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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精选5篇)

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1

为做好本次会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制定本工作方案。

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精选5篇)

一、会前防控措施

(一)会前健康申报

1、所有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均须在会前登录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程序,依法如实进行14天内到达或途径地域的申报。

2、参会人员在报到时需提供当地健康码。

3、对于来自疫情中风险或高风险区域的参会人员(销售人员),需提供会前14天以来的核酸检测证明,检测结果为阴性并赋予健康码成绿码,方可参加会议。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与健康码均为绿码者方可参加会议和会议报务工作。经审查,健康申报情况有异常的,不得参加会议。

(二)会场准备

1、会议举行前对会场严格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并配备相关疫情防控物资。

2、会场应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会场方配合设定)。临时隔离场所设于相对独立区域,与会场不在同一楼栋或同一楼层,尽可能保持间隔距离,避免人流交叉。临时隔离场所内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洗手卫生设施、消毒药械,产生的垃圾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二、会议期间防控措施

(一)会场要求

在进入主会场的相关通道外围设置体温检测岗,进行人工测温,外围设置医疗上报岗和卫生防疫岗。会场内座位的摆放尽量增加间距或隔位坐人。参会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休会期间尽量避免长时间交谈,近距离接触时也应佩戴口罩。所有工作人员在会议服务期间均需佩戴口罩。实行分时分批组织参会人员进场退场,所有人员进入会场时实行“亮码+测温”,体温正常且持健康码绿码的方可进入。会场应加强开窗通风换气,必要时通过机械方式加强通风。

(二)外出要求

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实行会场、公司“两点一线”管理。参参会人员除参加会议活动外,原则上不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遵守驻地的防疫要求。会议工作人员,除工作需要外,原则上不得外出。

(三)健康监测

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在会议期间主动报告健康状况,会前14天内每天上午8:30前申报行程码和健康码给疫情防控组。全体会议时,参会人员参加会议前,在公司提前做好“查码+测温”工作,体温正常且持健康码绿码的方可参会。

(四)通风与消毒

加强会场的日常通风消毒,尤其是会议室、电梯间、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卫生间、公共休息区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尽量不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首选自然通风。

三、应急疫情处置

如在会场发现健康异常人员,迅速转送至临时隔离场所,立即报告弋江区疾控中心,并开展医学排查、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

四、完善组织保障

会议疫情防控组设现场指挥部,下设分综合协调组、现场保障组与应急处置组,负责组织协调会议期间新冠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风险监测、物资保障、技术指导、应急处置等工作。

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2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

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实现“守护校园一方净土、保护师生生命安全”两个目标,特制订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望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党办、校办、学生工作部、保卫处、人事处、教育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组成

二、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为把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工作组,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全面负责校园应急处置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育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工作。

主任:张勇

副主任:尹承国刘小书杨林罗永全滕志华朱志平

2.应急处置工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快速指挥和协调相关单位、部门人员和物资,启动涉疫区域隔离封锁措施;

(2)安排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并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3)按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做好现场管控、环境消毒等相关工作。

(4)协助疾控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筛查等工作;

(5)加强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

(6)及时掌握与疫情相关的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及时与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级疾控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并上报相关情况;

(7)安排医护人员做好隔离观察室的工作;

(8)负责落实专车将发热学生送往定点医院。

3.信息联络组(责任单位: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

(1)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报告疫情,根据上级指示做好防控工作;

(2)准确摸清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和重点人群名单,掌握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

(3)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4)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确保材料准确、真实、完整,按规定拟稿上报。

4.安全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教育服务中心、保卫处):

(1)提供应急处置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需要;

(2)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3)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

(4)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及时处置校园安全事件;

(5)做好师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5.宣传和心理疏导组(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主动做好相关舆情处置、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全校师生通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2)负责各新闻媒体单位协调衔接,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3)根据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校园稳定。

6.工作督导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的顺利开展,对疫情防控任务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三、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要求

1.应急发起。

发现学生和教职员工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时,所在单位、部门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2.所在单位、部门指定专人指导发热者佩戴好口罩并指引至学校指定地点或发热者自行前往学校医务室;

