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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4篇)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通用14篇)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和市住房和规划建设局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任务的安排,我局将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进机关”活动,通过改善机关办公环境、人文环境、职业环境,使机关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活动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改善面貌、提升形象、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要求,着力建设文明、整洁、高效、和谐的新型机关,使机关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把“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为改善和美化我市城乡环境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我局成立了以局长舒增平为组长,副局长廖仲辉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点

(一)努力美化办公环境。一是积极开展机关清洁扫除活动,所有科室内外做到每天一扫除,每周一大扫除,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提升机关清洁卫生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办公纪律、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把制度管理落到实处。三是对各科室办公环境清洁情况严格考评,每月一次评审,年底对活动开展得好的科室进行表彰,对重视不够、效果不好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严格问责。

(二)营造文化人文环境。一是继续开展以“三美、六不、一养成”为重点的精神文明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自觉养成文明、健康、有序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二是利用职工学习会等组织大家学习各项知识,同时通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努力增强机关文化底蕴,营造和谐氛围,体现人文精神。

(三)努力净化职业环境。一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党员示范岗活动”,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特别讲大局,保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政治品格。二是结合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提高干部职工防腐拒变的能力,保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三是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努力提升职工职业素质和职业水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环境。

(四)建设低碳节能人居环境。一是广泛开展机关节能减排活动,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降低用电设备耗电,严格做到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树立廉政高效的机关形象。二是结合全国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到社区、企业、学校等场所开展节约用水主题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响应大家为低碳节能做出应有的贡献。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2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直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镇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监督管理等各项日常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20xx年5月28日

主题词:成立 城乡环境卫生 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 通知

*镇党政办公室 20xx年5月28日印发

(共印30份)

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实 施 方 案

各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打造国内知名山水人文庄旅游城市,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新,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围绕建设国内知名山水人文旅游城市和提高全镇人民幸福指数,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同治机制,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行动,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改善城乡面貌,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集镇要力争做到“五个看不见”:即可视范围内看不见车辆乱停乱靠、街面看不见私搭乱建厂棚、市面和门面看不见店外经营、户外广告看不见乱贴;农村要力争做到“五个基本没有”:即乡村道路沿线基本没有白色垃圾污染、村庄基本没有散放的垃圾、田园基本没有随意流淌的污水、水域基本没有漂浮垃圾、农户庭院基本没有乱堆杂物。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5月31日前)。各镇直机关单位、各村(居)制定具体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使城乡环境同治工作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30日)。各镇直机关单位、各村(居)组织干部职工群众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全镇主次干道、集镇角落整洁卫生,车辆定点停放,集镇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摆摊设点;公路两旁无乱堆乱放,水沟畅通无杂物,无乱排污水,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村庄达到路边田边无垃圾污物漂浮,水边岸边无垃圾;农户达到房前屋后无垃圾,东西摆放整齐,垃圾实行分类减量处理。

3.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 月 日 - 月 日)。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落实环境卫生城乡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四、整治内容

围绕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思路,做好以下整治工作。

(一)集镇 可视范围内看不见车辆乱停乱靠、街面看不见私搭乱建厂棚、市面和门面看不见店外经营、户外广告看不见乱贴,门前屋后实行“三包”制度,实行村民自治制度。

1.按照《*镇街道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内容,加大卫生清扫保洁力度,重要地段坚持全天候保洁,环卫工人责任区段包干,赶场日不间断巡回清扫,平时每天定期清扫。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每天上午8点钟前必须清运完毕。

2.按照《*居委会集镇街道“门前三包”责任状》的内容,集镇居民、工商户、单位自觉做到一包门前屋后的卫生,全天候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卫生清扫保洁;二包责任范围内秩序整洁良好;三包责任范围内的卫生监管。

3.规范建筑施工行为。对在建的建筑工地,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建筑方必须将建筑器材、建筑材料堆放在建筑工地范围内,不准占用公共场地,渣土、建筑垃圾要做到及时清运,不准乱堆乱放。 4.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对集镇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对不规范的广告一律给予拆除。

5.规范车辆停放。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街道指定位置,严禁各种车辆乱停乱放。

6.整治市场秩序。商贸经营活动一律进入市场、门市,不得撑杆搭棚,占道经营。

(二)镇直机关单位

1.学校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校外河岸无垃圾,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2.敬老院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3.法庭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4.邮政所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5.卫生院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医用垃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准随意丢放,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6.派出所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责任河岸无垃圾,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7.供电所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责任河岸无垃圾,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8.信用社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责任河岸无垃圾,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9.林站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门前空地不准有堆积垃圾,责任范围河岸无垃圾,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10.政府 保证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责任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责任河岸无垃圾,不准乱排污水,垃圾入池集中收集;

(三)村居

按照“五个基本没有”要求,彻底清除村庄、道路两旁、溪河两岸、塘渠、庭院周围等可视范围内垃圾,做到有机垃圾回填还土,无机垃圾焚烧处理,塑料玻璃集中回收,确保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达到8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及时清运率达到100%。有效治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畜禽乱养等现象,促使乡村达到“卫生状况改观,村容村貌整洁,人居环境优美,居民素质提升”。

1.*居委会 结合村民自治做好城乡环境治理,做到“五个看不见”、“五个基本没有”,范围内垃圾池满必须联系黄道林进行清运处理,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清运费用年底从村级运转经费中进行支付,村主干分片分池进行责任监督垃圾的焚烧、清运;

