房屋台账,并在x日内核定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应急管理局在接到街道报表后,应在x日内审核、汇总数据,将本区行政区域汇总数据报x市应急管理局。

2.开展灾情评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上报的因灾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会同相关街道,组织核查、评估小组,并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住房倒损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3.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受灾街道申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请示,结合倒损住房核查、评估结果,按照区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经区财政局审核后下达资金。

4区住建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选址规划,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要加强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视情派出联合工作组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定期通报重建进度,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建规划、选址,制定优惠,支持做好住房重建工作。

5.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区应急管理局和各街道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x市应急管理局。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x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安排区级救灾资金预算,并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建立完善区、街道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督促街道办事处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1.各街道办事处应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区人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成本及地方救灾资金安排等因素,适时调整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和相关补助标准。

(二)物资准备

1.按照合理规划、资源整合的原则,建设全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的街道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内救灾物资储备标准》以及当地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建立规模适度、布局合理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各级储备库(点)应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各类应急避灾、疏散场所也应当储备与安置规模相匹配的救灾物资,指定专人保管,严防挪用、缺失、损坏和霉变。

2.制订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每年根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

3.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灾情发生时,可调用灾区邻近的街道的救灾储备物资。

(三)通信和信息准备

1.加强区级灾情管理系统建设,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的救灾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完善灾情和数据共享平台,完善部门间、与社会力量间的灾情共享机制。

(四)装备和设施保障

1.区应当配备齐全救灾设备和装备,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和后勤保障;区级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须的设备和装备。

2各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x省避灾安置场所规划使用标准》和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符合建筑质量安全要求的文化礼堂、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人防疏散场所、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灾、疏散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要帮助指导社区按照规定建立符合安全要求的避灾安置场所,并储备相应的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应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灾、疏散场所。

(五)人力资源保障

1.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2.加强减灾救灾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应急、卫健、市场监管、城管、规划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3.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区、街道、社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社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专职或者灾害信息员。

(六)社会动员保障

1.建立健全救灾捐赠动员、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完善非灾区支援灾区、轻灾区支援重灾区的救助对口支援机制。

3.科学组织、有效引导,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作用。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

1.组织开展全区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和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社区减灾活动,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2.组织开展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紧急救援队伍、非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

3.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特点,适时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组织应急救灾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8

一、基本情况

兰亭镇距绍兴市区5公里,东北部与绍兴市区接壤,东南紧接平水镇,西南与诸暨市相连。地域面积83平方公里,下辖20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人口3.2人。全镇拥有耕地2.7万亩,其中水田1.9万亩,旱地0.8万亩;山坡地及林地3.2万亩。

镇辖区内有病险水库5座,存在安全隐患的堤坝0处,低洼易淹点3处,地质灾害点0处。镇级避灾场所1个,地点为镇敬老院,可临时安置灾民500人。

二、组织机构和设置

(一)镇设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工作。

总指挥:张咸良

副指挥:董江兴、徐珠珍、鲁麓树、

成员:钱苗娣、冯志伟、唐晓芳、徐朝良、徐永伟、朱岳根、罗书卿

(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机构下设综合协调组、转移安置组、监测预警组、后勤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

由社会事业和保障办负责,其职责为:

A.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以及灾区需求;

B.召集镇有关职能办公室听取各村灾情和救灾工作汇报或通报,评估灾区形势并提出对策;

C.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村级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2)转移安置组:

由综治工作中心负责,其职责为:

A.及时掌握灾区需转移人员情况,包括需集中安置的和分散安置的;

B.根据灾害发展程度分批组织群众及时转移;

C.做好集中安置点包括检测合格可投入使用的避灾中心以及镇级避灾点的灾民进出登记工作及安全保卫工作。

(3)监测预警组:

由城建办负责,其职责为:

A.认真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大灾的重点区域要严密监测并及时预报;

B.落实预防措施;

C.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的路线和安置地点的具体方案,开展抢险、转移安置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4)后勤保障组:

由党政办负责,其职责为:

A.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点;

B.每年年初视库存情况添置必需的救灾物资:如棉被、衣服等;

C.落实好用于救灾的食品供货单位并签订必需的协议;

D.做好救灾物资发放、领用登记工作。

三、灾害救助分级

依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灾害救助的实际需要,自然灾害救助划分为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个等级。其中,特别严重灾害、严重灾害、较严重灾害的确定按国家、省、市有关标准执行。

