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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十篇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

为了切实有效地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我镇处置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十篇

一、指导思想

预防万一,防患于未然,有效应急处置本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和药品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食品和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大钊

副组长:杨雷

成员:郑学超、周洪兵、唐雪梅、郑泽贵、朱义林、马洪华、刘昌林、陈长余、陈玉坤、陈浩、郭林、刘明

(二)机构职责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是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理工作指挥机构,主要职能是:做好本领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监测、预测工作,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定期组织对全镇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总结、研讨。在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工作,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后,即转为应急指挥部。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能力。应急指挥部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中发挥运转枢纽工作。统一指挥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医院、商店等正常教育、经营秩序。

(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镇派出所: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事故现场的保护及涉及刑事犯罪的侦查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群众,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2、镇兽防站:参与畜禽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镇卫生院: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

4、镇林业站:组织陆生野生动物、初级可食林产品引起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5、镇党政办:负责运输抢险车辆调配。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6、镇宣传文化中心:协助卫生院等单位对学校食堂和学生在校就餐造成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7、镇村建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8、镇纪委:负责对机关人员,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做出处分决定。

9、镇财政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资金保障及管理。

10、镇直其它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支持。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电话:),杨雷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制订应急处理预案。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药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2、监督检查组

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由梁大钊任组长,镇卫生院和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人员为成员,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随时督察工作。

3、安全保卫组

由镇派出所牵头,周洪兵任组长。武装部协助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医疗救治组

由镇卫生院负责,陈玉坤任组长。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当发生轻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由卫生院负责治疗。当发生较严重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由刘昌林牵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综合宣传组

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把握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马洪华牵头负责,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及村(社区)干部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三、工作日常开展

(一)完善制度。对本镇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二)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药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

(三)加强宣传。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要随意在露天摊贩处用餐,并主动和工商管理部门联系取缔校园周围的流动摊贩。加强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食堂小店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四)添置设备。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药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四、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一)持证上岗,规划管理,做到区域明晰,责任落实。

(二)加强食品药品的源头管理,对食品药品及原料采购必须规范,做到索证、有记录,并建立台账。禁止出售变质及“三无”产品。

(三)加强食品药品储藏管理,做到生、熟分开,单独存放。

(四)加强“四防”设施的管理,确保无蝇、无毒、无鼠、无蟑螂,确保食品药品的安全。

(五)加强操作的过程管理。完善监管制度,杜绝无规范的操作现象,做好留样食品药品。

(六)加强炊具的消毒力度,做到每日一次集中消毒,每周一次大型消毒,确保炊、饮具的安全卫生。

(七)规范学校师生、餐饮店和农村家宴等进餐的渠道畅通,确保中间环节正常。加强进餐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对学生进餐和农村家宴发生的问题与反应迅速报告领导小组,情节严重的基石报告县卫生监督局,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势态的发展。

(八)学校食堂和农村家宴要预防投毒事件发生。

(九)加强食品药品操作流程的规范,严格对照《食品药品卫生法》执行。

(十)搞好食堂、小店内部卫生、餐厅卫生及周边环境卫生工作。

五、事故应急处理

(一)报告制度。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如涉及人数不多且后果不严重,白天先送卫生院采取治疗措施,同时报镇值班领导,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照顾,注意观察,一旦情况有变化,立即送上一级医院进行抢救,夜间应由值班人员送医院,同时向副组长汇报,副组长接报后应在最短时间赶到医院,并及时和家人取得联系。如涉及人数较多,不管有无造成后果,都应立即送医院进行治疗,并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报告卫生监督部门或向县政府汇报。食堂、小店立即停业整顿,同时立即启动学校或小食品药品店以及农村家宴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二)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三)医疗救援。发生较严重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四)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五)病源保护。农村家宴或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药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小店食品药品、矿泉水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六)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

(七)信息公开。保障广大群众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六、事故责任追究

(一)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三)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严肃追究。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2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消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紧急处理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食物(食品药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应急处理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行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采用先进科技,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五、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根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分一般、较大、重大、特重大四个级别:

(一)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比较简单,影响较小,组织本镇力量和资源,能够处置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较为复杂,有一定影响,在一定区域内将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小的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较为复杂,影响较大,在一定区域内将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大的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案件非常复杂,影响重大,在多个区域内将严重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或已造成人身伤害、财产危害,需要由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上组织协调多方力量和资源,才能够处置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六、应急事故处置机构职责