2.*居委会 做到“五个基本没有”,范围内垃圾池满必须联系黄道林进行清运处理,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清运费用年底从村级运转经费中进行支付,村主干分片分池进行责任监督垃圾的焚烧、清运;

3.*村 做到“五个基本没有”, 范围内垃圾池满必须联系黄道林进行清运处理,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清运费用年底从村级运转经费中进行支付,村主干分片分池进行责任监督垃圾的焚烧、清运;

4.*村 做到“五个基本没有”, 范围内垃圾池满必须联系黄道林进行清运处理,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清运费用年底从村级运转经费中进行支付,村主干分片分池进行责任监督垃圾的焚烧、清运;温泉开发区域可视范围内无积存暴露垃圾,垃圾不准丢入河中,责任河岸无垃圾,不准乱排污水,温泉垃圾妥善处理;

5.其他各村 要做到“五个基本没有”,范围内垃圾池满必须联系黄道林进行清运处理,原则上不低于1次/月,清运费用年底从村级运转经费中进行支付,村主干分片分池进行责任监督垃圾的焚烧、清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政府成立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定期进行 考核评比。各镇直机关单位及各村(居)的单位负责人、村(居)支部书记负总责,机关单位领导、村(居)主干具体抓,全体职工、村(居)组长积极配合,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措施,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通过开展“大宣传、大教化、大规劝”活动,广泛宣传城乡环境同治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一是开展大宣传。采取会议、标语、公益广告等手段,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良好氛围。二是开展大教化。结合“民情梳理年”活动,实行“书记镇长负责抓全面、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各政府干部负责所驻村居”的责任分解模式,通过宣讲、讨论、评比、教育等多种形式,争取群众支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三是组织大规劝。充分动员机关干部、社会团体、在校学生、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开展上街进村入户文明规劝活动,积极促进社会文明卫生习惯的养成。

(三)拓展渠道,加大投入。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村(居)民主体”的模式,积极探索城乡环境治理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一是要基本保障投入。镇政府组织建立环卫队,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建立基本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二是要整合资源投入。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农村垃圾连片治理等项目资源捆绑使用,同时鼓励加大相关项目争取力度,增加投入。三是坚持多元渠道投入。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个人或者团体以合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奖惩。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对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均在全镇范围内予以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各镇直单位、各村(居)实绩的重要依据,对城乡环境同治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效果不好的单位和村(居)进行问责。

附件: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单位、各村(居)人员责任区域划分一览表;

2、*镇街道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3、*居委会集镇街道“门前三包”责任状。

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3

为使全镇广大居民有一个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充分展示干净、整洁、靓丽、和谐的清溪新形象,全面提升我镇的文明素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清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梁 涛 党委书记

赵江南 镇长

副组长: 刘明章 副书记

陈 敏 副镇长

张 冲 副镇长

敬文发 副镇长

罗黎明 副镇长

成 员:王泽伟 场管办主任

邹雪峰 村建所长

向 莲 国土所长

严青山 畜牧站长

蒋定富 汇水社区支部书记

覃有成 清溪中心小学校长

覃有奎 清溪宏文学校校长

刘升阳 派出所长

曾光明 中心卫生院长

桂 龙 工商所长

覃志华 清溪广电分公司经理

向平安 供电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泽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环境整治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整治重点

下渡口码头至国土所路段、环湖路、滨河路、将军东路、将军西路等场镇范围及河道沿线。

三、整治内容

围绕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四三二计划”的工作思路,做好以下整治工作。

(一)集中整治基础设施建设

1.下渡口码头摊点整治,对该处的两处临时搭建的房屋进行拆迁,将两处摊点进行统一规划后,由摊主出资修建,标准为一层砖墙水泥板结构临时用房。

2.下渡口码头至国土所路段街面两边修建1.8米高的围墙,从而控制居民在此路段倾倒生活垃圾及亮化街道环境。

3.整个场镇街道两边的绿化带将统一规划,对已损坏的树木进行彻底清除,更换新树苗。

4.处理好全场镇下水道堵塞现象及整改街面上已损坏的下水道口设施,保持下水道畅通、过往行人安全及街道美观。

5.在场镇主干道停车量较多的马路两边划停车位线,使所有车辆规范停放。

6.对李广阳码头路口处约25米的路段实施街面硬化,确保该街面路面平整。

7.整治政府门前,形成一小型广场。

(二)搞好常规环境卫生整治

1.加大卫生清扫保洁力度。重要地段坚持全天候保洁,环卫工人责任区段包干,赶场日不间断巡回清扫,平时每天定期清扫2次。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每天凌晨7点钟前必须清运完毕。

2.实行门前三包。居民自觉做到一包门前3米范围清洁卫生,无垃圾、无废弃杂物;二包门前规范整齐,无撑竿搭蓬;三包门前绿树成活,绿化美好环境,以门面为界,座摊归店,散摊入市。

3.规范建筑施工行为。对在建的建筑工地,施工方必须在3月15日前砌好围墙,临街的围墙用白色涂料粉刷。在场镇出口处安装车辆清洗设备,运弃土的车辆出入工地前必须将车轮清洗干净,并用棚布将弃土覆盖。镇政府负责在粉刷的围墙上书写大幅油漆标语。

