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工作方案 > 培训方案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精选14篇)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精选14篇)

一、总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惯彻《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构建社会和谐。

二、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何黔涛(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瞿秋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谭圣国(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何 伟(党委委员、副乡长)

欧 虎(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田 源(派出所) 安兴友(党政办)

吴道贵(林业站) 刘恩均(安监站)

樊 清(社会事务办) 罗 丹(畜牧站)

李明适(国土所) 李 军(林业站)

杨黄艳(农业服务中心) 杨永忠(中 学)

王 羽(中心校) 蒋守忠(卫生院)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车辆的协调,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扑火人员的调动,并负责上下联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乡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林业站: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行调查取证工作。

畜牧站:负责已办理草原证的草场上的火灾。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乡直其他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五、实行包保负责制

以乡为基础,以村为根本,以农户为关键,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林的包保责任制。包保以组为单位,包村民组内所有山头地块,如因包保人员变动,后接任人员仍对该组所有山头地块进行包保。包保人员对所包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对所包区域进行经常性巡查,建立严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包保人员如下: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2

清明节即将来临,气温回升较快,民俗用火及生产用火将增多,各村(居)及相关单位务必认清面临的严峻防火形势,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按照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各项防火扑火措施,坚决杜绝一切森林火灾发生,全力维护林区森林资源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镇林业站要加强对村(居)森林防火工作监督。各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春季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亲赴现场指挥扑救,协调落实各项保障工作。各村要把林区每个社、每个山头、每个坟头的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个人,分片包干,确保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预警监测,建立健全预警响应机制

各村(居)及有关单位要注意天气预报收看和农商行门前电子显示屏预警信息,分析森林防火形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切实做到因险设防。遇有危险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各相关岗位人员要立即到岗,各类扑火队伍要进入待命状态,全力做好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火源管控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防火宣传力度,采用印发宣传手册、利用村村通广播、流动车辆、逐门逐户上门宣传等方式,积极倡导文明祭祖,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方式祭扫,满足群众祭拜愿望。要广泛宣传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各重点部位要增设防火检查站,增加巡山护林人员,严禁火源进山入林。对每个祭祀地点,要派专人进行监管,严防死守,严密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四、加强检查督导,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居)、镇林业站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一线明查暗访,重点检查火源管理、隐患排查以及预案准备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隐患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清明期间,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安排赴重点林区村进行检查,对工作部署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有严重隐患的村进行通报,并实施责任追究。

五、完善预案,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镇林业站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本级森林火灾预案,完善预案的过程中要充分吸收历次扑火实战的经验教训,充分考虑当前领导变动、队伍变化、火险等级增高等新情况,增强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六、加强火情报送,强化应急处置

从现在开始,各村(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火情报告要严格执行归口报告制度(火情报告电话)。各类扑火队伍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按照预案要求,切实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3

提高对森林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检验森林防火队伍的综合素质盒安全扑救能力。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林业站决定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现制演练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的指示为依据,以提高森林防火应急处置能力为目的。通过森林防火演练,提高组织指挥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确保全乡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参加人员:

全体乡干部、部门、“村四职”干部三、

物资装备:

消防铲20把,砍刀15把,钢丝帚20把,灭火器8个四、

演练时间安排:

时间:20xx年3月16日上午9点

地点:柴王村王家坝

演练场地布置:

1、现场设观摩台一处,作为到场领导观摩和现场场地。

2、演练场地用石灰划分区域,每一个区域中要备有适量柴草为演练所有。

3、现场准备柴油一桶,作为演练点火所用。五、演练步骤

1、参加观摩的领导及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由强仁琴下达防火现场演练开始命令。

2、扑火队员进入火场并按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扑救。

3、火场清理

4、演练完毕,参演人员回到指定位置待命。

5、进行点评。

六、其他要求参演人员要切实做好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演练效果,参演人员既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确保演练达到预期效果。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4

森林草原火灾是危害森林资源的大敌,它不但破坏生态环境建设,而且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增强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做到快速、有序、科学、安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早布置、早准备、早宣传、早发动,把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控制到最低限度。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工作

近年来,由于天保工程及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使我镇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逐步上升,但同时也增加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难度。鉴于此,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工作,刻不容缓。

(一)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镇级、村级义务扑火队伍组建,并成立领导组,落实值班制度。

(二)20xx年1月底前落实好坟山坟主等监控措施,严格审批各种野外用火,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

(三)20xx年1月底前完成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刷新和新增标语,发放护林防火户主责任状及进行各种数据统计。

(四)20xx年1月底,落实“五种人”“住山经营户”及中小学校防灭火责任书的签订,并组织义务扑火队员进行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培训。

