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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考核是我国公务员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通过层层考核的公务员,才是一位合格的优秀公务员。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供您参阅。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20xx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范文篇1

为了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市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情况;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3、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识水平、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4、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尽职尽责、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精神; 5、勤奋程度及出勤情况;6、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7、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8、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情况。以上内容根据单位特点和公务员岗位职责不同,对考核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并有所侧重。

三、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在四个档次之间打分,分别是:

1、“好”为90—100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2、“较好”为75—89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没有明显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

3、“一般”为60—74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工作方法,有一定成效,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没有出现大的差错和失误。

4、“较差”为59分以下。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责任心差,不服从调配,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差,出现明显差错或失误,不按时上下班,有旷工现象。

四、考核方法

实行个人记实、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定期评鉴的方法。首先,公务员每天要如实填写本人《平时考核手册》,并每月进行思想、工作小结;其次,由分管领导及各科室主管科长负责,以完成各项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等情况为依据,对《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依照《平时考核综每月合打分细则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审核,并在《平时考核手册》上综合打分、写出评语,作为平时考核结果,为年度考核提供重要依据。

五、考核工作的管理

平时考核在市人社局综合管理下,日常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每月对各科室的平时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考核结果及时审核备案,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各科室主持工作的正、副科长既是被考核对象,又是本科室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直接责任人,在接受分管领导考核的同时,对本科室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打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的70%。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平时考核手册》的公务员,其主管领导可以直接确定其该考核期为“较差”档次;凡“较差”档次考核期占半年或半年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应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七、几点说明和要求

1、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定西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执行。

2、主管领导是指工作人员的上一级行政首长。具体讲,副科长、正、副主任科员及科办员的主管领导是主持工作的正、副科长;主持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的主管领导是单位分管领导;正、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主管领导为单位正职领导。

3、单位县处级以下公务员,局机关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岗位职责,责任到人,按要求每天认真、规范、准确地填写本人《平时考核手册》,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由主管领导做出评价打分。打分结果由办公室审核登记备案。

4、单位公务员的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原则上请假要有假条,并有领导同意签字。

5、平时考核年分值为每月考核评分的平均分。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实施细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0xx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范文篇2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及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29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要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着重考核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日常任务、出勤及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德才表现等情况。

(一)工作效能情况。l、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超前考虑,及时为领导当好参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每?项工作。2、是否熟悉本职业务,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对分管的业务能独挡一面,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协调好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关系;遇到复杂问题不拖、不等,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积极协调解决,?时难以解决的,及时向有关方面做出解释。3、是否做到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把为基层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服务态度好、质量高,基层单位无投诉。4、是否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破除因循守旧思想和畏难发愁情绪,能够全面、辩证地认识问题,用创新和改革的理念指导工作实践

(二)依法行政情况。l、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按要求参加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做到学法、懂法、遵纪守法。2、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履行其它公务,严格执行首接责任制、AB角制。

(三)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具有热情的服务态度,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时限和规范的服务用语、礼仪接办本职业务、接听咨询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主动为基层、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工作作风情况。1、是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自身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修养,积极参与机关建设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勤政。2、是否做到经常深入基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处理问题、执行公务做到从实际出发,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五)廉洁守纪情况。是否廉洁从政,执政为民,自觉用廉政规定和党纪、政纪约束自己,严格自律,不以职、以权谋私,在执行公务中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平时考核办法和程序

平时考核主要采取被考核公务员填写个人工作记实、主管领导综合审核评鉴、领导机构审定等方式进行。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每次考核在每个考核周期末进行。

(一)个人记实。被考核人每个季度末将本季度工作情况记于《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

(二)主管领导审核。对个人平时考核记实,实行分级审核。本科室人员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审核一次,科室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每季度审核?次,写出评语,提出意见,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评价。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职位要求,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自律意识差。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因主观原因在工作中发生明显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三)领导机构审定。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总体表现及主管领导的评价,每季度进行总体平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本季度考核结果,并向被考核人反馈。