4.清理整治户外广告。对环湖路等相应地段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对不规范的广告一律给以拆除。彻底清除建筑物和公共设施上的“牛皮癣”,严禁设置过街横幅,软性条幅,新设置广告必须经场管办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规范场镇常规管理秩序

1.规范车辆停放。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各街道指定位置,严禁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镇场管办随时加大巡查力度,杜绝车辆在场镇内乱停乱放和摩托车非法载客及货运车辆客货混装行为。

2.整治市场秩序。商贸经营活动一律进入市场、门市,不得撑杆搭棚,占道经营。

3. 清理占道建筑器材。各建筑工地必须将建筑器材放置于围墙之内,围墙外的建筑器材一律强行清除。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20xx年2月底前结束,一是在2月25日前召开好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动员会;二是各社区召开好各社区干部及居民小组长会议;三是召开好各社区居民会议;四是组织宣传车辆轮回宣传活动。

(二)集中整治阶:实行集中整治与常规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时间在3月15日前结束,常规管理工作按常规工作时间要求落实。

(三)总结评比:按照清溪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细则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1.镇政府负责大的宣传标语,各社区至少准备二幅宣传标语,各单位准备一幅宣传标语。

2.镇广播站开辟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栏节目。每周一、五晚七点半至八点对环境整治中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

3.各社区要以小区为单位开好城乡环境整治动员大会,增强群众参与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镇政府组织社区腰鼓队不定期在赶场日进行一次宣传造势活动。

5.镇中心小学、宏文学校分别组织30名以上学生志愿清扫队伍,每周一至周五的中午到社区开展半小时的清扫保洁活动。

6.做好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7.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保护环境、净化家园”的主题活动,教育居民,革除陈规陋习,规范日常行为,提升文明素质。

(二)加大执法力度

凡不按规定配合行动的单位和个人,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不良行为的记录记载;二次将通过电视媒体进行暴光;三次进行处罚,由场管办、村建所、车管办按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三)保障经费投入

镇财政所要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将整治经费列入年初预算,确保今年用于我镇城乡环境治理的相关费用,为整治工程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严格考核奖惩

整治领导小组要不定期上街督查整治情况,对不认真履职尽责,整治进度缓慢,整治效果较差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整治成绩与年终考核和社区干部级效工资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单位、人员责任区域划分一览表;

2、清溪镇场镇管治理限时督办完成任务表。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清溪镇人民政府

2*年2月27日

抄送:各单位、社区,场管办干部。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4

关于开展“干干静静迎五一”环境大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干干静静迎五一”环境大治理活动的相关要求,我乡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重点抓好农村卫生整治、交通秩序、经营秩序、村容村貌等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深化工作内涵,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农村卫生创建成果,实现“村容整洁、美好家园”目标要求,为**乡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全面展开、分批推进、重点整治”的原则,重点围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乡容村貌等三个方面,在全乡深入开展环境大治理活动。

(一)、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清扫保洁整治。加大管理力度,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清洁卫生责任区,重点治理辖区内公路、河道、桥梁周边的卫生死角;指导各村建立日常保洁、清运机制,配置相应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各类垃圾;对集镇的道路要确定

1

专人清扫保洁,维护环境;全面清理村内、村外、村庄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以及村庄周边的白色污染;清理乡镇柴草、杂物,规范村内垃圾倾倒点的设置,合理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及时清除村内的粪堆、肥堆、草堆,杜绝污水乱流、禽畜乱跑。村内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

2、做好垃圾收集运输工作。 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建立长效机制。

(二)交通秩序整治

对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责令驶离;对集镇以路设市、占道为市的行为要加强引导,进场入院,退市让路,制止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行为。清除道路两侧垃圾,制止将交通道路作为晒场、堆场、放养场的行为。对摩的、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加强管理,规范营运。

(三)经营秩序整治

要坚持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强乡镇集贸市场建设,合理设置临时市场,提供高规范、低门槛的经营条件,开展综合治理,引摊进场,还路于民。督促沿街(路)单位和经营户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职责,查处和纠正临街商户在室处乱吊、乱挂、乱丢和早点、夜点倚门设摊、占道经营等行为。动员和组织村民清理占道堆放的建筑材料、粪堆、2

土堆、柴堆及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

(四)乡容村貌整治

1、门前三包整治。各乡镇要组建门前三包管理机构,建立三包管理专门队伍,制定门前三包管理考核细则,将门前三包管理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条件。

2、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加强农村建筑管理,建筑材料堆放不得影响交通,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或农户负责拉到指定地点倾倒,做到日产日清。

3、违法建设整治。要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突出重点、依法行政、稳步推进”的原则,与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统一部署,开展整治违法建设活动。加强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清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做好违法建设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规劝、教育、息访等工作;组织拆除违法建设。严历打击占用基本农田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三、督促检查

在“干干静静迎五一”环境大治理活动期间,加大巡查力度,切实做好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管控和常态治理,努力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

通过“干干静静迎五一”环境大治理活动的开展,我乡城乡环境得到了改善,居民爱护环境的意识得到了提高。 3

同时,也认识到环境治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以创建省级生态乡镇为契机,落实整改措施,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大的力度,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进一步开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5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和市住房和规划建设局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任务的安排,我局将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进机关”活动,通过改善机关办公环境、人文环境、职业环境,使机关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将活动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改善面貌、提升形象、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要求,着力建设文明、整洁、高效、和谐的新型机关,使机关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把“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为改善和美化我市城乡环境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我局成立了以局长舒增平为组长,副局长廖仲辉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人,工作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点

