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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通用20篇)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

一、指导对象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通用20篇)

镇辖区内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二、目标任务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镇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不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加强领导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特成立舜峰镇疫情防控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建斌

副组长:唐双云

成员:唐世羽、袁轩、屠强军、胡国建、

罗建斌、周林圣、曹海斌、李新祥、李江武、彭新、李睿、孙小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安排、意见汇总、资料整理、上下协调和联络工作。

四、指导内容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体指导企业抓好以下六点:

(一)指导复工复产时间。全镇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具体复工复产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由应急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指导企业严把疫情防控关。

1.加强企业内部人员自身新型冠状病毒防护措施,准备足够的防护用品,做好职工食堂、宿舍消毒防疫工作。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企业。因工作需要进入企业的人员,必须详细做好人员身份登记(姓名、身份证号、年龄、籍贯、工种、通讯号码、实际住址),详细询问拟进人员发现有湖北及重点疫区行走史的人员,禁止进入企业,劝返、并立即报告属地乡镇政府。

3.各企业要把储备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免费发放给从业人员,进企业上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医务室,安排专业医护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筛选和科学防护指导。

(三)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理等管理人员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

2.制定好《复工复产方案》和《疫情防护方案》(《疫情防护方案》必须包括以下内容:①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②防控物资储备③疫情防控措施④疫情防控台账),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方面的复工复产准备。

3.要求企业立即部署对上年度重点疫区员工的'清核统计工作,重点筛查外包队伍民工,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姓名、年龄、工种、籍贯、实际住址、通讯号码、是否返乡等信息。对已返乡经重点疫区的民工进行劝阻暂停返临,对来自重点疫区的民工暂停续聘。

4.委托医疗机构对所有返岗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筛查,对检查体温异常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划定专门区域实施隔离观察。

5.指导企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会。逐级签订好《安全生产责任状》。

(四)指导企业严把复工复产关。

1.严格按照《郴州市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市安委办4号文)和《临武镇矿山企业20xx年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临应字4号文)等文件要求开展复工复产工作。

2.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根据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隐患整改方案报主要负责人审核备案后方可启动整改。

3.企业在自查自纠、自行验收的基础上,要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签署的疫情审查同意,向属地乡镇和镇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疫情审查同意后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对区域内复工复产企业全面复核,复核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

(五)指导企业严防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1.停产6个月以上需要恢复生产的矿山,除履行以上程序外,还需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或安全评价;停建复工的矿山,除履行上述程序外,重点要对照设计的要求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2.严格标准对各类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排除生产安全隐患,扎实做好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履行职责,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照该法第六十七条的措施采取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停止供电的措施,并将重大隐患纳入“一单四制”管理。

(六)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指导企业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系统运行安全状况、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为重点。

2.查看企业证照,检查企业证照持有情况;

3.指导企业以科学合理的方式召开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建立培训教育台账。

4.指导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报表、隐患公示及隐患统计报告、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记录(带班下井计划及带班下井记录)。

5.准确辨析及现场检查企业隐患台账中记录的重大隐患。

6.指导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的具体情况,立即制定具体复产复工检查方案和验收标准,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限,切实加强安全检查,扩大检查的覆盖面,不留死角死面。

(二)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坚决整改到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镇直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组织落实复产复工程序和要求,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企业、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工程和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组织开展督促检查,防止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施工。

(四)做好信息反馈及总结工作。各企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复产复工验收的各项工作。要立即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检查,及时向镇安委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统筹处理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与涉农企业(项目)正常运转之间的关系。按照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生产企业(项目)复工复产的通知》(瓮防控办字〔20xx〕16号)文件精神,确保县内涉农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行业管理原则。加强对涉农企业、涉农项目情况调度和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县内涉农企业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相关情况,强化责任,规范督导,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坚持企业自愿原则。县内涉农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企业复工复产要严格执行企业的疫情防控方案、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自身开工条件及市场情况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开展复工复产。

(三)坚持防控安全相结合原则。县内涉农企业的复工复产在满足疫情防控标准的前提下,还须满足安全环保等要求,将安全环保要求同疫情防控相结合,严管严控,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产业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组

成立茶叶、农产品加工、畜禽养殖三个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涉农企业(工程)复工复产工作组。

1.茶叶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组:

组长:杨忠远(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王治友(县茶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杨再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员:胡友明 朱正江(B班班长)夏念(A班班长)刘芝明(C班班长)宋尔银刘德军徐贯芬吴小刚陈秋行涉及科室(站、所)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指导企业(合作社)落实相关复工复产的措施,负责复工复产相关资料的核实,收集归档工作。

2.农产品加工企业服务工作组

组长:杜兴乔(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牟禄芳(C班班长) 龙泗成(B班班长)李恩涛(A班班长)熊铧龙李刚林涉及科室(站、所)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落实相关复工复产的措施,负责复工复产相关资料的核实,收集归档工作和蔬菜保供。

3.畜牧养殖、加工、屠宰企业、工程服务工作组

组长:邓正平(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周文琴

成员:黄嵩李子建魏赐开赵福全李茂胜涉及科室(站、所)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指导饲料加工企业、新建养殖场复工建设,养殖场疫病防控、补栏复养,猪肉保供,落实相关复工复产的措施,负责复工复产相关资料的核实,收集归档工作。

三、复工复产程序

(一)准备。县内涉农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备好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相关防控物资,设置隔离室,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中企业(项目)复工复产资料清单,准备资料装订成册,提出复工复产申请验收。

(二)防备。各涉及企业务必贯彻落实好《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生产企(工程)复工复产的通知〉》(瓮防控办字〔20xx〕16号)

文件中规定“六个必须”和“六个到位”具体要求。一是对厂区实行封闭管理,合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强化信息登记、人员、车辆进出检查监测,对物流车辆、货物进行严格的消毒管理,尽量避免货物运输通道与人员流动通道的重叠,减少物流车辆货物与厂区员工的接触。二是对职工健康实行严密监测。设置检测点,建立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对体温异常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是对各岗位防疫措施要严格落实。加强生产车间、办公区、食堂、宿舍等区域环境的防疫消毒,要提前做好通勤车辆防疫消毒,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合理安排生产计划,规范岗位工作秩序,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尽量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加强就餐管理,采用分时段就餐的方式减少就餐人员的聚集。建立隔离观察区,出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对人员隔离,并上报相关单位。

(三)报备。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各类防控措施后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复工复产。

(四)复核。局各部门在接到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指派有关人员到企业复核企业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备情况,如符合复工复产条件则出具备案文书,并经县防控办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如不符合条件则要求企业整改,企业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复核,直到问题整改完成后方可出具同意复工复查备案文书。

四、工作要求

(一)局各部门、各企业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县明确的战时纪律,领导小组成员一律在岗履职,加大摸排力度,及时掌握动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各复工复产工作服务组在接到企业复核申请后,在24小之内对其作出结果复核;同时,加大对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力度,确保2月中旬实现复工复产。

(三)局各部门、各企业要真实上报疫情防控情况,一旦发现虚报、错报、缓报、瞒报、漏报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3

为指导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全省金融机构稳步有序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疫情科学防控,防止因复工复产引起的疫情及扩散,确保金融机构复工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保证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确保业务连续性,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机制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复工金融机构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各级复工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级复工金融机构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自复工之日起至全省一级响应解除前,每日须向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严格落实佩戴口罩、定时消毒等防控措施。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做好交通解决方案,形成防控管理闭环。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级金融机构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与属地政府(社区)、地方联防联控机构、专业防疫部门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三)切实强化日常监管

各地要加大对辖区复工复产金融机构疫情防护的监管,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员工防护措施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必要时可联合辖区卫生健康部门或邀请疾控专家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检查专业化水平,切实发现存在问题,帮助整改落实。要建立派驻联络员制度,全面掌握金融机构复工复产情况,认真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复工前准备