(五)整个防火戒严期,特别是节假日期间,认真落实各重点地段、路口和重要时段的入山登记,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进入防火期的火情监测、报告

(一)从12月1日至翌年6月15日,镇林草站及各村委会防灭火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

(二)地面火情监测任务主要由镇林业站和护林员承担,镇林草站和护林员必须按规定、按时上岗就位,严密监视火情。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报告,镇人民政府、镇林草站、各村委会防灭火机构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调动扑火队伍进行扑救,并逐级上报。

(四)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接到火情报告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积极主动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详细了解火情发展动态。

2.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镇人民政府领导汇报火情情况。

3.时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调度火场情况,认真做好火情动态记录,整理有关资料,做好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的准备工作。

4.根据火场形势,需要县级专业扑火队支援的,应按顺序做好救灾准备工作,需调动森警部队的应立即通过县向州指挥部进行请示。

三、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与指挥

(一)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要注重战略战术,因地制宜,宜攻则攻,宜守则守,按不同地形、林分状况、火灾类型、风速、风向、火势等情况,制定扑救方案;在条件有利时,一鼓作气分别控制火势,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做到有火不成灾,杜绝大火灾。扑救火灾的过程中,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人员和安排专人负责后勤补给工作;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负责带领镇级专业队进行明火的扑灭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签订责任状上的职责内容各司其职;村委会负责带领扑火人员运水和清理余火及火场看守工作。

(二)森林草原火灾的指挥。森林草原火灾属抢险救灾,必须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人,明确扑火责任区,扑救人员听从指挥员统一指挥行动,小的森林草原火灾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所长进行指挥,所长不在场的情况下,由副所长进行指挥,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部长进行指挥,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由上一级指挥员进行指挥。指挥时,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火场,凡不听指挥的,事后由现场指挥所报同级政府追究责任。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要认真清除余火,守护现场,防止死灰复燃。留守人员要对火场进行死看死守,确定无残火、无复燃条件后才能撤离。

四、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

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由镇林草站、各村委会协助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同负责,当地部门、群众要积极提供线索,提高破案率,对隐瞒不报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查处后,对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5

为切实抓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

全镇各村(居)、各单位要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维稳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杜绝森林防火事故的发生:一是各村组两级要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管理值班制度,做到责任措施到位,有值班名册和时间;二是将森林防火的责任目标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人;三是森林防火实行“包干责任制”,即驻村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户,实行包块连片的互动机制,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形成杨梅山镇特色的森林防火体系。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加强对林业用地和火源的管理是当前森林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张贴标语(每个行政村10条以上)、广播、召开村组干部会、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宜章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规定,特别是对本辖区居民和外来人员上坟活动的管理尤为重要,对所有上坟人员进行安全防火警示教育,明确教育内容有:坟墓周围三米内清除枯枝杂草,做到人走火灭,因上坟人引起的火灾事故责任概由上坟人全部承担。

教育部门要在寒假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四个一”主题班会活动,切实增强在校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禁止学生儿童到林区游戏玩火、野炊。

要强化对疯、痴、癫、傻人员摸底排查并上门落实监护责任人,严禁因此类人员无监管而引起的森林防火责任事故发生。

所有杨梅山镇村组干部、林业管护人员、巡山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每天坚持巡山管护,认真履行巡山管护责任,并做好巡查记录;认真排查火情、火险,对重要的地段要严守死防,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把森林防火的隐患降到最低限度。

三、充分做好扑救火源的应急准备

各村(居)及镇属各单位要组建好森林防火的应急队伍,原则上,各村(居)不少于20人,在元月31日前上报镇绿化办,因应急队伍成员外出要及时调整补充;成员保持通信畅通,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同时在组织扑救的过程中按照预案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森林火源管理,预防措施到位

一是在重点防火期严禁野外用火。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发生野外用火的所在村,每人次罚款100元,对造成火警或火灾的每人次罚款500与1000元,各村可以通过乡规民约对野外用火者进行处罚。凡在森林防火期间需上坟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此规定先清除坟区外的杂草(一切易燃物)才能上坟,由此而外引起的一切森林火灾由坟主自行负责。二是建立巡山护林员制度。各村要把巡山管护制度上墙,按照杨梅山镇森林资源分布区域和其特点对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要有管护措施,各村要有专人进行管护值班。

五、强化森林防火设施器材配备,做好森林防火的硬件准备

我镇森林防火安全的器材有:砍刀10把,斧头2把,油桶4个,风水灭火器2个,水枪5个,喷雾器4个,塑胶扫把130把;森林防火车辆4辆,人员运输交通车辆:湘L44870,湘L44531,;防火器材的管理,由镇森防办统一管理(3666419)

