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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国家对解决好人口问题,做好人口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分享。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完成澄迈县委、县政府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确保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xx大和xx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首要任务,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控制多胎生育,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和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澄迈县委、县政府20**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指标,推动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紧紧围绕争先进单位的目标,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人口控制计划和各项工作指标,全镇年末确保出生人口率控制在14.5‰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118以内。符合法定生育率提高到93%以上,当年结扎率达75%以上,纯女户结扎对象放置吉妮环落实避孕节育率达70%以上,长效避孕节育率达85%以上,人口统计准确率要达98%以上,孕情掌握确保3个月内孕情掌握率68%以上,6个月孕情掌握率80%,流动人口建档率要达到98%以上,流动人口查证验

证率要达98%以上,流动人口流入持证率要达78%以上,流动人口流出办证率要达70%以上。

三、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

全年工作分为动员部置,组织实施、整理总结、考核评估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10月至20xx年3月)

召开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动员大会,对20**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各作业区相关单位与镇委、镇政府签订20**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部署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3月1日—9月20日)

1、统一思想,组织全镇性的,以抓结扎措施落实为主的集中服务活动。各单位要把未落实结扎措施的对象,特别是有男有女户结扎对象列为重点对象,建立管理责任花名册,把任务分解到镇领导班子、包点科室和作业区、村(队)干部实行专人负责,做到应扎尽扎,对于女方不能结扎的动员男方结扎,或女方放置吉妮环,对于流出去的结扎对象要掌握流入地的详细地址,做好跟踪服务,做到应扎尽扎,确保当年结扎率达75%以上,杜绝多孩生育。

2、为了进一步提高长效避孕节育率,推广和应用吉妮环,鼓励未落实节育措施的纯女户落实放置吉妮环的落实率达50%以上,各单位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狠抓落实。

3、加强孕前管理,确保3个月内孕情掌握率达60%以上;6个月孕情掌握率达80%,出生实名登记掌握率达100%。

(1)确定查环查孕对象,3月底前各单位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单位所有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新婚,一孩和二孩以上没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的情况,建立健全管理花名册。

(2)开展查环查孕工作,全年查环查孕不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一次。通过查环查孕,发现符合法定怀孕的要实行跟踪服务,确保生下来。不符合法定怀孕的对象的要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引产或人流,杜绝多孩出生。

4、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1)认真掌握孕情,做好孕情跟踪管理和服务,动员到医院分娩及实名登记申报。

(2)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严禁人为的胎儿性别B超鉴定,坚决执行凭证引产制度。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67518333,对举报者查实后 进行奖励5000元,对“两非”行为及弱、弃、残害女婴等情况,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5、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1)各单位在4月底前,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档案,掌握流动人口,流入和流出的情况,特别是流入和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要达98%以上。

(2)开展查验办证服务活动,确保查证验证率达98%以上,对流入持证率要达78%以上,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办证率要达70%以上,对没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要列入重点管理对象,跟踪服务管理,建立管理档案、定期进行孕情检查,动员办理婚育证明,办

证率达70%以上。

(3)加大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力度,流动人口必须做到“六个一”,留下一个通讯录,掌握流入现居住一个详细地址,落实一项节育措施,每季度进行一次孕情检查反馈,建立一个完整管理档案,办理一个流动人口婚孕证明,每季度进行一次信息交流。

6、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1)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为切入点和“关爱女孩”行动等宣传访谈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育龄群众学习中央的《决定》精神和人口基础知识二次讲座,在群众中宣传《决定》精神使中央《决定》的主要精神深入人心。

(2)开展宣传访谈活动(每季度一次),访谈对象主要是新婚户、一孩户、孕产户、结扎户、计生困难户,访谈率要达到100%,并建立访谈记录档案。

(3)要在“世界人口日”、“世界艾滋病纪念日”、“男性健康日”举行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开展计划生育“三下乡”活动。