(一)努力美化办公环境。一是积极开展机关清洁扫除活动,所有科室内外做到每天一扫除,每周一大扫除,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提升机关清洁卫生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秩序,进一步完善机关效能、办公纪律、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把制度管理落到实处。三是对各科室办公环境清洁情况严格考评,每月一次评审,年底对活动开展得好的科室进行表彰,对重视不够、效果不好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严格问责。

(二)营造文化人文环境。一是继续开展以“三美、六不、一养成”为重点的精神文明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做文明职工,自觉养成文明、健康、有序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二是利用职工学习会等组织大家学习各项知识,同时通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努力增强机关文化底蕴,营造和谐氛围,体现人文精神。

(三)努力净化职业环境。一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党员示范岗活动”,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特别讲大局,保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政治品格。二是结合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提高干部职工防腐拒变的能力,保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三是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努力提升职工职业素质和职业水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服务环境。

(四)建设低碳节能人居环境。一是广泛开展机关节能减排活动,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降低用电设备耗电,严格做到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树立廉政高效的机关形象。二是结合全国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到社区、企业、学校等场所开展节约用水主题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响应大家为低碳节能做出应有的贡献。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周边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蓬溪县教育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大关于“改善人居环境”的重大决策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部署,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抓手,贯彻落实“有载体、有声势、有成效”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引领表率作用,进一步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热潮。 紧密结合我校工作计划要点,全员动员、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全面整治校园环境。以优美、整洁、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迎接新中国60华诞。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到20xx年底,校园及周边环境进一步美化,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师生文明

素养得到较大提高,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育人环境进一步和谐优美。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校园环境治理

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本学期我校工作要点,尽快出台《常乐小学校园综合管理办法》,做到校园管理有规可循、照章办事。

1.创建整洁优美校园。

实现洁净卫生。保持校园清洁,在确保无卫生死角的同时,彻底清除校园内的枯枝、浮土、砖头、瓦块及遗留的建筑垃圾等。着力避免出现痰迹、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及其他垃圾,强化校园管理,努力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

做到整齐规范。杜绝车辆乱停、杂物乱放、摊点乱摆、标语横幅乱挂、广告乱贴、墙壁乱涂、线网乱拉等现象。

达到优美宜人。制定绿化美化计划,按照暑期维修整改计划,对校园各景点进一步进行分片整改,营造自然优美、体现学校特色、彰显校园文化的育人环境。

2.创建节约环保校园。

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努力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贡献。

节约能源资源。我校宣传部门引导广大师生树立节约观念,养成节约习惯;后勤部门要按照国家发改委推荐的节能产品,逐步更换耗能灯具,推广节能技术,进行节能改造,制定节能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保护校园环境。努力发挥行政职能部门和学生志愿者服务队在校园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环保意识,切实减少污物排放,降低环境污染,净化学习、生活空间。

3.创建文明和谐校园。

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认真落实《常乐小学安全公约》,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无安全责任死角。

提升文明素养。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进一步倡导“八荣八耻”、“五讲四美三热爱”,树立文明新风,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和文明、环境意识。

营造和谐氛围。认真贯彻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宗旨,充分发挥学院倡导的学校文化和大学精神在创建和谐校园的导向作用,同发展、共分享,以人为本,尊重师生员工意愿,以师生满意为目标,建设相互依存、相互信赖、相互促进的和谐关系。

(二)发挥学校引领作用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我校长期开展的“家校互动”的作用,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社会影响。通过校园宣传栏和黑板报,以及制作宣传资料和宣传海报,开展主题班会等各种形式,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参与和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2.加大教育力度。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相关内容融入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充分开展文明卫生常识、法律法规知识等的普及培训工作,转变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爱国卫生月、法制宣传月、节能宣传周、环境日、植树节、劳动节等时机,组织学生走出校园,深入社区开展卫生大扫除、义务植树、帮助孤寡老人等活动;拓宽学生志愿者服务队服务范围,在街道、社区开展文明劝导、文明督查等工作。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着力推进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而作出的战略部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改善人居环境的惠民工程。学校各单位特别是行政后勤部门和团队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改善校园环境,既是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优美、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的惠民工程,也是提升学校整体的文明

程度和对外形象的迫切需要;既是必须立即着手的紧迫任务,也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要求所在。要通过组织动员、学习宣传等措施,引导全校师生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的重大意义,大力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通过校园环境治理,带动学校周边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的领导,成立我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担任,小组成员包括教务处、工会、后勤、团队和远程教育的相关负责同志。

(三) 统筹兼顾

1.集中整治与常规管理相结合。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与创建节约型校园、卫生学校、家校互动以及抗击甲型H1N1流感、暑期校园维修整治工作等活动有机结合,既解决突出问题,又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2、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的教育教学与组织学生走出课

堂开展文明宣传,进行义务劳动、文明劝导等活动有机结合,深化学生对爱护环境的认识。

3、环境整治与养成教育相结合。环境治理既要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又要坚持常抓不懈,把加强健康教育、环保教育、礼仪教育和习惯养成教育有机结合,帮助学生树立卫生、文明观念,增强节约,环保意识。充分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功能,培养有环境意识的新人。

4.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加强自我管理和专业队伍建设相结合。各班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参加义务劳动、义务宣传等活动;校团委要全力支持、帮助学生志愿者服务队等社团组织,主动参与、监督全校清洁卫生和环境保护的工作,使广大学生受到教育,加强自我管理,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意识。同时,后勤要加强保洁、绿化、维修等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促进校园环境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五、时间安排

