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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用25篇)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1

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下发通知指出,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为“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旨在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教育,帮助儿童青少年掌握心理健康相关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协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帮助孩子正确认识、处理碰到的情绪问题;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加强合作,共同创造更有利于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外部环境。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通用25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通知精神,根据我校学生工作计划,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围绕“世界精神卫生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1日—10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

三、活动宗旨

通过组织开展以“心理健康、激扬青春”为主题的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促进大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自我关注意识和自我调节能力,提升大学生心理素质,积极面对疫情,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民心理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四、活动内容

(一)上好国庆第一课(已完成)

1、讲授人:全体辅导员

2、内容:疫情防控知识、安全与健康知识、爱国主义教育等

(二)“心理健康、激扬青春”主题班会或团日活动

1、时间:各班级自定(10月7日——10月15日)

2、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线上进行

3、要求: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或心理委员组织班会或团日活动,活动要求具有班级特色,形式不限。10月18日前以学院总结的`形式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学院特色主题活动

1、时间:各学院自定(10月7日——10月22日)

2、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线上进行

3、要求:活动要求具有学院特色,形式不限。

(四)系列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1、时间:10月5日、10月12日、10月19日、10月26日

2、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线上进行

3、主讲人:张泰复、吕彬江、艾荻、第一专科医院医生。

(五)心理健康知识有奖答题

1、时间:10月18日——10月22日

2、活动流程:学生搜索微信公众号“心苑心里话”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后,实名注册并答题,学生处在所有答题正确的学生中按照答题时长选取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参与奖若干名并发放奖品。

(六)20xx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线上进行

3、培训单位: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等

(七)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

1、工作安排:第一阶段全体学生心理测评(已完成)

2、第二阶段排查重点关注学生(见10月4日群发文件)

3、第三阶段分析数据、访谈学生(10月21日起,教研室组织)

(八)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比赛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参赛对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师

4、要求:参赛对象及比赛要求已通知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的开展,活动内容要丰富,要贴近学生的生活;形式要多样,增强活动本身的吸引力;参与要广泛,要把全体学生都引导到宣传教育活动中来。

2、加强宣传,及时报道。活动中要注意相关影音资料的搜集和整理,突出宣传重点,创新报道形式。及时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和撰写活动总结,于11月1日前将活动计划及总结的纸质材料交到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电子版发送邮箱()。学生处将对各学院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进行总结和表彰。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活动主题

“培育理性平和心态,共建美丽幸福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8日-11月8日

三、参与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四、活动内容

各学院分别根据本学院情况,策划并组织心理健康季活动。以下加的条目为推荐学院举行项目,各学院可自行修改或添加。

(一)知识宣传类

(1)“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

(2)心理健康相关知识宣传

(二)讲座培训类

1、“让心湖漾起爱的涟漪”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坊

2、“用心倾听、用爱践行”班级心理委员心灵成长工作坊

3、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沙龙、桌边漫谈(主题见附件1)

(三)活动类

1、班级心理主题班会活动(主题见附件1)

2、“在童话里遇见未知的自己”团体心理沙盘体验活动

3、“相伴如影对话心灵”观影读心活动

4、“笔尖的温度心灵的色彩”心理涂色活动

5、“心理训练营”大学生心灵成长团体干预训练(团体主题包括:班级凝聚力、压力管理、亲密关系、情绪调节、生涯规划等)

6、心理健康知识竞赛

7、心理漫画征集比活动

8、心灵成长故事微视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二)探索创新,树立品牌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既要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又要体现出学院特色,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要结合专业特点创建学院特色品牌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作性,及时对有特色、有影响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教育面、参与面。

(三)认真策划,及时宣传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活动的策划和宣传工作,及时整理、收集活动图片、资料。

认真策划:请将活动前的海报、通知等宣传,发送到邮箱,便于在东秦心理微信平台上进行同步宣传。

及时宣传:活动进行期间,请将举办过的活动及时上传学院新闻网站,及时反馈心理咨询办公室,并于当天将新闻稿电子版(包括新闻照片)发送至邮箱中。

(四)总结完善,图文并茂

请各学院在11月10日前将系列活动的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电子版及相关影音材料刻录成光盘送到人文楼609。

上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活动照片与视频、活动后学生反馈与心得、学院活动总结、活动新闻以及新闻网页截图。请各学院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增加其他内容。

六、其他事宜

具体活动安排详见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网站、东秦心理微信平台和宣传展板等通知。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国办发〔20xx〕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 (20xx—20xx年)的通知》(粤府办〔20xx〕70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梅市府办〔20xx〕3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救助和康复工作,推动我县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 —20xx年)》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救助、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精神障碍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具体目标。

1.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县、镇两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成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残联、团委、妇联、老龄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健全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20xx年底前,我县精神科编制内床位数达到每10万人口不低于28张。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 与相关工作。

3.缓解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完善精神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鼓励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20xx年底前,我县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3.8名,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积极培养多层次符合社会需求的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精神康复师。

4.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完善基础信息登记制度,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到20xx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5.大力提升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到20xx 年,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至少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6.普及精神障碍康复工作。充分依托现有资源,构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xx年,所有镇(街道)建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7.改善精神卫生工作社会氛围。到20xx年,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1.完善精神卫生防治管理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县、镇两级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全县精神障碍治疗、预防和康复技术培训中心基地和平台,统筹全县精神卫生防治业务管理,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2.加强县、镇两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20xx年,县人民医院成立精神科。在原非典应急场所改建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病区。同时,规划新建大埔县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科综合大楼,至20xx年,建成规模为200张床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流程科学、标准合规的新型精神疾病专科综合大楼。大力改善医疗环境,配齐医疗设备,提高人员素质,组建个案管理团队,力争达到二级精神专科医院标准。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3.推动强制医疗和社会救治场所建设。公安、卫生计生部门要联合推进强制医疗场所建设,不断规范强制医疗人员的诊断评估、治疗、康复、看护及后续随访、救助等工作流程。20xx 年底前,指定1所符合条件的强制医疗专区,并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优抚医院建设, 指定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相应社会救治职能,并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

4.完善精神卫生专业队伍配置。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科学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积极推动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根据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精神卫生管理和预防工作落实。到20xx年,每个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

5.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政府要完善政策措施,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解决精神科医师短缺问题。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开展在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变更执业范围培训,以及开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的精神卫生执业上岗培训。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经过精神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可增加精神卫生执业范围的机制。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依托市第三人民医院,分批次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的临床(中医) 医师实施转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加注或转注精神科。到20xx年,每间镇卫生院至少培养1名精神科专职医师。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共同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定办法,积极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对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适当工资待遇倾斜和岗位补助等,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二)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

1.加强患者排查。全县各级综治单位要统筹协调,由公安部门牵头,卫生计生、民政、司法、团委、残联、妇联等单位加强协作,按照“镇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日常排查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发现辖区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可应其家属请求协助其就医。对居家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由属地村(居)委会负责;对城区和农村范围内流浪乞讨人群中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分别由属地城市综合管理、公安部门和乡镇村居干部负责;对外来人员集中和流动人口较多地区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由各级综治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对监狱司法系统的患者及疑似患者排查,由所在监所单位负责。

2.加强报告登记。全县各级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 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要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报告和登记机制。对排查中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要及时摸清基础信息(包括身份、监护人、亲属、单位、异常史、肇事肇祸史、办理医疗保险、精神医学诊断以及危险程度等)。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向所在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报告,并由其依法组织确诊和评估分级。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3.做好分类收治。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类集中”的原则,采取鼓励、引导等措施。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分类收治,完善疑似患者送诊及患者送治制度。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卫生计生部门主管的定点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负责收治高风险但尚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指定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负责收治流浪乞讨和优抚对象中的患者。公安部门主管的强制医疗场所负责收治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患者,对肇事肇祸患者采取临时性约束措施。

4.落实服务管理。各镇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各级综治单位应当协调同级公安、民政、卫生计生、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推动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个案管理等服务。一旦发现管理患者有高风险,立即向辖区派出所和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报告。公安部门要牵头制定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 (事)件处置预案,发挥110等快速处置网络机制,切实制止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事件发生。

5.落实全程康复服务。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单位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加快精神障碍康复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和工作计划,完善精神卫生康复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地帮助患者恢复因病受损的生活、劳动和人际交往能力,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各类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立专门康复部门(科),为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治疗。各级残联单位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建设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机构,承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转介的患者,开展自我照料、家居生活、人际交往、职业技能等康复服务。

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社会资源提供康复服务,实现城市社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享有社区康复服务,农村居家患者享有定期上门康复服务,同时加强复员退伍军人、特困人员、低收入人员、被监管人员等特殊群体中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服务保障。大力支持家庭康复,倡导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及患者家属与医院、社区康复机构之间互动互助,共同提升患者康复成效。

6.完善监护机制。建立健全“综治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尽责、财政全额保障、村居监督管理、家庭主动承担、社会志愿参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机制。各地要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一落实监护人和协助监护人,建立监护责任落实补助机制,制定患者定期随访、日常监护情况记录和年度责任落实评估制度。依法确定监护人,并要求其做好患者日常服药、定期复诊和居家康复督促落实,及时报告异常危险行为。协助监护人由属地村居委确定,应加强对患者服药、康复等随访指导和危险性评估,协助解决治疗和生活难题,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

