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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202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了建立健全我乡消防安全组织,强化消防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土家族自治县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沿党办发R22;20xxR23;7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02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网格化”管理为手段,充分整合全乡各级消防监管力量,有效推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各单位、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机构完善、责任明晰、措施有力、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全乡火灾防控能力。二、工作措施

以乡为基础,村为基本单位将全乡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消防管理网络。网格划分的形式为:以乡为“大网格”;以村为“中网格”,以村小组、各相关单位院落为“小网格”。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1、乡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另发通知),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

2、各村成立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村委会委员、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村民委员会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

3、各村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要问题。

4、村和村民小组,相关单位与各责任人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对个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5、各村民委员会主任、敬老院、供电站、信用社、烟草站等单位负责人是“小网格”消防安全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在“小网格”内建立群众性消防安全自治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二)加强消防安全基础性工作

1、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台账,全面记录本村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及火灾防控、弱势群体(独居老人、精神异常人员、病残人员以及留守老人、儿童)等情况。

2、派出所要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档案,健全监督执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辖区火灾事故台账,并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灭火救援预案。

(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要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活动。

2、各村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3、各村要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在主要道路、群众经常聚集处设置消防宣传标语,设置消防宣传橱窗。

4、村民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协助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开展相关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各村要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使之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2、各村要根据实际,设置室外消火栓、家庭消防水池,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或在天然水源处设置取水设施等,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五)落实消防安全检查

1、大网格:要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消除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2、中网格:要定期对村组和沿街门店、小单位、小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排查。

3、小网格:要经常进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巡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推行网格化管理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各村、乡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专门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典型引路,强力推进。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此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方法及时推广,加快工作进程,确保全乡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的全面扎实实现。

(三)加强信息上报。各村及各单位要及时将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在8月10其前上报消防组织机构、专(兼)消防工作人员及村、组消防组织建立情况,同时将与村民小组长,有关单位与各责任人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复印件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督导奖惩。乡人民政府将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畴,严格督导考核。凡未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或者未完成网格化管理年度达标任务的,年终目标考核将视为不合格,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凡因工作开展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02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切实强化全镇农村的消防监督职能,有效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农村履行责任、社会单位全面负责、广大群众共同防范”的网格化消防工作机制,着力做大做强做实农村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农村和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镇、村、村小组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标准

镇村消防工作组织健全,消防监管网格科学划分,职责明确,制度完善,队伍建设到位,经费保障有力,工作秩序规范,火灾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基层消防工作、消防管理不力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试点。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确定为我镇农村消防安全网格化试点村,力争20xx年6月底前试点单位达到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标准。镇政府将联合县消防中队适时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经验交流。各行政村要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交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做法。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选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培育。

(三)全面实施。各行政村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在搞好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年底在本村内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得到全面推广。

五、工作内容

(一)科学划分网格。一是构建镇“大网格”。以我镇行政辖区为网格划分单位,成立以镇政府牵头,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办、工商所等部门参与的消防工作领导组织。二是构建行政村“中网格”。根据行政村管理范围确定责任片区,镇相关部门、行政村有关人员根据职能和分工对责任片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具体落实。驻村干部加强对各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三是构建责任片区“小网格”。以村小组等为节点,在中网格内划分出若干个责任片区,对应组成若干个工作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行政村要落实消防安全行政领导负责制,并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中心网格组成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各行政村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各村民小组等基层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确保自身消防安全。

(三)开展隐患排查。各行政村要认真落实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月上旬确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消防安全检查日,对辖区内的社会单位和村民楼院和住宅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下旬进行一次统一复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隐患单位建立档案,并将情况上报辖区派出所。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定期检查或抽查,认真落实“每周一查”制度,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广泛宣传教育。各行政村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消防安全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为载体,对居民楼院、农村、企业、中小学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要经常性的对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逐步建立镇、村二级宣传培训网络。

