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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方案范文(精选3篇)

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方案范文 篇1

为贯彻落实《xx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省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xx市xx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指示和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方案范文(精选3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攻方向,与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整合资源、强化举措,如期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统筹兼顾。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以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为引领,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加强污水治理与给排水、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的统筹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2.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村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量、生态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科学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技术,因地制宜,因村制宜,防止生搬硬套和搞“一刀切”。

3.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坚持近期目标和长期规划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防止脱离实际搞“大干快上”“硬干蛮干”。优先整治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生态环境敏感等区域村庄,先易后难、由点到面、分类分步、循序渐进,稳步有序推进污水有效治理。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推动以县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鼓励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和多元化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后长期稳定运行,发挥效益。

5.政府引导,社会参与。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村规民约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农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

(三)治理目标

xx年底前,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左右,力争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推进县城周边村庄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一并处理;已经改厕的村庄灵活运用简便、易行、有效的处理工艺和模式,使改厕后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全县农村村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规划引领,科学推进污水治理

6.开展治理状况调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结合农村污水治理规划(方案),组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调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包括村庄名称、居民户数、常住人口数量、经济条件,村庄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量、排放去向、受纳水体类别、排放要求(执行排放标准),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实际处理水量、处理工艺、设计(排放)标准、运维费用等,形成现状基础台账,夯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于xx年5月2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将排查情况报告和台账(填报附件)报送县环境攻坚办土壤工作部。

7.推进规划落地实施。强化规划引领和指导,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结合村庄实际,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方案)实施和落地,合理确定治理目标、治理任务、治理模式、项目布局、建设时序、资金保障等。通过规划实施,使改厕、污水治理、坑塘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有效衔接,着力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治理模式

8.科学确定治理模式。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有序推进。县城周边村庄等有条件的地方,采取以城带乡(村)模式,积极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外延伸覆盖;人口较多、居住较为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输水沿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附近村庄,酌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人口较为集中,经济条件一般的村庄在完成改厕的基础上,要对其他生活污水收集后采用简易生态处理;居住分散、人口密度较小或地形地貌复杂的村庄,选择分散式、单户式,低成本、易维护的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缺水或污水产生量较小村庄,以及暂无能力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可重点推进厕所改造,明确厕所粪污的收集处理方式和排放要求,在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的基础上,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9.灵活选择治理技术。综合考虑当地经济条件、自然地理条件、人口集聚度、环境约束条件、污水产生规模等因素,灵活运用污水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治理工艺。要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效益高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利用自然生态条件,采用以渔净水、人工湿地等生态治理方式,确保治理方式经济、简便、适用、有效。

10.防止“一刀切”。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街道)要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济条件一般的乡镇(街道)要突出重点村,稳步梯次推进。

(三)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污水治理

11.突出重点区域。在力争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治理目标的前提下,优先治理饮用水水源地附近、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村庄,以及“千万工程”示范村、经济条件较好的中心村。

12.分类分步实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以整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逐步开展污水的初步收集和简易处理,不求一步到位,在防止污水乱排乱放的前提下,预留下一步污水治理提标提质的空间。

13.把握时间节点。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重点进行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确定本年度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协调资金到位。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庄及农户,建立农户电子档案,并完成建设工程。12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县政府将安排相关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市级组织人员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市直相关部门将开展抽查。

(四)统筹兼顾,形成污水治理合力

14.加强工作统筹。在工作安排、资金保障、督导落实上,生态环境要与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财政等部门协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与各类“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统筹;加强与脱贫攻坚工作、村庄实用性规划,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的衔接,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15.与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相衔接。对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整合使用相关项目资金,推进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对其他乡镇(街道)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并为后期污水处理预留建设空间。已改厕的,将厕所粪污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点,在方案编制、技术模式选择、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充分衔接。

(五)建管并重,确保设施稳定长效运行

16.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建立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实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维护,鼓励第三方运维机构按照技术托管和总承包方式开展运维管理服务,探索建立生活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17.开展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行动。各乡镇(街道)要对已经建成但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装置)全面摸排,逐一查明原因,分类整治。9月底前,省市将组织开展一次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出现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维的问题,将向县政府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提请约谈相关领导并通报批评。

18.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度,县级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12月底前上报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内容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情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点任务优先安排。县政府将加强督导考核,做好统筹推动和分类指导工作;乡镇(街道)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重大事项督查和年度目标考核,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办事处)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理顺职责分工,明确农业农村局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加大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相关资金,积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乡镇(街道)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建立运营补偿机制,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信贷支持力度。

(三)强化督导考评。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检查等活动,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考核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建成后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提请约谈。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大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引导村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并纳入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产生量,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方案范文 篇2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针对建筑工地用工涉及外来人口地域广、人员密度高、流动性快等特点,做好我市建筑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建筑业企业员工及广大务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编制依据

山西省委、省政府已于20xx年1月25日18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住建系统工作职责,协调各单位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住建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设备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适时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

二、防控组织

为做好我市建筑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成立市建筑工地防控应急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科长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副科级干部x市建筑安全服务站站长x市工程质量服务站站长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队队长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及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张寿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工作

