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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人员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通用4篇)

居家隔离人员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 篇1

一、投放指引

居家隔离人员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通用4篇)

(一)设置专桶。各镇(街)、社区(村)应根据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分布和数量,因地制宜,在适当位置用“其他垃圾桶”设置专门收集桶(标明“居家隔离生活垃圾专用桶”),内设塑料袋,避免垃圾投放时与桶直接接触。

(二)配发专袋。由社区(村)或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向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配发生活垃圾收集专用袋、消毒液等物资,并指导其按要求投放垃圾。配发数量至少保证使用14天。

(三)密封消毒。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应将产生的全部生活垃圾(含厨余、其他垃圾、口罩等)沥干、消毒,投入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确保无破裂、无渗漏、无垃圾外露,并对垃圾专用袋进行消毒,放在门口,待专人上门收集。

二、收运指引

(一)专人收集。社区(村)或物业管理部门要在辖区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明确专人上门收集居家观察隔离人员的生活垃圾,提供无接触服务,将生活垃圾投放到专门垃圾桶。

(二)专车收运。各地城管环卫部门负责配备专人,安排专车将消杀后的生活垃圾收集运往生活垃圾中转站或压缩站(每日上、下午各收集1次,收集前、后各消杀1次),立即转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收运过程中要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三、专用设施设备消杀指引

(一)专用收集桶消杀。社区(村)、环卫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生活垃圾专用收集桶的消杀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

(二)专用作业车辆消杀。各地城管环卫部门负责专用车辆每日消杀,每次进出中转站、压缩站、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必须对车辆进行消杀,原则上未按要求消杀的车辆不允许进入;作业后再对车辆进行消杀1次。

(三)垃圾中转站(压缩站)消杀。各地城管环卫部门负责对垃圾中转站、压缩站每日消杀。每次作业完成后,对墙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消杀不少于2次,全天开放使用的中转站、压缩站每天不少于3次,做到随倾倒、随消杀,运输车辆进出必须消杀到位。

四、防护指引

(一)上岗培训。有关单位应对上门收集人员和收运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到位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防护物资。镇(街)、社区(村)应向上门收集人员和收运作业人员配发口罩、手套、防护服等必要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防护服不足时,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有防雨帽的防雨工作服替代)。

(三)落实测温。专门收运人员每日上、下班要测量体温,保留测量记录。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

五、其他规定

(一)统一指挥。各地城管环卫部门要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镇(街)的沟通联系,掌握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动态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建立台账。各地城管环卫部门每天及时完成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每日生活垃圾收集情况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

(三)加强执法。对不按规定投放、收运居家隔离场所生活垃圾的,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同时加大依法查处力度。

本指引适用时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卫生防疫专业内容,需按辖区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办理。

居家隔离人员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 篇2

返平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被居家隔离,科学有效处置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当前阻断疫病传播的关键一环,极为紧迫。现制定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处置方案如下:

一、消杀物资

以乡镇(街道办)对接物质保障组领取各乡镇(街道办)处置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所需各项物资。各村(社区)为隔离人员以户配发必需的消杀物资。主要包括:普通垃圾袋、消毒喷壶、医疗废物包装袋等必备器具;84消毒液等消毒药品;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垃圾消毒

隔离人员对自身产生的生活垃圾先行做好消毒处理,随时将自身产生的生活垃圾用喷壶喷洒消毒液至垃圾表面湿润,再先以普通垃圾袋集中收集,扎紧袋口后放入医疗废物包装袋中,封闭袋口,等待专人上门收集。

消毒液配比及方法:将有效氯含量为5%的84消毒液按1:24至1:49的配比(原液:水)喷雾消毒。

三、垃圾收集

各乡镇(街道办)组织所涉村(社区)责成专人专车上门收集(一天两次)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城区各街办所属居民区隔离人员产生垃圾的收集工作,具体和环卫部门对接)。收集人员要落实好防护措施,穿戴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与隔离人员直接接触。

四、垃圾转运

各村(社区)负责垃圾收集的专人将收集到的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至就近的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按医疗废物回收转运处理。

五、车辆消毒

每次运送垃圾后,要用有效氯含量为5%的84消毒液按1:24至1:49的配比(原液:水)对车辆内外进行彻底消毒(清洗—消毒—清洗)

居家隔离人员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 篇3

为切实做好居家医学观察家庭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龙泉驿区严格落实执行市城管委《疫情防控期间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规范》《关于规范次密接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发了《关于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切实加强管控居民小区内及周边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通知》,实行生活垃圾全流程管理,坚决杜绝因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造成疫情扩散。

一、规范管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

在管控区内,除高风险区域由医疗废弃物收运单位转运的生活垃圾外,小区内及小区外围人行道(中风险区域)垃圾投放容器内的生活垃圾,均按照“三定两直”方式收运处置。(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和直收、直运)

数字化精细管理以各街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为主体,指导其全面摸排管控居民小区楼栋、单元、住户、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生活垃圾产生量等各类基础数据,核实管控居民小区外围人行道生活垃圾投放容器(如:果屑箱、垃圾桶)数量,实行精细化管理。

坚持“三定两直”作业方式定人、定车、定线路,将管控居民小区内(由医疗废物收运单位转运的除外)以及小区外围人行道生活垃圾投放容器内的生活垃圾,直接收集转运至万兴环保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置;对纳入“三定两直”收运的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及投放容器,每日进行不低于6次的消杀,并建立台账;在规定的“三定两直”范围内的作业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具规范作业,每日对收运车辆、人员、收集点位及周边区域彻底消杀不少于6次。