六、应急抢险责任分工

1、指挥组组长欧强彬:负责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决策和处置,工作人员的调集和全面指挥工作。

2、副组长刘明发:协助组长抓好应急抢险工作,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应急指挥和人员安排。

3、其他参与抢险的杨梅山镇森林防火应急抢险队及各村(社区)应急抢险队员:负责森林火灾的扑救,并听从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的指挥。

4、事故发生地的村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本村的应急抢险队及干部群众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抢险,并将情况及时报杨梅山镇森林防火办,以便及时组织增援。

5、各村(居)的应急抢险队接到应急抢险命令后,应立即组织队员带上灭火器具赶赴现场,按照应急处置指挥组的命令投入应急抢险。

6、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现场警戒、人群疏散及秩序维护,负责事故原因的调查及处理。

7、镇医院: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护。

七、森林防火应急处置预案的启动条件

在本镇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时,启动本预案;在相邻乡镇发生森林火灾,接到上级指示要求增援时,启动本预案。

八、森林防火应急处置措施

1、事故发生后,镇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应急抢险队迅速赶到现场,采取措施控制火源,迅速疏散人员,组织扑救,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对象时,必须做好标志,作好详细记录,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公安派出所负责现场的保护和证据的收集工作,同时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

3、事故调查处理和汇报。要按照预案分工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配合相关单位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事故原因和损失,并将情况如实上报,按照上级指示组成事故调查组,协助上级部门进一步搞好事故责任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并将书面材料报告相关部门。

4、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事故现场清理结束后,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应尽快联系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措施,解决群众的衣、食、住、行等问题,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能正常进行。同时加强森林防火教育,吸取教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努力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6

一、任务目标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月1日为森林防火期,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科学防控水平,确保我处不发生一起大的森林火灾。

二、工作重点

(一)顾家围子系、光、初家北、北灵、赵家、大小曲、大赵家南、祁雨顶、九目、峰、张马海防林等重点林区。

(二)十月朝、元旦、春节、渔灯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等人员密集期。

(三)痴、呆、傻、精神病等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员、中小学生、林区游玩人员及耕作人员等是需要管住的重点人群,要加强教育引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三、职责分工

1、扑救指挥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防火预备队和护林员队伍进行火场扑救,安排好机关干部扑火相关工作,落实具体扑救措施;视火灾可控程度,向主要领导建议申请区级增援队伍,做好增员队伍的联络和向导工作,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检查验收。(林业站)

2、火场清理看守组: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用高压细水雾和喷雾器对火场进行拉网式清理,确保不再有余火,做好火烧迹地看守工作。(机关干部、相关居委会)

3、安全警戒组: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对火场周边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对火灾案进行查处。(前所、后所)

4、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食品、被装、油料等物资的调配工作。(党政办、财政所、民政)

5、宣传报道组:负责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负面炒作。(党政办、林业站)

6、医疗救护组。负责受灾人员的医疗救护和心理救助工作。(医院)

7、转移安置组。负责做好有关村庄、企业、经营养殖户转移和安置工作。(城管队、物管办)

8、危化品处置组。负责做好有关危化品转移、保护工作。(安办)

9、扑火督导组。负责督查各扑火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督办各项任务落实。(党政办、纪委)

10、村居协调组。各居委会成立以村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村两委成员为组员的森林防火领导组。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立即组织发动本村离火场最近的以青壮年为主的义务扑火队,由村书记、主任主任带领上指挥扑火,同时及时向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女及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强化履职意识,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把各项工作做到位。一是由办事处主任任总指挥负总责、亲自抓,副书记、分管同志任副总指挥抓具体、具体抓,包片、包村干部为指挥部成员全力靠上抓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各村按照森林防火责任状的要求,成立森林防火预备队,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带头包地块包头,进路口要安排至少两人的值守人员。三是将严格问责贯穿森林防火工作全过程,办事处与各村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严格落实防火属地责任,同时,办事处成立防火督查小组,对各村居的防火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不作为或失职、渎职造成火灾事故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全面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开展立体式、多方位、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构筑第一道思想“防火墙”。一是充分利用赶庙会、赶集日以及政能量、微党建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各村居要利用大喇叭在早、中、晚三个时间段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在重点林区布设、更新森林防火宣传牌,在村庄内、交通沿线、进道口悬挂标语横幅,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流动宣传。三是在非正常旅游路线的各个岔道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树立防火警示牌,提醒“驴友”注意森林防火。