(三)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政策保障。

1.落实救治政策。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规定分别保持在85%和75% 以上,其救治医疗费不纳入各类医保机构当年总额预付结算指标之列。对于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类保险支付后仍然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的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者所欠急救费用,先按规定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等支付,不足部分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予以解决。对于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患者,遵循“先救治、后甄别”原则,送至当地定点医院诊断和救治。对于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要异地转诊的、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患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报销。

2.健全救助机制。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完善符合我县精神障碍诊疗特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患者社会救助工作。民政、残联等单位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残疾人管理,依自愿原则对患者办理发放残疾人证。民政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最 低生活保障范畴,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患者,通过临时救助措施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患者,纳入特困供养;对病情稳定或治愈后确实需要且经甄别符合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救助管理机构提供相应救助。要做好符合政府全额资助条件的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管理工作,帮助扶持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患者就业创业。鼓励各地探索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康复者,为就业困难的康复者实行全方位服务,促进平等就业,防止就业歧视,维护患者合法劳动权益。

(四)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1.加强常见精神障碍诊疗。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指导其他医疗机构正确识别并及时转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和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县级综合医院要加强心理精神科建设,切实满足严重精神障碍的早期发现和诊疗,以及常见精神障碍的诊疗需要。

2.推动常见精神障碍防治。要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能力建设,鼓励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防治和研究。

(五)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1.开展心理危机干预。要依法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护士,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健全突发性灾难或事件导致的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信息,引导其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

2.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要依托12320热线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设立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性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定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要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

(六)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

通过省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平台,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相衔接,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提高精神卫生信息管理效率和质量。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与指导任务的县级慢性病防治机构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逐步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依法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信息,如有条件每5年开展一次本地区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

(七)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将宣传教育摆到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 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以及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事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要规范对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教育、司法行政、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单位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定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我县精神卫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20xx年达到预期目标,建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总召集人,县综治办主任、县卫计局局长为召集人,县公安、检察、法院、卫计、人社、财政、民政、残联等多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埔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和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县卫计局相应成立了严重精神障碍救助救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埔县严重精神障碍救助救治技术指导小组。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相关规定履行责任,制定政策措施,加强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我县精神卫生工作。综治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 推动精神卫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发展改革、卫生计生、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要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网络建设。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要强化协作,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与康复服务机制。发展改革、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包括精神障碍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和指导。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单位探索制定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工作发展的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残联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的精神残疾防治康复工作要求,推行有利于精神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依法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探索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模式,制定发展和规范心理咨询机构的相关政策。

(三)保障经费投入。

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 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加强技术推广。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要求,针对精神分裂症等重点疾病,以及儿童青少年、孕产妇、更年期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常见、多发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精神障碍早期诊断技术、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国内外交流,吸收、借鉴和推广各地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及时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应用于精神卫生工作实践。

(五)加强督导与评估。

各相关部门要按国家、省要求及时对本方案的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本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重要事项进行督查督办。20xx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20xx年,组织开展本规划实施的终期效果评估。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动员全社会关注精神卫生事业发展,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扩大精神卫生法的`社会影响力,大力宣传国家精神卫生工作政策及取得的成绩,我院决定在世界精神卫生日(10月10日)前后组织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活动,以及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引导公众关注心理健康,预防精神障碍的方式。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

二、宣传口号

创造关爱环境,促进精神健康;和谐社会,从心开始;关注心理健康,收获幸福梦想。

三、活动时间

10月10日-10月12日

四、活动地点

1、三门峡市精神卫生中心五楼康复中心

2、XX县卫生局

五、活动内容

1、在三门峡市精神卫生中心五楼康复中心组织患者与家属联谊会:医生、护士、患者、家属互动。

2、在市精神卫生中心五楼康复中心开展患者及家属心理健康讲座:心理专家讲座,现场答疑。

3、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点对点培训:到XX县对各乡镇(街道)精防人员进行精神疾病防治知识的讲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技术指导,重性精神疾病国家信息系统,现场提问及解答。

4、10月10日精神卫生日:为医院开放日,欢迎各界人士参观及指导。

六、活动安排

1、由院志愿者服务队、康复中心、各病区医护人员组织患者与家属开联谊会与心理健康讲座。

2、下乡点对点服务培训由防治科工作人员组成。

3、10月13日收集资料、撰写讲座小结及报道。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一、活动目的

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卫生日,围绕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主题将大力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宣传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内容,促进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同时促进社会更加理解并接纳患者,使患者顺利回归社会正常生活。章镇中心医院将开展一系列精神卫生宣传、组织专业医护人员开展义诊活动,为广大群众服务。

二、活动主题:

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

宣传口号:

1.关注心理健康,收获幸福梦想

2.心理健康你我他,平安快乐千万家

3.和谐社会,从心开始

4.消除心理阴霾,绽放健康笑脸

5.和谐身心,点赞生命

6.阳光心态,幸福人生

三、活动时间:

10月10日上午9:00-11:30

四、活动地点:

章镇绿洲路街道

五、活动内容:

1、由负责精神病管理专业医生坐诊。群众可现场咨询有失眠,头痛及有关心理健康相关问题。

2、宣传介绍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内容,康复优惠政策,及本医院免费领取重性精神病药物名称。

3、发放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等相关资料。

4、测血压、测血糖、眼科、五官科、内科等一般健康查体及现场咨询。

5、撰写报道。

六、活动安排:

1、10月15号:制定实施方案及计划

2、10月6——20xx-10-8:活动宣传

3、10月10:

1)义诊工作人员安排:负责精神卫生医生1人,测量血糖值1人,测血压医护人员2人,五官科、内科健康查体各1人,派发宣传资料1人,后勤拍照及撰写报道1人。

2)物资准备(义诊桌椅、相机、血压计、血糖仪、电筒、宣传资料、横幅)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6

根据省精卫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加强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随访服务的通知(鄂精卫办〔20xx〕1号)》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随访、干预等管理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完成任务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5‰,规范管理率达到85%,治疗率(服药率)达到75%,规范治疗率(服药率)达到60%,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5%,精神分裂症规范治疗率达到65%,面访率达到85%。

二、服务内容

(一)登记管理。对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患者纳入管理。纳入管理对象必须由家属提供相关疾病诊断证明,并上门或门诊预约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补充完整个人信息。

(二)随访评估。疫情期间,社区精防人员和关爱帮扶小组不能中断社区随访工作,可采取网络视频、电话沟通等方式,询问患者和(或)家属相关情况,请家属配合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和情绪,如发现患者病情波动,立即通知社区精防人员,联系上级精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给予技术指导。对于出现明显精神症状,或情绪暴躁,或行为冲动等患者,尽快送至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治。对既往有暴力行为和风险、不规律服药、家庭弱监护的患者要进行重点评估和关注。每年至少对所管理患者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并进行危险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和评估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用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按照现场评估情况进行危险性分级(详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三)干预管理。根据危险性评估分级情况进行分类干预,在进行随访时,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其本人和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并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具体要求如下:危险性评估为3-5级或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如可能造成社会危害者,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加强管理,2周内了解其转诊治疗情况;对于未进行转诊和住院治疗的患者,帮助联系精神病专科医师进行相应处置,并在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进行再次随访。危险性评估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根据现场评估情况,建议调整用药和对症治疗,2周内进行再次随访;若随访病情趋于稳定者,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内进行下一次随访;随访不稳定者,应请精神病专科医师进行技术指导,1个月内继续随访患者现状。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嘱其本人或者家属,要求继续服药治疗,3个月内进行下一次随访。

(四)健康体检。每年对所管理的患者进行1次健康检查,体检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并详细记录体检结果。

三、档案管理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将健康档案、体检表、随访服务记录表、辅检单、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同意纳入管理知情同意书、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相关信息表单统一装入个人健康档案内。同时,按要求将各项档案详细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和“公卫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健康档案统一存放乡镇卫生院,专人保管,保密个人隐私,严禁随意泄露患者各项信息。

四、考核评估

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督导、考核评估。督导、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拨付依据。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等精神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52号),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全盟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与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服务能力。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普及精神卫生常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具体任务

(一)到20xx年:

1.盟、旗两级普遍建立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5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卫生计生、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使更多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诊断治疗和服务管理。

3.初步建立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有所减轻,对其中特困人群通过多渠道、多层次救治救助政策保证其获得救治,使患者病有所医,生活有保障。

4.健全盟、旗两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精神科。

5.盟本级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积极探索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二)到20xx年:

1.进一步完善精神疾病治疗服务网络。各旗县市区至少在1所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增加精神科住院床位,增强精神卫生机构收治能力,全盟精神科床位增加至500张,改善患者就医条件,切实改变我盟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滞后现状。7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诊断和治疗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全盟常住人口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

3.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得到初步缓解。通过定向培养、转岗培训等形式,全盟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3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4.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有效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5.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各旗县市区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全盟至少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盟本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进一步健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6.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健全盟本级精神智障患者康复福利机构。70%以上的旗县市区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旗县市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7.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氛围显著改善。机关、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市、农村牧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

8.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登记和救治救助。

1.加强发现诊断和患者登记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定期交换和共享,拓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渠道。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及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派出所报告,并在其本人或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协助其就医。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辖区内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

2.做好患者服务管理。各地区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嘎查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各级综治组织要主动协调同级相关部门,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小组,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

3.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机制。基层医务人员、民警、综治干部、网格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要协同随访病情不稳定患者,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及生活中的难题。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并明确经费来源及其他保障措施。各级财政继续通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等对各地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予以支持。