(一)特别严重灾害(Ⅰ级)、严重灾害(Ⅱ级)、较重灾害(Ⅲ级)

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山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3人以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3)受灾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15%以上;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20%以上;

(5)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0.4%以上;

(6)因灾造成人员伤亡,造成较大影响;

(7)倒塌房屋间数占受灾区域总间数的0.3%以上;

(8)全镇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10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5万人。

2、发生较大地震灾害,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以上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较大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列入自然灾害救助范畴。

4、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较重灾害事项。

(二)一般灾害(Ⅳ级)

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1)因灾死亡3人以下;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3)受灾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10%以上、15%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10%以上、20%以下;

(5)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0.1%以上、0.3%以下;

(6)因灾造成人员伤亡,造成一定影响;

(7)倒塌房屋间数占受灾区域总间数的0.7%以上、1%以下;

(8)全镇范围内,7~10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饮水困难人数超过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2、发生一般地震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3.5-5.0级地震。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一定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列入自然灾害救助范畴。

4、在敏感时间、敏感地区,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其他需要救助的一般灾害事项。

四、灾情预警和信息准备

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指挥等处置工作通信畅通。同时,依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由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小组负责对全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报告上级各有关部门,保证灾情信息传递及时。各村的民政联络员兼自然灾害信息联络员负责本村的灾情汇集上报工作。

五、应急处置

本预案启动后,监测预警组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如发生可预见的自然灾害,要及时转移安置灾民,明确灾民转移安置地点、转移线路及负责具体转移工作的责任人。同时落实好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因灾伤病人员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因灾死亡人员的家属能得到妥善安抚。

六、救灾物资储备

本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内备有:棉被、衣服、草席、床、毛巾、碗筷等日常生活必需品,同时与镇政府所在地食品供货商签订临时应急供货协议,包括大米、食用油、方便面、饼干、矿泉水等以备灾民应急之用。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工作

对因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以及因灾造成日常居住房屋倒塌需重建的,镇政府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及时救助,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本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并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9

1、目的

预防自然灾害紧急事态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做出有效反映,使事态影响程度控制在最小限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制水分公司对自然灾害紧急事态的控制。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或水浸、雷击等。

3、管理职责

3.1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紧急事态的全面指挥。

3.2制水分公司负责对自然灾害信息的掌握及对紧急事态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3.3各有关部门负责紧急事态预防措施及应急行动的协调与配合。

4、内容及要求

4.1洪水或水浸灾害

4.1.1值班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巡视,特别是在梅雨或涨水季节应加强对构筑物及其排水设施的巡视,提高警惕。

4.1.2确保排水沟渠畅通,排污口大小满足要求,若发现不符合要求设施或构筑物有严重缺陷的,应及时通过书面申请形式报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经理,从而及时处理问题。

4.1.3定期检查制水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满足正常供水要求。

4.1.4当灾情发生后,制水分公司经理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并报告制水分公司主管经理,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全面指挥工作,受灾部门/单位为抢险工作的主力,当需要增援时,其它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

4.1.5若水灾发生在水泵房,并且水势上涨猛烈无法控制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所有机组的工作,然后切断一切供电电源和操作电源,组织人员马上疏散至安全地带。

4.1.6灾情过后,制水分公司经理组织人员对事故过程进行调查,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积极改进防护措施,若文件有不妥处,负责进行修改。

4.2雷击

4.2.1制水分公司机电设备、构筑物(包括高压配电房、变压器房)的防雷系统,由技术工程部组织人员定期进行检测。

4.2.2每年3月在雷雨季节之前,必须检查、维修防雷电设备和拉地。检查的主要项目如:

防雷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如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

用仪器检测防雷设备冲击接地电阻值,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

清洗堵塞的阻火芯,更换变形或腐蚀的阻火芯,并应保证密封处不漏气。

4.2.3雷雨天气时,应注意人身安全防护。

4.2.4若发现防雷系统出现异常或故障,应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技术工程部,由技术工程部统一处理。

4.2.3当因雷击造成设备损坏或者安全事故,若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按照《事故管理规定》处理。制水分公司及时对损坏的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4.2.3当因雷击发生火灾,按照《火警应急预案》处理。

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篇10

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社区主任)

副组长:(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副主任) (委员) (委员) (委员)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小组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小组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小组成员、抢险小分队小组成员、社区巡查小组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Xx社区

20xx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