(五)落实群防群治。坚持把群防群治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基础,实行厂包厂、店包店、区域联防等制度,建立多户联防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依托警务室,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农村义务消防组织,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多户联防、邻里守望、联防巡逻等治安防范措施,强化农村消防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将其作为解决失控漏管,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公安派出所监管,安监部门综合协调监督,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具体落实。要坚持抓眼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二)突出管理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沿街门店、出租房屋、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等的管理力度。同时,各级网格要注意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与完善,使各项工作通过有效的形式表现出来,经得起各级的考证与检验。

(三)完善考评奖惩,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将把农村消防管理纳入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目标管理,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将把消防工作作为年度考评重点,实行半年督办和年终考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和评先评奖;对工作开展不力和隐患排查整治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02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一、充分认识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街道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在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及社会各单位的具体化,既是以往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基层的延伸和强化,也是新时期社会消防管理创新的迫切需求。在村(社区)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利于构建责任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促进消防管理基层化、社会化、从根本上筑牢社会火灾防控基础,促进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街道和村(社区)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就是要有效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有效推动消防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基层消防工作失控漏管的问题,是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个有效载体。

二、构筑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体系,实现基层消防管理全覆盖

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以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位,将其划分为以街道行政辖区为“大网格”、以社区和行政村为“中网格”、以村(居)民小组(责任片区)为“小网格”的三级网格,明确各级网格消防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消防安全动态管理网络。

(一)大网格,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体。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大网格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建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牵头,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公安派出所领导、安监办负责人、综治办负责人、各社区、村委会主任等为成员单位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负责对辖区消防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中、小网格消防工作。

(二)中网格,以村(社区)为主体。各村(社区)主任为中网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中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以村(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驻村)民警、综治委员、物业管理人员、村(居)民小组长等为成员的社区(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集中专项整治、日常消防宣传,督导“小网格”消防工作落实。

(三)小网格,以村(居)民小组为主体。村(居)民小组长为小网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以村(居)民小组长为组长,村(居)民小组工作人员,志愿消防队员、联防队员、民兵、保安员为成员的村(居)民小组消防工作组,负责开展每日防火检查巡查、日常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处置工作。

三、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任务

(一)街道办事处消防网格责任人职责任务

1、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2、每月组织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等力量,开展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根据上级部署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协调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3、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纳入城市建设、农村居民点改造内容,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抗御火灾能力;落实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维护责任,确保完好有效。

4、按上级有关要求建立街道办事处专职(志愿)消防力量,配备灭火救援装备,加强管理训练,不断提升街道办事处消防自救能力。

5、每月确定一天为消防安全宣传日,集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着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人职责任务

1、组织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

2、每半月组织“两委”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移送社区(驻村)民警或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3、依托村(居)委会办公场所、住村(社区)大型单位门卫室、社区警务室等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满足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4、在主要街道或者公共场所设置橱窗、专栏等固定宣传设施,定期宣传消防知识;每月确定一天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常识。

5、建立村(居)民志愿消防队,配置消防器材装备,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6、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消防水源和消防装备器材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三)村(居)民小组消防网格责任人职责任务

1、组织志愿消防队、联防队、民兵等力量,开展每日防火检查巡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报请村(社区)移送社区(驻村)民警或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2、结合每日防火巡查工作,深入村(居)民家庭、楼院,面对面第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消防常识。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人员保障。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依托村(社区)综治工作站,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建立各级网络责任人备案制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二)落实经费保障。街道办事处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经费投入,把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加快推进街道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建设。落实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专项经费。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

(三)加强督导奖惩。各村(社区)要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村(居)民小组。街道办事处对基层各网格的消防工作情况、火灾情况要进行通报。街道办事处将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街道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综合治理考核及综合考评奖惩内容,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网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取消网格责任人晋职晋级及参与评选评优的资格,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及行政刑事责任。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年内100%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街道派出所负责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适时牵头组成工作组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培育工作典型。

202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思想为指导,着力提升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推动全社会观念的转变,确保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长:市教育局局长王红月

副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魏超

成员: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人、各中职学校校长、各初中学校校长。

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全市职教宣传日常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职成科(教育科)做好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宣传形式

(一)市教育局统筹职业教育宣传

1、宣传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五个职教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由中职学校招办负责人、中职学校优秀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宣传材料等进行职业教育宣传。