(一)复工营业场所

复工的对外营业网点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安全防护措施,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清新,严格执行通风和消毒制度。复工金融机构的空调设备应当保证供风安全,定期对运行的空调设备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若金融机构的空调无消毒装置,需关闭回风系统。

(二)营业人员安排

复工的营业场所要按照营业场所员工最少化原则,在保证日常业务办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工作人员。实行轮班制度,合理安排从业人员的轮流休息。对特殊员工群体予以重点关照和考虑,对孕期、哺乳期女员工,身体状况欠佳的员工,尽量不安排上岗。

(三)安全防护措施

营业场所要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张贴防护公示、强化防护教育,营业前对营业场所的设施设备开展通风消毒,并按规定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利用营业场所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防护知识健康教育,落实复工人员日常监测等措施,确保防控方案各环节落实落地、不出任何纰漏。

(四)营业信息公示

营业场所要在门前显示屏或醒目位置通告复工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提前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系统中维护营业场所营业时间信息,确保线上渠道展示同实际一致。医院附近的营业场所要提前张贴告示,强化防护措施。营业场所未恢复营业或临时停业、调整营业时间的,应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对外通告。对营业信息及变动情况要及时向所在地疫情防控部和行业监管部门报备。

(五)设置应急区域

营业场所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备用的应急处置区域,张贴明显标识、配置专人管理,当员工或客户出现疑似症状或身体不适时,应到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四、人员健康防护

(一)工作人员防护

防护措施。营业期间员工要全员佩戴防护口罩上岗,与客户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柜台、大堂经理、保洁员、保安等与客户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要注意加强防护措施。在办公场所入口设置测温点,通过健康陕西二维码和APP对有关数据进行管理。发现异常人员将健康二维码推送所在社区。

工作距离。合理设置员工工作岗位距离,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工作防护。员工在上岗期间应当保持手部清洁,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吃饭前和下班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遇到特殊情况,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自己的眼睛。员工乘电梯时应保持适当距离,低楼层推荐走安全通道,较高楼层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按键,并快进快出。

就餐防护。员工应采取错峰、打包的方式就餐;有餐厅的复工金融机构要在餐厅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纸巾,加强对厨房的日常消毒,厨师要健康上岗并做好日常防护,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口罩等。没有餐厅的机构提倡集中订餐制或员工带餐制。避免聚集食堂用餐或集中用餐,尽量减少员工聚集交谈。

会议防护。金融机构疫情期间不得安排论坛、研讨、仪式、庆典等需要人员聚集的活动;确需要召开的各类会议、培训,原则上使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举办。内部工作沟通尽量采取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

交通防护。鼓励复工人员采取自驾方式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个人消毒处理。

(二)客户安全防护

体温检测。复工营业场所入口处应安排专人值守,并在入口处做好客户体温测量等安全防护工作,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的客户不得进入营业场所。从保护每位客户安全的角度出发,对未戴口罩的客户进行提示与解释,引导客户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业务。有条件的营业场所可以为此类客户提供一次性口罩。

客户疏导。在客户办理业务时做好“一米线”的服务提示和管理。在回答客户咨询时,应始终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同时向客户做好必要的引导解释。营业大厅服务人员在进行客户分流和疏导时,要注意避免厅堂人群聚集。如与客户需较长时间沟通,应尽快将其引导至相对隔离区域。对于没有实际业务需求、长时间在营业场所逗留的客户,应及时劝离营业场所。

业务办理。所有业务办理实行叫号,如果出现排队等待的情况,应至少保持人与人间距1米以上。营业场所要在业务办理窗口为客户提供含醇速干手消毒剂等必要的防护设施或用品,使客户办理业务时安全、安心。除在身份核实等依法依规确需客户摘除口罩办理业务的环节外,不得要求客户摘除口罩,应尽量减少客户暴露口鼻的次数和时间。

五、加强清洁消毒

(一)外来物品消毒

营业场所应在大厅入口设置洗消专区,对外来的包裹、箱柜等物品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

(二)营业场所消毒

每日用消毒水对营业场所(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等)、生活区(含食堂、宿舍)等进行全面消毒(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30分钟),不留死角。对大厅内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柜台、门把手、柜台、自助设备、坐椅、笔、花镜、评价器、填单台、密码键盘等客户能接触到的地方),用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可根据客流量增加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三)营业资料消毒

营业场所对于疫情期间要将客户提交的所有营业资料进行消毒,其它流通纸质资料也要每天定期进行消毒。

(四)现金消毒

各营业场所要每天对回笼的现金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消毒处理;对于发热门诊等重点单位回笼的现金,务必进行消毒后再单独装包签封并暂停投放。现金业务服务外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督促社会化现金处理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现金实物和机具设备的防控工作。疫情结束前尽量优先投放原封新券,之后再按照先进先出原则投放回笼完整券,确保群众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钱”。

(五)工作服消毒

员工要定期更换工作服,更换后的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六)垃圾处理

一次性防护用品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在员工营业场所、餐厅等地方设置口罩等防护废弃物的专用收集桶,实行专人管理。每天产生的其它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污染。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六、完善应急处置

(一)制定应急预案

各级复工金融机构要根据复工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对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模拟演练,确保各级复工金融机构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员工应急处置

各级复工金融机构要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变化情况,若员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应立即戴上口罩暂时隔离至应急区域,及时由复工金融机构专人送至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行业监管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三)客户应急处置

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的客户予以劝阻不得进入营业区域。若客户出现体温异常情况,应将其暂时隔离至应急区域,及时送至社区发热门诊检查,并及时疏散营业场所其他人员,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立即向所在地疫情指挥部报告并按照所在地疫情指挥部的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配合工作。若客户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当日营业场所与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居家留观14天,并按照所在地疫情指挥部要求做好营业场所防护消毒处置等工作。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做好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发展趋势变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管控,着力抓实抓细各项措施,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针对性。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人员社会管控,严防输入和扩散风险。

1、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根据居民近期旅行史或居住史、目前健康状况、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判断其传播疾病风险,将居民划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人员,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高风险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学观察机构或居家实施严格的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相关机构和社区对其进行严格管控。中风险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对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继续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已实施交通管控的武汉市和湖北省其他地市,严控人员输出;未实施交通管控的'地市,人员抵达目的地后一律集中隔离14天。

2、有效落实“四早”措施。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落实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做好新冠肺炎病例、聚集性疫情、社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鼓励单位和个人发现、报告相关病例和疫情。要强化实验室检测和诊断,切实提升检测质量和诊断时效。要综合运用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分析方法,及时发现可疑病例、密切接触者并进行追踪管理。各地要指定发热门诊、定点收治医院开展发热病人筛查,及时诊断并隔离治疗新冠肺炎病例,做到“应检尽检”、“应收尽收”、“应治尽治”,防止漏诊、误诊,防止轻症转重症。

3、鼓励实行动态健康认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个人健康码等信息平台,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个人健康申报等方式,居民通过网络平台申领电子健康码或通过社区申领纸质版健康码(健康通行卡),获得出行、复工等资格。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社区等综合判断个人健康风险等级,实现特殊时期动态健康认证。

(二)做好重点场所防控,严防扩散风险。

1、落实社区防控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动员能力,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切实落实、不留死角。针对未发现病例的社区,实行“外防输入”的策略,做好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工作。针对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的社区,实行“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在采取上述措施基础上,还应当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工作。针对出现疫情传播的社区,实行“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进一步实行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措施。

2、落实用工单位防控责任。用工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对于需要接受隔离医学观察但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经检测筛查排除感染,可适当缩短隔离时间,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提前返岗。做好办公场所、工区及公共区域、职工宿舍的通风消毒、环境清理等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实行“进出检”制度,做好员工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实施分区作业、分散错峰就餐,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单位应当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做好病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区域封闭消毒等工作。