一是严格把握开复工条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把全市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必备条件。对本辖区建设工程实施开复工严格报批制度。

全市各类房屋和市政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2、全面开展工作场所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3、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要求其在未收到通知前,暂缓返回我市。

4、实施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动态记录,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设置体温检测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检测设备。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储备足够的消毒剂并掌握其配制使用方法。

6、配备专职卫生员。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保安人员和值班人员。专职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

7、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合格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

8、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或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

二是切实明确开复工防控措施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责令各建筑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1、强化进场人员管理。一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登记,核对人员情况,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施工企业需安排固定场所,按照要求进行不少于14天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进行变通。二是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实施24小时巡逻制度,确保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对出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对进出人员,要询问和记录具体情况和原因,劝说其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的要做好个人防护。三是加强外来人员管控。已登记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以外的人员,确需临时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指定专人进行接待,询问有关情况、检查身体状况和个人防护情况,进行登记,经允许后进入,并监督其及时离开。

2、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3、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送院诊治。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属地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4、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落实专人专班,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及上级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四、认真做好突发情况处置工作

一当工地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并立即送到卫生健康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疾病控制部门要求做好应急处置。

二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工地应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配合疾病控制部门开展疫情防治,并及时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经属地疾病控制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复工。

五、加强监督执法、强化责任

追究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将防疫工作的落实作为开复工条件审查的重要内容,在日常检查中增加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对未落实相关要求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方案范文 篇3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有开挖工作量,需使用工程机械,需发生开挖回填机械使用费15000元本工程设计面积500m2。根据工程情况,本工程采用大放坡开挖,挖土方量大部分采用反铲挖掘机机械开挖,挖方量少部分采用人工开挖。

二、土方开挖

1、基坑开挖程序:测量放线、降水、切线分层开挖、修坡、留足预留土层。

2、挖土要点:相邻基坑开挖时,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程序。挖土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层进行,每层0.05m左右,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及坡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每2m左右修一次坡,至设计标高,再统一进行一次修坡清底,检查坑底宽和标高,要求坑度凹凸不超过0.8m。

基坑开挖时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人工挖土部分,如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则预留一层20~30cm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

机械开挖部分,为避免破坏基底土,采取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20cm人工清理。

雨期施工时,基坑槽采取分段开挖,挖好一段浇筑一段垫层,同时经常检查边坡情况,防止坑壁受水浸泡造成塌方。

弃土及时运出,在基坑槽边缘上侧临时堆土或堆放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与基坑边缘保持1m以上的距离,以保证坑边直立壁或边坡的稳定。

挖土至坑底设计标高后及时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组织基槽验收,做好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地质勘察报告、设计要求不符时,与有关人员研究及时处理。

达到设计要求后,及时进行垫层施工,每一块坑底的无垫层暴露时间严格控制在24h以内。

3、挖土注意事项:为防止超挖,配备专职测量人员进行标高监测控制。 挖土时在桩周边留三角土,必须采用人工挖土,以确保桩身质量。挖土时注意检查基坑底是否有古墓、洞穴、暗沟等,如发现迹象及时汇报,并进行探查处理。

三、土方回填

为了保证地基不受侵扰,在基础工程施工完成经隐蔽工程验收后应及时回填,但在回填前应做好输电(强、弱)电缆、上下水管等预埋工程。

1.基坑回填的前提:基坑回填时,基础、地下水池工程应已经过验收,且已达到优良质量等级标准。近基坑的某些地下的室外工程已经完工,在地面以上工程施工期内不致产生开挖土方的可能,影响主体结构施工。

回填土的来源应落实,回填土质应采用无有机质和腐埴质的土,并应符合最佳含水量要求,黏性土以手捏成团,落地开花为宜。因为回填土过干将夯打不实,过湿则易变成橡皮土。

基坑内无明显积水(积水和有机质物体如模板、纸袋等残留物,应清除干净)。做好临基坑四周的排水工作,不使基坑外的地面水流入基坑。

2.施工方法:回填土从场地最低部分开始,由一端向另一端自下而上分层铺填。每层虚铺厚度,用打夯机械夯实时不大于30cm。

深浅坑(槽)相连时,先填深坑槽,相平后与浅坑全面分层填夯。墙基与管道部分回填采用在两侧用细土同时均匀回填、夯实,以防止墙基及管道中心线位移。

采用自卸式汽车运输土料。回填土较少部分采用人工填土,用手推车送土,以人工用铁锹、耙、锄等工具进行回填土。

在夯实或压实后,对每层回填土的质量检查检验,采用小轻便触控仪直接通过锤击数来检验密实度,或采用环刀法取样测定土的干密度,求出土的密实度。

3.回填土施工的注意事项:回填土应考虑天气对回填土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暂停回填土或采取防水覆盖措施。

要控制好回填土土料的质量,严禁使用淤泥或含水量过大甚至达到饱和及被雨水淋湿的土料进入基坑。

当回填土的表层被雨水浸、淋时,回填前应将其表层铲去,方可填筑。 回填时发现有机质杂质应随时清除,大块土块应先敲碎,再填筑。

碾压回填土时,应注意保护基础结构或外墙防水层不受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