3.学校医护人员测量并记录体温,简要询问核实相关症状。

确认发热和初步诊断后,校医室及时用专车送往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4.若被诊断为疑似或确诊为新冠肺炎,所在单位、部门应及时通知其家属或家长,患者按要求接受治疗,并开展全校环卫消杀;

5.若排除新冠肺炎,当事人应按医嘱接受治疗或居家观察,学生应在学校留观室观察,直至痊愈;

6.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

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七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叮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向医护人员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校医、辅导员、应急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7.应急预案的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疾控部门评估,由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8.该预案适用于所有校内人员(含:全校师生、学校经营公司、教职工家属、经营户、建筑工地工人等)。

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4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河南省人民政府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教育部门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疫情防控压力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为有效做好我县教育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教育系统范围内所涉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二)各级各类学校(园)、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二、指导思想

全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_、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工作原则

我县教育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真正把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平舆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范秋玲 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吴庆臣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瑞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应齐 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 兵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陈重阳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重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国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在平舆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和指导我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我县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我县学校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校(园)、培训机构制定、完善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检查各校(园)、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对工作不实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问责。

(二)确立教育系统目标责任制

成立党组织书记或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有多园区办学的,各园区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

各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建立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其中,小学及幼儿园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十制度”(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中学(中职学校)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九制度”(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第三章 疫情监测、报告和公布

一、疫情的监测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预警预报疫情。

二、疫情的报告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二)任何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时,必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卫健部门、学区联系领导、县教育局体卫艺股报告。

三、疫情报告形式

(一)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必须在每日下午四点前向平舆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当地政府报告当天疫情情况。

(二)县教育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和咨询电话。值班电话:_x_(白班和夜班),咨询电话:x_x_邮箱:x_x_。各级各校(园)、培训机构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 (邮箱x_x_)。

第四章 应急反应

一、尚未发现疑似病例疫情的应对措施

(一)密切关注我县和相邻地区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

(二)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

(三)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及心理辅导,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水平。

(四)限制外来人员、动物产品、运输工具进入办公地点和校园。

二、发现发热等疑似病例疫情的应对措施

(一)严格报告程序

各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二)启动应急反应程序(各组均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进行)

1. 由安全应急组按照本预案“控制措施”要求带患者到临时隔离屋,同时向县卫健部门报告。

2.由后勤保障组提供防护用品(口罩)、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药品等对患者进行临时救治,等待卫健部门医护人员到来;同时提供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给疫情调查处理等人员,确保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由信息处置组配合卫健部门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追踪接触者和样品采集,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建立疫情处理台账,同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进行书面汇报。

4.由疫情摸排组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摸排、隔离(可使其在家隔离)和医学观察,同时详细了解掌握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旅居史,随时追踪,详细记录,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到信息收集组。

5. 由安全应急组配合做好疫点内人员居住和聚集场所的封锁、消毒工作,同时对疫点内人员所接触的物品进行销毁。

6. 由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后召开有关紧急会议,及时通报情况。

7. 由宣传报道组做好被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学生及家长进行正面积极引导,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8.由督查指导组配合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各单位的督查指导,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危险性。

(三)做好上级部门下达其他相关工作。

三、假期紧急应对

(一)立即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一律停止假期到校活动,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违规补课,一律停止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人群集聚性活动,停止一切学生实习实训活动。

(二)推迟招生考试。按照省、市要求推迟进行20_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特殊类型招生、高职分类招生等考试,由县招办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安排适时发布公告。

(三)停止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所有教育文化培训辅导活动。政策法规和民办教育股、督导室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教育培训机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四)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入校园。

(五)推迟20_年春季学期开学。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推迟20_年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要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停课期间“停课不停学”工作。

(六)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和电话、短信、微信等点对点的方式向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

(七)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在外实习实训的中职学生,加强联系联络,督促减少外出活动,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对于有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学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对于在疫区就读的万源籍学生,主动做好引导服务。

(八)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和学校特点,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带班领导要尽职尽责,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九)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四、开学决定与准备

(一)发布开学或延期开学公告。根据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安排开学或者延期开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积极落实“停课不停学”工作,确保停课期间学生在家学习。学校领导班子按正常时间上班,教职工上班时间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四)开展校园集中消毒。对学校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杀,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同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制定日常消杀方案。