3、落实院校防控责任。各地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开学时间,严禁学生提前返校。院校开学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等工作。开学后学校医务室加强监测,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确诊病人有过接触以及有相应症状的学生,采取单独隔离措施。开展“晨午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病例的院校,要及时向辖区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上报,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班级为单位,确定防控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接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4、加强公共服务类场所防控。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生活必需类场所及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在精准有序推动开业的同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进出检”、限流等措施,商超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推荐顾客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登记旅客信息,对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旅客进行排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机构,按照疾控机构的指导采取相应措施。对公共交通工具和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按要求设立留验站,配备必要人员设备,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登乘,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检疫部门或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

5、加强特殊场所疫情防控。对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重点防控输入性疫情和内部疾病传播。要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全面排查入监干警职工、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制度,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要密切关注服刑人员、机构老年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状况,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应当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要做好防控物资配备,加强日常消毒和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出现确诊、疑似病例,应对其可能活动场所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作用,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控。减少集市等人群聚集活动,做好出外打工人员防疫常识教育。对乡镇(涉农街道)和村组实行网格化管理,对发现病例的县,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和环境卫生清理,除有病例村组外,允许其他村组村民有序出行。具备条件且防控措施到位的乡村旅游场所,可逐步有序对外开放,经营主体落实防控责任,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级要增强大局意识,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责任、个人责任,依法依规落实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总要求,推动由全面防控向精准防控、重点防控转变。

(二)强化信息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尽快公布当前本省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县(市、区、旗)名单,落实分区分级管控要求,并将动态调整的风险地区名单作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日报告内容及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三)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及时回应媒体关切,引导群众切身感受疫情发展的向好趋势。全面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凝聚民心、坚定信心、稳定人心。

(四)强化监测评估。动态评估防控成效,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全面提高建章立制规范性、风险识别合理性、措施落实精准性。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5

为统筹抓好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保障消费品市场供应和居民生活需求,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切实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浑南区发布大型商场超市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复工复产申报采取承诺制

本着减轻企业负担,减少不必要的审批流程的原则,本次复工复产采取承诺制,企业需向浑南区商务局提交《企业复工复产承诺书》、《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返岗员工登记台账》后即可按照要求开展复工复产。

复工复产需要的基本条件

1、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复工复业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疫情防控负责人必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一旦企业出现疫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停工停业,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并及时将情况报至浑南区商务局。

2、实施员工分类返岗,一是目前仍在疫情重点管控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二是有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督促其按照属地要求采取健康管理等措施,解除属地管控措施后方可上岗;三是所有返岗员工均需具有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完整接种疫苗记录、绿色健康码和绿色行程码。各企业立即开展本单位工作人员(商管员工、商户员工、外包方员工)排查登记工作,建立返岗员工台账报,掌握每名员工14天行程轨迹、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家庭住址等信息并报至浑南区商务局。

3、各企业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控主体责任,一是与所有返岗职工签订《健康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应落实“体温必测、行程必查、口罩必戴、疫苗应种尽种”,每48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一次抗原检测(免费发放),将检测情况及结果每日报至浑南区商务局;二是返岗职工实行工作单位到个人住所“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外单位办事人员必须提前预约、佩成口罩、详细登记、 测量体温无异常情况后方可入内;三是企业员工就餐以盒饭形式,避免集中就餐。鼓励实行错峰上下班,采取网上办公、视频会议等措施,降低人员流动和集聚风险。

4、恢复工作和营业前,要组织做好办公区域、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消毒消杀。恢复工作和营业后,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9);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保持新风口清洁;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做好消毒记录;保持电梯、咨询台、售货区、洗手间、生鲜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保证消毒频次和效果。

5、企业要准备必需的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建立防控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满足企业正常经营疫情防控需求;划设进出通道,配置出入口防疫管理人员,设置1米线、隔离带,做好人员分流设施准备;准备隔离场所,用于暂时隔离确认、疑似人员,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设立应急区域应对突发情况。

6、企业复工复产后,要严格执行进入经营场所人员验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如发现体温异常或行程码、健康码异常顾客,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流程,立即上报;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时保持安全距离。提醒工作员工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距离,顾客选购商品时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严格落实人群密集场所限流50%的规定,如瞬时人流较大立即加强疏导,合理控制商场、超市内顾客人数,防止造成人员聚集;企业暂停一切促销活动,严禁开展任何人流聚集活动。

7、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对商户员工、保洁、保安等高频次与他人接触的服务型岗位,应通过广播、微信等多种形式增加培训频次。并在经营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多渠道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未达标准责令整改或停业

商贸流通领域的大型商场、超市,具备复工复业条件后,按照应复尽复的要求,加快复工复业。同时,相关部门将指派工作人员对各复工复产企业进行督导,对未达到标准的企业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的企业将视情况责令停业整顿。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切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有效掌控企业复工复产节奏有序,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二、工作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切实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实现人员移动闭环管理、车辆闭环管控,做到疫情防控工作“十个到位”。认真履行报备制度,经开区企业向经开区报备,其他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企业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三、具体措施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负责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专班,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经开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指导。

企业在厂区设立缓冲区,安排专人对职工登记造册,注明家庭详细住址、健康状态、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将信息上报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新返岗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未出前,不允许新返岗员工与其他职工共同工作、生活。对于县域外低风险地区返回职工要及时向属地、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三天内做2次核酸阴性后,方可返回上岗;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职工及时向属地、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按现行政策执行。

企业要完善生产生活视频监控系统。在厂区车间、库房、销售等场所等重点部位设立视频监控系统,设置专门监控室,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相关影像资料要保存7天以上,以备查用。对视频监控系统无法使用的企业要求立即整改,未达到标准前绝不允许复产运行。

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对企业未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或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不到位,不予批准复工复产。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复产复工的企业必须制定好详细、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明确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具体举措。同时,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杀、通风、两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更新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可疑病状,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健、疾控部门报告,同时通过企业负责人立即上报县工信局;第一时间将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感染者送至指定医疗机构,按照疾控部门要求有序做好其他人员隔离、监测和专业流调工作,对厂区环境进行全面消杀。

(三)防控知识培训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对职工进行一次疫情防控专业知识培训,认真学习领会《吉林省加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有序启动复工复产操作导则(20__年3.0版)》以及各级部门印发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并就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具《承诺书》。同时,企业还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经常性的健康宣教,切实增强员工自我防控意识。

(四)员工健康服务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开展职工日常防护,每月定期开展进行一轮全员核酸检测或抗原试剂检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人数较多的可分批做核酸检测,即:每天可采集20%,5天完成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要稳定好员工思想情绪,引导正面社会舆情,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五)全面消杀彻底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安排专人定期对厂区、职工作业区、楼宇、物流交换等各类场所以及工具设备等消杀到位,做好消毒记录。同时,要认真开展日常消杀,做到不留死角,并将每天消杀情况做好书面记录,接受属地和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

(六)防控措施细化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好入口检测、错峰上岗、分散住宿、限流等工作。要采取网格化最小单元就餐,绝不允许堂食。做好作业场地、食堂、厕所、垃圾点以及进出门口、办公场所、电梯间、员工宿舍的地面、门把手、水龙头等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相关制度严格细化到位。

(七)防疫物资准备到位。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配备抗原试剂、N95口罩、防护服、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测温仪、消毒液、消杀酒精和检查手套等医疗防疫物资,建立使用台账,按14天以上进行储备。

(八)安全生产保障到位。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区域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装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劳动防护到位。绝不能因抢工复工复产进行违规操作、疲劳操作,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九)人员流动监管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在县域内居住人员返岗,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凭行业部门出具的出入证明进入。企业员工非必要不外出,员工实行“点对点、两点一线”移动闭环,少接触或不接触外人。