(一)6月上旬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深入开展城乡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方案,召开城乡综合治理“进学校”布置会,对暑假前及暑假期间的城乡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进行部署。

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班团队会等平台和通过组织开展以“爱卫生,讲文明”为主题的“学生写家信”等“小手拉大手”主题活动,以及发动开展卫生大扫除等实践活动,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广大师生的认识,养成良好习惯,增强爱卫生、爱环境、懂礼貌、讲文明的意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学校突击检查、加强与学生自我管理、强化教育相结合,全力打扫卫生,整治脏乱差。

(二) 暑假期间,结合暑期维修工作,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排除各种安全隐患;结合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积极鼓励学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志愿服务活动和环境卫生状况调查等活动。

(三)秋季学期开学后,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实施《“节约型校园”实施办法》、《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学习生活秩序的公告》等规章制度,通过征文、辩论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义务劳动等多种形式开展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特别要在新生入学报到和入学教育工作中,集中加强对新生的教育,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高潮。

对学生加强健康教育、养成教育和环境教育,结合实施“弘扬生态文明,绿化全县校园”行动计划,广泛发动师生

开展“植棵成长树、生日树”和“我为学校护片绿”、“我爱我学校”等主题活动,继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做到人人参与环境治理,形成人人讲卫生、爱环境,个个有文明习惯的风气,进一步推动洁净卫生、整齐规范和优美宜人校园建设,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四) 年底前,实现年度工作目标,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巩固提高,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责任制度和奖惩制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六、目标考核

学校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纳入各部门、各班的日常工作内容,各班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校园”活动作为对学生思想品质、综合素质的评价内容之一。

学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学校”活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县教育局制定的考核内容及标准不定期地对各班的活动进行检查,对表现突出、效果明显的班级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师生及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班级和个人学校将予以通报。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健全和完善我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整合工作力量提高工作实效,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切实做好我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大以来的会议精神,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为三阳港乡和谐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社会环境和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创建“平安通山”为载体,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通过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维稳责任,强化联动联调、形成维稳合力,严格考核奖惩、促进维稳实效。力争“三个不”,即: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达到“三个降”,即:重大矛盾纠纷发生总量下降,信访案件总量下降,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专项行动(3月1日—10月中旬)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尤其是那些盘踞一方、有“保护伞”和“关系网”,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恶势力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坚决遏制其发展蔓延的势头。要重点打击宗族势力及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黑恶团伙,特别是在特定行业、场所、地域划分势力范围,实施垄断市场、强收“保护费”等违法犯罪的帮派团伙及查处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犯罪活动。

(二)开展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2月下旬—4月下旬)

本次专项行动所要查处和打击重点对象为:①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②以赌为业,屡教不改的赌头、赌棍;③卖淫嫖娼等色情服务行为;④吸贩毒团伙的组织者及其骨干分子;⑤行业场所内存在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吸食毒品、聘用“黑保安”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和打击的重点区域为:⑥电子游戏机室、棋牌室、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聚众赌博、吸毒贩毒活动突出的地区和场所。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干部下访和“大接访”活动

1、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各村居要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对可能发生进京、进省、进市等非正常上访,可能升级激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反复排查,动态解决。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进行集中梳理、分析和研判,逐个落实化解和稳控工作措施。

2、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活动。全乡各村居和单位要统一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活动,对农村“三大纠纷”、企业生产经营纠纷、农村集体利益分配、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居民生活、行政执法、军队退役人员、等方面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调处和“五个一”调处责任制,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开展调处攻坚战,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3、深入推进干部下访和“大接访”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以解决重信重访和非正常上访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干部下访活动,要继续采取“五下访一回访”的工作方法(即:定期下访、定点下访、预约下访、专题下访、联合下访上门回访),组织本单位领导和干部,深入村、社区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宣传解释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缓解群众情绪,就地化解矛盾。

(四)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倾覆斗争活动。(5月1日—8月中旬)

1、坚决预防和处置非法聚集、游行示威活动。积极应对国外敌对势力对我社会稳定的影响,坚决贯彻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预案,坚决杜绝在我乡形成非法聚集、游行示威气候。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领导权和主导权。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防境外宗教势力渗透和插手宗教事务。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司法个案、涉军等热点问题,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

(五)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3月5日至8月20日)

各学校对本校园内的卫生、安全管理状况,特别是对踩踏、火灾和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完善校园内部管理。针对排查出来的校园及周边各种治安突出问题,结合本方案研究制订出整治措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1、各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2、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和违章建筑、出租房、饮食摊点等。3、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上下学等交通安全问题。4、学校内踩踏、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维稳全员责任制”工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陈礼诚同志为组长,乡长袁刚同志为副组长的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维稳工作。各村(居)、各单位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级组织各负其责,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社会整体联动,全员共同参与的维稳工作格局,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村(居)、各单位都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高度统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贯彻落实维稳责任,把维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到工作实处。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为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2、分工明确,形成合力。切实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部门联动到位,全员参与到位。同时要加强相互间的协作和配合,做到份内的事自已干,份外的事帮着干,大家的事大家干。不推诿扯皮,不推向社会,真正落实就地化解、片村联调、左右联动、上下协调的矛盾纠纷四级联动调处化解制度。