4.完善落实各项救治救助政策。各地区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对于转诊转院的患者,按照现行医保政策执行。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完善符合精神障碍诊疗特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贫困患者的社会救助工作。对于经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旗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审批,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纳入低保;对于经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旗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批,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提供临时救助,帮助其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5.完善康复服务。各地区要逐步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康复福利机构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保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示范性项目建设,促进社区康复机构增点拓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

(二)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高等院校要加强对其心理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工作者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指导其他医疗机构正确识别并及时转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及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各地区要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加强蒙中医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能力建设,鼓励蒙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防治。

(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各地区要依法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护士,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信息,引导其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要依托12320热线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心理援助热线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订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高等院校要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制,并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要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与精神病专科医院建立就诊“绿色通道”。

(四)着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旗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同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暂无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地区,至少在当地1所符合条件的公立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上一级或邻近地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技术指导任务,并指定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相关业务管理。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全盟精神疾病强制医疗机构设在盟精神卫生中心,财政部门应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探索并逐步推广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预防工作落实。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教育部门要加强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学等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等院校举办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在医学教育中保证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的课时。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护士培训;开展在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变更执业范围培训,以及旗县级综合医院和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增加精神卫生执业范围的上岗培训。开展蒙中医类别医师精神障碍防治培训,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落实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定办法。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五)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

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部门的要求,统筹建设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并使其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与指导任务的机构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工作,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各地应当逐级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要依法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基本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信息,适时开展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

(六)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

要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要规范对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订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和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切实加强本地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将精神卫生有关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机构运行保障等,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操作办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既要履行职责分工,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综治部门要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协调推动精神卫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充分运用好表彰奖励、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综治考评、处分建议、一票否决等综治领导责任制政策措施,督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责任。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

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及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并会同综治、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制定管控方案,落实管控措施。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依法进行现场处置。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采取临时性的保护措施。被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在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所或地方政府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强制医疗。

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盟精神卫生中心的协调配合,对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筛查、应急处置、治疗、随访管理。建立卫生行政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国家严重精神障碍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管理网络。根据《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各地区要及时将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相关信息定期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信息交换和共享。要与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强化协作,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与康复服务机制。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智障患者康复福利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发展改革、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切实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要将精神卫生相关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包括精神障碍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与指导。

教育部门要加强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等院校举办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探索制订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工作发展的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健全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福利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保和大病医保保障范围。积极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康复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精神障碍患者就业。

各级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的精神残疾防治康复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精神残疾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摸底调查,推行利于精神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依法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稳定期精神病人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工作,配合做好精神病人康复训练、生活技能、社会交往等服务,协助民政等部门对贫困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救助。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探索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模式,制订发展和规范心理咨询机构的相关政策。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所需经费保障。要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要统筹安排重大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群体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处置所需物资、经费,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开展调查研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精神卫生调研,对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相关专业机构要对本区域精神卫生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为精神卫生政策和策略措施的制订提供依据。加强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引进、推广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适宜技术。

六、督导与评估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盟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前向盟行署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盟行署将组织有关单位,分别于20xx年、20xx年,对各地区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提高我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街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质发展,将工作方案主题确立为“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细化要求、强化监督、合力整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街道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工作方案。

一、患者基础信息管理

在将新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前,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以及5日内由辖区精防人员为新建患者开展一次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服务,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20xx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和网络管理知情同意书。10日内由辖区精防人员完成对患者首次面访,并交于医疗机构录入平台。患者平台基础信息要求每年年初更新一次,方可开展新年首次随访。

二、随访评估

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家庭访视及视频等方式。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随访对象包括患者本人、家属或监护人、其他知情人。面访指门诊或家庭访视或视频且访到患者本人(经电话患者正在住院也算面访)。面访要求上、下半年各一次,面访率就低不就高(指标80%)。本年一、三季度根据平台功能,会将六大率及时细化至卫生服务站考核、评比、得分。

三、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辖区精防人员对患者自知力和社会功能状况的关系、对患者的危险性评估采取培训、抽查、督导反馈。

四、健康体检

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体检前辖区精防人员按要求送达体检通知单,取下体检通知回执(若不同意体检或拒检某项应签字并说明原因)。

五、联防联控

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及时为辖区内新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卫计中心与辖区派出所每月开展一次患者信息交换,定期与民政、综治部门开展信息交换,每年开展一次辖区患者随访摸底排查。

六、宣传工作

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社会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积极配合医生访视、服药,参与社会活动。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9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以下简称《方案》)。为了更好的学习、宣传、贯彻和实施《方案》,现就《方案》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方案》编制背景

精神卫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20xx年,原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了《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20xx年5月1日《精神卫生法》颁布实施后,精神卫生工作进入了法治轨道,全国精神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xx年底,全国已经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30万人(其中广西16.8万人),73.2%的患者接受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随访管理和康复指导服务。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心理应激事件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时有发生,老年痴呆、儿童孤独症等特定人群疾病干预亟需加强,精神卫生工作仍面临严峻挑战。目前我区精神卫生服务资源严重短缺且分布不均,全区共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74家,精神科床位7285张,平均1.53张/万人口(全国平均1.71张/万人口,全球平均4.36张/万人口),精神科医师771名,平均1.62名/10万人口(全球中高收入水平国家平均2.03名/10万人口),且主要分布在南宁、柳州等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尚未建立。部分地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治疗、随访、管理工作不到位,家庭监护责任难以落实,贫困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救治,依法被决定强制医疗和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收治困难。公众对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认知率低,社会偏见和歧视广泛存在,讳疾忌医多,科学就诊少。现有精神卫生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需要有较大差距。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精神卫生行动计划(20xx-20xx年)》提出,心理行为问题在世界范围内还将持续增长,应当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__〕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国办发〔20xx〕44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解决当前精神生活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制定了本《方案》,这对于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方案》起草过程

收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国办发〔20xx〕44号)后,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会同自治区精神卫生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着手启动《方案》起草编制工作,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家深入各地开展调研,20xx年11月初又开展《精神卫生法》执法检查,深入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参考了安徽省、湖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其他省份的做法,12月初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12月15日以《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实施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桂卫函〔20xx〕1357号),向自治区综治办、发改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残联等9部门征求意见,12月24日又组织自治区综治办和自治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部门意见进行了讨论、修改后,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送审稿)。

三、《方案》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方案》充分考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当前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人民群众对精神健康的需求、社会管理的需要,提出了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总目标。《方案》围绕完善机制、健全体系、完善救治救助制度和促进公众心理健康四个方面提出总体目标。到20xx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具体目标。

《方案》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各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明确要求自治区、市、县三级普遍建立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乡镇(街道)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老龄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方案》将健全服务体系和网络,提出健全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100万以上人口的县或设区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覆盖不到的县(市、区)可根据需要建设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其他县(市、区)至少在1所符合条件的综合性医院设立精神科。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相关工作。自治区建立1所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所。针对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的状况,20xx年底前,全区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2.8名,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积极培养多层次社会需求的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精神康复师。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显著减少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要努力提高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使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各地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开通1条自治区级、2条以上市级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建立1支自治区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70%的市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发生突发事件时,均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精神障碍康复工作初具规模,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7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县(市、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氛围显著改善,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

四、《方案》的重点内容

围绕目标实现,《方案》提出了6项重点策略与措施:

一是要全面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将重点支持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要求各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各地要健全由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组成的精神卫生专业队伍,探索康复师、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要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按照辖区服务人口及承担精神卫生防治任务合理配置公共卫生人员。《方案》从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者等精神卫生相关专业人才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职人员培训等多方面提出了加快精神科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同时提出要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二是要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的救治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患者发现和登记报告。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基层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要协同随访,设立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威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治等制度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

三是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工作。随着近年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心理应激事件时有发生。《方案》提出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等相关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出要关注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重点疾病,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心理问题。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鼓励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问题防治和研究。

四是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近年来,灾后心理援助在应对各类重大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方案》要求各地依法将心理援助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依托现有资源开设心理援助热线,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卫生服务。各级医疗机构、学校、用人单位和监管场所也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加强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等健康促进工作。

五是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过程中,信息的互联互通对于患者的救治救助、随访管理,及时发现具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苗头”,及时处置均具有重要作用,《方案》要求各地应当建立和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同时要重视并加强对患者信息及隐私的保护工作。

六是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方案》提出各地要将宣传教育摆到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广泛宣传精神卫生核心知识,以及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事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学生、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定宣传教育策略,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

七是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方案》提出全区各地各部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法发〔20xx〕5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针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特殊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间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严格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切实保护精神卫生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精神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五、《方案》实施步骤

本《方案》分3个阶段推进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xx年9-11月。各市县及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各地及各部门实施方案及推进计划。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20xx年11月-20xx年12月。自治区、市、县三级要按照工作方案及推进计划,全面推进工作落实。每年年底前,各市要将工作年度进展情况自评报告报自治区。自治区将组织督查工作组对相关市、县开展全面督查,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20xx年,各级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并迎接国家中期考核;20xx年,组织开展终期效果评估,并迎接国家检查验收。

六、加强领导,确保《方案》有效落实

为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方案》一方面强调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坚持依法防治。要将精神卫生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机构保障运行等,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另一方面要求各级政府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要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医疗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同时要求对制约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基础和临床应用型研究,重点研发精神障碍早期诊断技术、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适宜技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

下一步,各级政府应当将《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并将结果作为对下一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精神卫生是一种健康状态,精神卫生已成为全球性卫生问题,影响着不同年龄、不同文化、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人群。为有效的'缓解精神压力,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我校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共同研究决定,从10月10日——11月25日在X大学校内开展以“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为主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我们法学院心理协会积极响应学校号召举办此次“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