(十)运输车辆管控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对域外来镇运输车辆、到域外运输返回的车辆及人员实施闭环管控,提前一天将司乘人员主动上报属地和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掌握车辆行程路线。供应商车辆及司乘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入厂区,安排固定人员进行接收、装卸、拆封和消毒。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车辆由单位负责接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要配合好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全程接送,货物和装卸人员要做核酸检测(人物同防),车辆闭环管控接受属地和经开区、行业部门的监管。

四、工作流程

(一)需要复工复产的企业,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后,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经开区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开区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复工复产硬件条件进行实地核验、协调服务,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三)经开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上报复工复产工作的企业进行批复,严格履行监管和督导责任,确保企业把复工复产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检查。要做好“一报三查”(报备,检查、抽查、核查)工作,加强对日常疫情防控、生产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动态掌握企业复工复产进程、生产组织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报备:各包保小组成立微信工作群,企业负责人及时在群里上报外来车辆和人员情况,小组长收集信息,及时研判并上报信息员,汇总后报组织部。

检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落实检查指导工作,除实地检查外,还要经常性保持电话沟通,以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抽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务求抽查取得实效。

核查:经开区、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核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项预案、方案和组织架构准备。

(二)加强协调联动。加强与属地和县直各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员工返岗、物料运输等生产要素,精准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特别是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协调,帮助复工复产企业办理《通行证》等,确保物流运输畅通。

(三)做好突发应急管控。在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定突发事件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按照全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对复工复产企业措施适时进行调整。

(四)实行“每日一报”。经开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复工复产有关情况,每日报送县工信局,县工信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上级工信部门。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7

疫情防控期间,XX市将坚持防疫在前、统筹兼顾、分类分时、一企一策的原则,分步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一、有序复工复产

按照严格管控、及时评估、动态掌握、先易后难的要求,在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的前提下,将复工复产的企业分为四类有序实施:

第一类企业,主要包括: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药品、防护品、消杀用品生产销售以及原材料配套等)、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电、供热、油气、通讯、环卫医废处理等)、群众生活必需(蔬菜水果生产经营,粮油食品、肉蛋奶、水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超市卖场、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批发、快递物流、周转仓储、电商、配送制餐饮等)、农业生产必需(种子种苗生产、畜禽水产养殖和茶叶加工、饲料加工、农机生产与服务等相关企业及合作社)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对全国、全球产业链配套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春节以来未停工停业的企业。

第二类企业,主要包括:金融保险、港口和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水利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危房改造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第三类企业,主要包括: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

第四类企业,主要是除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限制清单的对象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咖啡、茶室、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限制清单内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

当我市处于高风险地区时,第一、二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中风险地区时,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当处于低风险地区时,分两个阶段组织有序复工复产。第一阶段第一、二、三类企业可以申请复工复产或继续生产,超市、便利店、药店、理发店、快递、加油站、非定点医院、无接触式餐饮,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恢复营业,由所在街道(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第一阶段暂定为一周。第二阶段实行限制清单管理。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前不得复工复产。

二、申请审批

拟复工复产企业可选择线下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线下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审批窗口,线上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立复工复产审批专栏(申报流程图见附件1)。申请材料包括: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附件2)、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复产由市防控指挥部审批(葛店开发区辖区内企业授权葛店开发区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通过的,向企业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开展随机实地抽查;审批未通过的,书面函告原因及改正意见。

三、复工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作专班,各项职责落实到人。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异常情况处置等内容。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排查确认职工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感染人员,确保复工复产职工身体健康。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坚决杜绝“带病上岗”,凡排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症状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应阻止其返岗,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所在地乡(镇)、街办防控指挥部。

(三)现场防控到位。当我市处于高、中风险地区时,企业实行全封闭管理,工作场所必须实现物理围合,要有集中的、独立的居住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突发疫情应急临时隔离场所。食堂具备分餐制、盒饭制条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能够保持1。5米以上距离。集体宿舍原则上每间不超过6人,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要有可开启窗户,定时通风。提前对车间、食堂、宿舍、仓库等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提前清洗空调过滤网,保证工厂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加强室内通风换气。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定时清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限人限时等管控措施。

(四)物资保障到位。企业在属地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洗手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储备不少于5天用量。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充分了解防控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六)安全生产到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前要组织对供电、供水、空调和电气线路等重点设施、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空调等设施正常。对车间、仓库等场所,做好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工艺装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企业服务组各专班联系方式:

综合协调专班:

工业企业专班:

商贸流通企业专班:

农业生产专班:

重点项目专班: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8

为加强公务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更好地为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服务,结合公务用车的工作实际和需要,集团公司现对公务车的管理进行改革。方案如下。

一、公务车的改革范围:

(一)集团公司、分公司两级机关部室、科室不配备公务车。

(二)集团公司为了保障生产经营、现场管理、员工送餐、事故勘察、应急突发、对外联络等工作用车,保留公务车使用。

1、保留公务车使用的单位(部室):

(1)机动车队小车班车辆;

(2)工会、安全部、客服中心、机动车队、南明分公司、云岩分公司、小河分公司、金阳分公司、出租公司、汽车修理公司、物资公司、后勤服务公司、天然气公司、收银公司的公务车。

(3)经集团公司批准的用于其他特殊情况使用的公务车。

2、保留的公务车统一喷制成黄色,并且在车身前、后、左、右部位张贴或喷印“公交生产指挥车”、“公交安全检查车”或“公交救急车”等标志。

二、公务车改革后:

集团公司原则上不再购置公务车辆,确需购置的,必须经集团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批准同意,方可购置。

三、在用公务车的处置:

(一)集团公司委托中介评估机构对在用公务车作统一评估,按照评估价格或固定资产折旧净值,由原使用人全额或分期出资优先购买。

(二)分期购买的由购车人写出还款计划书,在6个月(含6个月)还清。还款计划书由法规室审核,法规室代表集团公司与购车人签字确认,交财务部按还款计划书收回车款。

(三)各单位(部室)公务车原使用人不购买本人正在使用公务车的,集团公司收回车辆,进入市场进行处置。

(四)公务车原使用人购买本人使用的公务车后,集团公司将车辆所有权过户到购车人名下,车辆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过户费用由购车人承担。

四、此次的公务车改革:

集团公司领导;各单位(部室)正、副职部级人员购买新车和在用车的,集团公司给予一次性购车优惠。按照优惠标准,党群部、总经办核对所购车辆的牌照、行驶证,登记台账。并且在公务车改革结束后,对车辆使用进行监督。优惠标准如下:

(一)、集团公司领导:

1、正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2万元;

2、副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1.5万元。

(二)各单位(部室)正、副职购买车辆的,给予优惠0.5万元。

五、公务车一次性的购车优惠

截止时间为现有公务车改革启动后6个月(含6个月)。凡在此次公务车改革后,上级部门任命的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任命的各单位(部室)正、副职部级人员购置车辆的不再予以优惠。

六、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9

根据各级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但国外疫情仍呈现加速扩散蔓延态势,疫情防控工作仍不能松懈。公司各部门要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将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严格落实“外放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果。

二、防控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防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以变应变,持续加强检测报告、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和信息管理工作。

2、快速相应,精密智控。健全疫情快速处置机制,坚决做到疫情发现一起就地扑灭一起。建立健全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机制、防输入闭环管控机制、“健康码”管理服务机制等工作机制,实现疫情研判、监测、处置精准化,扎紧织密精密智控网。

3、常态长效,依法防控。注重疫情防控与日常工作相融合,常态化精准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想结合,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三清一管好、一例双查、块抓条保”等经验做法。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总经理为常态化防疫第一负责人,对公司疫情常态化防控实施统一指挥。各岗位负责人任组员,协调组长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统筹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落实专门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人员,实现网格化管理。小组成员如下:

(二)成立防控保障功能小组。

功能小组的目的是确保防控的保障性专人负责,以实现快速反应,保障工作能落实到位。

四、疫情防控常态化具体措施

(一)企业出入口防控

1、设置卡口进行出入管理。减少出入口,每个入口需配备保安或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设立体温监测岗,配备测温设备。