3、开拓创新,全力维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系统的长久的工程,必须做到标本兼治,狠抓落实,不断开拓创新,抓出实效。做好维稳工作,要有“五新”即:领导要有新思路;工作要有新措施;预测预警要有新体系;排查化解要有新点子;应急处置要有新方法。从而做到“五个切实”即:要切实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要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源头防范;要切实把握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要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8

根据县综治委《关于调整综治委成员单位综治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庐综治〔20xx〕10号)的通知要求,我委挂钩联系镇村。为充分发挥我委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现制定我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联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有利契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意义;加强对基层综治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监督,建立“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打造平安镇村。

二、组织机构

成立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小组,组长由经信委主任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同志担任,委属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日常工作由监察室负责,卢宗成担任联络员,做好与县综治委和联系点的沟通交流及日常具体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及时了解联系点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掌握工作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指导,推动基层工作的落实。

(二)深入了解和掌握联系点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和联系,帮助、协调解决联系点综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具体问题。

(三)指导联系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治安问题排查、原因查找、整改整治工作;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帮助当地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四)总结联系点工作中的新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工作创新。向县综治委汇报联系点综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对联系点发生重大治安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帮助查找原因,指导和督促整改。

四、工作措施

(一)与联系点加强交流,共同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针对联系点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安全事故、暴力犯罪等群体性事件,与联系点进行研究协商,制定有关应急预案。

(三)不定期举行座谈会,总结阶段性的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综治管理水平。

(四)向联系点传达平安创建的政策,做到上情下达。在工作检查、联合办公等活动中做好平安创建工作的政策宣传,帮助联系点把握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的化解矛盾,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五)及时向县综治委做好挂点联系情况的汇报工作,建立联系点工作档案,做到下情上达。

五、工作要求

县综治联系点工作组及联系点具体联系人,要不定期深入联系点进行调研和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一)每半年至少一次现场工作指导,召开一次工作联系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每年年底向县综治委书面汇报开展联系点工作和相互联系情况。

(二)到联系点调研,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县综合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综合治理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推进各项工作法制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通过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快农业系统的普法步伐,提高农业干部的素质,使我委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为保障和促进农业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

大力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普及相关的农业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增强遵守法律的意识,使以宪法为核心的农业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基本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强化法制建设,推进农业执法

全局农业干部要掀起学法护法的新高潮,制定一系列分阶段,分层次的干部职工培训学习计划,并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使广大农业干部转变观念,改革和完善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推行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追究制,增强农业执法透明度,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抓好农业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业务、法律素质,依法履行法定的职责。

(三)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要加强党内监督,保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办理相统一。通过开展执法检查、行风评议、社会问卷调查等活动,支持和督促法律的正确实施。要加强机关对所属分支机构的行政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要加强司法监督,坚持纠正各种违法和

滥用职权行为。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揭露和批评严重违法行为,促进法律法规的执法。

三、实施步骤

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战略任务。我县农业委员会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要按照法定的职能,切实负起依法治理的各项任务,把依法治理的工作摆上重要

的议事日程,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综合治理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全委农业干部要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完善领导帆布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律素质作为考察、选拔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推行执法队伍人事制度改革,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秉公执法的队伍。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10

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按照地委、行署和地区综治委的安排部署,根据《20xx年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的要求,结合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工作原则和奋斗目标

(一)主要任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地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党的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为目标,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年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着力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着力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和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打造团结和谐、求真务实、锐意创新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团队精神;坚持总揽全局、统筹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公众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不同干部职工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行政执法、日常监管、队伍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教育等有效手段,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协调各方、合力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广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成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建设者和受益者。

(三)奋斗目标。总体目标是: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安定有序,营造诚信友爱风尚,推进与监管对象之间的和谐相处,增强我局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具体目标是确保“四个安全”:1、确保政治安全。构筑坚强的人民防线,对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坚决防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一治稳定问题发生。2、确保队伍安全。落实维护内部稳定各项措施,积极做好困难干部职工群众解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定期分析排查不稳定因素。坚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3、确保治安安全。重点部门、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100%落实到位,加强治安防范,有效消除治安隐患,确保单位内部不发生可防性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提高防范治安突发事件的能力,各类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4、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深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和完善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长效机制,维护各族群众健康权益,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繁荣有序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巩固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坚持党的领导,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民主参与,积极探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通过扩大基层民主,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保证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教育干部职工群众通过合法形式行使民主权力,以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要求,以法律手段维护合一法权益,形成为人讲诚信、办事讲程序、行为讲秩序的行为规范。

三、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

(一)深入学习有关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共海东地委、海东行署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海东”活动的意见》、《关于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平安海东”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文明海东”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精神,全面掌握开展创建“平安海东”、“文明海东”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内容、措施和工作要求,使干部职工对平安建设参与率达到90%以上。使平安建设内容人人知晓,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大力宣传市场整治成果,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展示假劣药品,宣传先进模范人物,尤其是要通过媒体、简报、信息大力宣传我局在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成效,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单位内部安全宣传,不断增强“平安”意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青海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由法人负责的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组织综治人员进行“平安”意识教育,组织办公室人员财产安全意识的教育,不断增加“平安”意识、综治意识。

(四)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科学处置性事件的能力。认真组织系统执法人员、食品药品义务监督员(信息员)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尤其是全面掌握《海东地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海东地区农村食物中毒事件村委会报告制度》、《海东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提高科学合理处置群体性的能力,真正做到维护稳定、维护法制、维护群众利益。

