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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后施工现场复工方案范文(通用3篇)

春节后施工现场复工方案范文 篇1

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春节后施工现场复工方案范文(通用3篇)

(一)严格现场封闭管理。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督促所有在建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部署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疫情防控体系,严格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不私招乱雇、不使用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严格落实工地现场实名制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严防聚集性传染。落实“一人一档”制度,对进场人员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等防控措施。加强劳务人员管理,强化生活区到施工区的封闭管理。对不在工程项目生活区居住的人员,施工单位要建档造册并跟踪管理,严格人员入口关、个人防护关、生活保障关和现场管理关。同时要加强对隔离人员的人文关怀,坚持管控与服务两手抓,帮助协调解决生活问题,疏导负面情绪。

(二)强化疫情防控管理。配合属地做好在建项目疫情防控管理,加强联络协调,强化值班值守,及时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至项目一线,将疫情防控作为近期监管重点;要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充分利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项目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立即整改,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对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__年版)》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予以扣分处理,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项目安全可控。

(三)加强复工开工储备。对受疫情影响停工的项目,要指导项目建设各方主体优化项目设计和施工组织,复工后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抢回受影响延误的工期。做好建材、设备等要素保障储备,加强供应调度,协商国有控股的建材生产、供应企业带头服务保障项目建设。

二、帮助施工企业纾困

(四)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建设单位要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要求,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工工程价款80%,有条件的提高工程款支付比例。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政府投资项目稳步推进,提升施工结算效率,保障施工企业合法权益。

(五)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鼓励招标人按照省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办〔20__〕4号)要求,对信用综合评价分数高的企业,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严格落实工程保函制度,除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要求施工企业采用现金形式缴纳或预留。严格落实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政策,年底前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保证金。

(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支持建筑业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建筑〔20__〕9号),支持总包单位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专业工程,实施优质优价,严禁恶意压价。鼓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择优选择省建筑业协会、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公布的专业承包龙头企业。在依法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招标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运用相应专业承包企业的信用评价成果。支持对专业承包龙头企业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或实行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

三、做好工程造价服务

(七)落实疫情防控费用。疫情防控属不可抗力,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按照省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__〕21号)的规定计取费用。已产生的疫情防控费用在同期进度款支付。承发包双方应按照上述规定及时补充签订协议和签证手续。

(八)加强项目造价风险控制。受疫情影响的工期,发包人应予以确认,施工合同工期顺延,后续赶工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造成事实上停工、缓建,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承包双方应及时予以确认。对于未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__〕41号)规定约定主要材料品种的,钢材、水泥、地材、铜、铝及其相关的成品、半成品等主要建材应当列入风险管控范围。

(九)合理确定应急工程建设费用。在疫情期间抢建的方舱医院、集中隔离点等应急工程,参建各方应尊重特殊时期各项费用偏高的事实,包括人工费单价、管理费、材料(设备)价格和损耗、大型机械停滞等。发包人应履行保证造价合理首要责任,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及时对各项工程量和单价予以确认,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造价审核机构不得任意压减,一经发现,予以曝光。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坚决克服任何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在建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提升一线从业人员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员,确保打通“最后一公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持续推进工程项目建设,为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春节后施工现场复工方案范文 篇2

一、严格实行复工(开工)报告备案制度

全市各类建筑工地复工(开工),要在具备下述条件的前提下,由建设或施工单位在复工(开工)前至少提前3天向市质监站进行报备,由市质监站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是否满足相关要求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方可复工(开工)。

工地复工(开工)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防控机制要到位。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明确疫情防控主要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是人员排查要到位。建立工地人员花名册,所有进场工人和管理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动态管控措施,向村(居)、社区报备,落实人员健康管理,严禁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我市建筑工地。

三是防疫物资要到位。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及时筹措储备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四是现场管理要到位。工地实行封闭管理或“点对点”闭环管控;建立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台账,落实人员物料“非接触”管理;实行“一天一检”,建立人员每日核酸检测台账;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开展复工(开工)人员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

五是安全保障要到位。疫情期间不停工的项目,要按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有序组织各类技术岗位人员返岗,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检查;复工(开工)项目,组织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交底),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复工(开工):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关键岗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全面的、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安全技术和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围挡、洗车槽、板房等按规定搭设,配备主要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施工合同中按规定约定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六方责任主体签订终身责任承诺书。

二、强化复工(开工)建筑工地防控措施

(一)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动态要求落实防控工作。当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施施工现场全封闭管理,做到项目工地封闭管理或“点对点”闭环管控,通道各口安排专人24小时轮班值守,实行值班制。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工地人员花名册,实行每日一检,工人上下班须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间隔2米距离。工地出入口张贴健康码、地点码、行程码,人员出入严格落实扫码、验码、登记、测温、查看核酸检测报告等措施,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须登记造册,实施动态记录,确保工人信息齐全、完整。

(二)严格落实“五禁止”入场(即未接种疫苗、体温和健康码异常、未实名制登记、中高风险地区来人、无核酸检测记录)。落实专车、专人出入制度,车辆出入要进行登记和消毒,严格物料运输和生活保障人员的闭环管理,建筑材料和生活物资进场应设置专用的过渡区域,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必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过渡区,在完成防疫消杀和外来人员撤场前,工地内部人员不得搬运货物,严格采取“零接触”的物资输送进场方式。

(三)严格落实公共办公区域、生活区和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环境消毒。办公区和生活区每间房间须配置消毒水,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负责现场消杀工作,每日消杀4-6次,建立防控消杀物资和设备购买台账、发放台账、消杀台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工地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佩戴合格口罩,落实固定专人专车专线买菜或定点送菜。制定“两堂一卫”分时使用管理制度,食堂采用分餐制,由工作人员送餐上门;制定浴室分时使用计划,错时安排同宿舍人员分批洗浴;加强卫生间的使用管理,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交叉聚集。