(三)严控火,切实从头消除火灾隐患。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火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办事处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每个林区、每个头,实施拉网式排查火、地毯式清理野外火种,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责任领导,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责任人员和措施。二是十二月底前,各村对林内及林缘地带的地边、路边、坟头周围的林间可燃物清理完成,最大限度地减轻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压力。三是在防火戒严期(-月),对重点隐患区,办事处安排机关干部全员到岗到位,形成重点部位有人查、进出路口有人守的网格化防控网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办事处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处森林防火工作。各包片领导、片长要加强对本片村居防火工作检查、督导工作,将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防火工作纳入办事处对村居年底考核中,发生一次火情,扣除相应分值,取消年底评先树优的资格。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进路口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经督查人员和被查村居签字留存,在全处进行通报,并作为护林员及各村居年度考核依据;督查时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追责

(三)强化治火力度。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戒严期内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因玩忽职守酿成火灾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人责任。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并交纳20xx-10000元的不再野外用火保证金;对构成森林火灾的,依法移交烟台市森林公安局处理。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7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政策法规,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指挥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财政所、卫生院、计生办、安监站、综治维稳中心、40个村委。

指挥部下设工作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贾江波同志兼任。成员:张永明、胡泽煜、高飞、熊伟涛、汪升杰、李彦锋、田澍、杨俊奇。

(二)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工作组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

工作组办公室设于镇政府,值班电话: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火场指挥组由分管副镇长负责,由镇工作组工作人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次序;负责灾区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治安保卫组由派出所所长负责,由派出所、镇综治维稳办工作人员和各村治安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受工作。

后勤保障组镇人大主席负责,由镇计生办、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组成。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扑救组由镇人武部长负责,由民兵人员组成。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医疗救助组由卫生院院长负责,由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财务管理组职责:筹集、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党委、政府批准后向区、市政府申请救灾经费;负责灾区群众的财物管理。

财务管理组由财政所所长负责,由财政所全体人员组成。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鸣金敲锣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3、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镇政府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鉴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4、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

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村干部,尤其是村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撒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应储备柴刀、铁锹、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森林防火工作组配合区林业公安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辖区内的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进行,将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森林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张家口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和《X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编制。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理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按照各村管辖范围,由所在地村先期组织扑救处理。

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性,所需组织动用的人员力量、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5.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草原火险情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土安全、地方经济发展的森林草原防灭火。

2、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体系

森林草原防灭火体系由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派出的现场工作小组组成。

2.2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第一副总指挥:县政府副县长防火办主任(兼):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防火办副主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防火办副主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防火办联系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统一领导、指挥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宣布启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向社会公告火情灾情信息;迅速组织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查清受灾情况,制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力量配置方案;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队、各类抢险队及工作组;协调省外、市外、县外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调配和接受救灾物资、资金和装备;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等应急措施。

2.3机构与职责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发生森林草原防灭火灾害事件启动应急响应后,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设在县政府。

2.4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其职责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9

为了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千方百计保护我乡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保持生态平衡,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省、市、县“扑救森林火灾灾预案”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

从我乡的气候条件等情况的规律来看,全乡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森林火灾,但主要集中在11月至次年6月。因此,我乡全年都是森林防火期。防火戒严期为每年的1月至6月。火灾发生的主要特点是:11月至次年2月,主要是上山采药,过路行人吸烟、烤火等引起;元旦、春节期间燃放鞭炮引起,3至6月主要是农村烧荒积肥及烧麦杆,学生春游、清明上坟烧纸放鞭炮,走夜路吸烟、野外违章用火引起,因此必须高度重视。

二、全乡森林防火责任的划分

(一)政府的责任

1.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即乡长责任制,主要行政领导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村村主任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2.国家、集体、个人所属森林的防火、扑火工作,均按其行政区域管辖,由其所在地的村主任负责。实行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检查落实。

3.林主的责任:负责所有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做到权属清楚,范围明确。如发生火灾要迅速扑救,并报告有关部门。

4.村委主任任期目标制的职责:负责本村所有森林资源的护林防火工作,对村有林地要落实专人看管。当发生森林火灾时,要迅速组织本村群众扑救,并立即报告。

5、各村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两次组织对各村进行督查,查会议、文件的传达落实,查防火宣传,查防火领导机构的建立,查扑火器械的准备,查防火队伍的组建,查防火值班,查已发生火灾的处置力度,并将督查结果其纳入各村年终考核内容。

(二)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责任

为提高扑救火灾的应急能力,成立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任副组长,乡林业站长、综合办主任、派出所、乡人武部干事、乡安监站职工、乡民政办主任、乡广播站长、乡中心校长、乡卫生院长、乡财政所长、乡林业站职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林管站站长燕双锁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林管站。

