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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培训方案3篇

本文目录人员培训方案某市的行政人员培训方案农村务工人员夜校培训方案

根据省《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计划》、《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和《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考核评估方案》,制定本培训方案。

人员培训方案3篇

一、培训目标

通过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促进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具体包括提高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的服务水平;提高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专业素质;提高村卫生室人员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二、培训安排

(一)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名额:具有一定公共卫生工作经验的人员1人/乡镇卫生院,共152人。

2.培训内容:详见《年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

3.培训方式:采取集中面授与临床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组织实施: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和市卫生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5.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时间为130天,其中,理论学习30天,年5月18日—6月16日,由省卫生厅委托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进修学习100天,由市卫生局负责,年3月15—7月15日(其中5月18日—6月16日到省培训中心理论学习),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

(二)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青年业务骨干。1名/乡镇卫生院,共152人。

2.培训内容:详见《年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

3.培训方式:采取远程视频教学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4.组织实施: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

5.培训地点:市卫生学校。

6.时间安排:培训10天,年4月10日-4月20日。

(三)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乡村医生及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承接上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继续对全市所有注册在岗人员进行轮训),共1723人。

2.培训内容:详见《年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

3.培训方式:采取远程视频教学、案例分析与临床进修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

4.组织实施:由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5.时间安排:理论学习30天,进修学习60天。具体时间由各县(市)自行确定。理论学习于年4月30日前完成,临床进修于年6月30日前完成。城市区村卫生室人员理论学习时间,洛龙区为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其它各区为年4月16日至5月16日(可先期进行实习,待理论培训结束后继续实习)。

6.培训地点:理论学习由各县(市、区)教学基地进行远程视频教学,城市区村卫生室人员理论学习统一在市第二卫生职业中专进行。临床进修由各县(市、区)组织,安排在县级医疗机构或乡镇中心卫生院实施。

三、师资及培训教材

(一)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药剂人员理论培训师资、教材和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的影像教学、教材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负责安排。

(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村卫生室人员临床进修师资由承担进修学习任务的医院安排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进行带教。

四、培训资金

(一)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培训

进修学习按照每人每天5元的标准补助住宿费,由市卫生局统一拨付到承担进修学习任务的医疗机构。

(二)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培训

按照每人每天28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由省卫生厅统一拨付到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其中15元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用于教材编印、课件制作、远程视频教学、在线答疑及考核发证,13元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拨付到各地的培训基地(含住宿费),用于教学场地提供及教学管理、辅导等。

(三)村卫生室人员培训

村卫生室人员培训按照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补助住宿费,由县(市、区)卫生局拨付到承担理论培训和进修学习的机构。理论学习阶段按照每人每天7.5元的标准补助教学费用,由省卫生厅统一拨付到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其中3.5元用于大纲及教材编印、课件制作、远程视频教学、在线答疑及考核发证,4元由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在各地的培训基地用于教学场地提供及教学管理、辅导等。

某市的行政人员培训方案人员培训方案(2) | 返回目录

根据《省行政执法条例》及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换证工作的通知》(政办〔〕29号)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政办〔〕29号文件的通知》(政法〔〕36号)、《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轮)训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法行政〔〕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打好“环境创优”六场攻坚战,为四个基本路径中的“依法治市”提供法律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训学习为抓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夯实法制工作基础,逐步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法制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

二、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邀请法律专家,以及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且具有一定法律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授课,通过经验介绍、典型带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三、培训范围

(一)各县(市、区)、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全部执法人员,重点是持、领证人员。

(二)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四、时间安排

首批培训时间拟定为五月中旬,届时以市政府法制办发出的《共用法律知识培训通知单》为准,分批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内容

以省《行政执法人员共用法规选编》及相关资料为教材,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最新部署和安排为重点,通过解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查堵、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程序、标准的缺失。

六、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落实,要结合工作实践,及早选出典型事例、好的经验做法,选聘专人编辑成书面材料,并于年5月底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二)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培训时间,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三)参加培训情况将与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挂钩。

(四)各单位将准备参加的人员,务于5月31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具体操作事宜可问询市政府法制办培训中心。

农村务工人员夜校培训方案人员培训方案(3) | 返回目录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劳动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能力,加快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县政府决定在马树镇开展务工人员夜校培训。为切实抓好务工人员夜校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农村工作会议和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坚持“培训提高,转移输出,回引创业”的工作思路,面向市场需求和农业产业化要求,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务工人员夜校培训,使农民掌握1至2门适用技术、市场竞争力和转移就业能力不断增强、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用的原则。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实际需要,因地制宜开展用得着、能赚钱的适用技能培训,确保农民素质稳步提高,增加群众收入。