一、活动主题

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

二、活动目标

(一)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提升学生的认知水平

(三)丰富学生的大学生活

三、活动时间

10月10日——10月28日

四、主办单位

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五、承办单位

大学生心理协会及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六、活动对象

X大学法学院全体在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七、活动安排

联系人: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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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具体活动安排

1、“昂扬青春点燃梦想”军训故事讲述大赛

承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协会及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详见附录一)

2、“以情之名传爱之影”寝室动感影集征集大赛

承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协会及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详见附录二)

3、“爱伴你我暖心同行”团体辅导大赛

承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协会及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详见附录三)

4、“蕴爱于心寄书长情”给父母的一封信征集大赛

承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协会及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详见附录四)

5、“情若清风笑如暖阳”寻找沈师最美笑容摄影大赛

承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协会及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详见附录五)

6、“以爱执笔绘出心声”心理健康知识海报设计大赛

承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协会及法学院心理协会分会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为确保我镇辖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深入推进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努力开展精神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工作,普及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为创建平安葛根庙,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一)工作机构及职责

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少良同志兼任,具体工作由镇卫生院负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职责

1、派出所

(1)会同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和各嘎查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

(2)收集、汇总、上报参与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情况和相关数据。

(3)对开展工作时收集掌握的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上报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做好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处理。

(5)依法做好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送定点医院强制治疗工作。

2、民政办

(1)负责“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对象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

(2)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无监护人、近亲属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予以救助。

(3)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职业技能康复工作。

(4)协助政府开展精神障碍康复工作,推动精神障碍康复机构和嘎查康复设施建设。

(5)协助卫生、公安等部门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的访视服务管理工作。

(6)依法维护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

3、卫生院

(1)制定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工作规范。

(2)开展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

(3)和其他部门紧密配合开展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特别是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调查信息收集,建立监测、诊断、风险评估、定点强制治疗“四位一体”工作体系。对风险评估为三级以上的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通报给障碍患者居住地政府及派出所。

(4)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干预。

(5)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保障与救助政策。

4、各嘎查村委会的职责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嘎查村委会要成立关爱帮扶小组,做好辖区内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排查工作,制定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应急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各嘎查村委会应密切关注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范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

(3)各嘎查村委会要采取多种形式,配合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排查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治疗知识,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我镇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加强精神疾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精神卫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成立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督办等事宜。

(二)明确职责。健全和完善由政府牵头,多部门合作的精神卫生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卫生、民政、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

(三)开展人员培训。根据市精神卫生工作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业务学习,通过培训,使镇、村两级精神卫生队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提升理论知识和技术服务水平。

(四)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治知识。要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结合公共卫生服务,在例行的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体检的过程中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咨询,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活动的评估,面对面的为人民群众提供防治知识。采取举办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读物、制作宣传专栏等形式,向辖区居民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充分利用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时机,通过发放传单、悬挂横幅、张贴宣传墙报等措施,宣传普及心理卫生和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居民心理健康的意识,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生。

(五)开展行为异常线索调查。对辖区行为异常人员进行线索调查,是开展精神卫生服务的首要任务,也是动态掌握辖区精神疾病变化的第一手资料。精神卫生综合服务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大力开展疑似患者的摸底调查,并推荐至精神卫生中心进行确诊。

(六)建立疾病档案,定期随访,规范管理。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对辖区已确定行为异常人员100%建立健康档案,纳入系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规范进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风险评估、转诊、体检、随访、个案管理、应急处置、心理康复指导、家庭护理指导、劳动技能训练等工作,并将信息及时录入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及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

(七)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避免不良事件发生。对于以精神分裂症为主的重性精神疾病,实行管理治疗的首要目的是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不良事件包括:急性药物不良反应,自杀自伤行为和肇事肇祸行为。对疾病复发或有加重征兆的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直接的渠道,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精神卫生中心明确诊断,避免不良事件发生。卫生院及各嘎查卫生室对辖区精神疾病患者家属及周围人员提供应对精神疾病突发事件的专业指导。

(八)建立转诊制度,提供无缝隙服务。卫生院与精神卫生中心建立双向转诊的制度,辖区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由于病情反复或加重,需转诊至精神卫生中心诊治。在精神卫生中心治疗的患者,病情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回家继续治疗时,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负责对患者的服药情况、病情稳定情况等进行随访,并指导家属开展家庭精神疾病的家庭护理。精神卫生中心、卫生院、各嘎查卫生室共同为辖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无缝隙的服务。

(九)数据收集、整理、管理与上报。卫生院负责收集、整理、管理相关数据、资料,并及时汇总上报。

(十)督导与考核。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部门及各嘎查进行考核,并进行日常督导,客观规范的评价各单位、各部门、各嘎查精神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不足,总结经验,强化服务,提升质量,逐步推进我镇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发展。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为切实做好我镇防汛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防汛救灾善后工作督查的通知》(泸纳委督〔20__〕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 加强领导,保障组织有 力

成立以党委书记李庆任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救灾善后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有 序开展。

二 突出重点,保障统筹推进

救助工作。由副镇长罗东梅牵头,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镇财政划拨专项救助资金统筹安排好群众救助工作,并落实好大渡中小学安置点的值班人员以及群众的生活安排,保证群众有房住 有 饭吃 有 衣穿。同时,加强防汛善后知识 食品卫生知识等知识宣传。

清淤工作。由镇长刘国荣负责牵头,镇长助理余子云具体负责,整治办负责具体落实,每天至少组织100人参与清淤工作,保证在最快的时间完成全部的清淤工作。

防疫工作。由副镇长罗东梅牵头,卫生院院长龙坤组织落实,每天至少组织10人以上的消毒队伍,对全部区域进行消毒,做到彻底 不 留死角。

排危工作。由党委副书记何海峰具体负责,联系区住建局专家,对受灾房屋全部进行排危工作,并及时做出鉴定报告,做到全面 彻底专业,提出处理建议方案。

修复工作。由副镇长胡奎牵头,供电 供水 天然气公司 通讯公司具体实施,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进行抢修,本着安全 及时的原则,恢复供电 供水供气,并对群众做好解释宣传工作,保障群众的正常生活。

补种工作。由副镇长张永安牵头,农技站具体负责落实,对受灾农作物进行清理,能够补种的及时补种,不 能补种的联系保险公司及时进行赔付。

稳定工作。由党委副书记何海峰牵头,镇群工办 派出所具体负责,作好社会治安和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后勤保障。由党委委员黄桂南牵头,党政办具体负责,作好车辆 伙食 饮水等后勤保障工作。

信息报送。由副镇长张永安牵头,党政办副主任龙廷华负责上报,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信息。

三 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严肃纪律

全体机关干部 各村(社区) 各单位提高对防汛救灾善后工作的认识,务必高度重视,所有 人员按照安排,接受统筹调配,保证工作有 力推进,成效明显。对在工作中失职 渎职,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 良后果的人员,按有 关规定严肃处理。

2 加强值班,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防汛救灾善后期间,加强值班,对受灾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对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控,有 情况发生时,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投入抢险救灾。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当前,春季农事活动陆续展开,生产用火逐步增加,清明节将至,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营造良好森林防火氛围,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林发明电9号)和《三明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春季暨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林区环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宣传主题

严防森林火灾,助力疫情防控。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0日起至4月10日。

四、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律意识,切实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宣传森林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提高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审批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

(五)宣传森林火灾预防基本知识及安全避险等常识。

(六)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五、活动方式

以实施依法治火为宣传主线,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管控野外火源为宣传重点,以清明节为重要节点,大声势、高密度、全覆盖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1.实行网格化宣传,实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各林业站对辖区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宣传,把宣传工作落实落细。乡镇为一级网格,站长负宣传全责;行政村为二级网格,包村的站干部负宣传责任;自然村和农户为三级网格,护林员负宣传责任。各林业站要绘制网格图,把网格区内的宣传责任落到林业干部职工和护林员身上,各网格责任人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村入户活动,让村村都贴有森林防火标语,户户都有森林防火传单,人人都晓森林防火知识。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也要对社区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宣传。

2.坚持每天宣传不停歇,形成森林防火宣传高密度。防火宣传宁可重复做,不可一日松,各林业站要充分利用车载小喇叭,针对农村野外用火主体存在的`“三不”(不懂法、不识字、听不懂普通话)问题,用本地方言录制森林防火广播,每天进村开展巡回宣传。在重点区域、清明节期间及森林高火险时段,要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

3.采用多种宣传手段,营造森林防火宣传大声势。

(1)利用县内媒体宁化在线和宁化电视台受众面广的优势,在这两个媒体上开展宣传。

(2)在清明节前夕,向县内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短信。

(3)利用“村村通”广播,一遇晴天即开播,提醒村民不擅自野外用火。

(4)有电子显示屏的林业站开通显示屏宣传,没有显示屏的要悬挂横幅宣传。

(5)各林业站在乡村墟日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

(6)印制一批森林防火宣传单,并把传单发到农户。

(7)联合民政部门,引导教育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绿色祭扫;联合文旅部门,在旅游景区挂设森林防火标语、横幅等。

(8)国有林场、牙梳山保护区在林区显要位置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设置宣传牌。

(9)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10)各乡镇要在此基础上推进主题鲜明、覆盖面广、成效显著的宣传活动,比如安远镇的森林防火“三句半”就很有特色。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林业局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防灾减灾股、办公室、各林业站、国有林场、牙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督促和落实宣传工作。