(4),巩固校园人口计生文化建设,开展青春期宣传教育,举办一场中学生知识讲座。

(5)全面清理优化户外宣传环境。镇政府所在地建有人口计生宣传一条街,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段竖立起大型的人口计生宣传牌,全面规范人口计生宣传“三栏”内容和宣传标语

7、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确保完成县下达我镇的征收任务。各

单位要摸清本单位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名单,把任务分配落实到每个干部并负责征收社会抚养费。

8、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根据《中共澄迈县委办公室文件》澄办发([20**]8号)中共澄迈县委办公室、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调整澄迈县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精神为依据标准征收。

(三)整理总结价段(9月21日—10月10日)

1、对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进行统计(9月21日—10月7日)10月7日前上报本年度统计数据。

(四)考核评估阶段(10月16日—11月15日)

1、镇政府制定年终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进行考核,由镇计生办牵头抽调各科室人员和各区计生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单位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指标情况考核和评估。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1、继续推行镇领导班子分片包干责任制,镇包点领导,各单位书记、主任是本辖区的第一责任人,包点科室、区村(队)干部计生员是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明确责任,抓好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其任务是:

(1)坚决贯彻落实镇委、镇政府的计划生育工作部署。(2)负责抓好本辖区“四术”措施的落实,做好“四术”对象的思想动员工作,并送往医院落实措施。(3)实行“四术”落实措施经费包干。具体

补助的方法:①、落实结扎1例补助1300元(其中:对象营养费1000元,工作费用200元,油料费100元);②、人流1例600元(其中:对象营养费300元,工作经费200元,油料费100元);③、引产1例补助1000元(其中:对象营养费700元,工作经费200元,油料费100元);④、禁忌症放置吉妮环1例补助600元(其中:对象营养费300元,工作经费200元,油料费100元),工作费用原则上由包点领导掌握,使用公车的从以上相应各项经费中扣减油料100元。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镇政府规定的营养费补助标准补助给受术者。(4)各单位每月要按时召开计划生育例会,各包点领导必须亲自参加,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查孕工作,提高孕情掌握率,对瞒报、漏报孕情一次的,镇政府要对该单位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出现两次以上的镇政府将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资格,辞退计生员,扣落包点该区的镇领导下乡费用200元。(5)负责做好重点管理对象建档造册,每季度开展一次访谈活动工作,并做好访谈记录。(6)抓好包点片区的宣传工作,组织学习中央《决定》的精神,学习人口基本知识,提高育龄群众的计生知识知晓率。(7)完成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任务。

2、实行计生工作重心下移,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作业区书记、主任,区、村(队)干部是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最基层、最直接的领导骨干,是本单位的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不得瞒报、错报、漏报,要提供人口信息数据和指导计生员做好本单位的生育服务证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3、各作业区计生员、专干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做到“脚勤”、“嘴勤”、“手勤”,掌握本单位的基本情况,认真核实,按时上报计生数据,要及时申报和发放生育服务证。

(二)制定利益导向机制

1、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发证之日起,除县的奖励外,镇政府一次性奖励1000元。

2、农村二孩纯女户夫妻在最小孩子三周岁内在本县计划生育手术落实点落实结扎手术的,除县委、县政府一次性奖励30000元外,镇委、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0xx元,(不含剖腹产结扎对象)。

3、农村二孩有男户夫妻在本县计划生育手术落实点落实男性绝育手术的,除县委、县政府一次性奖励3000元外,镇委、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0xx元。

4、每完成1例二纯女户结扎,镇委、镇政府奖励给包点科室、作业区工作活动经费3000元。

5、扶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困难户,从生活生产上给予扶助。

6、户籍在本辖区的已婚育龄妇女,外出打工的一定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每例奖励区、村(队)干部20元,其本人30元。

7、在省、县抽查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基础知识时,答对的已婚育龄夫妇的每次奖50元。