2.坚持因材施教,分类培训的原则。根据农村劳动力的性别、文化、年龄、务工需求等分别进行摸底统计,因材施教,开展分类分层培训。

3.坚持形式多样,方便群众的原则。深入村组宣传发动,采取集中办班、发放学习资料、广播、板报等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培训,就地就近方便群众。

4.坚持适应市场,注重引导的原则。结合用工企业需求,大力开展引导性培训和技能订单培训,有针对性地做好就业指导、跟踪维权等服务。

(三)工作目标。XX年,选择马树镇开展务工人员夜校培训试点,实现每户农户有1名劳动力参加培训,全镇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0%以上。计划培训3000人次,其中,务工技能培训730人次,确保有280人以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务工引导性培训1360人次,经营能人、种养业能手培训910人次。

二、培训时间、内容与方式

(一)培训时间。XX年5月至XX年11月1日。

(二)培训内容。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愿择业和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对年满16周岁至50周岁的农村劳动力,开展木工、支砌工、缝纫、电工、家政、烹饪、机修、电焊、刺绣、竹艺编织、水晶玻璃工艺加工等各种务工技能培训。同时,着力抓好经营能人、种养业带头人的适用技术培训。

(三)培训方式。按现有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市场需求,以提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为目的,增强夜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多种方式,就近组织农民集中在乡村夜校开展务工培训,培训后建立完善培训就业台帐。

(四)教材编写。培训教材由参与夜校培训项目实施的培训机构按农民所需的技能培训要求,组织专业人员编写;教材编写后,由县人力办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定稿,培训时做到培训人员人手1册。

(五)课程设置。根据培训内容确定培训课时,力争使每一位参学人员学懂、学会、能运用;发放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技能培训应不少于20天,其中,理论知识占1/3,实践操作占2/3;经营能手、种养业能人的培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课时。

(六)《职业资格证》发放。由培训机构自主选择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对参加技能培训的人员组织考评考核,发给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县人力办要监督鉴定发证整个过程,确保鉴定发证真实有效。

三、资金来源、使用及管理

(一)资金来源。XX年务工人员夜校培训共投入资金66万元,其中,整合中央和省级培训资金50万元,市级财政投入10万元,县级按10%的比例配套6万元工作经费。

(二)资金使用。培训经费按照渠道不变、管理办法不变的原则使用。省、市投入的培训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补助,开支教师授课费、培训耗材费、技能鉴定费等,县级配套经费主要用于夜校培训工作经费。

(三)资金管理。夜校培训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按计划分期分批拨付资金。培训资金要培训一期结算一期,确保让老百姓受益。教师授课费以期为单位,有乡村两级证明、县人力办检查验收证明,方可报账支付。培训耗材的采购由县财政局、人力办、马树镇分别抽人组成询价采购小组,统一采购,建立夜校培训物资采购表。夜校试点培训任务完成后,由县审计局进行审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XX年的务工人员夜校培训,是市政府在市人大二届六次全会上向与会人大代表承诺办理的10件惠民实事之一。各相关部门和马树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夜校培训的资金、师资、设备、人员到位,力求举办一期、成功一期,培训一批、转移一批,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县人力办要负责师资到位,做好市场订单、跟踪问效和维权服务等工作,每月向市人力办报送夜校培训工作情况。镇、村两级要切实做好务工人员夜校培训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好不同工种、不同专业学习人员的组织和转移输送等工作,确保务工人员夜校培训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人力办负责整个夜校培训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包括培训方案的撰写、申报及师资的整合、引导性培训教材的编写、培训设备的询价和购置、培训工作的检查验收、职业资格的考核、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等。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参与培训设备的询价和购置。马树镇负责夜校培训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务工人员参加培训,并做好培训场所的安排、布置;协助做好培训设备的询价、购置及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培训基地负责技能培训教材的编写、培训聘用教师的推荐、劳动力的转移就业等工作;并负责按要求完成培训及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

(三)严格检查考核。培训工作将列入县政府XX年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培训结束后,县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要求务工培训的转移率、稳定就业率均必须达80%以上;经营能手、种养业带头人的培训,必须是本村组的种养业、农产品加工的带头人。检查考核结果将纳入马树镇、相关部门“争先创优”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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