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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教学评估方案

姓名学科 a级 指标

教师教育教学评估方案

b级指标

分值

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

得分

负责处室

备注

师 德 表 现 (23)

师德培训2

按时参加师德培训,有笔记0.5分,有总结0.5分,测试0.5分,每少一天扣0.5分。

党支部

职业道德7

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记过以上处分不给分并取消本学期参评资格。

党支部

政治业务学习4

学校大型活动缺一次扣1分,周前会议、校本教研及专题会议每缺一次扣0.5分(迟到、请假各扣一半,迟到以会议规定时间迟10分钟为迟到,公差、公假不扣分)。

办公室

教师仪表1

每学期抽查2次,一次不符合要求扣0.5分。

办公室

任务完成2

学校统一布置的任务,未按时完成每次扣0.5分。

办公室

行政评价2

行政人员组织对教师进行定性评价。

办公室

学生评价2

设计问卷、学生随机抽样调查,总分折算为2分。

教科处

劳动纪律3

旷课一节扣3分(3节旷课取消参评资格),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课每1节扣0.5分,上课迟到、早退、期中、期末监试迟到每次扣0.25分,期中、期末集体评卷缺一次扣0.5分,旷课、缺课、上课迟到、早退凭行政值日查课记录为准,监试迟到、评卷缺席以教务处记录为准。(本项扣完为止)

教务处

教 育 教 学 能 力 (47)

家访4

每学期家访10位及以上任教班级学生得4分,家访6-9位得3分,3-5位得2分,1-3位得1分,查家访书面详细记录。

党支部 政教处

与学生谈心4

每学期与20位及以上任教班级学生谈心教育的得4分,10-19位得3分,5-9位得2分,1-4位得1分,查谈心书面记录。

党支部 政教处

参加家长会2

科任教师每学期参与任教班级家长会二次得2分,参加一次得1分,查家长会签到记录

党支部 政教处

计划总结2

有计划、有总结1分,规定时间按时上交1分。

教务处

备 课8

课前备课,手写教案,教龄xx年以上须上详案,教案数量足6分,教案各环节齐全2分,课后反馈2分,检查两次,一次是不定期突击检查,一次为期末统查,现次各占50%

教务处

课堂教学9

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开一节公开课,课堂教学评价分a、b、c三等,分别得9分、8分、7分,公开课凭教务处的开课证书,课堂教学评价以参评教师量化评分分三等,90分以上为a等,80分-90分为b等,80分以下为c等。

教务处

改作4

作业量适度(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2分,作业及时批改2分,有评语2分,有落实2分。每学期检查两次,一次为不定期突周检查,一次为期末统查,总分8分,各占50%。

教务处

a级 指标

b级指标

分值

具体要求及评分标准

得分

负责处室

备注

教 育 教 学 能 力 (47)

检测4

检测次数每学期不少于4次2分,有三率统计1分,有质量分析2分。

教务处

辅导10

有尖子生、待进生(后10%学生)辅导计划2分,按学校规定对尖子生、待进生进行有计划辅导,资料齐全8分,资料不齐全0-7分。

教学效果15

1、期末考试成绩a等率、及格率、e等率分居本学科年级段前两位定为一等。 2、以期末考试成绩a等率、及格率、e等率与本学科本年级段a等率、及格率、e等率之差与上学期比较,取其变化值进行排名(不包括1中对象),按30%、25%、20%人数比例分别确定为一等、二等、三等 3、a等率、及格率、e等率一等、二等、三等,分别为20分、15分10分。

教务处

听课5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听课数量足2分,缺一节扣0.5分,听课记录详实2分,有评语1分,该项得分以学校期末常规检查为依据。

教务处

教 研 能 力 (30)

公 开 课4

校级公开课以教务处开课单为准4分(开课老师要提交公开课教案及课件)。

教科处

理论摘记5

每学期5000字,每1000字1分。

教科处

校本教研4

校本教研记录详细、完整4分,有空缺不完整2分,未交0分。

教科处

评 课 稿2

每学期撰写1篇评稿课,字数不少于400字2分。

教科处

分析报告2

每学期撰写班级、级段、学校及以上质量分析报告1篇2分。

教科处

论文4

每学期必须撰写论文或案例、教学设计1篇,按参赛标准完成的得3分,只完成不参赛2分,未完成得0分。

教科处

讲座3

讲座稿2分,教研组有记录0.5分,听讲座的老师有记录0.5分。

教科处

师徒结对6

有师徒结对协议书1分;每学期师听徒课4节课、徒听师5节2分;师上示范课2节,徒上汇报课2节1分;师指导徒写一篇论文,徒在师指导下完成1分;师为徒写评课稿1篇,徒写说课稿1篇1分。

教科处

小计

100

加 分

学历

具 体 见 说 明

档案室

教龄

档案室

工 作 量

教务处

荣誉

办公室

学科评奖

教科处

公 开 课

教科处

论文、案例

教科处

经验介绍

教科处

课题研究

教科处

特别加分

合计

说 明

1、学历:已达到规定学历要求2分,未达到学历规定要求1分;

2、教龄:按教龄每年计0.2分;

3、工作量:满工作量(由于学校原因未满工作量的老师学校安排的待补工作量按时完成)2分,超工作量加1分;

4、荣誉: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省功勋教师计10分,县劳模计5分,国家、省、市、县、学区、校级师德标兵、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分别计8、6、4、2、1.5、1分(国家、省、市、县级单项先进分别计4、3、2、1分);春蚕奖和园丁奖参照同级先进计分(以上荣誉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以文件、证书为准),学校荣誉校行政人员可按同级别荣誉加分。

5、教师学科评奖:优质课、课件制作、基本功竞赛、学生竞赛获奖指导师等(国家一等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省一等6分,二等4分,三等2分,市一等4分、二等2分、三等1分,县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学区级0.5分),(学生竞赛获奖指导师以文件、证书为凭,同时此项上限为5分)。

6、公开课:承担省、市、县、学区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示范课等)计4、3、2、1分(以文件、证书为准,一学期取最高等次)。

7、论文、案例、教学设计:省一等6分、二等4分、三等3分,市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2分,县级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学区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评奖论文应是:

在国家、省、市、县、学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单位组织的;教育学会以及二级学会组织的;教育学会等与市教育局联合组织的;市科协、市社科联、市教育学会等与市教育局联合组织的;县科协、县教育学会等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属于编辑部杂志社的论文获奖证书不予计分;没有教育行政部参与的教育学会论文评奖降档计分,二级学会再降档计分;合写的论文第一作者占70%,第二作者占30%;如出现第三作者,则第二作者占20%,第三作者占10%(论文发表加分按县教育局文件执行)。

8、教育教学经验介绍:被邀到省、市、县、学区做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介绍的,每次分别计4、3、2、1分(一学期取最高等次)。

9、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省、市、县课题研究的负责人分别计6、4、3、2分,课题其余人员折半计分(立项按1/4计,中期小结按1/3计,结题100%计),课题结题获奖参照5。

10、特别加分:学区、县级及以上文件规定的其他加分。

特 别 说 明

1、所有评估内容为本学期材料。

2、评估与评优、评先、评职称挂钩,以最 高胜出。

3、学校期末教育教学奖= ×教师个人评估分数(非教学人员以教学人员平均数90%计)。

4、教育能力考核经讨论后下学期纳入考核方案,音、体、美、劳、信息技术、地方课程的教师教学能力考核经讨论后再另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