健全完善“溯源台账”。各街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环卫公司建立制定“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去向溯源台账”,确保确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去向可追溯。并按照“一区一图”(一个管控区,一张示意图)准确标注管控区域内生活垃圾收集点位和周边果屑箱等信息,“挂图作战”,准确指挥。

二、严密处置非管控区居家医学观察家庭生活垃圾

(一)预约上门,精准服务。

非管控区居家隔离人员通过电话预约的方式,由专人上门收运生活垃圾,每户家庭每日可预约两次。居民在家将生活垃圾密闭打包好,直接投放到统一配发的加厚、可密闭垃圾袋中,由收运人员使用有效氯为1000mg/L~20__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或0.2%-0.5%过氧乙酸消毒液喷洒消毒,垃圾袋扎紧后再次对周边环境进行消杀,喷洒量100mL/㎡-300mL/㎡。作业过程中严禁破袋翻检,严格阻断环卫作业人员和生活垃圾的直接接触,杜绝感染风险。

(二)科学消杀,全密闭运输

清运车辆收集完毕后,环卫人员会对车辆装载盖板密闭性进行检查,并对车辆和车辆周边2-3米范围内消毒,做到车走地净;清运车辆运输路线严格避开人群密集区域,直接将收集到的生活垃圾运往至龙泉万兴焚烧厂无害化处置。

(三)规范防护,保障安全

作业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戴口罩及防护手套、筒靴,并将裤腿扎进筒靴内;经常检查防护服是否出现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收集途中尽量避免接触沿途建构筑物、墙体、门窗等物体,避免二次污染,若有接触则及时喷洒消毒液消毒。每一次收集完成后,都按照要求对防护服、手套等及时喷洒消毒;同时严格禁止与隔离人员直接接触。

截至目前,龙泉驿区每日出动40余辆清运专车,300余人次专项收运处置居家隔离家庭生活垃圾,7.15至今,共焚烧处理居家隔离家庭生活垃圾405吨。

居家隔离人员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 篇4

为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关于加强集中隔离点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要求,自1月25日起安排人员负责对我区符合条件的隔离点进行垃圾的收集运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及《紧急通知》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架构

按照工作需求成立专项清运小组

二、清运点位

目前为全区7日内检查未发现阳性的29个隔离点。

三、清运车辆

2辆3吨挤压车

清运流程

清运准备阶段

清运人员每天7点半由隔离酒店工作人员进行核酸采样,采样结束后由卫健委安排专业人员对清运垃圾人员开展岗前疫情防护措施培训,并指导清运人员穿戴好防护装备,确保清运人员疫情防护措施到位。

2.清运过程阶段

清运人员及车辆分成两个固定小组,由固定车辆将清运人员从隔离酒店接送至清运车辆停放处,然后再由专门清运人员驾驶专门清运车辆,按照各自分配的酒店和线路,分别对河西区29个隔离点位的垃圾进行清运,待收集完隔离点垃圾后直接运送到泰达焚烧厂进行处置,避免出现中间环节。

垃圾清运工作结束后,清运人员将清运车辆停放到指定停放处,在由固定车辆将清运人员运送至隔离酒店。清运工作形成闭环,降低传播风险。

3.清运消杀阶段

每天结束垃圾清运工作后,由卫健委安排专业人员指导清运人员脱卸防护装备,做好相关消杀工作。

每次出车前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第一次消杀,到达隔离点后对所有垃圾进行消杀后再装车。清运车辆到达泰达焚烧处理厂后,在进、出场时由焚烧处理厂对车辆进行消杀。返回的空车到达指定停车场地后,由工作人员再次对车辆进行消杀处理。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以及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加强集中隔离点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中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选调专门力量负责隔离点垃圾清运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专车收运、专人驾驶、专业防护、专线运输。人员和车辆要做到两点一线,保证人员车辆不与社会面接触,全程封闭管理,清运人员均居住在友谊路全季酒店,清运车辆单独停放在友谊南路桥下空间。

2.强化人员防护,配足车辆场地的消杀用品,要强化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每天由卫健委安排专业人员对清运人员开展专项疫情防护应知应会的学习培训和操作演练,规范防护设备的穿脱流程和注意事项,切实提高每个人和车辆的防护等级。加大车辆人员消杀力度,人员防护设施设备要及时更新更换。

3.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监测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

4.工作时个人防护。采取二级防护: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

5.全体工作人员实施闭环管理,除工作外不得随意外出,不得接待来访人员,必须外出时或接待来访人员需要报备和登记。

6.注意个人卫生,加强手卫生。清运人员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或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采取手卫生措施,尤其是戴手套和穿个人防护装备前,脱去个人防护装备过程中,需特别注意执行手卫生措施。

7.清运人员每日在隔离酒店内进行核酸检测。

8.做好每日相关作业数据统计。每日早上9点前,将前一日清运人员每日核酸检测情况,集中隔离点生活垃圾收集量及防护情况(消杀、体温检测)情况上报。

9.离岗人员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于第1天、第7天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特异性抗体检测(化学发光法),如均无异常再实施7天居家隔离,并于第14天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无异常解除隔离。

10.隔离期间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必要时转运至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11.对于清运人员,应合理安排其作息时间,保障睡眠、休息。在其一线工作或撤回、轮休时,要主动预防其长期应激导致的疲劳、职业倦怠及相关心理、身体障碍。可由卫健委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参与的微信群等,推送可利用的心理服务资源,对有需要的人员及时提供个别或团体形式的心理健康促进服务。如发现失眠、情绪低落、焦虑等人员,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12.区城管委与区生态局协调具有清运隔离点垃圾资质的企业提供专业车辆,因车辆不具备自卸功能,无法满足双港泰达卸载垃圾条件,无法进场卸载垃圾。待具有清运隔离点垃圾资质的企业恢复正常运行后,应与其交接清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