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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通用12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篇1

甲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通用12篇)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方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实行自律管理。乙方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挂牌申请及相关文件,并取得了甲方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二条为规范乙方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授权范围内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甲方有权依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细则、指引、通知等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业务规则”)对乙方的股票挂牌、公开转让、终止挂牌等行为进行管理。

(二)甲方有权依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挂牌费。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甲方业务规则并及时公布,为乙方及其他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甲方负责运营、管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市场信息,为乙方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正常的信息环境。

(三)甲方负责提供股票转让平台及相关设施,安排乙方股票挂牌,组织乙方股票转让活动。

(四)甲方负责提供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安排乙方首次挂牌信息披露及日常信息披露。

(五)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的咨询,对其股票挂牌操作提供必要的指导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股票挂牌操作事宜,并获得甲方的指导。

(二)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股票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及相关设施服务。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管及管理。

(二)乙方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乙方进一步承诺遵守甲方业务规则,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乙方应保证并责成其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理解并遵守本协议内容。

(三)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挂牌时和挂牌后作出的承诺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应保证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该等承诺文件。

(四)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缴纳挂牌费。

(五)乙方应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

(六)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挂牌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七条挂牌费:

(一)挂牌费包括挂牌初费和挂牌年费,由甲方依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二)乙方应当在挂牌日前缴纳按照挂牌首日总股本计算的挂牌初费,并在每年7月15日以前一次性缴纳按照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的本年度挂牌年费。

(三)挂牌当年的挂牌年费按照挂牌首日的总股本和实际挂牌月份(自挂牌日的次月起计算)予以折算,与挂牌初费一并缴纳。

(四)乙方逾期缴纳挂牌费,甲方有权每日按应缴纳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五)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监管措施,并保留向乙方主张其违约造成之全部损失的权利。

(六)乙方股票终止挂牌后,已经交纳的挂牌费不予返还。

第八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条与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及纠纷,应首先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之日起的30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甲方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等内容相抵触,本协议该部分条款将自动变更并以修订或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内容为准。

尽管有前款内容,本协议其他不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的条款持续有效。

第十二条 乙方申请终止或被甲方终止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本协议自终止挂牌之日自动解除。本协议解除不影响甲方依法向乙方主张本协议项下未结费用、滞纳金支付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年____ 月 __ 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篇2

互联网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就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在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份(人民币_______万元),依法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同意接受该转让的股份。

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该转让价款乙方分三期向甲方支付,即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______万元,_____年___月__日支付____万元,____年__月__日支付_______万元。

四、甲方保证对所转让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保证本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前该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特别是会计报表等财务资料中没有反映出来的债权债务,甲方务必向乙方如实说明、不得隐瞒,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股份转让协议,甲方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在1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公司向受让方签发《出资明书》,受让方成为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相关民事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篇3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的股份,受让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份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份、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受让方受让上述股份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公司章如果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份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份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需要追及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谨连带责任的,新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份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股份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份比例享受股东份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份益丧失;

9、违约责任:如因乙方不按期、依约支付股份对价,导致股份转让不能实现或迟延变更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甲方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无法使新股东享受股东份益,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本协议变更或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股份转让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13、本股东股份转让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4、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转让方:受让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定金及付款安排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付给甲方____万,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____日期满后____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让方付给甲方____万,余款在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在签定本协议后,双方应积极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A、保证其转让之股权无法律瑕疵,可以对抗任何第三人;

B、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之审批及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C、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全部税费。

乙方责任和义务

A、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甲方足额支付价款;

B、协助甲方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手续。

第四条 转让前__________公司的债权债务尽由转让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以后条件成熟后,在浦江的分公司的经营归__________经营,具体协议以后双方商定并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六条 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_份,其余交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设立,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出资额,甲方愿意将其占合伙企业____%的出资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合伙企业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合伙企业拥有的____%股权。

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资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业____%的出资,根据原合伙企业合伙人协议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伙企业____%的出资额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分____次(或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出资额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出资没有设定质押,保证其出资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伙企业盈亏(含债权债务)分担: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伙企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成为上述受让“合伙企业”财产的合法出资者,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人之间的合伙人协议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_____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一份。

转让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第三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在山东众诚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经第三方中介并负责代理工商局股权变更,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在山东众诚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0%股权及40%股权以人民币8.3万元(83000元)全部转让给乙方二人(该款含中介费及过户服务费)丙方作为甲方的收款人,负责收款后向甲方按约定结算。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两日内按前款规定的金额将股权转让款分三次支付给丙方,即首付款50%,到工商局变更时30%,余20%在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变更后交付。