1.乡森林防火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乡及各成员单位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并随时向乡政府领导汇报。当发生森林火灾时,协助乡政府领导协调村、组及各成员单位参与扑救工作。

2、乡综合办: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协调及后勤保障工作,主要负责组织扑火人员的集合,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保管及供给,并储备足够的防火物资;负责防火扑救及日常宣传车辆的安排:负责扑火队伍人员及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

3、派出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时道路交通管制,确保消防车辆和扑火物资运送车辆及扑火人员预期到达现场;负责火灾现场秩序的维持和人员疏导;负责灾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工作。

4.乡武装部:负责民兵森林扑火的模拟演练。当发生森林火灾需要支援时,迅速组织民兵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5.民政办:负责做好因森林火灾引起的伤亡抚恤、遗属和灾民的安置工作。

6.卫生院:负责做好因发生森林火灾引起的人员伤亡救护工作。

7.广播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8.中小学校:负责加强对全乡中小学校学生,特别是林区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毎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森林防火专题课。

9.安监站:负责把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全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负责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查处在林区违法、违章用火及森林火警、火灾事故,打击破坏森林防火设施的犯罪分子。负责参与林区火灾安全事故的处理。

10.财政所:负责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投入,确保森林防火和扑火资金及时到位。

11.林管站:负责做好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务工作,为政府领导当好参谋。负责组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大队,作为一般火灾扑救先遣队,负责处理森林火灾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扑救森林火灾的方针及原则

1、扑火的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

2、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及要求:一是对森林火灾要求发现及时,要迅速就近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防火值班:

1、政府防火值班按照政府机关安排的日常值班为乡防火值班,值班电话:。

2、村级防火值班根据各村实际制定,必须由两委主干带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五、扑火力量准备

1.以乡护林员为主体组建30人的半专业扑火应急队,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先遣队,由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直接调度。以乡级单位和乡级机关职工为主体组建一支由50人组成的应急扑火队。

2.各村要以农村青年为主体组建一支义务扑火队,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确保一有火灾能够立即出动。

六、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各家各户,全民皆知的宣传,不留死角,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新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村组织干部经常性进山巡查,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要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的时期要增强巡山次数,认真做好儿童和病、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单位、各包村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乡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七、领导小组指挥要领

1.基本思想:必须坚持统一领导,依靠群众,协同作战,强化纪律,有火即灭。

2.基本要求:发现火情,立即上报。上报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做到有令即行,闻讯而动,指挥要强,行动要快,迅速扑灭,避免伤亡。

3.基本手段:以人力扑火为主,做到因地制宜,因火施用,使用一切扑火工具和手段,如铁铲、砍刀、树枝、沙、土、水等迅速扑灭火灾,指挥主要依靠电话、手机、对讲机等。

4.基本力量:一是半专业打火队,二是义务扑火队,三是林区群众等。

5.基本战术:(1)以打为主,打隔结合,双线出击;(2)能打则打,能隔则隔,上不翻山,下不过沟;(3)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做到灭火不过夜;(4)灭火后要落实专人监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八、扑火实施步骤

扑救森林火灾,应本着先人后物,轻重缓急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村民、游客、巡山护林人员等人员,要见火即打,发现火情立即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乡防火指挥部接警后立即启动本应急方案并同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报警电话:。

2、接到火情报告后,乡、村两级必须分别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救火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村级扑火人员必须15分钟内到达现场灭火,乡级扑火队要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扑救,并和村级扑火组组成临时现场扑火领导小组,随时向乡防火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3、现场扑火领导小组每隔10分钟及时向乡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直至县乡两级专业扑火队到达现场共同组织扑救。

4、后勤保障组要在乡扑火队出发后2小时内,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乡防火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九、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①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②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③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①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②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指挥。“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十、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火灾事故没有查清不放过、肇事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的原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处置。

3、扑灭经费:应扑救火情所发生的人力物力等一切费用由肇事者承担,无法认定肇事者或肇事者无法承担的用所在村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社区)予以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乡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分。

十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xx年2月25日上午10时,我镇党委书记张志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岳保华,分管领导副镇长杨爱国在野庄村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演练。

本次演练活动共组建5支队伍,共计70余人,分别是章腔矿业有限公司应急分队、紫荆山林场应急分队、辛庄村应急分队、贾庄村应急分队、野庄村应急分队,演练活动以模拟发生森林火灾为背景,启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发出集结命令,迅速冲往“起火点”,利用风力灭火器、二号工具、三号工具、铁锹等工具进行扑火,快速、安全、有序地进行了模拟扑救,并做好安全撤离、余火清理、现场留守等后续工作。