(五)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各校(园)、培训机构在开学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对重点疫情区域返校学生,重点实施健康检测。通知家在重点疫区的本校师生员工,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的方案和措施,支持和保证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学生的学习。

(六)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各校(园)、培训机构要加强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七)舆情应对。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推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以及学校应对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舆情动态。

五、开学后日常防控

(一)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

(二)加强健康状况检测。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发生期间,学校要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三)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加强家校协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严格校内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五)严控外来人员入校。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六)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杀制度。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杀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要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八)加强督导检查。各片区督导室要定期对所辖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学校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落实保障措施。各校(园)、培训机构要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十) 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六、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

(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章 控制措施

利用各种方式、各种场合和各种手段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争取全社会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在疫情的宣传上做到不抢先、不猎奇、不炒作,以免加剧公众恐慌心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一、隔离

(一)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经防疫人员检查后,当事人根据检查结果在防疫机构人员的监督指导下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二)隔离要求

1.隔离场所应选择不易散布病原体,方便消毒,便于实施封锁和处理措施的地方,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消毒。

2.隔离期间的管理。隔离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隔离场所。对隔离场所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密切注意观察和检测,加强防护。

二、消杀

发现疫情,每天对疫点、校园进行消杀,出入疫点、校园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杀。

三、处理记录

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的详细记录,建立疫情处理台账。

四、疫情的解除

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健康内14日无新发病例出现,接到卫健部门通知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转入常规防控。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类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不能麻痹大意,决不能有任何松懈。各工作组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度保障

(一)纪律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各校、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及股室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二)物资保障。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物资和经费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推进。做好物质储备,做好经费保障;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并确保够用,包括防护用品(口罩)、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健康教育资料等物资的储备。

三、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加强对各工作组成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体温监测、消毒处理的能力;要求所有工作组成员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工作组成员早期发现疑似病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篇5

一、健全严谨的防控工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机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和督察督办,全面保障防控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有多个教学点的校外培训机构,每个教学点须指定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二)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防控新冠肺炎专门工作机构,设立健康监测、卫生保洁消毒等专责工作小组,建立学校、学部、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完善防控机制

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七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师生健康状态监测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换气、消毒制度。

(四)强化联防联控

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与医疗等卫生健康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与社区、与家长之间的联系机制,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及时准确掌握信息,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

完善内部报告制度,落实学校信息报送专员,畅通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严格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向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信息,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二、落实严密的防控工作措施

(一)线下复课前准备措施

1.严禁提前线下复课

在全市中小学开学前,一律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和聚集性活动,对确有需求的学生,可通过微信、电话、QQ等渠道,帮助学生在线学习、答疑辅导。

2.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要向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停工、停课、调课、退费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家长以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加强防控知识培训

组织教职工开展《德阳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德阳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见附件1)等防控知识专题培训,熟悉防控流程,增强防控能力。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师生防范意识。

4.全面排查师生健康情况

(1)全员摸排。认真开展排查,精准掌握假期中本机构教职工(含新招聘教职工)、学生(包括新老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重点掌握以下四种情况:本人身体健康情况;在疫情高发区的旅居情况;与疫情高发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全面统计师生员工中A、B、C、D四类人员(A类为重点疫区湖北省、温州、深圳、广州、长沙、信阳、杭州、南昌、宁波、台州、南阳人员,B类为重点疫区以外省外人员,C类为省内市外人员,D类为市内人员)相关信息(附件2),按照全市统一要求,A类需集中隔离观察14天;B类需居家观察14天;C类需自我居家隔离14天。

建立“一校一表”台账,将师生员工情况记入排查表,采取挂销账的方式每天进行健康监测,直到解除隔离期或医学观察期为止。

(2)全员报告。学校要求全体师生员工如实填写《德阳市校外培训机构师生员工健康卡》(附件3,以下简称《健康卡》),记录师生员工身体状况、旅居疫情高发区情况,与来自疫情高发区人员、隔离观察人员、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情况。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必须签字确认,并对《健康卡》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全员审查。学校实行返校师生员工材料预审制,提前审查《健康卡》,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分析,确定分期分批返校人员名单。严格三类人员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一是被确诊、疑似或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二是旅居疫情高发区的师生员工,疫情未解除前,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三是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有接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且观察期不满14天的,暂不纳入返校名单。