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兼任。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警戒治安组、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现场应急救援组织。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热线管理制度,各村(居)居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药品中毒事件应及时向新镇政府报告,不得越级上报。由于瞒报、晚报耽误救援工作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一)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王洪林镇长

副总指挥:杨宁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员:许航人大主席

刘中华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何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何立恒副镇长

黄兴副镇长、人武部长

陈波副镇长

李忠虎副镇长

王荣副镇长

职责:主要负责指挥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或参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各职能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组长:杨宁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黄梅党政办主任

杨明庆应急办主任

董兴国社会综合办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办、应急办、社会综合办

职责:由应急办负责,党政办、社会综合办配合,对现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传递和上报,协助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现场协调;准确、及时、统一提供事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2.医疗救护组

组长:何立恒副镇长

副组长:胡秀清社会事务办主任

成员单位:社会事务办、卫生院

职责:由社会事务办和卫生院负责,其他各部门配合,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安抚。

3.警戒治安组

组长:何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副组长:董兴国社会综合办主任

成员单位:社会综合办

职责:由社会综合办负责,组织镇、村(居)干部,配合派出所等部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抢险通道,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监控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现场施救组

组长:杨宁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杨明庆应急办主任

杜春宏民政所所长

成员单位:应急办、民政所

职责:由应急办负责,分管领导带队,应急办深入现场,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营救、搜救、疏散人员;封闭、消除危害源;排除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隐患,调查事故基本情况等。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刘中华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副组长:何毅财政所所长

成员单位:财政所

职责:由财政所负责,党政办配合,负责保证现场和灾后重建所需各种物资和必要的装备,充足的生活、医疗用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资金周转等。

6.善后工作组

组长:许航人大主席

副组长:杜春宏民政所所长

董兴国社会综合办主任

杨明庆应急办主任

成员单位:民政所、社会综合办、应急办

职责:由民政所牵头,财政所、应急办等有关部门配合。及时、准确查清安全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等。

七、应急事故处置办法

(一)突发案件发生时由食品药品安全分管领导和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开展人员施救工作,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严防危害或影响进一步扩大。

(二)现场遇新闻媒体记者调查、采访要遵守宣传纪律,谨慎对待,注重自身形象、维护本镇声誉。

(三)现场处理必须做到政令畅通、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任何人都不得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不应有的损失。

(四)现场处置受阻或遇暴力抗法的,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向“110”报警或与公安机关联系,取得公安协助,并报告上级部门和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五)村(居)发生具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办法(参考)

1.辖区内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的处置办法

(1)迅速拨打“120”,就近联系卫生院组织前期抢救;

(2)迅速向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3)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确保道路畅通;

(4)配合医院、公安等单位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5)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人证、物证记录,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调查工作;

(6)妥善安置好伤员和遇难群众的亲属,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7)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的控制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2.辖区内发生假冒伪劣药品,致使群死群伤处置办法

(1)迅速报警“110”“120”, 就近联系卫生院组织前期抢救;

(2)迅速向镇食品药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3)保护好现场;

(4)在能确保自身人身安全的条件下,制止、制服犯罪嫌疑人;

(5)配合医院、公安等单位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6)做好死伤者家属的思想工作;

(7)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八、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的相关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

(二)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活动的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首位发现者,应以大局利益为重,要充分利用现代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诿应视作玩忽职守,应当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全体镇村(居)干部要把抢救伤员,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脱逃,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逃脱手段。

(四)事故应急抢救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而造成恶劣影响,或在应急抢险过程中玩忽职守,使人民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解决处理后,相关的部门和有关的责任人员要向指挥部报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情况。

(六)凡工作不到位,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九、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一般每三年修订一次;应急救援指挥部或应急救援职能组若有人员变动,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或镇属各部门办公室人员的接任人为自然应急救援人员。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3

为了确保镇在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及时效地采取大果断措施,切实维护好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态恶化和扩大,把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民主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李新建副组长:冷献广成员:张玉、陈奇、薛宗峰、张力、陈冲、苗艳艳、刘朝锋、姚秋礼、贾新宇

(二)、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

1、办公室:由党政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调度工作,随时向领导汇报事态的进展情况,办公室电话:

2、现场抢救组:由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收及护理工作。

3、现场维护组:由派出所、镇综治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机制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待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并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县卫生部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四、调查前的准备

1、人员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指派2名以上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应配备检验人员和有关专业协助前往。

2、调查处理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应急处理预案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前准备。如采样工具、法律文书、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等的准备。

