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工作方案 > 活动方案

大学足球活动方案范文(精选3篇)

大学足球活动方案范文 篇1

一、活动背景及目的

大学足球活动方案范文(精选3篇)

足球运动是世界上人们喜爱、开展最广泛、影响的体育运动项目,被誉为“世界第一运动”。我院足球协会以“发扬体育精神,促进校园文化交流”为宗旨,组织本次校内足球比赛。文体活动的开展可以展现当代大学生青春活力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本次比赛为我校爱好足球的同学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旨在提高我院学生身体素质的同时,提高校园足球竞技水平。

二、组织与策划部门

院团委主办,足球协会,各系团支部协办。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足球场。时间20____年4月9日星期三开幕式

四、比赛组队

1、本次比赛为9人制比赛(含守门员),分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十分钟。

2、本次比赛共计参赛队伍5支,抽签决定对阵情况。实行单循环积分赛,赢一场3分,平一场1分,负一场0分。

3、组队要求:本次比赛由各系自行组队参赛,要求各系积极参与,每个系至少派出一支参赛队伍。请各系相关负责人于4月3日前将本系参赛队伍数目及负责人联系方式或球队队长联系方式报于校足球协会处。

4、在校系部自由联合组队。每队队员最多15人,领队兼教练1人。

5、参赛要求:参赛队员为学院在校学生。

五、竞赛方法:

除特别规定外所有比赛一律采用组委会指定的竞赛规则,比赛开始前将由组委会选派有关人员进行规则详解。

1、各参赛队自备队服,队员须穿平底或软钉球鞋,严禁使用硬钉鞋或皮鞋比赛。比赛用球由组委会提供。

2、换人要求:每场比赛一个队换人最多不能超过三人。

3、比赛各队须提前到场,开赛前10分钟由主裁和边裁进行队员资格检查,经核准后方可进行比赛。

4、各队伍应严格按照组委会发布的赛程进行比赛,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须提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更改。

5、比赛开始后(时间以当场裁判掌握为准),一方仍无法进行比赛则判该方弃权,其该场比赛以0:3记负(队员少于7人,不得比赛)。

6、比赛结束后,裁判及双方领队须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对比赛有异议,需当场向比赛组委会提出,并由组委会做出最后处理。

7、因天气等意外因素影响而无法比赛,组委会将以事先指定的方式进行通知,未得到通知则按规定时间比赛,迟到方以弃权论处。

8、队员累计两张黄牌或一张红牌自动停赛一场,运动员红、黄牌在整个比赛中均有效。若队员有严重违反纪律情况,将酌情给予停赛处罚。

六、奖罚制度

比赛设冠军、亚军、季军各一个,射手一名。

1、任何对裁判有不文明行为的个人及球队将受到纪律处分。

2、比赛中的技术问题、队员资格纠纷由组委会和各队领队协商解决。

3、在比赛过程中,所有球队人员(包括场上队员、替补队员、领队以及本队啦啦队)必须绝对服从临场裁判员的判罚和尊重对方球队人员。如有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或对对方球队人员行为恶劣的情况,将受到纪律处分。

七、活动可行性的分析

活动积极响应当代大学生健身的号召,以“发扬体育精神,促进校园文化交流”为宗旨,有着强烈的号召力和深远的社会影响力。此次活动是一个挑战自我和锻炼自我的机会,培养学生团队精神的很好机会,是学生展现自我的平台。

八、比赛用品

各系自备比赛服装印上河南机电足球协会队徽,自备饮用水及药品。

衷心希望各系领导能够积极配合,请各系务必在4月3号之前把队长联系方式发给足球社团负责人。

联系人:常阳五号楼306寝室

大学足球活动方案范文 篇2

为了提高我校的足球运动水平,增强学生体质、调动广大学生顽强拼搏、勇攀高峰的积极性,根据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具体要求,为我校创建重庆市重点校园足球学校,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教委和校园足球办文件精神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小学足球比赛制度,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提高青少年的足球兴趣,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工作方针

依据重庆市教委、校园足球办的文件精神;在全校掀起足球热潮,充分发挥各年级的资源优势,积极投入选拔和推选热爱足球的学生、不论大小和了解足球的程度,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校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特成立本校足球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1、成立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文

副组长:余金墙

组员:

2、成立校园足球训练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江元隆 何申效

3、成立校园足球宣传保障小组:

组长:

四、职责分工

1、由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的全面开展,总务处全面实施校园足球活动的教学与比赛工作。

2、班主任负责组建班级足球队,体育老师协助。

3、工作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校内竞赛组织安排工作,并保障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他成员协助。

4、 江 元 隆 、何 申 效 负 责 组 建 校 园 足 球 队 ,并 对 运 动 员 进 行 身 体 素 质、足球技术、足球战术的培训与指导,负责组建学校足球队参加校外比赛及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和注册管理。

5. 负责将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有关的图片、信息报道。

五、工作计划

(一)开展活动班级的选取

根据学校的基本情况,20xx年我校开展活动的班级选在中高年级

三、四、五年级,组建足球队,进行训练和比赛。

(二)

具体要求:

1、各部门统一协调,保证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所场地及器材等条件;

2、学校专职体育教师根据情况对其他体育教师进行培训指导;