2.及时反馈情况。各林业站、牙梳山保护区、国有林场在3月20日前把森林防火宣传网格责任图报至防灾减灾股,3月21日-4月10日每日上报宣传情况,宣传图文随时报送。

3.活动后做好总结。各林业站、牙梳山保护区、国有林场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于4月17日前报县林业局防灾减灾股。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社会稳定,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包干负责、从严查办、依法惩处”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防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海棠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钟向能兼任办公室主任,符赛刚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收集和汇报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

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任成员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队长的防火扑火应急分队,村联防队人员为队员,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三、责任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全区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二)区民政局:负责清理青田、文尖、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的杂草及易燃物,并在四处公墓放置水桶储存应急备用。

(三)区文体局:负责清理古墓群的杂草及易燃物。

(四)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四个公墓停车场车辆停放等工作。

(五)海棠区林区派出所:负责火情案件查处。

(六)海棠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疏导文尖、青田、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及古墓群出入口车辆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警力,维护和处置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中的治安与纠纷。

(七)海棠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应急待命工作,做好四个公益性公墓及古墓群发生火情及时处置。

(八)神泉集团:负责清理南田农场存在火险区域杂草等易燃物,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及挂横幅,加强清明节期间巡查力度。

(九)区农林局:负责清理全区散墓杂草等易燃物,做到隔离段带火源的发生,加强存在火险区域巡查,在重要路段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挂横幅。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为基础。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防火知识、常识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对扫墓人员的'教育,禁止扫墓人员在山上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鞭炮、烧墓草、吸烟乱丢烟蒂的行为,要爱护树木、幼苗,不要随意攀拆毁坏,乱砍林木。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真正做到“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海棠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要在认真实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的同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实行领导责任制,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对本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火灾发生的要追究责任。

(三)做好扑救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要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充分考虑不利因素,完善处置火灾的预案。及时检修、补充消防装备,要从扑火机具、队伍、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做好扑救火灾的应急准备。节日期间,防火队伍要做到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科学指挥,速战速决,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重大火情应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或区指挥中心(电话:)。要不断加强扑火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四)落实经费和消防设备,做好防火保障工作。

为确保消防安全,区农林局办公室统一购置风力灭火器6台,灭火扫把260把,砍刀20把(其中给各村(居)委会配备10把灭火把,南田居配备10把灭火把、风力灭火器4台、砍刀20把)。并安排各村(居)委会、南田居1.5万元、神泉集团1.5万元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加班及采购消防设备等经费。消防设备经费以及工作经费从区农林局护林防火经费中列支,设备由区农林局安排分发。

(五)加强值班

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火情,值班人员立即通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组织人员扑救,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26日森林防火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到区指挥中心和区农林局。联系人:陈育华。海棠区值班室电话:。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15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是政治之年,大事喜事多,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营造安全稳定内部环境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工作格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做好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

(二)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三)宣传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及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性、危险性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六)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肇事及处罚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的宣传教育,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七)重点做好重要林区、重要景区、敏感地区、重要时段及涉林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三、宣传措施

(一)创新手段渠道开展宣传。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的“七进”宣传活动,实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覆盖。一是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海报,分发到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张贴于村(居委会)公示栏及主要路口。二是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作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常识小册子,发放到各中小学生手中,可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老师在课堂上讲解和提要求。三是利用本地电视台、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方式展开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四是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设置清晰“防火码”便于扫码登记,加强值守和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方能进入林区。五是在乡镇政府、重要村寨路口路段设置宣传栏或横幅,营造全社会加强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六是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配备小喇叭),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宣传一片、带动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二)加大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宣传。一是强化重要时段宣传。强化“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6”森林大火警示日、“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防灾减灾宣传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2月份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6月份为安全生产宣传月,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府微博、手机微信、短信等现代信息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安全生产理念,增强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重点人群安全生产及防火宣传。一是强化涉林企业、森林草原经营单位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做好森林防灭火队伍宣传教育培训。突出抓好防灭火战法训练演练,加强科学扑救、安全防护、紧急避险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扑火队员技战术水平。三是强化对中小学生、进入林区草原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及农事活动人员宣传教育,加大对异地搬迁人员森林防火宣传,增加安置群众防火意识。四是强化倡导农村新型祭拜方式宣传力度。特别是在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期间,加大在农村倡导鲜花等新型祭拜方式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移风易俗、鲜花换香蜡纸烛活动,提升群众认同度和参与度。

(四)强化重要区域安全生产及防火宣传。一是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林区林场村组为宣传重点,特别是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等重点区域,火灾易发多发区、高速公路两侧等地段进行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重点宣传。二是在重点区域集中力量适当增加防火宣传碑、宣传牌、宣传窗栏和防火检查站的数量,调配防火宣传车和宣传设备,做好防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碑牌的修缮工作,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在宣传标识和碑牌上尽量设有本辖区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防火虎威威”宣传标识,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深刻认识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重点。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采取不同形式、方法和手段,把握宣传时机、环节和重点,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声势和氛围,结合工作实际,选取上述的部分或全部宣传形式,制定本级20xx年度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确定各项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预算工作经费,有计划组织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检查指导,抓好贯彻落实。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要加强检查指导,深入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和敏感区域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活动组织不力、森林火灾多发的单位和个人要下发工作提示或通报批评。督促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16

为有效控制大新县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的危害,切实保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县社会和谐发展。根据自治区卫计委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桂卫疾控〔20xx〕92号)和《大新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__—20xx年)》(新卫疾控〔20__〕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发现一例、治疗一例、关爱一例、消除传染源,控制疾病传播,减少麻风病畸残”的目标和要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综合防治,努力消除麻风病危害。

二、工作目标

(一)麻风病联合化疗规则治疗率达到95%以上;

(二)麻风病患者开始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三)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达到95%以上;

(四)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五)到20xx年年底,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迟期在2年以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达到75%,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控制在17%以内;

(六)皮肤科及神经科等相关医疗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技能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七)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八)麻风病人密切接触者预防性服药率达到90%以上。

三、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雷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皮肤性病防治站,办公室主任由赵万宁站长兼任。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消除社会歧视。以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为主旨,进一步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麻风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公众和密切接触者对麻风病的认识。引导和带动社会公众消除对麻风病人的偏见与歧视,为病人主动就医,配合治疗,尽快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技术水平。开展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在诊疗过程中及时发现、提供麻风病可疑线索。

(三)开展麻风病疫源地调查等多种形式,争取早期发现病人。

1.疫点调查:按10年内活动的谭卜屯等20个疫源地调查。实检人数占应检人数的90%以上。

2.线索调查:充分发动乡医、村医、村干、教师和群众堤供的麻风病可疑线索。计划对榄圩、宝圩、雷平等部份乡镇的自然村屯作线索调查:初查由乡村医生完成,皮防站负责复查。

3.密切接触者调查:开展对近10年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检查率95%以上。

4.愈后监测:对近10年来治愈的麻风病康复者共25例,实施临床监测和细菌监测。

5.门诊筛查:强化门诊筛查和检测,对疑似病例做好鉴别、筛查,杜绝漏诊。

(四)乡(镇)卫生院及麻风病防治兼职医生职责。

1.掌握本辖区麻风流行及防治工作情况(有档案材料)。

2.负责本辖区麻风病人的管理及家属体检(每年一次),了解病人分布情况。

3.协助和配合县皮防站专业医生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

4.发现麻风病人及时上报县皮防站。

5.负责指导和监督乡村医生开展麻防工作。

6.承担本辖区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五)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职责。

1.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每季度对本村巡视一次,每年在辖区内开展一次线索调查,收集可疑线索,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或县皮防站的专管医生。

3.发现患者出现麻风反应和毒性反应时,应作出相应处理,并在12小时内上报乡(镇)卫生院或县皮防站。

五、加强对现症病人的规范治疗和管理

(一)对新发现的麻风病患者,要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并及时给予规范的治疗。

(二)预防和救治残疾病人。加强对现症病人的神经功能和麻风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反应、神经炎等各种不良反应,防止新的畸残发生。

(三)对符合临床治愈标准的患者及时给予判愈。

(四)资料管理,认真做好麻风防治数据,统计各类资料,整理归档和图表上墙更新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认真做好麻防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六、经费来源

每年中央和自治区划拨的重点(传染病)疾病防治项目经费。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17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排查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一)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常识培训等工作;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者标本的`采集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党政办公室、卫生院。)

(二)疫情排查报告组

负责组织村街对疑似患者、重点区域返(来)广人员、上级推送人员及密切接触人员排查,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应急管理办公室、党建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管控并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负责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录;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生院、派出所。)

(四)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负责镇微信公众号、微信矩阵宣传管理,指导村街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党政综合办公室)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科室、村街、有关部门及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镇排查报告组及组织部。二是加强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村额吉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微信矩阵、广播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强化消毒清洁防控手段

加强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公共场所及高频次接触的设施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村街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18

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根据《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七台河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货运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通过对货运源头单位(主要是砂、石料、焦炭、煤炭、钢材、水泥等生产经营企业及主要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具体目标:20xx年12月底前,市、县(区)运管机构巡查的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派驻监管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率低于4%。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源头公示工作。为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关规定,做好源头治超的相关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摸底调查工作。上报的货运源头单位由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运管机构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或派驻监管。

