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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方案(精选3篇)

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方案 篇1

按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餐饮提供者无接触供餐实施指南》等文件精神和标准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餐饮业有序复工复产,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指南。

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方案(精选3篇)

一、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疫情防控体系,制定有效的应对工作方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活动轨迹及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较重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等情况的员工暂不返程返岗。所有员工不得隐瞒上述信息,并及时报备。

3.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员工上下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驾驶、乘坐私家车上下班。

4.上岗员工应持有健康证明、村庄(小区)出入证和电子健康通行码。

5.落实晨午检制度,进入经营场所(工作区域)前,应安排专人检测体温,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并进行洗手消毒。对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告(电话附后)并安排就医。

6.员工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坚持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7.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防护,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使用带盖垃圾桶。

8.制定疫情期间员工档案管理制度,档案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每日出勤人员姓名、身体状况、工作岗位等。

二、严格规范经营服务

9.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复工前,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75%医用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具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清理停业前采购的食材,处理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并做好销毁记录。

10.营业期间,保持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卫生间等场所设施定期进行消杀通风;就餐场所要做到一餐一消毒,未使用的包间要每天一消毒。对顾客进出的门口、门把手、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增加消毒频次。

11.使用消毒液体,要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执行,避免消毒液体接触到菜品、成品。

12.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须洗净、消毒并存放在密闭保洁柜内,供餐时即时提供,不预先将餐饮具摆放在餐桌。

13.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对冷冻冷藏和保鲜设备进行全面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食品原材料坚持覆盖保鲜膜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14.经营堂食期间,严格控制人员流量,增大餐桌之间距离,每桌接待量不高于原有餐位数的50%;包间内每桌减半设置餐位,最多容纳6人,就餐人员间距不小于1.5米。

15.堂食推行“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三种分餐模式,所有经营方式都应以无接触方式供、取餐品。

(1)分餐位上模式:

即对就餐人员按人员位数逐一上餐的分餐模式。在菜品设计时按照分餐要求制定菜单、搭配菜品,餐厅后厨设置备餐间或分餐台,菜品加工完成后由厨师或服务人员在备餐间或分餐台对所有菜品进行分餐,按位上餐,保证每位就餐人员用餐用量和餐具的独立性和安全性。适用于各类宴请。

(2)分餐公勺模式:

即利用分餐公勺、公筷、公夹或公叉等工具实现的分餐模式。菜品制作保持传统加工工艺,上餐时在每道菜品器皿内配备公勺或公夹,并在餐桌上摆放与顾客餐具显著不同的公筷、公勺等分餐工具,引导消费者在取餐时使用分餐工具取餐,保证就餐人员用餐的独立性。适用于大众餐饮消费。

(3)分餐自取模式:

使用独立餐具并由用餐者自取实现的分餐模式。就餐人员在点餐台点餐,由服务人员按照消费者点餐使用专用餐具或一次性餐具进行配餐,采取单人单桌,同向就餐,在店内相对独立的环境下完成用餐。适合于各类快餐经营。

16.提倡进行打包外卖服务,增加外卖窗口,订餐后送餐或自取餐等方式进行经营。

17.严禁外卖人员带病或隔离期未满提供送餐服务,做好个人防护,加大配送箱、车消毒频率。

18.不得提供红事、白事等群体性宴席服务。

19.禁止使用中央空调,保持良好通风条件。

20.鼓励餐饮服务单位为顾客提供口罩。

21.对厨余垃圾要加盖、分类及时清理,每日公示消毒情况。

三、严格采购进货管理

22.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并在疫情期间允许经营的供货商采购原材料,落实采购各环节索证索票制度并存档记录。

23.杜绝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杜绝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24.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加强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四、严格顾客管理

25.进店顾客要出示村庄(小区)出入证和电子健康通行码,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除就餐时间外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6.禁止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症状的顾客进店,及时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报告,并劝导其及时到辖区5家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市立医院、市妇保院、枣矿集团枣庄医院、市中区人民医院、市中区妇幼保健院)。

27.鼓励预约订餐、错时取餐,如需候餐,等位区人均间隔1.5米以上,避免人员聚集。

五、加强防控责任落实

28.各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人员管理、消杀通风、防控物资储备等措施落实到位。

29.区市场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消除餐饮安全隐患。证照(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不全的不得经营,不符合规定的禁止营业。