2、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出入人员须佩戴口罩,为佩戴口罩不得进入。对外来访客应当如实登记姓名、来源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者,要及时劝离,并告知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处理完毕后马上进行区域消毒。

4、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进入时对车上所有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建立外来访客车辆登记制度。

(二)内部人员防控

1、单位离司人员,不统一安排返司。实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和离司返司人员动向,并与属地街道做好对接。

2、对于返司人员,参照国家《新冠流行期间公众一般性防控指引》要求做好返司人员的健康观察等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按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3、每天组织职工在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和记录。如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到就近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医院确诊未患新冠,且身体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批准恢复上岗。

(三)办公场所防控

A、办公楼

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优先打开窗户,采用自然通风。使用空调通风时,应保证其系统运转正常。应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运行,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2、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勤洗手、多喝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吸收。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均需佩戴口罩。

3、单独处理单人办公环境下原则上可以不佩戴口罩,处于多人办公环境下的工作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尽量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1米。

4、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并注意及时清理,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者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B、会议室

1、若必须召开会议,建议以视频或电话会议形式替代,或将大的.聚集会议拆分成小型会议,减少每个会场聚集人数,避免不同会场之间的人员流动。

2、尽量缩短会议时间,时间过长时,至少每小时进行一次开窗通风。使用空调时,关闭回风,使用全新风模式运行。

3、参会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包括姓名、住址、电话、健康状况等(入场测温登记)。

4、进入会场及离开时,参会人员应进行手部卫生清洁,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5、会场座位尽量增减间距,有效件的场所,参会间隔不少于1米距离。

C、电梯

1、乘坐电梯应佩戴口罩,不要再乘坐电梯中取下口罩。按电梯按键时,最好戴手套或隔着纸巾、指套触摸按键等,乘坐电梯后及时洗手、消毒。

2、电梯内人与人保持一定距离,当电梯人员较多时,应等候下一班电梯。

3、自觉维护电梯卫生,每日定期消毒。运送给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电梯需要立即对电梯进行消毒处理。

D、食堂

1、用餐前及用餐后均应进行洗手,除用餐时间,其他时间均应佩戴口罩。

2、应采取错峰就餐,分餐进食,避免扎堆就餐。排队人员要有一定间隔,见谅减少交谈,尽快用餐完毕。

3、尽量自带饭盒就餐,如采取公共餐饮要一人一用一消毒,餐厅每日消毒一次,餐桌椅每餐结束后即进行消毒。

(四)办公楼其他部位、收费服务点以及换热站等应按照公共场所防控相关指南做好消毒等防控工作。

E、入户供热服务防控工作

1、进入居民住户家中进行维修、测温时,应提前与属地街道核实该地区及用户疫情防控情况。

(一)进入疫情小区、居家隔离观察的用户或者定点医院和宾馆等场所服务时;

1、进入工作场所前,应主动配合属地街道等部门进行人员登记、测温等防控检查工作;

2、采取佩戴N95防护口罩、手套、脚套等强化自身防护措施。完成上门服务后及时对工作服、手套进行消毒,并做好服务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观察。

3、建议尽量避免乘坐箱式电梯等公共设施,与有关人员沟通工作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4、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

5、工作过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如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速干消毒剂消毒。

6、与有关单位人员沟通,掌握确诊或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应尽量避免途径或在此区域停留;

7、接触公共区域门把手、按钮等部位后,不要直接接触口眼鼻,要及时洗手保持卫生。

F、进入非疫情等其他场所服务时

1、进入工作场所前,应主动配合属地街道部门进行人员登记、测温等防疫检查工作。

2、可佩戴一般医用口罩、手套、脚套等自身防护措施。完成上门服务后及时对工作服、手套等进行消毒,并做好服务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健康观察。

3、建议避免乘坐厢式电梯等公共设施,与有关人员沟通时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4、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部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

5、工作过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如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速干消毒剂消毒。

G、供热服务保障

1、各供热单位要加强供热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确保生产运行安全;提高供热服务质量吗,尤其做好救治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的供热服务保障;应急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守。

2、疫情防控期间,未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对用户收取供热费要依托微信、支付宝、网上银行等方式支付,实现以指代步。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局长熊兴华同志任组长,陈闰辉、程敏云、袁盛、余家军同志任副组长,钟武才、杨锋义、钱道彬、王黎明、李健才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崇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

三、工作任务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实际,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按照“一断三不断”原则,全力做好复产复工交通运输工作,保障复产复工人员出行需求。

四、工作措施

(一)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1、在县汽车站门口设置“旅客意向乘车登记点”及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客源流向,为恢复班次或发行应急班次提供依据,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按照“先短线后长线、火车站班次优先恢复”的.原则,根据疫情、客源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决定恢复客运班次或发行应急客运班次,前期先酌情恢复崇仁至抚州火车站、崇仁至东乡火车站的班次,再考虑恢复市、省际客运班线。

2、疫情期间,客运班车的乘员人数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长途客运班车后两排座位作为途中留观区域,防止交叉感染。

3、密切关注学生返校信息,及时统筹组织制定合符学生返校需求客运班次,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包车返校运输。

4、启动出租车临时应急运输。实行由县运管所统一调配,县交通运输局核发通行证的办法,崇仁县永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组织提供10辆出租车和10名驾驶员,专门用于县城区内急需出行居民的客运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到抚州火车站乘车出行(凭火车票),孕妇急诊或临产,身体突发疾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电话预约)等事由人群。非上述事由人群,不得预约临时应急车辆,否则将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实行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

5、逐步开展农村客运。参照长短班线客运保障复产复工运输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逐步开通镇村公交营运。

6、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和指挥。严格落实应急储备运力,客运企业要兼顾大、中型等不同车型,确保应急运输车辆结构合理,在落实4辆后备运力客车(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崇仁分公司)基础上,将逐步增加应急运输客运车辆。客运企业要优先选择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驾驶经验丰富的本地驾驶员作为应急驾驶员。接到本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后,根据应急运输任务情况,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应急保障车辆和保障人员,科学安排运输线路,加强统筹指挥和动态监控,确保一旦出现应急运输任务时,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

7、凭证通行运输。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运输保障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核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崇仁县临时应急车辆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

(二)应急运输车辆和场站防控措施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将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张贴在车站显眼位置,做好旅客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2、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筹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3、每天坚持做好车辆、站场、充电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要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坚持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对上下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对高温发热乘客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5、坚持对每位乘车的旅客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班次时间和体温等信息。

6、所有乘客必须按规定戴好口罩,行车途中驾乘人员和旅客必须全程戴好口罩,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防止交叉感染。

7、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可以在售票系统中通过班次管理把隔位进行留位,直接售卖隔位票。

8、疫情期间,所有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

9、所有驾乘人员在复班前必须居家待命,做好每天报告全家人员身体状况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增强政治站位。承担复产复工运输的各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坚决阻击疫情通过客运车辆传播蔓延。

2、做好运输保障。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客运企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保障。

3、强化责任意识。承担复产复工的客运企业和相关疫情防控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强化“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好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确保复产复工运输顺利进行。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1

为进一步保障好企业复工复产,满足居民基本出行需求,根据全县疫情防控等级分布,决定逐步开通我县公交线路,特制定如下方案:

总体要求: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安全防控到位、稳步有序推进、分批恢复运营的原则,严格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措施,分批次恢复城乡城区公交线路,确保运营过程安全。

运营方案:

1、运营方式:视疫情状况分阶段分线路逐步恢复、逐步加密城乡城区公交运行。

2、第一阶段恢复线路:鉴于当前我县园区已逐步复工产,第一阶段先行恢复东至—香隅、东至—东流;