(三)加强计生队伍建设

1、要充分配齐村级干部队伍,确保村村有人抓。充分发挥区、

村(队)干部的作用。

(四)加大经费投入

按人均40元的标准,筹措资金投入计划生育工作。

(五)坚持督查制度

镇计生办负责对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单位做好计生工作,对没有完成工作的单位,计生办要及时找出原因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计生办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六)强化考核和检查

全年分为二次抽查考核,即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主要对各单位目标管理责任指标进行考核,在每次考核中,成绩排名第一、二、三名的单位,由镇委、镇政府给予表彰,成绩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由镇党委对主要领导诫免谈话。

(七)奖 惩办法

1、被省、县抽查考核的作业区,阶段性考核镇成绩排名在全县前三名的,镇委、镇政府奖1000元。

2、全年评先进单位3名,第一名奖励5500元、第二名奖励4500元;第三名奖励3500元。

3、先进个人8名,其中计生员3名,每人奖600元。

4、完成当年结扎及时率达100%的单位给予奖励1000元(注:本单位须有结扎对象三例以上)。

5、处罚办法

(1)各作业区计生员连续二个月不按规定时间送报表的由镇分管领导找其谈话,全年累计三个月的,由镇政府对该计生员进行辞退处理。。

(2)各作业区在人口统计中出现漏报瞒报出生1人,镇政府对该作业区进行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漏报二人以上的免去所在村、村(队)干部,辞退该区计生员。

(3)凡出现有男有女户多孩生育的,该作业区、村(队)干部、计生员,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

(4)因被抽查考核作业区的原因造成全镇在全县阶段性或年终考核评比成绩排在全县倒数三名的,镇政府对被抽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本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单位。作业区书记、主任由镇委追究其领导责任,是镇包点领导的,由镇委报县委处理。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本方案。

一、强化领导责任,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力度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学校校长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学校副校长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具体抓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定期向教辅站通报。

2、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加强与流动人口户籍地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的入托、入学服务工作。教师出租房屋给他人居住的,要严格实行出租登记报告制度,除到当地机关登记报告外,还需报乡教辅站备案。若出租人不按要求登记报告造成承租人政策外生育的,由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出租人进行处罚,由人口计生部门对违法生育对象进行处罚。

3、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氛围。高年级要认真开展卫生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上好人口理论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课,确保每年不少于两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卫生健康知识讲座或常识课,并做到有教材、有师资、有教案。广大教师要将计生知识有机地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之中,使广大青少年学生能受到经常性的人口教育。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把计生政策宣传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多种宣传渠道,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计划生育氛围。

二、完善工作制度,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管理

1、落实计生工作月报制度。学校负责人、分管领导必须及时掌握本单位教职工的婚姻、生育、节育、环孕检等动态信息。要建立计生对象档案和育龄妇女的管理资料及环孕检工作记录,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弄虚作假。

2、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学校校长要与教师签订责任书,做到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凡计生工作出现失误而影响全乡计划生育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3、健全教职工计划生育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建立和规范工作,做到计生工作档案齐全。主要台帐包括:计生工作文件政策、计生工作组织机构、计生工作计划、计生工作责任书、计生工作合同书、计生工作宣

传教育材料、教职工请假审批表、教职工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未婚男女青年登记表、已婚未育夫妇登记表、已婚生育夫妇登记表、环孕检对象情况登记表、计生工作信息通报表。

三、狠抓关键环节,坚决落实计生工作措施

1、严格把好晚婚晚育和婚后生育关。学校教职工必须依法登记结婚,按规定依法生育,办理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并报学校审核备案,确保新婚办证率、持证生育率达100%。并提倡教职工实行晚婚晚育。