(五)强化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维护政权稳定和国家安全。积极组织少数民族执法人员、少数民族管理相对人,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宗教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意识,对少数民族管理相对人违反《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行为,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耐心教育。

四、防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认真履职,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努力消除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各种隐患。要创新监管方式,努力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要加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蛋白同化制剂等特殊药品的监管,严格控制流向,防止产生社会流弊。要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广告监测,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五、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进一步强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通过制定严格的制度认真完善特殊药品的跟踪检查,建立严密的防范措施,防止和杜绝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要建立责任辖区,通过制定目标考核制,认真落实对特殊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管责任制,对特殊药品放松监管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既要保证按需供应,又要确保不流入非法渠道,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六、严格实行和健全完善综治目标责任制

树立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意识,全面掌握社会治安状况和维护稳定工作情况,亲自参与工作部署,研究解决问题,抓好工作落实。把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科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强化目标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为切实加强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海东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贵宾

组员:陈建元、李忠彦、马秉仁、马少俊、吴峰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建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地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承办。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11

为全面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健全和完善我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整合工作力量提高工作实效,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切实做好我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xx大以来的会议精神,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为三阳港乡和谐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社会环境和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创建“平安通山”为载体,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通过细化职责分工、明确维稳责任,强化联动联调、形成维稳合力,严格考核奖惩、促进维稳实效。力争“三个不”,即: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达到“三个降”,即:重大矛盾纠纷发生总量下降,信访案件总量下降,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开展扫黑除恶集中整治专项行动(3月1日—10月中旬)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尤其是那些盘踞一方、有“保护伞”和“关系网”,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恶势力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坚决遏制其发展蔓延的势头。要重点打击宗族势力及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黑恶团伙,特别是在特定行业、场所、地域划分势力范围,实施垄断市场、强收“保护费”等违法犯罪的帮派团伙及查处纵容、包庇黑恶势力犯罪活动。

(二)开展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2月下旬—4月下旬)

本次专项行动所要查处和打击重点对象为:①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②以赌为业,屡教不改的赌头、赌棍;③卖淫嫖娼等色情服务行为;④吸贩毒团伙的组织者及其骨干分子;⑤行业场所内存在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吸食毒品、聘用“黑保安”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和打击的重点区域为:⑥电子游戏机室、棋牌室、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聚众赌博、吸毒贩毒活动突出的地区和场所。

(三)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干部下访和“大接访”活动

1、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各村居要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对可能发生进京、进省、进市等非正常上访,可能升级激化、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反复排查,动态解决。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要进行集中梳理、分析和研判,逐个落实化解和稳控工作措施。

2、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活动。全乡各村居和单位要统一开展矛盾纠纷“大调处”活动,对农村“三大纠纷”、企业生产经营纠纷、农村集体利益分配、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居民生活、行政执法、军队退役人员、等方面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领导包案调处和“五个一”调处责任制,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开展调处攻坚战,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3、深入推进干部下访和“大接访”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以解决重信重访和非正常上访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干部下访活动,要继续采取“五下访一回访”的工作方法(即:定期下访、定点下访、预约下访、专题下访、联合下访上门回访),组织本单位领导和干部,深入村、社区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宣传解释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缓解群众情绪,就地化解矛盾。

(四)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反倾覆斗争活动。(5月1日—8月中旬)

1、坚决预防和处置非法聚集、游行示威活动。积极应对国外敌对势力对我社会稳定的影响,坚决贯彻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预案,坚决杜绝在我乡形成非法聚集、游行示威气候。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领导权和主导权。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防境外宗教势力渗透和插手宗教事务。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司法个案、涉军等热点问题,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件。

(五)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3月5日至8月20日)

各学校对本校园内的卫生、安全管理状况,特别是对踩踏、火灾和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完善校园内部管理。针对排查出来的校园及周边各种治安突出问题,结合本方案研究制订出整治措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1、各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2、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和违章建筑、出租房、饮食摊点等。3、非法营运车辆运载学生上下学等交通安全问题。4、学校内踩踏、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落实“维稳全员责任制”工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陈礼诚同志为组长,乡长袁刚同志为副组长的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维稳工作。各村(居)、各单位要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级组织各负其责,部门单位齐抓共管,社会整体联动,全员共同参与的维稳工作格局,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村(居)、各单位都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高度统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贯彻落实维稳责任,把维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到工作实处。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为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2、分工明确,形成合力。切实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部门联动到位,全员参与到位。同时要加强相互间的协作和配合,做到份内的事自已干,份外的事帮着干,大家的事大家干。不推诿扯皮,不推向社会,真正落实就地化解、片村联调、左右联动、上下协调的矛盾纠纷四级联动调处化解制度。

3、开拓创新,全力维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系统的长久的工程,必须做到标本兼治,狠抓落实,不断开拓创新,抓出实效。做好维稳工作,要有“五新”即:领导要有新思路;工作要有新措施;预测预警要有新体系;排查化解要有新点子;应急处置要有新方法。从而做到“五个切实”即:要切实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要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源头防范;要切实把握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要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营造热烈浓厚的综治氛围,提高社会各界的参与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制观念,为促进综治及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实,打下坚实的社会舆论基础。

二、宣传重点

1、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宣传各级党政机关自觉承担维护社会稳定和各级党政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大局能力,协调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