通过此次应急演练,有效检验了我镇在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了全镇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强化了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协同作战的能力,及时发现问题,弥补短板弱项,为全面做好苏龙口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有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山火,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充分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火方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建设与责任制度

(一)机构建设

成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党委书记刘迎秋同志任政委,镇长易文龙同志任指挥长,分管农业的常务副镇长欧文武同志任副指挥长,镇农办、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和综治办、派出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林业站站长文朝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李双全同志为森林防火消防专干,指挥部设镇林业站,防火办公室电话:。

(二)责任制度

森林防火全面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即镇党委政府向县政府负责,村党支部、村委员会向镇党委政府负责,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防火第一责任人,镇域内各事业单位为森林防火责任单位。

二、山火防控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防火意识到位。

森林防火指挥部召开两次森林防火专题会议;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检查;采取悬挂横幅、固定森林防火标语、书写石灰标语和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加强基础建设,防火设施到位。

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防火器材储备室并备足必须的防火器材;各村相应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器材室并配备好防防火器材。镇指挥部制定好阻隔带建设规划,在县林业局的指导下完成森林防火阻隔网(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及时维护自然阻隔网络,减少森林火灾隐患,严格控制森林过火面积在林地面积的1‰以内。

(三)加强火源管理,预防措施到位。

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坚持野外生产性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对辖区内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管理人员(智障人员、精神病人)建档管理,落实专人监控。各村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防火工作,并明确3名专职防火巡逻人员(巡逻人员补助视工作情况给予奖励)。

三、消防队伍与扑救指挥

扑火队职责:以扑救本地区森林火灾为主,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配,援助毗邻地区扑救山火。

(二)扑救指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工作,扑救森林山火时,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处置”的原则,设三级应急预警响应,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

1、一级预警响应。镇辖范围内接到火情报告后,镇农办、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在15分钟内迅速到达起火点,并迅速组织支村两委和本村义务扑火队及时处置扑救山火。

现场指挥:文杰林文朝辉

2、二级预警响应。一级预警响应启动后,如果山火在1小时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由现场指挥迅速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欧文武同志,由其迅速组织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增援扑救。

现场指挥:欧文武

3、三级预警响应。二级预警响应实施后2小时内森林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应迅速向镇党委书记刘迎秋同志和镇长易文龙同志汇报,协调、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参与山火扑救工作,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以求外援力量扑救山火。

现场指挥:刘迎秋易文龙

4、火场明火完全扑灭后,应清点人员,撤离火场,并留足人员清理余火,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

四、通讯、器械

(一)通讯。通讯要常年保持运行良好,电信部门保证各村的电话线路畅通。防火期间,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做到24小时防火值班制,指挥部所有成员及相关单位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防火信息准确及时传达。

(二)扑火器具装备。

2、各村分别配备二号工具20把、柴刀10把(均已配备)、背包式高压水枪一台(已配备7个村)和手提喇叭一个。

五、火情报告

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每天详细记载全镇的山火火情动态。各村发生山火后,要求立即向镇防火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警电话:xx0221),指挥部接到火情消息后,应立即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各村应视火情、防火区域、火险区划等及时组织足够力量扑救。

火情报告时间要求:各村从发生山火时算起,应在20分钟内报告镇指挥部。对有意推迟上报、企图隐瞒、贻误战机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后勤保障

后勤工作由指挥部统一指挥,由贺舟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增援车辆调配,做好前线相关物资准备、供应工作。

七、火案查处

加强火案的'查处工作,实行“快查、严办”的办案原则,对肇事者要依照《xx镇森林防火责任的追究》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查处工作由镇综治办、派出所、林业站负责,火案查处率在85%以上;重大山火案件,由县森林公安配合查处,做到每发生一宗,及时查处一宗,并将查处情况及时通报、上报。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1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我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开展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对工作。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6 响应分级

省级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森林火灾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2 主要任务

2.1 组织扑火行动

根据火情、地形、地势和队伍、物资准备情况,制定扑火方案,组织扑火队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2 转移疏散人员

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 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 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社会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3.1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

设指挥长1名,由省政府负责常务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若干名,由分管副省长、省军区副司令员、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应急厅、林业局、消防救援总队主要负责人及省公安厅负责人担任;秘书长2名,由省应急厅、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成员: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广电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粮食和储备局、林业局、气象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河南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场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负责人。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承担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制修订《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省火险形势、处置进展情况,组织、指导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开展有关协调工作。

