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工作方案 > 实施方案

学校首轮岗位聘用方案

根据市人社局批复的《xx县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核准表》和县人社局核准的《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下新镇中心学校首轮岗位聘用方案。

学校首轮岗位聘用方案

一、市人社局批复的《xx县下新镇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核准表》

二、岗位类别设置

全镇岗位分为管理人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工勤技能人员岗位三种类别。岗位设置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三、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2.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备相应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受聘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岗位基本条件,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2. 能按照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所有人员任职年限一律计算到xx年12月31日止,并按足数即周年计算)。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能按照相应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1.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首次设岗时要求在七级岗位任职十年以上)。

2. 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职五年以上。

3.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九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外(首次设岗时要求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

5.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在十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6.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7.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8. 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资格条件

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外,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备助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已聘用助员级专业技术岗位。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 一、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首次设岗时,要求xx年元月1日前已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 师德师风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 能按照相应工作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达到相应工作标准。

四、岗位聘用原则、程序与方法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逐级竞聘,择优晋升、群众公认的原则。以德、能、勤、绩、廉为主要依据,且每学期师德师风和年度考核结果须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下列人员取消竞聘资格:

1. 学期师德师风和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定等次人员;

2. 未履行病、事、产假等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人员;

3. 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处分期人员;

4. 受刑事处罚及开除留用处分正在执行中或正受立案审查未结案人员;

5.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处分期未满人员;

6. 年度内教育事故或教育纠纷中负有重大责任人员;

7. 有关部门规定不予聘任的人员。

(二)聘用程序与方法

1. 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全镇首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统一部署,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对各类各级岗位人员聘用进行审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事务。

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盛龙

成 员:桂克刚 李雄军 宛齐贤 汪伟义 黎建东 桂剑锋 陈亚如

毛帅奇 张登怀 刘恋

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桂克刚 李中全 杨勇

2. 公布聘用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聘用条件;

3. 按照岗位聘用条件个人提出任职申请、学校集中审核资格材料,依据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竞聘原则及顺序确定聘用对象;

4. 首轮聘用岗位等次依照以下竞聘原则及顺序确定聘用对象:

(1)现岗位(职称)聘用时间先后(参照职称证,最终以职称批准文件为准);

(2)参加工作时间先后(以人事工资档案为准);

(3)出生年月先后(以人事工资档案为准);

(4)获得综合表彰级别高低(同级别按获得表彰时间先后,单项表彰下套一级);

(5)获得任教学科或分管业务奖励级别高低(同级别按获得奖励时间先后,学科内单项或非学科专业获奖下套一级);

(6)凡近两年退休人员,在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不受上述原则及顺序限制,直接确定为相应层级最高等级聘用对象。

(7)凡须依照上述②—⑤各条款顺序确定聘用对象时,处于其中任一条款同等条件且出现并列情况,按距离镇中心远近顺序,优先现任老垸、二小、兰岭和麻岭教学点人员(必须是以上单位现任且在这些单位已连续工作三年以上者)。

5. 召开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人员进行审查、核定,确定聘用人员及岗位等级名单;

6. 公示聘用结果;

7. 经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定,报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后发布聘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与考核

受聘人员一般与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如聘期内发生岗位变更,应及时变更合同相关内容;辞聘、解聘等有关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以聘期考核为主。考核主要根据《聘用合同书》规定的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存入档案。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岗位调整的主要依据。其中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下一年转入试聘期,试聘期仍不合格者应予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