2、宣传党委政府、政法综治部门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方针、政策,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力解决社会治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情况。

3、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落实齐抓共管,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全面落实的情况。

4、宣传基层在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5、做好综治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宣传报道,为政法综治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6、重点宣传全国、省、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会议精神及有关行动。

三、阶段划分

今年的综治宣传月为期一个月,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 3月1日至9日):在此阶段,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对综治宣传月活动进行发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 活动方案,扎实做好宣传活动各项准各工作。县综治办将在此阶段召xx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信息员)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参与综治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具体实施阶段( 3月10日至25日):在此阶段,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县综治办的安排,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掀起宣传月活动的高潮。3月19日左右,县综治委将组织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在城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宣传月活动营造的良好氛围为契机,集中解决几件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推动政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推动基层综治组织建设,认真扎实开展值班站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技防建设,增加视频监控密度和夜间照明设施。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努力在治安形势分析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大调解工作网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构建大综治格局等方面探索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三)督查总结阶段( 3月26日至31日):在此阶段,各乡镇综治部门要对综治宣传月活动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检查,进行活动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 精心组织,周密策划。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全年综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综治部门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效果;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宣传计划,落实宣传措施,确保各单位都有动作。1、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开辟宣传专栏,进行专题教育,切实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2、利用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公益广告、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乡村、社区和企业、机关、学校进行宣传。在车站、码头、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和交通沿线、城镇主干道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宣传标语见附件)。3、运用咨询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就广泛开展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进行咨询解答、征求意见、通报情况。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出谋献策。4、提请县综治委主任、各乡镇、各单位党政领导通过发表电视讲话、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畅谈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展示成果,展望前景,进行社会动员。

(二) 突出重点,大造声势。综治宣传的内容很多,各乡镇和各部门在组织宣传月活动中,要注意突出创建“平安”这个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声势大、气势足、氛围浓的舆论态势。

宣传月活动要充分利用新颖快捷的传播形式和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方法,努力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动静结合的宣传态势。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不仅要挤出版面和时段,开设专栏和专题节目,而且要精心策划系列言论和系列典型报道,不断提高“平安”宣传质量和水平。要统筹抓好综治有关宣传活动,认真总结、宣传近年来本地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的事迹。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13

为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根据《银川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xx]90号),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xx〕4号)精神,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教训,部署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治理责任,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内容及措施

1、强化局属各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各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各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严查各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2、加强文物古建筑单位电气火灾防控。各级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文物、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17号)有关要求,密切合作、联合执法。根据《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导则(试行)》,积极指导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检查督察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采取有效的电气火灾防护技术措施,切实增强文物古建筑电气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全面加强文物古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

3、加强文化经营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一户一档”监管措施,将电气火灾隐患检查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当中,严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损坏、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电缆井、配电箱、变压器等电力设施周边堆放可燃杂物、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及违规为电动车充电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各文化娱乐场所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4、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聘任持证电工上岗。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当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案例警示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及张贴电气火灾防范常识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三、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本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单位责任人、相关工作负责人、文物古建筑看护人员等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使用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 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五)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后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督促单位、企业邀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电气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测,检测记录由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四、职责分工

(一)由综合处牵头抓总,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二)银川文化艺术中心负责局机关、文化艺术中心大楼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三)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负责本单位办公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四)文物局、文物管理处负责国家级、自治区银川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五)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全市所管辖区域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综合治理及知识宣传工作。

(六)银川市图书馆、银川市文化艺术馆、银川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单位组织承办和参与演出活动中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文广局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局长刘涛任组长,副书记郑强任副组长,各处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各单位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至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检查小组,并明确责任人、管理人、联络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保检查工作认真负责,杜绝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全员参与。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对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发动广大职工参与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中,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追究责任。

(三)严明纪律, 畅通渠道。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请于20xx年9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起,每年1月2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6月25日前报送当年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4月1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篇14

近年来,我州电气火灾所占比重增大。20xx年,全州共发生电气火灾340起,直接财产损失220、94万元,分别占火灾总量、财产损失的39、72%、42、72%,较20xx年,起数增加151起,财产损失增长110、73万元。为进一步消除电气安全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工作部署,州安委会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消除一批电气火灾隐患,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电气火灾预防意识,建立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全州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

二、治理内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

1、全面开展电器生产领域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

2、全面开展电器产品流通领域治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

4、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禁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5、落实建设单位电气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

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做到持证上岗。

三、组织领导

州安委会成立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住建、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各地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由县(市)级政府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部门按职责抓落实。

四、职责任务

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监部门依法负责生产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

工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器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

住建、交通、水利、经信、电力等部门,依法负责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电力部门依法负责对电力行业各企业的监管,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公安部门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做好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因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教育、公安、经信、民政、交通、商务、文化、卫计、安监、旅游、文体新广、民宗、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在县(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规定做好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五、工作步骤

整治时间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县(市)政府要组织对有关部门、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4月)。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和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4月)。各地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电气火灾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明确工作机构,量化工作任务,切实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各地要建立健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各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处罚,督促抓好整改,最大限度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电气消防安全知识,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强大的整治工作氛围。要加强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四)及时反馈。各地要对电气火灾专项治理实行分阶段考核考评,并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消防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及工作部署情况于20xx年6月15日前报送州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0月15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从20xx年起,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工作情况总结;每年7月15日前报送上半年工作小结;20xx年4月30日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