3.2省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组织

3.2.1前方指挥部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成立省级前方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前方指挥部指挥长由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火灾发生地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织成立综合协调组、扑救指挥组、专家支持组、气象服务组、人员安置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宣传报道组等8个工作组。根据火场情况,可调整工作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3.2.2后方指挥部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同时成立后方指挥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及省应急厅、林业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厅、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应前方指挥部要求,及时调度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3.3扑救指挥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发生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和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森林火灾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共同负责应对。

本预案启动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令到达抢险救援现场,接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军队支援力量的调动、指挥按照中央军委有关规定执行。火灾发生地市、县级政府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履行应急救援属地责任,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有关部门,调动救援力量,落实各项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预警

4.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林业和气象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必要时对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各视频监控站(点)、防火瞭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要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做好物资调拨准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视情靠前驻防。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督导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增加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视情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4.2 信息报告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向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立即报告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1)省界、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5)可能危及重要设施或者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需要省政府组织扑救的森林火灾。

5 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火情会商,根据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火情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5.1 Ⅳ级响应

5.1.1 启动条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伤,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危险性较大、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5)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秘书长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5.1.2 响应措施

(1)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发展态势。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地区派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通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增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5.2 Ⅲ级响应

5.2.1 启动条件

(1)达到较大等级且4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1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5.2.2 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调派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省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择机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5.3 Ⅱ级响应

5.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达到重大等级。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3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者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5.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带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后方指挥部,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

(3)按照跨区支援扑火方案,增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援,协调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4)配合国家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4 Ⅰ级响应

5.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达到特别重大等级。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者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火势持续蔓延、7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4)本省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必要时,省政府可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5.4.2 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带领副指挥长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扑救工作。

(2)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国家调派专业力量和飞机跨省区域支援,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火灾扑救任务。

(3)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及时决定火灾扑救的其他重大事项。

(4)配合国家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5 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点、时段,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6 应急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1 扑救火灾

森林火灾发生后,由林业部门负责火情前期处理,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近组织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民兵、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火灾扑救;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但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各扑火力量服从前方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 转移安置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证转移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有必要的医疗救治。

6.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6.4 保护重要目标

当林区和靠近林缘的重要民用设施、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原始森林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胁,保护目标安全。

6.5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受森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及传播谣言、阻碍救援等违法犯罪行为。

6.6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新闻单位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方指挥部的批准,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加强对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的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6.7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前线指挥部组织检查验收,确认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8 应急处置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9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褒扬。

7 后期处置

7.1 火场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7.2 火灾评估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过火面积、受害面积、蓄积、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组织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7.3 约谈整改

对因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及时约谈相关市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7.4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向省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7.5 表彰与责任追究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 应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会商制度

(1)火情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单位,不定期开展火情会商,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扑火方案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人员和扑火专家,分析会商扑救方案,为扑火指挥提供技术保障。

(3)重大决策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决策,统一调度指挥。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发布、共享相关政策、会商结果、工作动态信息。应急响应期间,前方指挥部成员单位共享实时火情和相关基础数据信息,包括火灾预警监测、应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处理、交通管控、火场气象、森林分布、物资保障、立地条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度

(1)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承担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责任,做到组织机构、防火责任、基础设施、工作经费、火灾处置“五到位”。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林区经营单位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森林公安队伍任务分工按照“一条不增、一条不减”原则,原职能保持不变。

(2)督导监督机制。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职责的同时,按分工对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的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物资储备、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3)工作自查检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区)或基层单位开展自查,市级以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者主管部门开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统计森林火灾发生的基本情况、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情况,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逐级上报。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森林防灭火信息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平时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带班,出现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掌握火情、扑救进展等情况。出现高火险天气时要了解有关重点林区火险等级和工作措施,发生火灾后要主动了解火灾地区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施救情况。

8.2 队伍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突击力量,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辅助力量。

8.2.1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8.2.2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救援力量

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必要时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8.2.3 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市、县级政府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业部门管理,少部分由应急部门管理),有较为齐全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防火紧要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做到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

8.2.4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林区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场、林区经营单位组建,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确保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在森林火灾高风险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8.2.5 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由各地政府、国有企业组建,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专业力量。

8.2.6 群众森林消防队伍

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林区居(村)民中的青壮年为主,主要参加火情处置、带路、运送扑火物资、提供后勤服务、参与清理和看守火场等任务。

8.2.7 力量编成

森林火灾发生后,按照属地负责、就近调度原则,由火灾发生地政府调度本地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处置。省级森林火灾Ⅰ、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及先期处置情况,研究确定救援力量的编成和规模,必要时协调军队应急救援力量和周边省份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调度方案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可参照《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编成表》。

扑火力量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是火灾发生地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第二梯队是火灾发生地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第三梯队是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行政区域外增援的各类队伍按照上述标准纳入编成。