3、上述款项均打入丙方个人账户内,建设银行济南分行天桥支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抵押等担保事宜,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自本协议履行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该公司任何权利,同时也不承担任何义务。该权利、义务同时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有关债权、债务的承担:甲方在参与该公司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与乙方无关;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参与该公司经营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有关税、费用的负担: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税、费,由双方按国家规定承担。

第六条 因转让事宜在工商局提交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涉及转让金额的双方以本协议为准不再支付。

第七条 甲方应交付乙方的资料及证照见附件。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各执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第三方:

年 月 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监督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及相关活动,实行自律管理。乙方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挂牌申请及相关文件,并取得了甲方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二条 为规范乙方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一) 甲方有权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授权范围内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甲方有权依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细则、指引、通知等规定(以下简称“甲方业务规则”)对乙方的股票挂牌、公开转让、终止挂牌等行为进行管理。

(二) 甲方有权依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挂牌费。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甲方业务规则并及时公布,为乙方及其他市场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制度保障。

(二)甲方负责运营、管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市场信息,为乙方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提供正常的信息环境。

(三) 甲方负责提供股票转让平台及相关设施,安排乙方股票挂牌,组织乙方股票转让活动。

(四) 甲方负责提供信息披露服务平台,安排乙方首次挂牌信息披露及日常信息披露。

(五) 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的咨询,对其股票挂牌操作提供必要的指导。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向甲方咨询股票挂牌操作事宜,并获得甲方的指导。

(二)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股票转让、信息披露平台及相关设施服务。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日常监管及管理。

(二)乙方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乙方进一步承诺遵守甲方业务规则,履行包括但不限于规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乙方应保证并责成其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理解并遵守本协议内容。

(三)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挂牌时和挂牌后作出的承诺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本协议的附件。乙方应保证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该等承诺文件。

(四)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缴纳挂牌费。

(五)乙方应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

(六)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挂牌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七条 挂牌费:

(一)挂牌费包括挂牌初费和挂牌年费,由甲方依据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二)乙方应当在挂牌日前缴纳按照挂牌首日总股本计算的挂牌初费,并在每年7月15日以前一次性缴纳按照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的本年度挂牌年费。

(三)挂牌当年的挂牌年费按照挂牌首日的总股本和实际挂牌月份(自挂牌日的次月起计算)予以折算,与挂牌初费一并缴纳。

(四)乙方逾期缴纳挂牌费,甲方有权每日按应缴纳金额的3‰收取滞纳金。

(五)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监管措施,并保留向乙方主张其违约造成之全部损失的权利。

(六)乙方股票终止挂牌后,已经交纳的挂牌费不予返还。

第八条 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条 与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有关的争议及纠纷,应首先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之日起的30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因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甲方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等内容相抵触,本协议该部分条款将自动变更并以修订或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内容为准。

尽管有前款内容,本协议其他不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的条款持续有效。

第十二条 乙方申请终止或被甲方终止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本协议自终止挂牌之日自动解除。本协议解除不影响甲方依法向乙方主张本协议项下未结费用、滞纳金支付的权利。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 月____ 日    _______年____ 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篇8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住所: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鉴于:

1.甲方为中国合法公民,身份证号码: ;

2.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四川省______自来水有限公司(下称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 % 股权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证号 ;

3.甲方拟转让其合法持有的标的企业的%股权;乙方拟收购上述%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

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四川省______自来水有限公司的股权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释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如下:

1.1 转让方,是指 ,即甲方;

1.2 受让方,是指 ,即乙方;

1.3股权转让:是指甲方将其持有的标的企业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

1.4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股权的对价。

1.5知识产权,指标的企业拥有、被许可或使用的所有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不论是否在中国或任何其它司法管辖区法律下得到保护、创立或产生,包括所有专利及其申请以及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下产生的所有类似权利(合称“专利”);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服务名称、品牌名称、商业布置权、标识、互联网域名和公司名称及类似性质的一般无形资产 (合称“标识”);登记和未登记的版权及就其进行的登记和申请(合称“版权”);标的企业的概念、观点、研究与开发、专有技术、方案、发明、创作、制造与生产流程与技术、技术数据、程序、设计、图纸、规格、数据库、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价格与成本信息、业务与营销计划和建议等其他专属或保密信息(合称“商业秘密”);标的企业的所有软件和技术;以及上述各项的复制文本或有形载体。

1.6知识产权许可,是指标的企业授予任何其他人的使用任何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及其他人授予标的企业的使用该人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