(二)组织开展培训,规范治超行为。在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运管机构要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及治超管理员、装载员、计重员、开票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其合法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各级运管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经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监管、移送、抄告等源头治超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政府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档案,根据辖区货运源头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抽调业务骨干,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采取"一日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派驻"等多种监管方法,重点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货物过磅单、车辆装载登记表、治超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装载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货运源头单位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

货运源头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源头治超工作机构,公开相关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场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积极配合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巡查和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为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五)强化路面、源头治超执法联动,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运管机构要积极主动与路政管理机构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联系机制。对辖区路面执法查获并反馈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凡属本辖区货运源头单位装载出场(厂)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按规定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处理,并移送、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属本辖区的,要将车辆违规信息记录在车属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违规超限超载驾驶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源头治超水平。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大货运源头治超科技投入、配备源头治超办公设备、工作装备,要积极探索建立重点货源单位治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和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等,实现准确、高效、先进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综合信息管理。

(七)加强对机动车货运经营者和维修企业的监管,规范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有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嫌疑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并依法处罚。

(八)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

(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市运管处机关、各县(区)运管站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0464-8395202;电子邮箱:。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七台河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云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邵洪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田林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云飞市运管处处长

杨志勇市质量技术监管局副局长

柳万喜市交警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负责日常工作。主任:关云飞(兼)。

五、工作职责

各部门在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负其责,统一联动,加强配合。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对载货汽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无证照经营的货源单位和车辆改装、汽车维修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市运管处:加强对由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矿山、水泥厂、煤场、沙石料场、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运量较大、易发生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督检查。

市交警支队:加强机动车辆登记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办理登记业务;配合维护交通部门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配合交通部门引导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点进行检测,依法查处超载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20xx年10月15日前,分层次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健全辖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档案和制度。

(二)20xx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依法许可的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工作,并确定和公布市、县巡查和重点派驻监控货运源头单位名单,逐级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20xx年11月底前,完成货运源头单位巡查和重点单位人员派驻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厂)、站。并将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情况通报其相应主管部门或许可部门、依法取缔非法装载源头。

(四)20xx年12月底前,配合省主管部门组织对我市源头治超工作进行验收,检查源头治超工作落实情况,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单位,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19

一、督导目的及原则

责任督学应以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实地督导过程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督导

在督导过程中,督学须积极践行“督政不忘政治、督学不忘学习、督法不忘方法、督事不忘求是”要求,做到依法督导、文明督导。

2.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双减”工作落实中的关键问题,突出重点,带着线索督、跟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推进“双减”工作“最后一公里”走深走实。

3.坚持实事求是

围绕学校实际情况,秉公督导,坚持做到摸实情、讲实话、出实招、见实效。

4.坚持公平民主

尊重被督导学校的历史和文化,尊重学校领导和师生,积极主动地与被督导学校不同层面人员交流座谈。

此外,应特别注意将实地督导与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考虑,把握好督导时段与方式。

二、督导内容及方式

责任督学应主要以“四不两直”方式进校督导;对于特殊情况,也可根据需要提前要求学校就有关事项进行准备,协助开展工作。应注意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1.校园巡查。责任督学可通过巡查学校日常校务、作息安排、课程设置、教研活动、作业公示、学生活动、社团组织、课后服务等情况,了解学校“双减”氛围,及时发现问题。

2.推门听课。责任督学可随机进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互动、教学效果等。同时做好课堂记录,课后与教师沟通,提出意见。听课不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3.查阅资料。责任督学可查阅学校教学管理、作业管理、课后服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记录、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应尊重学校办学,不宜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4.问卷调查。责任督学可依据督导需求设定调查问卷,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学校真实情况或师生、家长诉求。

5.走访座谈。责任督学可适时与校长、教师、员工、学生交流,召开教师、家长或学生座谈会,了解学校管理、教学和学生学习活动等情况;也可走进社区、学生家庭及相关单位,了解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暗访、座谈、匿名问卷、保密承诺等方式进行访谈。要保护走访调查对象隐私,鼓励说真话、讲实情。

三、督导任务及要求

1.“六个至少”

根据“双减”整体工作部署,责任督学在月月进校督导过程中,采用多种方式围绕学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教育教学等方面深度参与,在一个学期内做到以下“六个至少”:

至少查看一次作业。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学生作业总量、时长、设计质量及教师指导、批改、答疑等情况。

至少观摩一次课后服务。掌握课后服务时长、质量、渠道拓展等情况。

至少进班听一节课。了解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效率、教学内容难度与进度等情况。

至少参加一次备课。了解学校教学管理、课堂教学设计与教研活动情况。

至少组织一次座谈。面向教师、学生或家长,了解“双减”背后不同主体的真实感受、面临问题、工作或学习改变情况、满意度等。

至少听取一次汇报。听取学校主要负责人对“双减”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了解学校的实施措施、面临问题及下一步计划安排。

2.工作纪律

遵守制度。不以个人名义传播影响督导公正性的任何信息,对学校的督导结论均以教育督导部门的名义公开。

严守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得超出规定的职责范畴,不得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增加学校和教师负担,不得干扰学校管理工作秩序,接受社会监督。

保守秘密。对被督导学校重要资料、教师个人资料、学生档案资料等涉及单位与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予保密。

四、督导记录

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可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见文后附表)。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并确定跟踪督导计划。

五、意见反馈

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完毕后,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针对需要持续督导的问题,向学校明确下次督导的`计划安排。

六、督促整改

1.一般性问题。责任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提出解决意见或整改建议,要求学校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提高督导的实效性和整改的时效性。

2.重点问题。对督促指导2次(含2次)以上仍未整改的,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反馈。对于不作为的学校,教育督导部门要启动问责程序。

3.难点问题。对难以推进,需要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要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反馈,由教育督导部门协调督促解决。如还需要上一级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区、市级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反馈。

4.严重违规或重大问题。对学校存在的严重违规行为或突发重大事项,责任督学要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协助教育督导部门根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视情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启动问责程序。

七、督导结果及报告

1.基本要求。责任督学要结合客观、主观情况对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教育教学等情况进行整体判断。一要检查相关政策落实有没有具体的文件、办法、实施或行为等;二要检查政策落实相关主体(教师、学生、家长等)对真实情况的反馈、满意度等,相互验证。

2.总结汇报。责任督学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3.案例推广。在完成月度、年度实地督导报告基础上,针对学校好的经验做法和经典案例,要及时汇总形成案例推广建议报告,提交教育督导部门。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20

按照长春及九台市委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建立健全我镇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要以XX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落实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创新基层组织活动方式,更好地发挥全镇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推进民生工作。

二、总体目标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做好服务民生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也是体现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要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2、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要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3、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保障民生工作开展。

民生工作千头万绪,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要通过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采取有效措施,为扎实推进民生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基本任务

1、健全组织网络。各村党组织要建立“服务民生工作站”,负责做好基层党组织开展服务民生工作的具体工作,站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兼任。镇党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李成友同志担任,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赵振江、副镇长王影两名领导具体负责,成员由组织、宣传、团委、妇联、及相关的各站办所、各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实行党委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承包责任制。我镇党委要认真覆行服务民生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的职能。各站办所、各单位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力所能及的服务民生工作,积极开展服务民生活动。

2、完善工作制度。要建立和完善首问负责制、两次办结制、服务代理(办)制、情况报告制、信息沟通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以健全的制度和机制,保证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有效运转、发挥作用。要突出各项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制度贯彻落实。

3、总体动员,积极探索有效途径。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服务民生工作中的作用,注重整合服务民生的党内资源、社会资源、教育资源、文化资源和其他物质资源,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要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服务民生,促进发展”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服务民生工作开展。

四、主要工作

1、组织制定服务民生工作计划。首先搞好民生状况和工作情况调查,从实际出发,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服务民生工作。各村党组织要认真研究制定本村服务民生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机关各站办所、各单位部门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服务民生活动做出具体安排。特别要在春节期间,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好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集中行动安排部署,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开局。

2、做好服务民生宣传及信息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民生工作政策,引导广大居民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经常了解掌握群众关于民生的意见和要求,畅通基层群众表达意愿渠道,沟通反馈民生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民生工作有效落实。

3、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着眼便民、利民、安民、乐民,协调、支持有关方面建立健全医疗、托幼、养老、家政服务等便民服务网点、服务设施。组织做好生活困难群众的扶贫帮困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助群众解决申请创业扶助资金过程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帮助解决家庭邻里纠纷、环境卫生、就医用药、青少年教育培养和水电暖故障排除等问题。

4、组织搞好群众需要的各种培训。根据农民增收致富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站点平台作用,组织做好各种培训工作。根据群众需要搞好各种专业技能、科技知识的培训,搞好劳务输出工作,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农民就业创收。建立劳务输出服务平台。

5、组织做好群众需求的咨询服务工作。镇党委建立热线服务电话,,由党办秘书孙秉杰同志具体负责。各站所、各单位部门要建立咨询服务平台,通过咨询服务活动日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民生工作政策、法规等咨询服务,提供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税务、工商等方面的信息及办事流程咨询服务,提供农民工工资、拆迁补偿、工伤仲裁等维权咨询服务。

6、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体活动。组织搞好基层文化陈地和文体设施建设,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农家书屋、农民夜校等陈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文体活动进村屯,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五、具体安排

1、搞好工作动员。镇党委按照市委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会后各村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委会及党员支部大会搞好工作安排布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服务民生工作站”,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站长由党组织书记兼任,抓紧落实办公场地,健全配套设施,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土们岭村、半拉山村、南苇村示范点建设。此项工作在1月22日前完成并上报镇党委。