30.各镇街要强化属地管理职责,明确责任人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服务好各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协调购买口罩;对复工有困难的,给予指导帮助;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主动作出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群众百姓的安全健康。如发现不严格按照本指南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因工作不力导致疫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方案 篇2

20xx年秋季学期即将到来,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xx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886号,以下简称《技术方案》)要求,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有关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xx-20xx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确定20xx-20xx学年普通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为8月10日),幼儿园开学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二、开学前工作措施

各区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工作的经验,压实责任,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加强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精准施策,周密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开办学校、民办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帮助、指导和检查,查漏补缺,加强整改。

二是完善学校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副校长(副园长,下同)、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发热师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

三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是加强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内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在秋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14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健康监测和管理。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官网实时通报为准)旅居史的人员,应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通行“绿码”。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申报。新冠肺炎确诊或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凭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五是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开学前1周,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关注市教育局公众号“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单栏中的“健康申报”选项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合格并持有“深i您”健康绿码方能返校;不符合条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医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监测和申报工作。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密切关注新生健康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14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儿童补种相应的疫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校园接种流感疫苗。

七是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强校内应急值班、居住人员的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须经学校同意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

八是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提前备齐必备防控物资,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防疫物资,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九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学校应提前做好学校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防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与消杀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暂停进口冷链食材配送,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密切配合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本校相关人员并协调相关任务单位、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参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是开学前一周,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学校进行抽查;对于准备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

三、开学及开学后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双促进”,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尽快就医;学生入校及在校内要严格落实“一日三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上报。

二是加强因病缺勤及周末健康管理。落实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组织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做好学生周末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学校,避免带病入校。

三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进入校园。对需入校开展常规工作(如学生体检,近视、脊柱侧弯筛查,儿童营养项目,四点半课堂等)的,在落实入校人员健康管理(持有绿码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应予以入校。

四是师生员工应随身备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间校园内可不戴口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学校可逐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走班教学、体育课接触性活动、游泳课开放、图书馆及功能室开放等);一般情况不组织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要,应依据辖区疾控机构的研判评估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意见综合决定。

五是加强就餐管理。对在家就餐的学生建立台账,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扎实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由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认真开好“开学前家长会”和“开学第一课”,重点开展卫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平安的开学氛围;除初三、高三外,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八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四早”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卫生专业人员和校医的作用,快速、科学、精准、稳妥开展发热病例处置工作,精准区分常见病、一般传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与信息发布程序,常见病病例不公布,一般传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关部门登记公布,新冠肺炎病例须按要求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公布。

九是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技术方案》执行。本通知各项要求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公共区域消杀工作方案 篇3

根据xx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精神及《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化部关于建设国家公共数字文化支撑平台的通知》要求,为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的现代化,特制定**市数字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一、实施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

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建设是公共文化数字服务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档升级,是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环境下文化建设的新平台、新阵地,是利用信息技术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传播范围的重要途径,对于消除数字鸿沟、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二、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以数字文化惠民工程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资源建设为重点,以打造基于新媒体的服务新业态为目标,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在传承先进文化、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满足信息化环境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建设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突出公益性,维护和保障广大公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发挥数字文化惠民工程的整体优势;坚持需求主导、服务为先的原则,了解群众对数字文化的需求,建设丰富适用的数字资源,加强数字文化的惠民服务;坚持规范建设、科学管理的原则,发挥先进信息技术和标准规范在公共图书馆数字化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坚持共建共享、开放共赢的原则,加强合作共建,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我馆数字化建设,开创互利共赢的局面。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

平台建设以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文化共享工程等已建成的现有网络及硬件条件为基础,应用云计算等新型技术模式和架构,积极配合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建设统一管理、开放互动、共建共享的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改进资源服务的针对性、便捷性和时效性,实现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和需求的有效对接,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长效发展提供整体有效的数字化支撑,切实保障信息技术环境下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

2、具体目标

20xx-20xx年,我市数字特色资源库群初具规模,数字化服务和需求信息全部进入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

三、平台建设的组织实施

图书馆负责本馆的电脑配备、联网、数字资源建设和本馆及对应县级馆上报服务信息的审核筛选,通过互联网与市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最终将筛选后的数字资源、各类服务项目信息、服务需求信息及服务统计数据在市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上实现自我上传、管理及发布。乡镇(街道)文化站及社区文化室,要配备电脑等终端设备并联网,并对村级(社区)文化室上报的信息进行筛选,汇总后根据工作门类分别报对应的县级馆,县级馆再统一上报相应的市级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