发车时间:上午7:00、9:00、11:00;下午13:00、15:00、17:00,并根据客流出行实际需求及时调整。

第一阶段恢复运营时间:20xx年2月24日。

3、第二阶段恢复线路:东至—洋湖、东至—洪方、东至—利安、东至—龙泉、东至—金榨、火车站公交;

4、第三阶段恢复线路:东至—青山、东至—铁炉、东至—魏家店、东至—源口、城区公交;

第二、三阶段恢复运营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实际,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防控组批准并向社会公告后实施。

疫情防控及保障措施: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车辆检测、安全叮嘱等工作,严把公交车辆技术性能关,严格落实好《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等规定要求,切实做实做细消毒、通风、卫生清洁等各项防控措施及驾驶员、安全员的`自身防护工作。做好办公区域、首末站的消毒工作。

(二)严格落实每车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兼体温检测员)制度,安全员负责对乘客进行测温和信息登记工作,对不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拒不登记的乘客,一律不准乘车。对有异常情况的旅客要及时上报。

(三)对恢复运营的每条城乡线路配备一名防疫队长,每天督促监管驾驶员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掌握旅客流量,客流密集时申请增派车辆,避免旅客过于集中,同时收集当天旅客登记信息报公司留存。

(四)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加大对公交车驾驶员、安全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位。通过车体视频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加大对乘客的宣传引导。

(五)做好县内复工企业定制公交线路工作。对于满足条件的县内企业要及时调配公交车辆按时按点接送上下班员工,确保企业正常复工。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2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期和交通运输复工复运的高峰期,疫情防控和建设发展任务繁重,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面临复杂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运输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主动服务和行业管理两手抓,坚决守好行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盘”,根据《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复工复运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成都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主动帮助企业解难题,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组织传达学习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周密组织相关安全业务培训,对标对表细化落实工作措施,不打折扣、不推诿扯皮,归口按时报送工作落实情况。(牵头科室:运输安全保卫科,责任单位: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

(二)坚决落实复工复运安全生产“八个不”措施。督促企业统筹谋划复工复运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一企一策,按规定有序组织复工复运。把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坚决落实“未召开安全专题会、安全培训不到位、风险隐患排查不彻底、重要岗位人员不齐、交通建设项目安全施工无保障、水上交通未经检查合格、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春风行动’运输安全措施不完善”的坚决不予复工复运的“八个不”措施。(责任科室: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三)坚决抓好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重点抓好客运中心站、高铁站、公交集中发班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两客一危”、交通建设施工等领域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将关键岗位技术工人和安全核心管理等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复工复产的基本条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第一时间处置预警系统报警,加强变更管理、落实特殊作业管理等安全生产措施,坚决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科室: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四)坚决做好现场管理确保措施精准有力。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把员工生命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确保一线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切实做好企业员工健康检查和个人防护工作,及时为员工配备防疫口罩和消毒用品等,严格落实员工上下班体温检测等措施,坚决防止带病上岗。督促企业赋予生产现场遇到险情时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防止事故伤人或事故扩大,严防因操作不当酿成事故。(责任科室: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五)坚决做好帮助企业纾解困难服务工作。围绕落实《彭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在安全生产检查时注重收集企业生产经营存在问题及企业迫切需要协助解决的事项或亟需支持事项,梳理企业诉求。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口罩采购、政策申报、车货匹配、施工协调、卫生检疫等现实问题,通过问题的解决帮助企业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推动安全和服务同频共振。(责任科室: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规划产业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三、保障措施

(六)坚决压实目标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服务意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忌麻痹大意,大而化之,结合职能职责及时研判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抓好防范措施落实,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组织签订《20xx年度科室(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企业内部推行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教育培训计划,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责任科室:运输安全保卫科、交通管理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七)坚决落实应急值班值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以及信息报告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报送信息。切实抓好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物资储备、人员机具准备和应急演练,确保发现疫情和安全生产险情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隔离和转移人员,做到科学有序处置(责任科室:局办公室、运输安全保卫科、建设管理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养路段)

(八)坚决抓实工作举措强化信息报送。督促指导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复工复运安全生产“八个不”措施,认真填报《成都市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运安全生产措施备案表》(详见附件1)后依行业报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备案,按要求无需进行审核或现场核查。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做好收集归档工作,并于20xx年3月28日前将企业复工复运安全生产措施备案工作情况报局安办。联系人:张运辉,电话:686607。(责任科室:运输安全保卫科、建设管理科、物流发展和综合运输科、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管理所)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3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保证复工复产整改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了以厂长起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召开复产复工工作会议

由组长周泓起主持召开复工复产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逐级落实复。产复工责任制,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逐岗位、逐部位、逐设备地排查隐患

为确保安全复产,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在组长周泓起的带领下,对我厂的配电设备、办公大楼、车间、仓库、员工宿舍以及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针对之前提出的隐患,认真深入地排查和消除隐患,组织开展对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落实到人。

四、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安排专人对员工进行离岗后复岗安全生产培训。主要针对操作规程,职业卫生,应急能力的培训。

五、安全管理

对主要负责人、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进行检查,确保持证上岗,并保证所持证件在有效期内。

六、安全验收

隐患整改及培训完成后,报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逐一检查验收,在确保设备,材料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领导小组审批后确认。

七、复产复工

通过验收,做到“零隐患,零风险”的情况,领导小组同意后复产复工。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企业正常生产,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常肺炎防控指〔20xx〕36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规程(试行)的通知》(坛防指企业防控〔20xx〕6号)和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儒林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驻厂特派员制度,相关事宜和工作要求如下:

一、成立儒林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和荣

副组长:冯 梁

组 员:赵金生 孙丽萍 郭洁特 尹逸明

朱绍军 姚丽芳 汤云霞 王 群

曹中强 刘丽玲 狄 晶

二、建立驻厂特派员制度

向各工业企业派驻驻厂特派员(名单见附件1),特派员负责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各级政府提出的防控监督要求,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准备及申报工作,为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提供服务保障。

三、企业复工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压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精准防控、有序复工、确保可控”要求,做早做实做细重点企业及相关企业复工的准备工作,分类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防范遏制复工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具体举措

各企业要坚决做到“四个到位”,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内部要实行群防群治,化小工作单元,优化工作流程,倡导远程办公,减少人员集聚,职工错峰返岗,做好个人防护,做好复工前、后各项防疫措施。

1.复工前

(1)防控机制到位。要建立健全企业疫情防控机制,企业负责人必须亲自指挥,建立企业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做好企业复工方案,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2)员工排查到位。全面排查所有职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职工信息建档筛查工作,按照“能少则少、能近则近”原则组织首批复工用工,并与员工签订《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本地职工:开展本地职工春节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坛及往返路线、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等情况。除春节期间从未离开常州范围,或从外地返回常州范围已完成14天隔离的本地职工外,其他所有离开常州的本地职工,自返坛之日起,一律执行居家或在企业集体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

外地职工:湖北省等疫情重点地区的职工,企业必须逐一沟通,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坛。凡是未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其外来务工人员一律暂缓来坛。通过复工防控措施核查的企业,其非疫情重点地区的外地职工,在体温检测正常、近14天内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无与前述地区旅居人员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返坛后一律执行居家或在企业宿舍隔离14天的要求,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可申请到镇集中隔离点隔离。外地返坛员工需提前按照《返坛员工审核流程图》(附件10)的流程进行申报审核。

职工隔离期间,每天早、晚两次汇报体温和其他身体状况。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职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拨打120,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3)设施物资到位。要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超前做好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物资储备不少于7天用量,并有稳定的供货渠道;按照每100人一间的标准单独设置隔离间(隔离区域相对独立,与周围建筑有一定的隔离距离,隔离人员每人单独一间,并有独立的卫生设施)。

(4)内部管理到位。复工前要实施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管控到位。要对企业内部场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消杀防疫,严格检疫查验和防护,确保符合疫情防控安全条件。企业应当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按要求每日报送员工健康状况、生产经营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2.复工后

