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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培训实施方案(精选3篇)

消防培训实施方案 篇1

一、职责分工

消防培训实施方案(精选3篇)

组长、副组长职责:全面部署救援行动 ,负责现场指挥工作

组员职责:当听到火灾报警,立即取用身边的灭火器和跑向距起火部位最近的灭火器设置点,提取灭火器后,迅速跑向起火部位,及时灭火;迅速跑向最近的水源,采用龙头接管的方式进行灭火;立即跑向起火部位附近的疏散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现场人员通过最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跑向起火部位的区域或本楼层安全出口处,做出手势,呼叫、引导现场人员通过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安全疏散。做到每个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处有人引导。

二、教育、宣传、培训、维护

1、项目部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像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加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项目部员工的消防知识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力争使人人做到“四全”即会宣传消防知识,会操作灭火器具,会疏散人员,会逃生自救。不断提高项目部员工防火、防爆自救能力。

3、定期不定期坚持对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更新。使其长期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确保防火、防爆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撒、应急处理

1、出现事故后,先立即报告防火、防暴应急小组,同时利用所学消防知识,正确使用食堂配备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自救。

2、应急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逐级上报、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工作。

3、如局面难以控制,应急小组专门人进行与当地消防部门的联系,请求支援。

四、联系电话

急救电话:110 119 120

办公室:

消防培训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8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的意见》精神,为切实抓好广东省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技能、稳定就业、促进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组织用人单位、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大力开展在粤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提高技能和稳定就业,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六个结合,突出广东特色。

坚持与提高农民工组织就业程度相结合。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定向培训、劳务合作、对口扶贫、劳务代理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定合格的劳动力供给。

坚持与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相结合。加快培养适用型技能农民工队伍,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满足企业用工需求。

坚持与创新培训模式相结合。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培训模式,充分发挥职业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两方面的优势,建立农民工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

坚持与加强就业和劳动保障管理相结合。重点扶持用工规范的用人单位加强培训,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优化我省用工环境。

坚持与督促企业落实培训责任相结合。突出重点,集中资金扶持有愿望和条件组织农民工培训的用人单位,点面结合,促进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培训义务。

坚持完成培训任务与提高培训质量相结合。确保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绝大部分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坚持二个导向。

在培训规划上坚持以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导向;在培训实施上坚持以用人单位的需求为导向。

(三)坚持二个创新。

创新培训模式,建立政府统筹、企业导向、社会参与、个人努力的联动机制;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担经费的培训投入机制。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xx-20xx年,组织400万在粤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80万人;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比率达到90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率不低于80。20xx年任务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执行

(二)任务下达

原则上以各地上年度办理就业登记的外来流动就业人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地培训鉴定能力、地方资金配套等因素,每年3月底前将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各市于4月底前下达到县区和用人单位。

(三)培训和补贴对象

培训对象是在我省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其中外省农民工不少于70,外来城镇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可参照执行。财政补贴对象是指经定点培训获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含城镇户籍外来工)。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用工检查摸底,全面掌握在粤农民工情况。

加强就业管理,严格执行就业登记和用工登记制度。从20xx年开始,每年的下半年由各地级市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对农民工就业情况检查摸底。各地要组成劳动保障监察、就业服务管理、劳动关系、劳动工资、等科(处)室、单位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依托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采用用人单位、农民工个人自报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办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开展用工登记和就业登记,核发《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并将调查结果录入“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民工信息库。

(二)开展培训需求调研,制定培训规划和具体的计划。

在用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还要通过组织用人单位定期自报和公开征集等方式,广泛收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培训需求,建立农民工培训需求数据库。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规划,制订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计划制订分期培训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期重点培训工种,编发培训目录及补贴标准向社会公布,统筹组织农民工培训。各市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办公室(省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三)认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定点培训。

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认定一批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定点机构。定点机构主要包括三类:

1.用人单位农民工技能培训就业基地。主要承担本单位农民工和劳务帮扶地区输出劳动力的培训;对在行业内具有优势的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经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承担行业农民工培训。

2.劳动保障部门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基地、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中认定,主要承担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用人单位和高级以上技能农民工的培训。

3.社会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从社会各类职业培训教育机构中认定,主要承担特有行业工种及具有比较优势工种的培训。

(四)依托用人单位,多形式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农民工培训必须坚持以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要选择技术工人需求量大、对职工培训积极性高的行业和企业为突破口,带动其他行业和企业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在培训方式上可采用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自主培训。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结合岗位技能要求,制定在岗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自行组织培训,经考核鉴定领证后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2.行业统筹培训。各行业协会可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通用技术工种的技能要求,制定行业工种培训教学标准、教学大纲和农民工培训计划,报省劳动保障厅批准后,指定行业内具有农民工定点培训资格的用人单位开展行业农民工培训,并按规定申请培训补贴。

