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工作方案 > 活动方案

维护服务实施方案(精选3篇)

维护服务实施方案 篇1

近年来,我县按照“135610”现代农业发展思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成功申报冬草莓、枇杷、二荆条辣椒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成为全省拥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最多的县。为有效维护和使用公共品牌,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维护服务实施方案(精选3篇)

一、目标任务

重点围绕冬草莓、枇杷、二荆条辣椒3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切实维护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加速构建西部一流、国内领先的品牌建设与使用体系。同时,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市场营销,着力把公共品牌转化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生产力,加快推动成都近郊现代农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一)打造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发展有机农业的相关要求,采取标准化生产方式,建设冬草莓生产示范区0.5万亩,其中合江0.2万亩、永兴0.3万亩;建设枇杷生产示范区2万亩,其中永兴0.1万亩、白沙0.7万亩、太平1.2万亩;建设二荆条辣椒生产示范区0.3万亩,均位于永安。具体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做好提纯复壮,维护品种特性;二是积极引进新品种,提升产品品质;三是加强栽培管理,提高产出效益;四是加强产地相关指标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大宣传营销力度。强化监督管理,统一宣传营销品牌和标识,杜绝不用、乱用和滥用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的现象。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平台,推广普及地理,强化品牌营销,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合组织、行业协会、农村经纪人的作用,大力举办产品展销、一三产业互动节会、网上交易等多种营销活动,积极开发配套延伸产品,加快在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机场等设立地理标志产品专柜,切实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构建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地理标志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将已登记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汇总、公布,为经营者提供生产管理技术、相关法律法规、品牌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向消费者介绍地理标志产品的鉴别方法、维权途径等知识,并设立地理标志产品的统一包装,制定统一的使用办法,统一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品牌做大做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成立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维护和使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农业的负责人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质监局、县农发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等部门及有关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安排相关事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1、质监局负责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维护和使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任务分解等工作,加强产品质量抽查,注册地理标志产品的证明商标,指导业主正确使用地理标志,会同相关部门对违法使用地理标志的行为进行查处。

2、县农发局负责统筹推进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加快生产、营销等服务体系建设。

3、县科技局负责围绕全县农村科技工作的总体目标,抓好相关科技项目建设,认真落实科技奖励政策。

4、县财政局负责安排资金和监管资金使用情况。

5、县水务局负责指导有关镇做好水环境治理和农业灌排水基础设施建设。

6、县环保局负责每年对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区域及周边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和整治,确保区域内水源、土壤等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7、县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预报,及时提供准确的气象信息。

8、县旅游局负责组织推动“一品一节”活动,促进一三产业互动。

9、电视台、新闻中心负责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地理标志产品,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0、有关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严格落实标准化生产相关要求。

(三)加强扶持,保障发展

加大资金投入,在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中设立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维护和使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申 明商标、统一产品包装、建设信息服务系统、开展品牌创建培训、开发相关延伸产品等。同时,加强项目包装,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努力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对示范区内生产单位进行专项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实行以奖代补,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维护和使用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维护服务实施方案 篇2

为更好地服务民生、减轻群众负担、提高教育质量,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xx〕2号)、《xx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基〔20xx〕56号)和《信阳市教育体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体基〔20xx〕192号)和中共信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20xx〕13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于20xx年秋季开学后启动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并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课后服务是中小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针对有需求的学生和家长,在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基础上由所在学校为其提供的具有公益性、普惠性的服务活动,是通过改革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实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逐步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自愿参加。各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并收取费用。

(二)公益惠民。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坚持非营利性、公益性、普惠性原则,由家长合理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成本费用。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可提供免费服务。

(三)学校为主。各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阵地作用,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四)逐步渐进。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和学段差异,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明确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主要对象是:全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本校在读且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有兴趣培养需要的学生、有其它学习要求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亟待服务群体。

(二)明确服务时间。保证课后服务时间,全面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和在校午休服务。