3、在校学生每周应不少于3小时足球活动时间,全校保证不少于4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放寒暑假时体育教师不少于一半的时间在学校里进行足球训练。

4、将足球教学内容纳入日常教学计划,保证每周一节的体育课为足球教学。

5、利用大课间和阳光体育活动时间,组织三至五年级学生开展校园足球比赛,三至四年级为中段足球比赛,五至六年级为高段足球比赛,各段比赛每年保证不少于4场比赛。

6、各班班主任负责学生和家长的沟通工作。

7、体育活动课教师将足球教学作为首选内容。

(三)

1、各班组建啦啦队,制定班级特有的标语、口号、队服和队旗,在班级的文化墙上设立特有的足球板块,选出班级的足球明星,队班级足球队进行宣传,建立好明星效应。

2、学校足球文化方面,加强学校足球文化建设,建立学校足球文化墙,设立学校足球标语,选出校级足球小明星,成立校级足球啦啦队。

3、学校开展校园足球啦啦队比赛,提升学校啦啦队水平。

六、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我校开展校园足球的所有经费全部来自财政全额拨款。

(二)经费管理

1、建立独立的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

(三)经费用途

1.足球运动员训练时饮用水、训练器材等费用。

2.足球运动员竞赛时服装、交通、食宿、营养补助等费用。

3.足球教练员带队训练加班费和带队竞赛时服装、交通、食宿费用等。

4.校园足球开展活动组织、宣传等活动费用。

5.校园足球设施的添置与维护费用。

6.表彰和奖励优秀足球教练员、运动员、校园足球管理人员。

大学足球活动方案范文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学生体质,培养青少年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体育精神为宗旨,通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建立和完善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足球知识和技能,形成校园足球文化,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特长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

二、工作方针

各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机构要从全局的高度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创造必要条件,共同为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供保障。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联合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冯建中(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陈小娅(教育部副部长)

副组长:盛志国(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司长)

杨贵仁(教育部体卫艺司司长)

郭建军(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副司长)

南勇(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

杨立国(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薛立(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黄金(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青少年体育处)

王龙龙(教育部体卫艺司)

刘宏(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部)

冯剑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朱和元(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陆煜(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足球协会。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夕照寺街东玖大厦A座701室

邮编:x061

电话:010—x91026传真:010—x1027

联系人:冯剑明陆煜

(二)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并于4月28日前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一)各地体育部门负责竞赛组织,专业技术训练与指导。

(二)各地方教育部门负责师资培训,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负责组队参加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四级足球联赛;负责参赛运动员的学籍及注册管理;负责制定校园足球教学大纲和教材。体育部门要给予密切配合。

(三)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学生体育联合秘书处负责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五、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组织方案

(一)小学和初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各选择不少于60所小学和30所初中;13个中国足球协会市级会员协会城市(武汉、成都、沈阳、大连、长春、青岛、深圳、西安、南京、延边、广州、厦门、昆明)和淄博市(足球发源地)各选择不少于30

所小学和16所初中;22省和5个自治区(河北、山东、山西、河南、辽宁、湖北、吉林、湖南、黑龙江、广东、江苏、海南、浙江、四川、安徽、贵州、福建、云南、江西、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广西、内蒙古、西藏)各推荐一个城市选择不少于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30所小学和16所初中。

(二)高中和大学:在现有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组织的全国高中联赛和全国大学联赛基础上,补充完善。

六、小学和初中选择开展学校的`基本条件

(一)优先考虑足球传统学校;

(二)具备足球教学、训练、比赛场地条件的学校;

(三)有多年开展学校足球活动基础的学校。

七、对开展学校的要求

(一)必须由主管校长负责学校足球工作,并设立专门机构;

(二)必须完善专门开展足球活动的场地条件;

(三)要求组织足球训练的教师(教练)参加相关培训;

(四)学校体育课应加大足球教学在教学内容中的比例,在校学生每周应有不少于2小时足球活动时间,保证全校不少于50%的学生参加足球活动。

(五)学校必须组织校内班级间和年级间比赛。

八、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国家体育总局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拨出专款;

2、各地原则上按不少于1:1的比例匹配相应的资金;

3、通过多渠道开发的市场资源;

4、企业和社会团体的资助。

(二)经费管理

1、建立独立的账目,确保专款专用。

2、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规定。

(三)经费用途

用于赛事组织、器材和装备购置、教练(教师)和裁判员的培训、扶持基层单位场地建设、宣传推广、办事机构工作运行、评估和奖励等。

九、协作和鼓励措施

(一)积极与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协作,共同推动校园足球活动开展,丰富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

(二)鼓励在指定开展学校数量的基础上,酌情扩大规模。

(三)对非布局的城市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成绩突出的,同样给予相应奖励和表彰。

(四)鼓励政策

1、凡参加校园足球活动教师培训班的体育教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按相应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2、获得亚足联和中国足协颁发的A、B、C、D级足球教练员证书的教师,在评定职称时可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3、各级体育部门要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纳入体育竞赛等级运动员评定计划。

(五)奖励政策

为了鼓励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积极性,针对足球活动开展的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建立奖励办法。采取挂牌、命名、表彰及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对于贡献突出的体育、教育部门和相关人员给予奖励。

十、本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由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办公室适时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