3.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培训。对不具备培训条件或不履行农民工在岗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向用人单位下达培训任务,统筹组织农民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企业应承担培训费按规定分担的部分。高技能农民工培训原则上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组织到高技能培训基地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出发,尽量采取灵活方式,把培训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4.校企合作培训。承担农民工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人单位合作,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岗技能训练、场地、设备和专业培训机构教学、师资力量的优势,共同制订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采取在用人单位设立培训基地或随岗培训、培训机构派师资上门授课,或选送农民工到培训机构培训共同组织培训。

5.农民工自选培训。持有所在单位或拟接收单位同意推荐培训证明的农民工,可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政府规定的自选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考核获得相应证书并到已定单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五)规范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加强职业技能鉴定。

制定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标准和教学大纲》。在培训学时上,参加国家职业资格或专项能力资格培训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参加本省新开发工种技能培训的,由省统一学时标准。在培训内容上,应包括公共课程和技能培训课程,以实操培训为主,公共课程教材统一使用《广东省农民进城务工指南》。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本着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提供技能鉴定和发证服务,适当降低收费。有条件的地级市,要根据本地区的需要,结合农民工实际情况,协助省组织开发适应农民工参加的新工种、新职业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标准、教材等资料,确保培训和鉴定质量。

(六)配套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加快在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大厅开设农民工专门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鼓励社会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提供减免费服务。对提供免费服务的就业服务机构,各级政府要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经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并达到用人单位上岗要求的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或协议接收单位要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作为申领培训补贴的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为确保农民工培训计划与“百万工程”有机结合,农民工培训工作由各级“百万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农民工培训就业任务。

(二)加强经费保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的需要,按照国发5号文和省政府贯彻意见的要求,做好经费预算,协调当地财政按规定安排农民工培训就业补贴资金,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并按农民工占全部职工比例,结合所承担的培训任务,安排农民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经费。对不履行义务的企业,按规定强制提取,用于政府组织农民工培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外省籍农民工培训,省本级和各地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本省籍农民工培训。

(三)强化管理。

加强政策配套,抓紧制订实施全省统一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工作规程》、《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农民工培训质量监控和考核办法》、《农民工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办法。加快开发使用农民工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加强宣传发动。

各地要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充分调动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参与计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消防培训实施方案 篇3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师资队伍建设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当前我省正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而真正落实素质教育需要一批思想觉悟高、教学业务素质过硬的教师。因此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应当成学校的一项长期工作。当前,z区教育局下发了《z区教师基本功提高培训实施方案》,对我区教师基本功培训提出了明确任务,其主要内容是:促使教师说好普通话,写好“三笔字”,熟练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技能,熟练掌握课堂教学的基本技能,熟练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深入领会本学科课程标准的精神,形成熟练的教学技能技巧,提高教学水平。根据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z中学教师基本功提高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内容及要求

1、传统教学基本功:包括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普通话和教学简笔画,要求教师能写出规范得体的三笔字,能用流利的普通话教学、交流,能在教学中做出形象的简易画图。

2、现代教育技术功:包括文字录入、表格设计数据处理、制作演示文稿、会使用多媒体、课件制作等。

3、课堂教学功:包括讲课、听课、评课。

二、培训措施和步骤

1、成立z中学教师基本功提高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各年级组长 学科教研组长 各项基本功辅导教师

2、确定基本功培训辅导教师

总辅导教师 六年级 七年级 八年级 九年级 后勤 科室

3、培训时间安排

根据区教育局统一安排,教师基本功培训工作同时启动,分期进行考核。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统一培训计划。教师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对基本功培训全部内容制定自学计划,同时展开自学,并完成相应作业。学校总辅导教师统一培训由学校教导处安排,各年级、科室、及后勤每周统一培训两学时,时间为星期二和星期四下午第四节。

附教师基本功提高培训计划

培训项目 培训时间 考核时间

4、教学基本功考核

(1)z区教育局统一考核时间见上表。

(2)学校对教师基本功培训工作将定期检查,同时将此项培训纳入到校本培训之中,根据教师培训考勤和培训作业完成情况如实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和教师专业发展档案。

(3)学校将以此为契机,开展教师基本功比赛,评选基本功优秀个人。(基本功比赛另行通知)

(4)学校将把教师基本功素能作为评选骨干教师、名优教师、优质课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将把考核结果适当与职称评聘等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