2、严格抓好已婚育龄妇女的环孕检工作。①已生育子女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女教职工和男教职工配偶,女方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都要参加环孕检工作。②长期病休、脱产进修等人员都要按时参加环孕检工作。③已婚育女教职工或男教职工配偶外出不在本市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计生服务站或到现居住地县级以上计生技术服务机构或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参加环孕检。凡到现居住地所在县计生服务站或医疗卫生机构参检的,要一年四次将现居住地县级以上计生服务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寄回现在单位。并根据实际需要,每年至少一次回来接受单位目测。④环孕检每季度一次,全年计4次。⑤环孕检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部署,与当地计生服务站联系后通知有关对象,学校计生干部要负责督促到位。⑥环孕检对象一律凭《生殖健康服务证》或《环孕检证》《结婚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乡计生服务站接受检查。⑦每次环孕检结束后,学校要将环孕检情况(已参检人员和未参检人员名单,并附已参检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证明)报乡计生服务站。⑧要重点加强对未到站环孕检对象的分析与管理。各学校对确实无法到站的环孕检对象,须列出名单,标明其具体去向,联系方式,未到站原因,并将名单分别报送乡教辅站及乡计生服务站。⑨对不按照规定参加环孕检的育龄女教职工和男教职工不按时提供配偶环孕检证明的,要采取行政措施,强制其接受环孕检管理,确保环孕检到位率达到100%。

通过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确保教育系统出生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综合避孕节(绝)育率达100%,杜绝早婚早育、政策外生育现象发生,使全体教职工在全乡计生工作中都能起到表率作用。

3、切实做好长效避孕节(绝)育措施工作。①已婚育的女教职工和男教职工配偶生育后必须在90天内落实长效避孕节(绝)育措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要达100%。②凡是已落实节(绝)育措施的对象,需将计生部门出具的节(绝)育证明复印件交单位备案。无有效证明备案的视为未落实。③因患有

节(绝)育手术相对禁忌症需要暂缓落实手术的对象,应向学校提供乡计生服务站或县级医疗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归档备查。④因患有节(绝)育手术绝对禁忌症需要采取其他避孕方法的对象,一要向乡计生服务站和学校提供有效证明;二要与学校、乡计生办签订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协议。

四、建立考核制度,坚决实行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

1、学校在年底将组织人员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状进行考核。

2、对未完成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未达标的;不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职工出现违法生育情况的;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中,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违法乱纪,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模范校总揽全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要任务,牢固确立以人为本和改革创新观念,促进我校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确保完成20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推动我校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1、符合政策生育:本校教师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100%。

2、节育“三查”:当年生育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0%以上,40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按要求参加两次“三查”,参查率达95%以上,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体检。

3、宣传教育:有宣传资料,有宣传专栏,对干部职工培训,有宣传报道,“关爱女孩”行动落实。

4、报表准确及时,管理对象个人信息档案齐全,目标管理责任

落实,由专人负责。

5、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落实。

6、建立工作联系、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全县、全镇计划生育活动。

三、工作措施

1、凡聘用的教职工,需持婚育证明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已婚育龄妇女同时出具节育措施证明,[一孩的要有上环证,二孩的要有结扎证(40岁以上的可有上环证)],属未婚的要与学校签订晚婚晚育协议。

2、提倡晚婚晚育(比法定婚龄迟三周年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优生优育;结婚登记后一周内应向所在部门报告,并持结婚证、户口本到学校造册建档,自觉执行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3、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规定的,应提前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生育,一般间隔期间应当在五周年以上,否则学校给予适当的罚款。

4、持生育证怀孕后,由于各种原因需终止妊娠的,应事先征得学校及上级业务部门同意(紧急情况除外),再怀孕时持《计划生育服务证》按相关规定重新办理生育证。

5、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男教工配偶),生育一孩的,产后满三个月(剖宫产的满半年)应首选上环;已生育二个子女的一方应首选结扎。如有特殊情况不宜上环或双方不宜结扎的必须出具医院的证明,经双方所在单位担保,校计生办批准后可采取其它节育措施。

6、教职工按规定休婚假、产假、哺乳假或计划生育假应事先向所在单位申请,经批准后报学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