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平时考核,由市委干部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执行。

四、考核结果使用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挂钩,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平时考核结果占有较大的权重。平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岗位交流、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与公务员日常管理相结合。主管领导将针对被考核公务员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沟通,指导和督促其弥补不足,改进工作。

五、组织领导

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事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城市管理发展大局。局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全面了解和掌握考核内容及重点。各科室要协调?致,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局党工委将把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平时考核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市城市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工委书记、局长田炜同志任组长,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曹成浩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平时考核方案的制定、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监督、工作人员季度考核结果确定。另外,具体的督查落实工作由局政工科负责做好,各科室在下个季度的3个工作日内,将《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收齐后交政工科。政工科认真做好考核记实的审核、归类、存档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20xx年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范文篇3

为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考察记载公务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提高我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按照《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房组通〔20XX〕17号)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注重实绩、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平时考核的范围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对区编办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包括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平时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区编办依据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突出考核工作实绩,结合绩效管理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考核对象主办责任、协办责任,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以公务员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数量质量、效率效果。

平时考核按照岗位分类进行。根据我办实际,各一般分为两类:各科室正职、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各岗位基础性考核指标及量化评分标准参照《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附件2)

五、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平时考核的方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由房山区编办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区编办各科室正职由主管领导负责考核,各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由所在科室正职负责考核。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按照每季度考核一次,第四季度结合年度考核进行。按照每月工作记实,每季度工作小结、领导考核评鉴的方式进行。

(二)平时考核的程序

平时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

“公务员月工作记实”是对公务员每月分解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情况的记载,是平时考核的基础性材料。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办内公务员都要对照本月工作计划,将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进行小结,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附件3),上报主管领导审核保存。

2、主管领导季度考核

(1)公务员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都要对本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并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附件4),报主管领导签署评鉴意见。

(2)领导考核评鉴。由主管领导根据公务员月工作记实、季度工作小结及出勤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在《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上签署考核评鉴意见,并依据我办制定的“平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和区编办工作性津贴管理方案中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评价打分。考核评鉴及评分结果由考核的主管领导反馈给公务员本人。

3、考核结果备案

区编办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平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备案,并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5,于下一个季度5日前上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和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

六、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平时考核结果是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领导考核评鉴结果,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原则上要占“年度考核总分”的50%。

(二)通过平时考核及时改进工作。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束后,主管领导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加强与考核对象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挂钩。平时考核结果是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低于60分的公务员,减发下一季度工作性津贴的30%。整个考核季度均未按规定出勤履行工作职责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季度平时考核。

(四)对于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暂不定评鉴结果;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工作性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结案后,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或触犯刑律的,立案期间的平时考核,不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工作性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每季度及全年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提高认识,确保稳定。组织单位全体公务员认真学习《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房组通〔20XX〕17号),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公务员思想稳定,确保公务员队伍健康发展。

(三)要加强教育,严肃纪律。以《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附件6)和《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促进队伍的作风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肃考核纪律,严格考核程序,加强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篇四

为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考察记载公务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提高我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按照《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房组通〔20xx〕17号)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3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注重实绩、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平时考核的范围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对区编办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包括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平时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区编办依据公务员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的要求,突出考核工作实绩,结合绩效管理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考核对象主办责任、协办责任,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以公务员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4个方面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数量质量、效率效果。

平时考核按照岗位分类进行。根据我办实际,各一般分为2类:各科室正职、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各岗位基础性考核指标及量化评分标准参照《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附件2)

五、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平时考核的方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由房山区编办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区编办各科室正职由主管领导负责考核,各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由所在科室正职负责考核。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按照每季度考核一次,第四季度结合年度考核进行。按照每月工作记实,每季度工作小结、领导考核评鉴的方式进行。