8.2.8 力量调度

(1)下达指令。各牵头部门协调联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下达书面调度指令(《请求调用应急救援力量的函》,《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指令》),火情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指挥调度,随后补发书面指令。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火情信息通报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扑救的,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省军区、武警河南省总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周边省份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由省应急厅提请应急部协调增援。

(2)快速出动。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度指令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紧急集结动员,快速做好准备,并将集结情况(包括指挥员、人员、装备、行程路线等信息)报告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征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立即赶赴救援现场或指定地点。

(3)预置备勤。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救援力量部署,下达预备指令,预置备用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8.3 物资资金保障

8.3.1 救援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按照政策规定安排森林防灭火经费,统筹用于省级森林防灭火应急储备物资购置和各地森林防灭火补助。

8.3.2 救援装备保障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本预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为目标,加强省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装备。市、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等救援装备。

8.3.3 救灾物资保障

省级救灾物资包括帐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叠床、救生船、救生衣、应急包、手电筒等,储备在省级救灾物资仓库。

省级救灾物资调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受灾地要先使用本级救灾储备物资,在本级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救灾需要时,可申请使用省或中央救灾储备物资。申请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应逐级上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可越级上报。

省级救灾物资调运程序。省应急厅发布物资调度命令,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

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生活物品等,由火灾发生地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

8.4 气象服务保障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省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场蔓延趋势等信息。省气象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循环制作火场区域气象专报,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8.5 通信信息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通信部门要迅速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证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广电、通信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群众撤离信息,配合应急救援行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火场区域及周围地形、地貌、社区分布、道路、资源等地理信息,为救援决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摩托化输送方式为主。在特殊情况下,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请铁路或者民航部门下达输送任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抢险人员、转移群众、扑火救援物资运输。

8.7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灾区疾病防治工作开展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

8.8 治安防护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林区纵火、破坏森林火灾救援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行为,保障火灾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或者经研判火灾较为严重,需要航空消防飞机参与救援的,首先使用驻防的航护飞机;需要跨省调机支援时,由省应急厅向应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南、北方航空护林总站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接受援助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支付。

9 预案管理

9.1 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要组织预案评估,并适时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森林火灾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需要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

9.2 预案培训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预案培训。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紧要期前至少培训一次。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提升各级、各部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9.3 预案演练

(1)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各级专业和综合性救援队伍要根据本地森林火灾风险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乡镇(街道)、林场、涉林景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9.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xx〕141号)同时废止。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12

为切实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惯彻《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严格管火,规范用火,突出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责任追究和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的处罚,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努力维护生态平衡。构建社会和谐。

二、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车辆的协调,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扑火人员的调动,并负责上下联系工作。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广播对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按规定发布森林火灾有关信息。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村组进行典型宣传。

乡中心校、各中小学校:负责对本校学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用小手牵大手的方法,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干警参与扑救森林火灾,并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进行侦破和查处,切实维护火灾发生地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安监站:参与森林防火火工作的宣传,参与森林火灾的调查取证工作。

林业站:负责掌握火灾现场情况,向上级反馈现场情况,事后行调查取证工作。

畜牧站:负责已办理草原证的草场上的火灾。

卫生院:负责制定医护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和有关物资储备、调集方案,及时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场抢救火灾中的伤病员,并做好灾区中的防疫工作。

乡直其他各部门: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扑救工作。

五、实行包保负责制

以乡为基础,以村为根本,以农户为关键,实行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户包林的包保责任制。包保以组为单位,包村民组内所有山头地块,如因包保人员变动,后接任人员仍对该组所有山头地块进行包保。包保人员对所包村、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对所包区域进行经常性巡查,建立严格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从严管理林区野外用火,包保人员如下:

六、组建专业扑火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乡组建专业扑火应急分队50人。

由乡统一服装,统一配置装备,各村组建义务扑火队100人。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13

为积极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镇-x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望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镇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其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乐西、亚拉冲等村委会林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3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责任分工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镇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委会单位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七)包重点涉林村单位负责与所包涉林重点村对接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点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屯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就餐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镇人民政府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有关站所及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护林员要科学使用手台,严禁用手台谈论与防火无关的内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镇政府综合办、镇纪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乡镇森林防火培训方案 篇14

为积极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望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一、指导

以x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镇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要具体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其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乐西、亚拉冲等村委会林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3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责任分工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镇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政府主要、主管召开调度会;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委会单位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七)包重点涉林村单位负责与所包涉林重点村对接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点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和分管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屯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保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就餐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镇人民政府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有关站所及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须有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护林员要科学使用手台,严禁用手台谈论与防火无关的内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镇政府综合办、镇纪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镇政府主要、主管汇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