(三)明确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课后服务主要内容:一是辅导学生做作业。应把“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作为课后服务的基本内容。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二是开展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教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三是开展学生社团活动。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开展覆盖面广、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四是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有益活动。五是开展综合实践活动。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规范服务程序。各学校要在秋季开学前建立“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课后服务工作制度。在自愿的前提下,需要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同意,确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退出课后服务应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退出(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五)学校为主实施。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容纳人数、社团活动菜单、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

(六)整合服务队伍。一是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支付相应劳动报酬。课后服务外聘人员应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校与被聘用服务人员签订双方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共同组织好课后服务。对课后服务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管理指导,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二是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到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三是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好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

(七)落实经费保障。一要明确经费来源。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区教体局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二要规范经费管理。课后服务经费使用主要包括参与课后服务的本校辅导教师的劳务费、外聘教师或团队费用、校园精细化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各类兴趣班设备添置费、校外活动场地租赁费、购买活动课程及其它课后服务相关费用。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要落实经费公示制度,定期向家长公布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家长监督。区教体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开展审计督查。

(八)人员合理取酬。建立完善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合理酬劳机制,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课后服务的教职工给予适当的劳务补助。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维护服务实施方案 篇3

服务是图书馆、档案馆工作的永恒主题,爱岗是图书馆、档案馆事业发展的鲜活灵魂,争优是时代赋予图书馆、档案馆的鲜明主题,发展是图书馆、档案馆应对挑战的第一要务。为了深入推进图书馆、档案馆服务“窗口”部门的爱岗争优活动,改进服务“窗口”部门的工作作风,安徽农业大学图书馆、档案馆拟举办第七届“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服务爱岗争优发展”

二、活动范围

⑴范围:轮流排班的服务窗口部门(含其他部门的工勤人员)。

⑵数量:按照服务“窗口”部门总人数的40%确定“服务之星”获奖人数基数。在这一基数之上再确定一、二、三等奖的比例。

三、评选分组

成立正式馆员、合同制馆员2个评选小组。

四、实施方案

⒈获奖基数

按照服务“窗口”部门总人数的40%确定“服务之星”获奖人数基数;在这一基数之上再按照15%、35%、50%的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的比例(小数点后按照“四舍五入”进位)。

⒉评选条件

⑴主动为师生提供服务,及时回应师生需求,与读者(用户)关系和谐;

⑵遵守工作制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擅自离岗,不串岗扎堆聊天,同事关系和谐;

⑶责任区管理有序,书架干净整洁,巡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为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览环境。

⑷发现意外情况或安全问题,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避免公共危机或财产损失。

3.评选办法

⑴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⑵正式馆员、合同制馆员分2个评选小组,按照百分制公开打分的办法评选服务之星,馆长、图书馆、档案馆年度考核小组、“窗口”部门的正副主任、全体馆员各占20%、20%、20%、40%的权重累计得分;

⑶上一年获得服务之星一二三等奖的馆员,在下一年评选中,在评选综合得分一二三等奖各自减1分、0.8分、0.5分的情况下,再评一二三等奖;

⑷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的(化解公共危机或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等情况),由部门提出建议,馆长会议讨论确定增加综合得分分值;

⑸旷工1天及以上的,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一等奖;

⑹事假2天及以上的(有就诊病历证明的病假除外;婚、丧、产假、公假除外),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二等及以上奖励;

⑺迟到、早退、事假、旷工和巡查不在岗次数累积居前20%的或网格化管理量化考核得分居于服务“窗口”部门总人数的50%以后的,年度评选不能确定为三等及以上奖励。

⒋奖励措施

⑴工勤岗位馆员获奖者将获得年终测评综合得分增加分值,具体见《安徽农业大学图书馆、档案馆考核奖励暂行规定》。

⑵专业技术岗位馆员获奖者将获得教学科研服务工作量得分,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⑶合同制岗位馆员一、二、三等奖将给予物质奖励,具体金额由馆长会议决定。

⑷获奖者名单将在图书馆网站上公开发布。

五、举办单位

⑴主办单位:图书馆、档案馆;

⑵承办单位:图书馆办公室。

六、评选活动安排

⑴评选活动启动:20xx年3月;

⑵评选时间:12月初;以在馆务大会上公开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