(1)建立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等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

(2)加强外来人员管控。企业应谢绝或尽量减少客户来访等活动。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测量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严格落实货运车辆管控措施。

(3)强化职工上下班过程管理。对企业职工上班工作场所、集中居住区实行封闭管理。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下班后直接回家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避免多人乘座一辆车。

(4)做好生产办公场所消杀防护。加强落实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车间、卫生间、生产设施、营业场所、职工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场所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

(5)做好就餐环节疫情防控。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禁止聚集用餐。

(6)加强人员集聚防控。提倡网上办公。停止展览、展销、人才招聘及其他聚集性会议、活动,减少人员外派出差。减少会议,确需召开的会议,减少会议人数,并做好会场开窗通风和消毒。

(7)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环保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

(8)做好职工生活引导和宣传教育。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活秩序。工作间隙,安排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三)审批流程(详见附件9)

1.企业自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四个到位”要求(参见《金坛区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通知》(坛防指〔20xx〕5号))和复工前后具体举措的要求做好自查自改。

2.镇级审核。企业准备充分后,应在开工前2天将《企业复工申请审批表》(附件2)、《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在岗职工统计表》(附件5)、《外地职工疫情防控统计表》(附件6)、《企业复工防控物资储备表》(附件7)、《职工隔离情况汇总表》(附件8),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防控机制建设、设施物资储备、内部管理措施等内容)、复工生产方案(包括复工时间、产品产能、订单情况、用工人数、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等内容)等申请材料报给企业特派员,镇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派工作小组到现场严格审核把关。

3.部门会审。镇政府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至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定期召集其他职能部门会审,会审通过后,企业方可复工(其中,职工数500人以上的企业,还需报经区防控指挥部批准)。

4.指挥部备案。行业主管部门将会审结果汇总上报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四)相关要求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复工要求。所有拟复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疫情防控期间要优先使用本地员工,全力劝阻疫情重点地区员工,坚决落实员工返坛后居家隔离14天方可返岗的要求。

2.加强协调指导,形成防控工作合力。企业防控组要统筹抓好全镇企业复工工作,组织企业分批分类、规范有序申报复工。驻厂特派员要在服务中加强指导,帮助企业尽快落实好“四个到位”,监督企业严密编织防疫工作网。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支持企业复工的各项工作,确保企业防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3.加强检查督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建立巡查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企业防控措施的检查指导,对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企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整改,拒不停产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4.建立“零报告”机制。请各企业每日中午11:00前将前一日企业复工准备和疫情防控的主要情况、员工动态报企业特派员。没有新情况须“零报告”,有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5

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要求,特制订检修一区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1.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1.组织领导:组长:作业长 副组长:副作业长

成员:职能人员、各班长

责任单位:检修一区

责任人、指挥:作业长

报告:当班值班、检修人员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2.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作业区领导、矿调度,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2.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作业长、矿调度,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2.4.若发生泄露中毒事故,救援人员在救援时要先关闭气源,在实施抢救时,必须戴好防毒面具,迅速把中毒人员抬至通风良好处进行抢救,救援人员若感觉自己呼吸困难应立即撤离,更换人员。待救护人员到达后送医院抢救。

2.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2.6.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2.7.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6

一、工作目标

坚决落实国家、省、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辖区内复工企业不发生疫情事件、生产保障有序。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延迟复工要求

1.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规定复工时间。原则上各企业复工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如疫情发生重大变化,则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做好防控预案和应急措施。企业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方案需在复工前三日报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审定后方可有序复工。

3.签订承诺书。企业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与开发区签订承诺书,承诺复产复工后把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保障措施落实落细;企业员工与企业签订承诺书,承诺如实上报身体健康情况、病史、接触史等信息。

4.提前做好厂区消杀防疫。企业接到复工批准同意后,立即对工厂内办公楼、宿舍、食堂、车间等人员聚集场所及相关设施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复工后,坚持每日至少两次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5.积极筹备防护物资。按企业员工比例配备医用口罩(含KN95、N95口罩)、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并由县工信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园负责人及挂企业责任人现场核定。防护物资未到位的,一律暂缓复工。企业须设置隔离专用房,其中员工100人以下的配备3间隔离房、100-500人(含100人)的配备6间隔离房、500人以上(含500人)的配备10间隔离房,隔离房设置门牌,并相对独立、远离人群,具备通风条件,卫生环境良好,同时设有卫生间、休息床等基本生活设施。

6.加强宣传教育。企业要利用新媒体、网络、公示栏、培训、发放告知书等多种方式针对性地开展防控宣传和安全生产教育,确保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提高全体员工参与群防群控和安全生产的意识及能力。

7.强化防护物质用后管理。企业员工口罩等防护物质使用后由企业统一收集(双层塑料包装袋封装),待疫情解除后再进行统一处置。

8.分批次有序复工。以产业园为单位分批次组织复工,原则上纳税额较大的'规上企业先开工,首批开工企业每个产业园不多于3个,后续开工企业数量视首批开工企业情况而定,每批次间隔2天左右。

(二)严格落实防控责任

各企业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设置员工回流、每日诊断、消杀防疫、疫情宣传、用品筹备组织机构,将各项工作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责任人,确保企业疫情防护责任到位,同时,要求企业每日向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报告防控情况。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1.做好复工运行盘查。复工企业暂缓县外员工招聘工作。企业要综合考虑人员、设备、管理、环境等生产运行层面疫情防控,盘查原材料供应防疫情况,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做好员工回流管控。提前通过网络掌握员工节假日期间健康、出行和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的(湖北地区以及南昌、九江、新余、上饶等地)。以员工户籍或所属区域安排车间、宿舍,凡来自、去过重点疫区或有密切接触来自、去过重点疫区者,在疫情解除前暂缓返厂上班;凡县外返岗员工必须做好居家隔离观察,自通知下发起,连续14天每天两次体温监测,体温监测数据须报企业疫情防控小组备查,无异常情况者方可上岗;复工后,企业须坚持每日两次对全体人员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企业员工返岗前须填写好的健康申报表,由企业统一收集汇总,并上报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指定联系人。

3.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返岗员工一律在厂区生产生活,不予外出。坚持每日对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进行台账管理。

4.采取定点分时供餐制。错时安排员工用餐,放宽员工用餐座位间隔,要求员工不得聚集性或面对面就餐。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复工企业要全面贯彻落实《永新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永安办字〔20xx〕7号)要求,持续强化“五个一”活动,推动“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高危行业企业领导轮流现场带班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上岗的人员和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企业安全形势平稳。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范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现制定20xx年度x'x辖区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下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全区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管委会成立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安监站站长)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设立在安监站,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具体由负责。

二、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一)节后复工复产时间

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xx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八)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非煤矿山、石粉厂、砖厂等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xx年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二)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不得通过复工复产验收:

1、证件过期的;(天合煤矿)

2、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的;

3、井下作业人员未集中培训、考试合格、签定劳动合同的;

4、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测监控设备的;

5、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

6、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超通风能力,存在无风、微风现象作业的;风电、瓦斯电闭锁不全的;

7、瓦斯监控、井下人员定位“二大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8、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或虽已建立抽放系统,但未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要求的,抽采失调,不能保证采掘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采掘的;或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未严格执行相关措施的;

9、未严格执行井下测风、瓦斯检测等制度的。

0、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失爆的;

1、井下违规储藏、运输、使用火工品的;

2、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周边相邻矿井采掘活动、采空区情况不清的,或虽情况清楚,但未制定和采取相应措施的;

3、未成立专职防治水机构和专门的探放水队伍的,采、掘作业队伍和探放水队伍未分开设置的;

4、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

5、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6、施工队伍没有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施工的,或未在省、市、县、区备案的基建、改扩建矿井;

7、施工单位未配齐配足班子成员,不能满足领导带班入井需要的;

8、在安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得到彻底整改的.;