(四)做好工地人员“十大症状”健康监测。每日对施工工地人员进行发热、乏力、干咳、呼吸不畅、腹泻、头痛、头晕、全身疼痛、结膜炎、嗅觉和味觉丧失等症状的监测。对有上述反应的人员,项目部应立即隔离有关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防疫指挥部报备并按要求送诊,防止施工人员隐瞒不报、带病上岗。

(五)做好建筑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电子屏和宣传栏等不接触方式,宣传普及疫情防控安全知识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加强个人卫生管理,倡导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复工(开工)建筑工地应急处置

建筑工地要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明确专人专职,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按照项目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疫情不在工地传播蔓延。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或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隔离房间要相对独立远离人群,门口须贴有明显标识。方舱医院、隔离酒店、健康驿站等重点场所的工程建设、设施维护检修(含外派协助)人员严禁立即返回原工地,须采取就地隔离等防疫管理措施,符合解除条件后方能返回。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侥幸心理,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我局将加大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督导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责任意识缺失、现场管控不到位,导致出现交叉传染病例的,将依法依规进行通报批评并采取“红黄牌”管理措施,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纳入失信管理,坚决筑牢不敢违、不想违、不愿违的防线。

春节后施工现场复工方案范文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后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施工领域春节期间及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工作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责任意识

春节临近,民工返乡心情迫切,情绪波动较明显,容易引发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且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频繁,疫情防控压力增大。各在建工程参建方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安全教育、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工地安全;各镇街(园区)建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春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疫情防控督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思想自觉,发挥牵头抓总的领导作用,把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和建筑工地疫情暴发。

二、突出节日重点,加强风险管控

(一)严抓消防风险管控工作。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加强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全力抓好施工现场及办公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施工现场动火作业、临时用电操作和生活临时设施的管理,全力整治民工私开小灶、电线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及时清理、有序堆放现场易燃材料,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有效管控火灾风险。

(二)严抓季节性隐患排查工作。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节前施工进度计划,避免节前盲目赶工、抢工,遇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要做好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尤其要做好对外脚手架、楼层临边、预留洞口、临时用电等分部分项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使用等重大危险源的把控。

(三)严抓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节后复工施工现场的人员管控,全面登记场内人员相关信息,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核,对于进场人员每日核查“三码”,建立“一人一档”的健康档案;并根据《泰州市建设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防疫宣传引导及后勤保障工作,有效提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专项检查,强化防范举措

(一)开展节前隐患排查。结合前期区住建局下发的《姜堰区“两节”及冬季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镇街(园区)建管机构、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春节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以高处作业、危大工程、疫情防控为重点内容,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春节停工前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限的“三定”原则,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开展节后复工自查。各项目在节后开工前需强化以下措施:一是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对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全面检查工作,切实查改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隐患问题未消除前不得复工;二是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对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培训,分工种逐一进行安全风险告知,发放风险告知卡与出入证一同佩戴(印制在出入证背面),未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和风险告知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三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泰州市建设工程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落实好各项疫情管控措施,重点对节后返场人员要严格核查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做好“双线报送”(每日对现场人员进行疫情信息核查,及时填报日报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工程所在街道和区质安站),疫情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项目不得复工。

(三)开展联合执法督查。春节前后,区住建局将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各受监项目节前停工隐患排查、节后复工自查自纠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开展联合执法督查。凡未按通知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疫情管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一经发现一律强制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从重处罚,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实施信用惩戒。其他工程由属地镇街(园区)建管机构组织开展督查,确保督查全覆盖。

四、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

春节放假期间,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加强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责任到人,全面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强化应急演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特别是要保证在紧急状态下能够与相关部门保持协调联系畅通。各镇街(园区)建管机构要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做好每日巡查和突发状况处置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稳定。各项目部从即日起至节后复工前要严格执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和突发情况报告制度,保持值班电话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五、特别提醒

(一)实行春节期间施工。春节期间因故仍然需要进行施工的受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保证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否则不得在假期施工。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或管理漏洞,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受监项目自查整改合格,建设单位牵头撰写自查报告,经项目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由建设单位于假期施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区质安站(区住建局2号楼904、905室),其他工程报送至属地镇街(园区)建管机构。区质安站将根据建设单位报告的假期施工前自查情况实施差别化抽查。没有进行施工自查和履行自查报告的,一律予以停工整改。

(二)做好复工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计划编制和报备工作。春节期间暂停施工的,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提前做好开复工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返岗计划工作,编制项目管理人员进场计划表、劳务人员进场计划表。项目管理人员进场计划表、劳务人员进场计划表应明确计划安排总人数、返姜时间、进场批次、进场时间段、进场人员种类及人数、人员来源地等信息。受监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进场计划表、劳务人员进场计划表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盖章后,于复工前报送至区质安站(区住建局2号楼904、905室),其他工程报送至属地镇街(园区)建管机构。

(三)强化疫苗接种工作及相关核查措施。符合接种条件的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应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要及时接种加强针,确保“应接尽接”。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要进一步摸清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情况,加强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引导。区质安站将对疫苗接种工作组织不力、工作滞后的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管。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复工进场人员要严格落实“先排查后进场”的原则,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确保一个不漏。鼓励利用红外监测、数据联通等智慧化手段进行测温和两码查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及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抵姜后,需根据防疫要求进行隔离健康观测。泰州市外管理人员、劳务人员抵姜后,首次进入施工现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