3、交通工具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好应急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油料充足,24小时全天候命。

五、食堂安全事故现场调查处理

1、接到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通知各相关部门携带调查用品、采样器材、协助抢救的物品等迅速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吃过哪些事故,进食与病人人数,事态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应特别注意对“首例病人”的全面调查。

3、向首先到达现场的应急救治医生详细了解患者临床表现的特点、急救治疗及其效果。进行必要的谢谢主抢救措施。

4、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局面,最大限度较少事故的损失。必要时封存现场可疑事物与环境、工具。在紧急情况下,根据食品来源与去向,立即追查可疑食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场所,收回已售的可疑食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蔓延。

六、积极协助,主动配合

配合县卫生部门做好样品采取,送检及流行病学调查等其它工作。

七、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4

一、全体校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各个层面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出游的宣布与教育,德育处、大队部利用班主任会议、抓好安全管理。班主任是本班秋游活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负有组织和监管责任。班主任利用少先队活动课结合班级实际对学生提出具体的安全教育要求,副班主任老师要积极协助班主任抓好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

二、成立秋游安全领导小组

为应对秋游期间的突发事故,成立秋游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后勤保障、医疗保障、紧急处理、秋游全面协调人等责任人,分工明确,职责到位。出行时应有校级带队领导。

秋游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副校长)

副组长(应急事件总协调人)、(大队辅导员)

成员:(秋游全面协调人)(新康辉旅行社领队)

医疗应急保障:

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带队领导报告。带队领导根据情况作出决定。

(二)一般性事故,带队领导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并进行记录。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开展工作,并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

(三)突发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应尽快向公安、医疗、教育、旅游等部门上报,同时增派人员赴现场进行组织抢救。

(四)在组织应急抢险过程中,以保证学生安全为首位。写出书面报告,总结经验教训。

四、安全应急具体措施

(一)安全常规措施:

1、所有教师、工作人员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前一天必须检查手机充值状况,确保资费充裕,通信畅通。

2、进入秋游目的地后,由校级领导原地执守,担任总指挥。

3、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几人一组,严禁个别行动。

4、每次转移活动地点及活动结束时必须清点人数,一个不能少。

(二)因天气因素变更活动处理:

1、活动前一天了解天气情况,通知学生做好相应准备。

2、出发时遇天气变化,要认真分析趋势和可能,组织者应做出延时、变更处理。

3、针对学生可能出现的情绪波动,做好引导、说服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项。

(三)学生突发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

1、师生在途中突发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随队教师立即联系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车,视轻重由医务人员作处理或就近送医院。

2、师生在公园内突发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带队教师立即联系总指挥,视轻重作处理、或送园内医务站诊疗,病情严重的立即拨打120并送医院急救。

(四)学生走失处理:

1、允许学生带手机,师生互留电话号码,以便电话联系。

2、如发现学生走失,切不可大意、拖延,应立即组织就地寻找。

3、从学生最后接触的同学入手,了解最后行踪。

4、电话通知其它带队教师关注寻找。

5、利用广播等形式发布寻人启示。如仍无下落要立即报告安全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五)交通事故处理:

1、有严重受伤即刻拨打120、122,并立即组织抢救,同时通知家长。

2、发生事故要迅速报告校领导,调动应急车赶到事发现场,视伤情确定立即送医院,还是紧急处理后送医院。

3、保护好现场,指挥师生撤离至安全地点。

4、向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5、安定学生情绪,询问、检查学生受伤情况,受轻伤学生送医院检查、诊治。

6、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分别负责家长、公安、医疗、保险各方接洽,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五、秋游注意事项:

1、为保证早上出发前的安全与纪律,班主任要做好出发前的组织工作。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对班上个别学生要特别留意。做好家校联系工作,让家长准时接学生回家。

2、出行过程要队伍整齐,在路上不得随意脱离队伍,爱护环境,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

4、活动结束后,对学生强调一定要立即准时回家,不能在路上、同学家逗留。

5、各班要分小组进行活动,设有小组长专门负责。严格禁止学生单独活动。不同陌生人说话,不和其他游人产生冲突。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5

学校为了积极应对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做好学校灾难工作,预防和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现根据学校现状和师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组织对应急预案的具体落实,未雨绸缪,做好准备,并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消防任务。

领导小组各组员负责火险发生时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1、通讯组

组长:

成员:

职责: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视火情拨打119,并到路口等候消防车,报险救灾。

2、灭火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3、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4、疏散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

三、灭火预案

1、发现室内火情,在场教职工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疏散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预案尽快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应急疏散的负责人员必须接受基本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安全撤离。

五、善后处理

1、解除应急状态。消防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或现场危险状态消除和得到控制后,由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开展善后工作,转入常态管理。

2、实施救济救助。调查统计消防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失程度,做好火灾后的安抚工作和财产损失的清理、清查工作。

3、调查总结。分析火灾原因,对造成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举一反三的教育工作。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6

为了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保证全区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市建设局和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区建筑业现状,我局按照市建设局、区安委会部署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年”为主线,在前几年建筑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20xx年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施工坍塌、塔吊倒塌、高处坠落、房屋拆除为重点,配合市建设局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建管科、市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分站等科室的负责人。

三、整治内容

(1)安全责任的落实: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备和器材。②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③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检查;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各项的安全施工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教育的实施: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需经有关部门考核后,方可上岗,新进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作业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

(3)安全措施的落实:应制定用水,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分部分项工程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临时出入口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符合安全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符合卫生标准。

(4)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所有大型机械设备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施工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四、实施步骤

1、4月份组织宣传发动。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贯彻到开发区建设局、镇、街道建设管理服务所。

2、7—9月份对所有在建工地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3、10—11月份组织进行检查总结。

五、主要措施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开发区建设局、各街道建管所要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深入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举办安全生产电影放映、图板巡展等;免费发放安全知识读本、手册、宣传资料等。

4、加大对重点内容专项整治的检查及“三无”工程的处罚力度。

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分站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根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结合季度文明工地的抽查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查出的问题将出具书面整改意见,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对没有报建,尚没有纳入质监、安监范围或虽已办理相关手续,但现场质量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项目,依法进行处理。对“三无”工程严格监督管理程序,做到绝不放过。现场情况取证后,直接上报市建设局执法大队处理。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根据西政6号传真,特制定《寨根乡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望乡直各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寨根乡汛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指挥、指导、协调、处理汛期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

指挥:

成员:

下设三个工作组

1、业务组:

2、现场组:

3、综合组:

二、工作组职责

1、综合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协调施救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向县政府、县安监局报告事故进展情况;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文档备案工作。

2、现场组: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施救、医疗救护、应急处置等。

3、业务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专业技术应急方案等。

三、工作要求

(一)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所在村必须立即向乡政府报告。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应急救援时效内,各村主要负责人和乡机关干部、乡直部门负责人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

(四)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县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救援工作。

(五)工作联系

总联络员:电话:

传真: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8

一、总体目标

以最大限度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为原则,在采取危旧房屋封闭停用等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农村危旧房屋安全隐患。继续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强化政策引导支持,20xx年12月底前,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危房整治率100%。严控增量房屋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农房建设常态化管理制度。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农村存量危旧房屋集中整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分类有序组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整治,通过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危房为农户唯一住房的,要在20xx年9月底前整治到位,对危房为农户非唯一住房的,20xx年12月底前整治到位。

1.继续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扎实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消除住房安全隐患,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对20xx年1月1日及以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在省定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另外按照重建户1万元,修缮加固户0.4万元的标准给予配套补助资金(已纳入地质灾害搬迁的不予补助),资金统一拨付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农户实际筹资情况予以核拨。拟改造农村危房属D级(Ⅳ级)危房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C级(Ⅲ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也可以因地制宜拆除重建。对排查鉴定为B级(Ⅱ级)及其他存在局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一组织于20xx年11月底前逐户消除安全隐患。乡村振兴局、民政局要组织对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户家庭经济状况开展一次集中核查,对符合低收入对象认定标准的,20xx年7月底前认定到位。对因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按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拆除整治”专项行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引导农户加快对排查鉴定为C级(Ⅲ级)、D级(Ⅳ级)的农村危旧房屋拆除整治,对在20xx年11月底前整体拆除的,市财政按照3000元/户的`标准给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资金奖励(建新房未拆除旧房的、单独拆除附属房屋的不纳入奖励范围),由住建局核定后拨付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危旧房屋拆除整治可由产权人自行组织实施,也可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对产权人自行组织拆除的,产权人需填写《“拆危补助”奖励资金申请审批表》,经村(社区)现场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同意后,可按标准将“拆危补助”奖励资金直接拨付到户。“拆危补助”奖励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重复享受。对一栋房屋有多个产权人的,以房屋为单位核定奖补资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房屋产权人签署资金分配协议。产权人也可填写《农村危旧房屋拆除委托书》,委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拆除,但不得享受“拆危补助”奖励资金。危旧房屋拆除后,符合建房政策的农户可按规定申请建房,也可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国市农村宅基地退出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xx〕17号)相关规定,申请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