2、宣传时间:从20xx年5月23日—6月23日,开展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统一宣传活动。

3、宣传范围:各宣讲团成员分别进入全市初中学校和20xx年初三毕业班级开展职教宣传。做到与所有初三毕业生面对面、与初三毕业班主任面对面、与初中学校校长面对面、与大部分初三毕业生家长面对面。

4、宣传形式:

(1)宣讲团成员入校、进班集中进行宣讲。

(2)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宣传进社区活动。市教育局统一制作宣传材料,发放到市、区街道、县乡镇和社区等单位,在宣传栏张贴。

(3)开展职业教育服务进家庭。市教育局将统一编印20xx年芜湖市中招《报考指南》,6月底将免费发到每一个初中学校、发到每一位中考学生手中,帮助家长、学生选择学校、填报志愿。

(二)利用宣传媒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宣传

1、市教育局通过芜湖教育信息网,开设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栏,公布芜湖市20xx年具有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有关中职学校招生简章、芜湖市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一览表等,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

2、市教育局通过报纸、广播、发布全市中职学校统一招生广告、中职资助、致全市初中毕业生一封信等,通过电视媒体采访中职优秀毕业生、中职招办主任访谈、省级示范、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宣传采访等,开展广泛的职教活动宣传。

3、各中职学校应通过开展“招生集中咨询日”活动,积极宣传国家及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办学特色等,职业学校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创业的典型实例,展现职业学校学生的风采,职业学校学习、升学、就业优势。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宣传工作,要根据市职教宣传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和实施步骤,统一安排本辖县、区内的职业教育宣传工作,为职教宣传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职业教育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2、今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本次宣讲团集中安排在市、区生源学校宣讲,各县生源学校宣传由各县教育局组织统一进行宣讲。

3、职教宣讲团要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宣传资料、统一组织培训、统一安排宣讲。不做与职教宣讲团无关的事情,确保职教宣传的有效性。

4、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职业教育宣传相关工作。宣讲时间上下午均可,主要内容是集中宣讲、接待学生和家长咨询。

(1)学校要有专人负责职教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职教宣传的接待、安排、指导等相关工作。

(2)宣讲团安排宣传人员进校宣传咨询,学校要安排适当地点作为职教宣传咨询活动场所,统一悬挂“芜湖市中等职业教育宣传咨询”横幅。

(3)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安排毕业班学生到职业学校实地参观、考察。

(4)严格实行阳光招生,严禁有偿招生。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教师和班主任的职业教育宣传培训,一经发现有偿招生和违背招生政策的,将对当事人和学校管理者进行严肃处理。

(5)建立和完善督查指导制度。市教育局将加强对职业教育宣传组织工作及宣传效果的监督、考核及跟踪管理。适时抽查、对宣传工作组织有效,宣传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202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实现将我市建设成中国西部人居环境最佳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及《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成府发〔20xx〕22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开展的新居工程、平改坡工程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等工作,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生态学思想和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新”、“三最”目标,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协调,注重城市建设的循环性和环境共融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进行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缓解城市绿化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开创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增加城市绿量,拓展市民休闲空间,减少房屋屋顶滞尘量,进一步改变我市各行政区域之间绿化指标不平衡的现状。到20xx年,中心城区内达到人均垂直绿化2 ㎡(按竖向面积计算)以上,人均屋顶绿化面积0.5 ㎡以上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空间立体绿化风格和特有都市景观。

二、实施范围及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按本实施方案,重点在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实施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其他各县(市)参照本方案的精神和方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城乡空间立体绿化工作。

(二)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屋顶绿化、墙体及其它建构造物的垂直绿化、绿墙建设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一)由市重大办牵头,市建委、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成立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小组,组织编写城市空间立体绿化技术导则、实施办法,并监督管理各区(市)县政府开展此项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将市上下达的目标进行分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由市建委、市园林局牵头成立“城市空间立体绿化”课题研究组,针对成都地区的空间立体绿化适宜种植基材、植物配置、生态效益、技术导则、质量标准等开展系统、深入研究,于20xx年3月31日前形成研究成果及时用于指导生产,为国家园林城市验收提供扎实的科技成果。