5.切实改善卫生条件

(1)配备基本防疫物资。开学前学校完成基本的防疫物资储备,安排专人管理,物资准备不到位不开学。基本的防疫物资应包括:

口罩:按返校师生员工准备足够用量。

消毒液:按照《德阳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相关要求测算准备。

红外测温仪:按班级数量配备。

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

(2)洗洁设施用品。学校要储备至少1个月用量的肥皂液或洗手液,在厕所、食堂等区域按师生员工人数50:1的比例设置用于洗手的水龙头,确保每个水龙头旁边有洗洁用品。

(3)健康体征临时观察室。至少设立一间观察室,配备相应的防护物资,用于暂时隔离身体不适的师生员工。

6.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1)清理环境卫生。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行动,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滋生地。

(2)公共场所消毒。参照卫生清洁消毒指南,做好办学场所消毒工作,重点对教室、办公区、接待服务区、家长等候区、茶水间、卫生间、电梯、楼梯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3)食品卫生安全。落实食堂卫生防疫要求,未设立正规食堂,原则不提供就餐服务。加强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二)线下复课组织工作

1.严格线下复课审批。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开学时间,具体由各县(市、区)根据疫情防控实际自行确定。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德阳市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标体系》(见附件4)准备评估材料,将开学申请和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职责、开学工作实施方案、师生员工来源地及健康状况统计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物资准备情况附清单等评估材料报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达到开学要求,并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地核查批准后方可开学。

2.严格分批分期复课。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学,按照有利于疫情防控的原则,研究制定开学工作实施方案,优先安排健康师生员工复课、复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师生员工不得开展教学、接受培训。培训机构应发出返校通知,明确告知学生家长:返校的具体时间及方式、携带承诺书和健康卡、准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口罩、肥皂和消毒湿巾等)、暂缓返校的人员及原因等。

3.严格师生入校审查。

(1)实行封闭式管理,非本校师生员工不得进入办学场所。

(2)体温监测和消毒。在办学场所出入口或楼道口(电梯口)设立监测点,对进入办学场所的师生员工,进行体温测试和消毒,体温低于℃且无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的师生员工,经消毒后方可进入;体温高于℃或有异常症状的师生员工,分流到健康体征临时观察室。

(3)资料审查。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再次监测学生体温,查验学生健康卡等资料,如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可疑症状者,应立即安排其至观察室,通知监护人及时就医,并做好后续追踪工作。

(三)线下复课后的防控工作

1.严格机构出入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和体温查验。疾病流行期间,家长原则上在培训机构门口接送学生,不得逗留和聚集;若家长确需进入培训机构内等待接送学生的,须做好家长信息登记和测量体温等工作。除正常教学活动外,一律暂缓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

2.做好疫情动态监测。全面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做好缺课(勤)、早退、请假记录,做好因病缺勤的师生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认真落实出入检查、晨午检(课前检查)制度,进行体温检测、观察或询问,做好登记工作。因病缺课(勤)师生员工应根据医院康复证明和隔离期限查验后,方可复工复课,绝不允许师生员工带病上班、上学。

3.着力规范应急处置。对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师生有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暂时隔离,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4.保持良好环境卫生。坚持每日定时进行清洁卫生及消毒处理,对教室、办公区、接待服务区、家长等候区、茶水间、卫生间、电梯、楼梯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做到日常通风换气,关闭中央空调,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加强食堂疫情防控,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分餐进食,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规范垃圾处理,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处理垃圾桶,主动联系环卫部门定时回收处理。

5.保证防疫物资储备。及时采购补充口罩、消毒液等消耗性物资,保证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6.开展健康宣传教育。继续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公告栏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督促学生及家长和教职工做好自身防护,按要求佩戴口罩,及时洗手,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三、强化严明的工作纪律

(一)严格监管指导。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联防联控的原则,加强属地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做到政策宣讲到位、指导培训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

(二)严格审批制度。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延迟开学的有关要求,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提前开学,所有聚集性活动一律停止。普通中小学开学后,培训机构必须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监管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擅自提前复课复训、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线下培训的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上限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对于瞒报、谎报、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