(二)平时考核的程序

平时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

“公务员月工作记实”是对公务员每月分解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情况的记载,是平时考核的基础性材料。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办内公务员都要对照本月工作计划,将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进行小结,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附件3),上报主管领导审核保存。

2、主管领导季度考核

(1)公务员每季度最后1个工作日,都要对本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并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附件4),报主管领导签署评鉴意见。

(2)领导考核评鉴。由主管领导根据公务员月工作记实、季度工作小结及出勤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在《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上签署考核评鉴意见,并依据我办制定的“平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和区编办工作性津贴管理方案中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评价打分。考核评鉴及评分结果由考核的主管领导反馈给公务员本人。

3、考核结果备案

区编办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平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备案,并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5,于下1个季度5日前上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和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

六、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平时考核结果是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领导考核评鉴结果,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原则上要占“年度考核总分”的50%。

(二)通过平时考核及时改进工作。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束后,主管领导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加强与考核对象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挂钩。平时考核结果是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低于60分的公务员,减发下一季度工作性津贴的30%。整个考核季度均未按规定出勤履行工作职责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季度平时考核。

(四)对于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暂不定评鉴结果;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工作性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结案后,[)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或触犯刑律的,立案期间的平时考核,不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工作性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每季度及全年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提高认识,确保稳定。组织单位全体公务员认真学习《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房组通〔20xx〕17号),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公务员思想稳定,确保公务员队伍健康发展。

(三)要加强教育,严肃纪律。以《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附件6)和《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促进队伍的作风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肃考核纪律,严格考核程序,加强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人防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公务员日常管理和考核 ,根据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方案》(天人社发20xx]11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我办公务员考核工作,充分激发全办公务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与人防办目标绩效考核相结合,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按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对象

1、 本办法适用于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及参照管理的人员。

2、设立由王建刚书记任书记,皮迎春主任任组长,副主任阮端生、刘幸福为副组长,综合科和党支部等部门为成员的公务员考核小组,负责人防办公务员平时考核日常工作,协调、处理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人防办公务员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时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考核领导小组对全办公务员进行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采取年终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按照我区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

被考核人年度考核按“四次平时考核的平均分×60%+年终考核得分×40%”计算得分。

3、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一)考核得分在90 分以上,其考核结果可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考核得分在70-89 分以上,其考核结果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三)考核得分在60 分-69 分,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 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7 个工作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行政效能投诉被告诫两次以上的。

(四)考核得分在59 分以下,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考核结果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阻碍涉及全区经济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等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的;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2次及以上,并造成人防办重点工作推进受阻影响较大等较为严重后果的;旷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 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 个工作日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四、考核程序

1、平时考核: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为依据,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根据被考核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和出勤情况分层级评价给分,并如实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册》。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明确职位目标任务。年初,人防办综合科按照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将本年度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个人。

(二)制定阶段工作计划。被考核人在《考核记实手册》上提出每月工作计划(包括工作任务、各项任务分值、完成时间),交分管领导批准,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临时工作安排。

(三)个人工作纪实。被考核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8日前,如实在《考核记实手册》上对该考核时段完成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小结。

(四)分层级评价。科室人员由分管领导在征求科室主要负责人意见的基础上予以评价;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在征求主要领导意见基础上予以评价。

(五)平时考核评价内容和标准:平时考核总分为100 分,德、能、勤、廉为40分,绩为60分。办公室综合科负责日常出勤签到管理工作,未签到且无正当理由不在岗者,视为旷工。参加全局活动、会议出勤情况(因工作原因除外)纳入考勤。

(六)考核结果反馈。将被考核人平时考核的情况及考核得分、评价意见和改进提高的要求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平时考核工作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完成,考核结果由分管领导留存。

2、年终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个人自评。由被考核人按照职位职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对本年度德、能、勤、绩、廉进行自我评价,合理给出相应分值(满分为100 分),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民主测评。由办考核小组主持,在一定范围内了解群众、相关职能部门对被考核人的评价,合理给出相应分值(满分为100分)。民主测评一般采取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的方式,范围由办考核小组确定。