2、组织挂牌。镇党委将在1月23日前为各村党支部服务民生工作站挂牌,实行公开服务。

3、全面推开。镇党委要在抓好示范点建设的同时,同步启动和推进面上的各项工作,尽快实现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的全覆盖。

4、集中开展春节期间服务民生工作。镇党委将按照制定的《服务民生工作集中行动计划》,集中开展好服务民生的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行动计划,于1月22日前上报镇党委。

5、总结推广示范点经验。从2月中旬到3月中旬,镇党委要认真总结示范点工作经验,并于3月20日前开好现场经验交流会、观摩会,推广经验,推进工作落实。

6、组织开展“回头看”。3月下旬到4月初,要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做到“五看”:一看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到位;二看软件、硬件建设是否完善,经费保障是否有力,能否保证工作顺利开展;三看“两节”期间集中开展的服务民生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群众是否满意,社会是否认可;四是看活动是否经常开展,服务民生各项工作是否扎实推进;五看制度机制是否健全,能否保证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7、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在全面开展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总结完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长期坚持,逐步形成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有效运转、发挥作用。

六、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责任,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要做到五有:有组织网络、有活动场所、有办公设备、有服务内容、有工作制度。把民生工作纳入全镇农村目标考核内容,保证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坚持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民生工作联系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开展服务民生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协调顺畅的服务民生工作机制。

3、搞好督导,抓好落实。镇党委依据各单位实际,进行分类指导,及时分析和通报有关情况。每年将对各单位服务民生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工作联系点,搞好调研工作,推动全镇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体系有效发挥作用。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21

根据《江苏省学校及幼托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第一版)》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成人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早教托幼机构、青少年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

一、总体工作要求

1、全面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培训机构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全面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各培训机构要在门前醒目处张贴暂停培训公告,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

2、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明确各自职责。

3、科学制定“两案九制”。培训机构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科学完善、易于操作的“两案九制”,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4、提倡线上教学和办公。提倡运用网络通讯软件、教学平台开展员工教研和学生线上教学,鼓励培训机构免费开放优质网上教学资源。线上教学人员应居家进行,不得集中办公。网上教学不得提前教授新学期课程。

二、线下培训复课前准备工作

5、开展师生员工健康排查。要每天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做好三类人员情况跟踪,及时报送主管机关,动员在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不返宿。

6、做好复课前返校人员疫情筛查。详细统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疫情筛查情况,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主动报告主管机关和所在社区,要求及时就医,确保每一名师生复课前居家隔离时间不少于连续14天。

7、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储备不低于15日用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科学、安全进行存储。

8、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培训机构要加强场所内外的保洁和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

9、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员工对“两案九制”的培训,让员工熟悉预案的操作流程。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10、严格线下复课备案审批。待全市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公布后,各机构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复课申请,经审批(登记)机关评估备案后方可复课。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线下复课。

三、线下培训复课后工作要求

11、落实安全防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定期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须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

12、做好机构消毒通风。严格执行同一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的规定。落实“消杀记录制度”,每天开展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大重点部位消毒次数。机构内部各房间,每天至少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

13、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安保人员进行防控,严控人员出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构,确需进入的按规定进行登记检测后进入。

14、开展缺课登记。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主管部门。

15、做好疫情防控操作。每天按规定监测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咳嗽者,须按疫情处置流程立即就近送至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审批(登记)机关报告。出现可疑或确诊病例的,按卫健部门要求采取部分停课、全部停课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课的机构,须经卫健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复课。师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提供医院治愈证明方可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四、落实培训机构联防联控责任

16、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加强有办学许可的文化类机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监管,民政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管,人社部门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卫健部门加强早教托幼机构监管和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17、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培训机构不得接收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学生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发现有发热、咳嗽学生,要通过审批登记部门协调通知学校加强对此类学生健康状况监测。

18、加大违规机构处罚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卷款潜逃的机构、擅自提前复课的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疫情防控而造成疫情蔓延的机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不力、防控措施不严的机构,由审批登记机关予以纳入黑名单、降低年检等次直至吊销证照处罚。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22

为全力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_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完善工作预案

1、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第一时间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

2、成立_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教务、后勤、卫生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领导组组长:__副组长:_____组员:_________办公室:__兼办公室主任,___________班主任任成员。具体负责防控工作协调、组织、物资供给、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防控具体事务安排及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日报等工作。

3、建立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年级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同时与___医院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利用考勤签到和晨、午间学生进班前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问询和登记、上报工作,每天办公室人员对教职工工作场所和教室进行通风换气。

5、制定疫情防控时期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封闭管理,学生离校后要及时封闭校园,并对校门周边、大门、门卫室、保卫科及时进行消毒、通风。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LED电子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7、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洗手液、香皂)、口罩(若干)、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在各楼下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在门卫室的里间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账1、全面排查登记教职工、门卫、保安和学生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寒假期间外出或返回师生、有重点疫区接触史师生、身体不适师生的信息台账。对隔离期未满或身体不适师生须延迟到校时间。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并给予人文关怀。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1、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的教学工作方案,调整20__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对学生作业进行批改和开展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居家学习和生活。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高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对电梯间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办公室和卫生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在所有的水龙头边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

二、开学后具体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安排在留观室进行隔离,由倪文萌副校长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随时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确定总务处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香皂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家校联动机制持续通过QQ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1、全面了解假期学生学习状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安排,可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强化有针对性的辅导,实施分类教学,落实调整后的教学方案。

2、尽量不组织开展校级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3、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升旗仪式、年级会议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安全第一课等需要全体学生参与的集会等活动以广播形式开展,暂停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5、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6、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不组织开展全校性、校际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由相关负责人积极进行清扫与消毒。

2、有水龙头的办公室和公共卫生间均配置杀菌香皂等,卫生保洁人员要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23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努力提高农村党建工作和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科学化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和完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现加强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巩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为吐木秀克镇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制度建设,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组织科学决策、发扬民主、促进和谐发展;拓展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参政议事渠道,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构建充满活力的民主管理新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吐木秀克镇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三、主要内容、决策事项和程序

(一)主要内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总支)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决策事项。凡是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涉及七个方面:

1、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发展规划及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实施,农业新科技的推广应用等。

2、农村社会发展方面。主要包括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和管理,村庄建设规划和实施,村级学校、卫生所、农家书屋等配套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规民约的制定等。

3、农村文化事业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村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实施,农村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项目建设等。

4、村级事务管理方面。主要包括村级集体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和实施,集体资产购置和处理,农村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申报和集体土地出让,集体林权划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集体资金支出,上级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农村“富民安居”工程等项目户的确定和补助发放,强农惠农资金发放等。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包括乡村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和农田基本水利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

6、农村社会保障方面。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农村低保户确定及五保户供养,残困户的救济,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办理等。

7.其它方面。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决策程序。“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分六个环节实施,在决策过程中要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并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总支)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的提议,由村党(总支)支部在充分听取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地区及县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原则,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总支)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进行商议。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重大事项的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提前做好沟通工作;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两委”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村“两委”要提前召开预备会,认真讨论审议,使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的动因、事项和前景。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讨论事项必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对决议通过事项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要有针对性地深入走访,弄清不同意见的原因,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对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深入剖析,如决策错误应及时中止;如思路正确,因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决的事项,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5、决议公告。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务公开栏内或村民小组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6、实施结果公示。决议事项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

四、规范建章立制,实现“五配套”

为规范推行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序运行,建立健全和完善以下制度:

1、健全和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制度。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建立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采取适当方式,有效地联系若干户群众,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让他们帮助“两委”议大事、出点子,为新农村建设出谋划策,使决策更加贴近实际,符合群众愿望。

2、健全和完善村民代表联系农户制度。本着“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5—15户农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代表要经常深入走访联系农户,及时了解和反映联系户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村民代表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代表资格,重新推选,确保村民代表发挥其作用。

3、健全和完善党员活动日制度。原则上每月10日(也可另行确定)为村党员活动日。根据村党组织的安排,对需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定的事项,进行认真的审议。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活动。党员活动日党组织要提前一天通知每名党员,认真组织活动并填写“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记录本。

4、健全和完善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畅通民意渠道,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受理群众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合理诉求,不断完善决策,促进工作的科学运行。村“两委”要通过广大党员、村民代表广泛收集群众对决策事项以及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定期归纳、整理、分析、存档,并及时向群众作出解释、答复。

五、推行步骤和工作重点

按照坚持程序、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分宣传发动、集中推行和规范运行三个阶段全面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20xx年5月13日至5月16日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17日至5月31日为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集中推行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为规范运行阶段。

(一)宣传发动(20xx年5月13日至5月16日)。重点是召开全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会,分层次对下派工作队、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等进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知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熟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步骤。各党组织要按照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周密部署。同时,要分别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党员大会和群众大会,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尽快了解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实质、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为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集中推行(20xx年5月17日至5月31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选好代表。把素质好、威信高、能力强、热心为集体办事,既能代表农户发表意见,又能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的事项在所代表农户落实的群众选为村民代表,组织他们集中培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同时,对选出的代表,全部进行公示,让他们接受群众监督,促使其履行职责。

2、加强培训。把教育培训作为推行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工作来抓,分三个层次进行培训。对村“两委”干部的培训重点是增强民主意识,提高执政水平,提升村“两委”班子的聚合力;对党员的培训重点是提高党员素质,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提升党员队伍的影响力;对村民代表的培训,重点是提高对政策的掌握能力,提升全体村民的凝聚力。通过三个层次培训,切实提高村干部、党员和村民的审议水平和能力。