四、具体措施

(一)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各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市级有关部门分别按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建绿资金补贴,各区(市)县财政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任务完成。对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范围内已建建构筑物立体绿化工作,由所在地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区(市)县市容管理部门为实施主体;新开工房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市规划局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市建委在施工图纸审查备案管理工作中严格把关;市园林局制定屋顶绿化折算以抵扣建设项目配套绿地面积的具体办法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建设单位(或业主)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备案时应向市建委提供屋顶绿化的竣工验收资料。

(二)明确目标,逐级分解

1.由市园林局牵头,在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市区范围内的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现状调查,并根据各区(市)县实际情况制定20xx年的目标任务。

2.20xx年8月以前,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三环路以内具有绿化条件的立交桥、人行天桥、公用设施构造物外立面的垂直绿化覆盖,完成后及时移交原管理单位,并签定后期维护合同

3.20xx年10月以前,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实现新增屋顶绿化30万㎡(各区按5万㎡计),垂直绿化12万㎡(各区按2万㎡计),绿墙建设6万延米(各区按1万延米计)。

4.五城区(含高新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范围内新开工楼房(12层以下、40米高度以下的中高层和多层、低层非坡屋顶建筑)应按有关要求实施屋顶绿化,到20xx年全市屋顶绿化总面积要达到200万㎡以上。

5.除军事设施、监狱等有保密要求或其他特殊规定的单位外,各单位原有实体围墙改造为绿墙,临街的新建围墙应全部采用绿墙。

(三)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1.鼓励已完工或在建建筑物屋顶进行绿化改造和垂直绿化。动员社会、集体、个人共同参与,对在建的或近20xx年内完工且符合建筑安全的屋顶进行绿化改造。屋顶绿化改造经费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由市、区、社区三级组织开展“优秀屋顶花园”等评选活动。

2.加强新开工的建筑物屋顶绿化管理工作。新开工建筑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屋顶绿化。

3.将屋顶绿化率、垂直绿化面积纳入市、区级园林式社区和园林式单位评选的考核指标体系。

(四)抓好重点,示范联动五城区(含高新区)分别抓好一个5000㎡以上的屋顶绿化建设重点示范工程,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抓好一个20xx㎡以上的屋顶绿化建设重点示范工程,带动周边建筑群的屋顶绿化,建成一批以屋顶绿化、墙体绿化、绿墙绿化为特色的立体绿化示范街道和示范小区。要对三环路以内立交桥、人行天桥和其他公用设施构造物的立面全面进行绿化覆盖;要结合新居工程抓好新建房屋的墙体垂直绿化,结合新居工程和平改坡工程开展屋顶绿化,使我市中心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五)依法实施,确保安全立体绿化应符合《消防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施工方案应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意屋顶承重和防渗。已建或在建建筑物屋顶绿化改造必须在确保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进行,严禁屋顶违章搭建。

(六)培育产业,创造就业要利用实施城市空间立体绿化的契机,培育我市园林绿化产业,为绿化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开辟新的空间。要依托城市就业培训和服务机制,加大对园林绿化从业人员的培训,拓宽再就业途径。

五、屋顶绿化管理办法

(一)选址条件建筑竣工时间在近20xx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可实施绿化的屋顶。

(二)工程设计屋顶绿化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建筑或园林设计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文件中必须对建筑屋顶承重、防渗漏、灌排水、植物配置、种植基材选择等进行单项验算和设计,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提供完整图纸和技术文本。

(三)方案审查对产权明晰的1000㎡以上的建筑物,屋顶绿化设计方案报市园林局组织审查;1000㎡以下的由所在区(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园林局备案。

(四)质量监督和峻工验收屋顶绿化工程完工后,由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屋顶绿化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并负责出具书面验收意见。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存档备查。

(五)管理维护屋顶绿化工程峻工验收后,由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与产权业主签订项目移交和后期维护协议。原则上可实行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维护责任统一。项目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定期调查和维护指导工作,加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