(三)分层级评价。根据被考核人平时考核、个人自评及民主测评的情况,对被考核人本年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分层级进行评价,并给出相应分值(满分为100 分)。

年终考核总分为100 分,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分层级评价各占30%、40%和30%。

3、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根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情况综合评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办考核小组计算被考核人年度考核得分,结合平时考核、个人自评、民主测评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二)办考核小组将考核等次建议提交办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4、公务员对年度考核结果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在自知道考核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考核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5、办考核小组及时将年度考核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并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考核记实手册》留存备查。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办(局)机关公务员队伍日常管理,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更好地凝聚服务发展力量,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温人社发〔20xx〕139号文件)精神,结合办(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的xx大“关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xxxx“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政勤政。

二、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个人评价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分类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

高配副县长级的中层干部、科级干部提任的副调研员、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四、考核周期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每季度考核一次,第四季度结合年度考核进行。

五、考核方法

采取日工作考勤、周工作记实和季度工作评鉴的方式,按照下管一级或两级的原则,由主管领导对分管公务员工作记实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公务员出勤、工作记实情况和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地对所分管的公务员作出评鉴,确定平时考核结果。副调研员由“一把手”综合评鉴;处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和“一把手”综合评鉴,取平均值计分;其他被考核公务员由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综合评鉴,取平均值计分。

六、考核内容及指标

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和“急难险重”等重点工作情况。

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一般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个性指标一般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

七、考核程序

1.制定考核方案。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办(局)机关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2.个人工作纪实。公务员个人需将每日的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及个人考勤等填写在《公务员个人工作记实本》上,要求能详尽反映出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和主要成绩,并能将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果、效益以及受到上级领导、基层部门、人民群众的表扬、批评等情况,如实记载清楚,不能简单应付,内容空洞。记实本由本人留存,每季度末由处室安排人员统一收齐送主管领导考核评鉴后返还。

2.定期考核评鉴。每季度末,公务员个人填写《 年第 季度平时考核评鉴表》(一式二份),由处室安排人员统一收齐后,连同个人工作记实本一起送主管领导审阅。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公务员的出勤、工作纪实情况和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对所分管的公务员作出评鉴,确定平时考核结果并签字。平时考核结果分为一档、二档和三档三种,分别计分100、90和80分。该评鉴表由人事处整理归档。

3.反馈考核结果。主管领导通过个别谈话等形式向被考核公务员反馈评鉴意见和考核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和诫勉谈话,并限期改进。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平时考核结果是全员绩效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领导考核评鉴结果,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占全员绩效考核总分的30%。根据全员绩效考核一档人数占参加总人数的20%计算,主管领导在评鉴时,平时考核一档人数不得超过参评公务员总人数的20%。如参评总人数不到2人,可酌情给出评鉴意见。

2.平时考核结果是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较好、业绩较突出的公务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中有一次被评定为三档的,其年度考核就不能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3.公务员调整职务职级、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好的公务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办(局)机关在提拔任用干部时,应充分考虑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

4.平时考核作为公务员管理的重要手段,办(局)机关应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内设机构职能,工作安排和人员配置,安排相应培训,改进工作方法,加强管理,推进工作落实。

5.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公务员个人工作记实本》的公务员,由主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后仍拒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当年年度考核应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九、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由办室务会(局党组))统一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事处、机关党委、新农村建设处负责人为成员组成的平时考核领导小组,由人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平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办(局)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办(局)的考核工作,确保平时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2.严肃纪律、强化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平时考核工作。各主管领导要认真执行考核纪律,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不许变通执行考核结果。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1.办(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含临聘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本方案实施。

2.本方案由办(局)平时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3.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公务员个人工作记实本

2. 年第 季度平时考核评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