3、健全制度。重点抓好五项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结合县委组织部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切合本镇实际的规章制度或实施办法,通过相关制度的建立,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三)规范运行(20xx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不断丰富完善、不断深化提高的要求,在规范运行上下功夫,使这一机制、方法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取得新成效。要对集中推行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村典型做法和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要深入分析、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决策内容、运作程序和民主监督,不断丰富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建设和档案资料。要坚持抓好对党员干部、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认识水平和操作能力。要点上创经验,面上抓规范,全面提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质量和水平。要抓好拓展延伸,进一步推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完善和创新。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24

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校考点高考期间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市以及县卫健委《关于印发20____年高考和中考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及医疗卫生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____县疾控中心20____年中高考期间新冠防控工作指导方案》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确保我校考点发生的疫情相关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快速有效处置,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____高考期间防疫安全。

二、组织保障

(一)领导小组。为保障我校20____年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安全,使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成立____一中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及考试过程中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______

副组长:______、______、______

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__

为派驻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负责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分别为:__、__

______:负责南校区考点

______:负责北校区考点

三、重点工作

(一)考前培训、演练

1.考前,由派驻考点疫情防控指导员(副主考)对考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确保在高考期间有突发事件时,各项处置工作及时、规范。

2.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演练。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和考场的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熟练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二)考前预防性消毒

考前,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相关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三)考前准备

1.设置体温检测点。学校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南校设在二道门、北校设在淮西楼大厅),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遮阳蓬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

2.设置备用隔离考场。考点规范设置备用隔离考场,北校考点设3个备用隔离考场,南校考点设4个备用隔离考场,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备用隔离考场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并在外围设置警戒线。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3.准备防疫用品。按照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方案要求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__。

4.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配备数量充足的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考点入口处和每个楼层配备满足考场所需的洗手液和速干手消毒剂,提醒考生和工作人员在考前和考后使用。

5.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若干。

6.考场内设置要求。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减少人员密度,考场保持通风和空气畅通。听力考试期间,各考场短暂关闭门窗,听力考试结束后,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对全部考场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期间,非考生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四)指导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按要求进入考点、考场

1.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有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进行二次复测。仍不合格的,采用水银体温计进一步测量,还是异常的,经考点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由疫情防控专职副主考、疫情研判组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由疫情防控组专业人员带领,从疫情防控专用通道直入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2.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因我县处于低风险地区,故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行身份识别时短暂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和操作违禁品检查的监考教师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篇25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工、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行政部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师幼、家长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幼儿园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部门联动,群防群控。主动加强与区(县)疾控中心、区(县)教育局、所属社区的沟通联系,建立全园信息排查上报网络,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3、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1、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组员: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保健医生、各班主任

2、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3、疫情处置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保健医生、班主任,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4、宣传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保健医生、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协助开展全园疫情预防宣传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疫情预防宣传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后勤工作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具体工作

6、卫生消杀组

组长:

成员:保洁员、门卫、食堂管理员、各班保育员,负责执行或督促执行全园的卫生消毒工作

三、日常工作要求

1、加强疫情监测

(1)建立幼儿园健康监测站。制定并严格执行《幼儿园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要求》,在门卫处建立幼儿园健康监测站,配齐设备,培训门卫。从即日起,所有人员入园一律须在幼儿园健康监测站测体温、验身份和登记,体温正常方可入园。

(2)做好教职工的健康监测。开学前,每日开展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和出行状况摸排,进行“日报告”“零报告”。开学后继续开展每日教职工健康状况摸排,所有教职工入园前须在门卫处测量体温。幼儿园制作《教职工入园晨检体温监测台账》,记录全园教职工每日体温等健康数据。

(3)做好幼儿的健康监测。一是把好晨检关。修订并执行《防控新冠肺炎晨检制度》,保健医生和班主任共同把好幼儿入园晨检关,做好来园幼儿的健康检测。二是做好幼儿一日健康观测和记录。开学后,保健室医生、班主任加强每天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一旦有异常,班级在班务日志做好登记,同时上报保健室。三是依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因病缺勤的幼儿进行登记并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并及时报告保健室。四是制定《幼儿入园晨检体温监测台账》,每日记录全园幼儿体温等健康数据。

2、做好信息上报

(1)建立信息排查上报网络,每日及时收集幼儿、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数据向有关单位报送。

(2)开学前,各班主任每天上午10点前对班级师生及家长情况摸底,并统计报告给幼儿和家长疫情信息收集人(保教主任);工会小组长每天对教职工情况摸底并于中午12点之前统计报告给教职工疫情信息收集人(副书记)。两位疫情信息收集人分别将师生情况报执行园长,由执行园长负责每天中午11点前审核信息后上报区(县)教育局。值班园领导每日负责全园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每天下午5点前由值班园领导在附幼干部群通报。

(3)开学后,每日10:00之前,完成全园幼儿及教职工的健康数据整理并逐级上报。幼儿及家长的健康数据的上报流程为:班主任→幼儿和家长疫情信息收集人(保教主任)→执行园长→总园并区教育局。教职工健康数据的上报流程为:医务室及行政值班人员→教职工疫情信息收集人(副书记)→执行园长→总园并区(县)教育局。

(4)明确区(县)教育局和所在社区新冠肺炎疫情报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做好联防联控。

3、开展疫情防控宣教

(1)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向教职工和家长及时传达。

(2)制作《__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手册》(电子版)《__疫情防控实操图册》(纸质)等资料,开学发放至每位教职工和家长手中。

(3)制定《__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方案》,从党支部、行政管理、卫生保健、亲子游戏指导等四个层面推出专题微信公众号。

(4)组织教职工专题培训,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和幼儿园疫情防控制度要求,并进行相关考核。

(5)各班组织幼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专题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将内容落实到周计划中,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意识,注重增加幼儿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时间,提高幼儿抵抗力。

(6)督促组织教职工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不与传染病人接触。

(7)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联络等方式做好延迟入园幼儿的家教指导和心理抚慰,同时宣传幼儿园的防疫工作成效。

4、夯实后勤保障

(1)制定《__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预算清单》,依据清单,保健室与后勤部门提前采购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每班配备1台)、医用护目镜等物资,建立好领用台账。

(2)按照标准在园内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将一次性口罩垃圾进行单独处理,严格做好垃圾分类。

5、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1)实行一周一次大扫除,班级与公共区每天按《__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卫生消毒标准》进行清洁消毒。

(2)要求教职工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注意开窗通风,带口罩、勤洗手、不串班,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流程中的防控要求。

(3)卫生保健室指导后勤部门做好大型玩具和公共区卫生消毒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班级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6、切断传染源,疏散人群,防止交叉感染

(1)制定《__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校园24小时门禁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2)制定《教职工返岗管理办法》《教职工返岗承诺书》,摸底并确定教职工分批返岗安排。开学前向教职工发放《健康卡》、《承诺书》,返园前14天《健康卡》情况正常,签署承诺书的方可返岗。有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延迟返岗:①居住疫情发生小区的必须延迟返岗。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长的必须延迟返岗。③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必须延迟返岗。④具有疫情区或疫情接触史必须延迟返岗。

(3)做好幼儿分批入园安排,向每个家长发放《健康卡》《承诺书》,返园前14天《健康卡》情况正常,家长签署承诺书的幼儿方可报到返园。有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延迟报到:①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②具有疫情接触史且隔离未过14天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③市内居住在有疫情发生小区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④疫情区或途径疫情区返长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

(4)制定《__疫情期幼儿来离园管理办法》《幼儿来离园期间安全护卫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来、离园管理。开学后直至疫情结束前,家长一律不进入园区,更不能进班,孩子入园自理,由安全护卫队负责安全护卫。离园时则分时分流,由班级教师分别将孩子送到前门和后门,与家长进行“秒应”小程序无接触交接。同时,新学期报到当天,家长提前与班级教师联系,家长分时间段来园,在园门口将床上用品进行交接并办理报到手续。

(5)疫情期结束之前,禁止开展聚集性的活动,避免集中开会和学习,充分利用广播和网络进行办公。

(6)选择远离教室且通风情况良好的地方建立隔离室。为隔离室配置防护服、消毒用品、记录本等必备设施。安排保健医生为隔离室负责人。

四、应急措施

幼儿园一旦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情,应及时就诊并向幼儿园请假,不得带病入园、上班。康复后,经保健医生核实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方可入园、上班。

(2)发现幼儿或教职工在园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情,应区分是否有疫区或疫情接触史,如有则马上启动幼儿园公共卫生突发预案,逐级上报。

2、疫情处置

(1)发现发热或有疑似症状者,应区分是否有疫区或疫情接触史,如无则立刻就医(幼儿由家长陪同),如有则采用防护设备马上隔离,同时报告所在社区和区(县)教育局,由社区联系疾控人员将患者接到至定点医院就医。

(2)发生疫情后,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统计与隔离,配合防疫部门做好疫情消毒处置。

(3)发生疫情后,立刻停课,所有师生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幼儿园负责每日追踪和情况上报。

五、责任追究

发现相关人员有以下行为的,由相应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1、不执行本预案有关信息报送制度,瞒报、缓报、谎报、漏报本单位或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事件的组织处理不当的,特别是存在拖延、回避等不负责任行为的;

3、事件发生后,上级对事件组织调查时,不予配合、弄虚作假、设置障碍或授意他人作假的;

4、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导致本单位出现或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