(三)复工复产验收程序

1、煤矿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集中进行全员培训,并培训合格,矿方按要求能保证各系统、各环节工作人员到位后,煤矿企业方可进入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2。煤矿在申请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方案必须明确安全技术责任人),经矿长、总工同意后报区安办,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3、复工复产验收必须按“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验收组成员签字后,最后由验收组组长签署初验收结论并上报县局。

4、其他类型企业参照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程序进行。

(四)具体要求

1、验收组严格按照复工复产程序、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内企业的复工复产初验工作;在组长统一安排下,对所属企业进行初验。

2、验收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节后所辖企业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格审核企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坚持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特别是对煤矿井上、井下认真进行检查,任何人不准降低标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3、各企业必须安排部署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和领导带班值班工作,要认真制定设备的检修计划,按计划进行检修,确保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复工复产前,要及时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整顿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和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复工复产顺利进行。

4、复工复产验收组工作人员要高度负责,认真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把关不严,弄虚作假,复工复产后造成事故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相关工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过程中,参与复工复产人员必须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复工复产验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准以任何理由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否则,一经查出,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8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国投商场的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切实落实商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努力做好商场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强化商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商场安委会成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场安环部,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落实以及督导检查。

三、工作计划

1、节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计划2月21日至28日完成。

2、检查整改完成后,即可正常开展全面工作。3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1、节后员工到厂及对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情况;

2、对办公区域内的消防设施、水、电、暖、通及封存车辆进行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对托管商场各矿点、厂区及值班区域组织安全隐患大排查;

4、组织开展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司属各部室、单位要认真面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领导干部要坚决克制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要引起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的思想认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加大检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节后安全检查和复工复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排查,从隐患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复工复产的各个环节抓起,严格落实层级安全责任目标,切实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的每一个岗位、班组、车间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上,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复工复产前,各复工复产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环保培训教育工作,新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就业;各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强行业规范的`学习培训。

(四)强化检查督导工作各复工复产的部室、单位,要切实加大督办督查工作力度,要求主要负责人必须到位,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督查工作,对人员不到岗、工作不落实及隐患未消除而擅自复工复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安全生产。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19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播和扩散,保障职工的人身健康,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方案》和城运控股集团《关于组织开展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本预案。

风险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潜在影响很大,日照居住、到访日照的人员及往返日照人群(包括国内发生疫情地区)有很高的病毒传入可能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物流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主要职责: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确实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园区全面进行环境喷药和消毒,做好全体职工测温、异常排查及员工的信息管控,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如实报告,跟踪到位,真正做到人人行动,层层落实的共同防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综合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如发现疫情疑似病人时,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并拨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协同卫生防疫站及各主管部门做好预防性投药和环境消杀灭、消毒等工作。

三、成员部门及职责:

1、疫情防控组

疫情防控组由负责,担任组长,成员由物流市场管理科人员组成。重点两项工作:

①要求自开院当天在136号设立检查点,安排不少于2人全天对进入物流市场的人员车辆进行测温登记,按照“必须佩戴口罩”“必须测量体温”双重标准严格管控进入人员车辆,如有违反物流市场有权禁止其入内,或者报警处理。如发现疑似病例在116号隔离室先行隔离并上报公司,等待进一步处理;

②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的通知》(青指办发[20__]209号)文件要求,开展疫情处置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发现问题和短板,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提高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填写《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演练情况一览表》、《第x轮演练开展情况统计表》,确保常态化防疫工作机制及各项领导批示指示落地落实。

2、新闻宣传组

新闻宣传组由负责,组长由担任,成员有、。负责选树先进典型,对业户进行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3、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由 负责,组长由担任,成员由、组成。负责防疫期间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卫生间、旱厕每天2次消毒工作,做好消毒记录,并保存影像材料;协同疫情防控组做好防控所需药品、消杀药品、检测检验器材、防护器材等物资的采购、储备发放工作。

四、信息报告:

报告时限和程序:各科室发现有疑似病症情况出现时,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电话:),不得瞒报、迟报、误报、漏报,并同时向医疗卫生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疑似患者临床症状、数量、是否有人员感染、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以及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等。

24小时联系电话:

处置措施和流程:

1、迅速报告。若市场内人员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干咳、乏力等症状,检查行程码出现黄码或红码的情况,立即向物流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2、规范隔离。将发热人员立即转移至隔离室隔离。

3、市场封闭。在定点医院未明确诊断前,对市场实行封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不得对外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同时做好内部员工的沟通管理。

4、配合调查。如经医学检查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市场应配合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全面查清患者活动轨迹及其密切接触者。

5、疫点处置。在防疫人员指导下,对市场或可能污染区域采取全方位、无缝隙消毒。

六、监督检查:

物流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对此工作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综合办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

(二)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复工复产经营方案 篇20

一、要高度重视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松散麻痹思想和盲目乐观情绪,进一步落实各级、各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早规划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及有关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二、要重视和做好节后复工前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针对春节后外来民工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详细调查摸底节后进场工人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或年龄偏大,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要及时调离工作岗位或劝退。对节后工人可能出现的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和麻痹心理等,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交底,特别是要强化新招收工人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培训,按规定确保各类施工人员了解其所施工区域存在的危险源,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教育必须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春节后,各单位应针对新工人入场多,设备、设施停转时间长的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尤其是要突出对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平安卡”培训等工作,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节后复工前,企业安全负责人应当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机械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复工检查,消除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求真务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检查的重点:

一是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建筑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连接、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线路的安全状态和运行情况;

二是深基坑工程的坑壁支护和降排水措施,坑边土体及周边环境、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情况;

四是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

五是脚手架、外电防护架、模板支撑系统各连接部位及稳定性情况;

六是现场防火、防冻、防滑措施是否到位,职工宿舍取暖设备是否有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临舍结构是否稳固等。特别是对塔吊、施工升降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深基坑等专业技术性强且难以发现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或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并按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复查符合要求后,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下发复工通知方可复工。工程未经复工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一律暂停施工。个别在节前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改正的工程,必须先行组织力量进行整改,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及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报质量监督站核查后方可复工。

四、要重视和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针对节后复工人员进出工地频繁现状,要强化工地门卫管理,建立人员进出台帐记录,严防可疑人员及可疑车辆进入工地,防范治安等案件的发生。

为全面深入落实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统一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规定,我项目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相关工作,特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建立新型冠状病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避免疫情在项目出现、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打好提前仗,早作准备,早预防,及时部署相关工作和落实相关措施。

3、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工程传染。

5、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工地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特别注意湖北省来青人员的检查。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项目建筑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4、现场封闭管理原则。各类工地施工作业、生活区域应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

5、“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原则。各类工地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对所有外来人员均实行严格准入管理,场内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禁止对外流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公司分管领导: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2)消毒与检查:

(3)联络与上报:

(4)急救电话:120

(5)其他成员:项目部其他人员、安保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相关负责人

五、工作措施

1、项目部对外部进场人员实行严格准入制度,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准予进入工地。

2、对工地内工作人员,建立健康监测和严格外出制度。每天两次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发现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咽喉疼痛等状况等身体异常人员,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派发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4、严格落实全员登记制度,对进出工地人员的姓名、籍贯、来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时间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工地大门值班人员严格登记管理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对配送材料、物资等外来人员,车辆进场后,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6、做好工地内人员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生活保障物资充裕。由专人外出采买,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

7、做好防范措施,门卫及办公室配备体温计,75%酒精,84消毒液,口罩等应急防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宿舍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做好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治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8、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项目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9、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分层管理,及时落实”。要做好与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居委会的配合工作,现场防控方案执行和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形成日报反馈到分公司。若出现疫情第一时间向XX市定点医院报告,同时上报分公司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相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项目部第一时间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对在工地发现病人和接触过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通知医院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项目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建委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6、准备一定数量的体温计和口罩等应急物资。

七、保障措施

项目部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