(二)加强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

1.完善农村自建房审批管理程序。农村自建房要落实用地、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用途变更、产权登记等全链条监督管理政策。

(1)带图审批。农户申请新建房屋,须同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提供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结构工程师以个人名义设计的图纸,也可直接从住建部门编印的《通用农房图集》中免费选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应牵头指导建房户选用合适的设计通用图及其配套基础形式,填写《农村自建房设计施工方案》。3层及以上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2)过程管理。农村住房应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农村工匠施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农村自建房建设质量安全过程监管,指导农户与施工方签订质量安全协议,积极推广农村自建房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要加强对选址、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措施、围护结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现场巡查和指导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农房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要现场核查并签字确认,填写《农村自建房现场巡查记录表》。

(3)竣工验收。农村自建房工程完工后,由农户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安全不达标的,督促整改到位后,方可办理竣工验收。

2.严格落实农房建新拆旧管理。农户经批准新建房屋的,需书面承诺将原老旧房屋拆除。为落实建新拆旧管理,对申请新建房屋的农户,农房建设完成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组织对建房户“建新拆旧”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老旧房屋未按规定拆除的,不予竣工验收和办理产权登记。

3.加强改扩建管理。农村自建房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改造等影响结构安全的,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应主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应选择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或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个人进行设计,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农村工匠施工。工程结束后,产权人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之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行业监管。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行业监管职责,强化工作联动,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监管合力。住建局负责指导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做好危房鉴定;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房建设管理人员培训;指导做好农房设计,编制推广通用农房图集。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程序,将农房设计、质量安全监管等程序作为“农民建房”审批验收条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加强农村新建房屋规划选址;对未经竣工验收的农村自建房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农村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农村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民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认定工作。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

(二)压实属地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完善一个窗口受理、多个机构联审联办制度,充实农房建设一线管理技术人员,严格执行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要认真核查农户信息,完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整治措施落实细化到户,实行“一户一档”管理。建立巡查制度,及时处置违法行为或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建立管理台账。村(社区)应当将农村自建房屋质量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协助建房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农村房屋建设有关手续,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村自建房屋审批登记、巡查检查、服务保障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资金支持。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筹措资金,通过引导企业、个人捐资等多种方式兜底解决特殊困难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四)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危旧房屋改造整治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市委政府督查督办室牵头,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应急局等相关部门强化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城乡建设管理考核。对因推动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问责。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农村危旧房屋整治政策、农房安全常识宣传工作,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在便民服务窗口长期摆放,制作宣传手册,向建房群众免费发放。要积极开展农房建设管理、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政策宣传,引导农村群众按规建房。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9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财产及人身安全的大事,为此,我社区紧抓安全工作不松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增强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特别是针对我市近期的持续降雨,社区一定高度重视,从现在起进行隐患排查,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以及麻痹大意的思想,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市政设施、矿山、建筑工程、河道、危房排险、学校安全等工作,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必要的措施并形成会议纪要,严格落实既定事项。加强应急救援基础工作,不断完善辖区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队伍。

二、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我社区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成立了专项的工作组,并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到人。我社区分片管理干部按照职责,认真进行检查,决不走过场,全面检查,不留死角,突击重点,注重实效。社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三、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追究责任。我社区定期对门面房及各楼院进行地毯式排查摸底。及时注意收听、收看气象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遇有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并严格责任追究责任。对于因工作不力造成危害的`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安全稳定。

四、加强值班制度。我社区加强了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的畅通,如有情况我社区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能及时赶到第一现场。

一年来,我社区认真贯彻执行兴华街道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坚持围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开展工作。在社区领导的支持下,全体社区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全年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顺利的完成了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通过多年的社区工作,深知社区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稳定压倒一切。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自己的工作能力,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为我社区的安全工作做出更好的成绩。

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秋季开学前后,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

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

车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

同时,要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

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

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三)严格校车安全技术标准,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和标牌管理工作。

根据XX年年11月26日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喷涂和标牌核发工作。

交警、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专用校车的外观标识喷涂工作。

交警部门负责对非专用校车发放统一标牌。

两部门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严格严处。

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