1.7特许经营权,是指有权利当局授予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一项特权。

1.8重大不利影响,是指在标的企业的财务或业务、资产、财产、收益及前景中发生的,依据合理预计,单独或共同将导致任何改变或影响,而该等改变或影响会对(1)历史的、近期或长期计划的业务、资产、财产、经营结果、标的企业的状况(财务或其它)及前景,(2)各方完成本合同下拟进行的转让事项,(3)标的企业的价值,(4)或转让方完成本合同下交易或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的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9评估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准日,指 年 月 日。

1.10登记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11股权转让完成:是指甲乙双方将股权转让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或在股权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2过渡期:是指合同签订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在本合同中,应适用如下解释规则:

1.13期间的计算:如果根据本合同拟在某一期间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在计算该期间时,应排除计算该期间时作为基准日的日期。如果该期间最后一日为非营业日,则该期间应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终止。

1.14货币:在本协议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

1.15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条 产权转让标的

2.1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标的企业的51 %股权。以下均称股权。

2.2甲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255万元人民币已经全额缴清;

2.3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股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第三条 标的企业

3.1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四川____________自来水有限公司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甲方合法持有其 96 %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2标的企业拥有在下列范围内经营的、合法的批准或许可文件:

(1) ;

(2) ;

(3) 。

3.3标的企业拥有如下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和房产所有权:

(1)土地使用权

土地性质:(划拨/出让)

位置: 省(市) 区(县) ;

面积: 平方米;

土地使用证号:

(2)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内容: ;

特许经营区域及范围: ;

特许经营的期限: ;

(3)房产所有权位置: 省(市) 区(县)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产证号: 。

3.4标的企业拥有下列固定及非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标的企业所拥有的所有机器、设备、设施、产品、在产品(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标的企业的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办公用品)等。

3.5标的企业拥有下列知识产权或无形资产:

(1) ;

(2) ;

(3) 。

3.6 标的企业的全部资产经拥有评估资质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 年 月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见附件 一 )

3.7标的企业不存在第3.6条所述《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

3.8标的企业已将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及资料清单》。(见附件二 )

3.9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拥有上述资产及《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第四条 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4.1 甲方依法就本合同所涉及的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事项已召开了股东会,并形成转让标的于乙方的决议。

4.2 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受让甲方所拥有的转让标的事项,已依法履行了批准或授权程序。

第五条 股权转让方式

5.1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经甲乙双方协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第六条 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6.1转让价格

以评估报告为依据,双方议价后,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万元〖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转让给乙方。

6.2计价货币

上述转让价款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6.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由于标的企业目前使用的部分资产的所有权还未过户到标的企业,这样可能为以后的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甲方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产权的过户手续。其付

款方式如下:

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中的 %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支付甲方;在顺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五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中的 %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支付甲方;甲方将标的企业目前使用但未过户到标的企业的资产全部过户到标的企业后,乙方将转让价款中的 % 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支付甲方;合同生效后 年,确定甲方不存在任何隐瞒标的企业重大不利影响后,乙方应将转让价款剩余的 %即:人民币(小写) 万元,支付甲方。

第七条 股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7.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协助配合标的企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7.2股权转让完成后 日内,双方应商定具体日期、地点,办理有关财产及资料核查验收工作。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3.8条规定的标的企业的《财产及资料清单》,将标的企业的资产及清单、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档案资料、印章印鉴、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由乙方核验查收。

7.3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的完整性、真实性;所提供表册与标的企业真实情况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八条 过渡期安排

8.1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企业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8.2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及标的企业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的企业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企业承担《资产评估报告书》之外的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企业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

8.3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标的企业有关资产的损益均由乙方承担。

8.4本合同过渡期内,标的企业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债务处理方案

9.1乙方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法人资格存续,原标的企业的债务仍由标的企业承担。

9.2本条所称标的企业的债务指《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记载和披露的债务。《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未披露的债务,无论是甲方或标的企业过失遗漏还是故意隐瞒,均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0.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

10.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

10.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10.4转让标的未设置任何可能影响产权转让的担保或限制等。

第十一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1.1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违背中国境内的产业政策;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和受让产权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 的 %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延迟支付期间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 计算。逾期付款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4标的企业的资产、债务等存在重大事项未披露或存在遗漏,对标的企业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可能影响产权转让价格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转让价款的 %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3.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3)另一方严重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另一方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违约情形的。

13.3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14.1本合同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15.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其他

16.1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公司存档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合同附件:

附件一:

附件二:

转让方(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受让方(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篇9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本协议书由甲方与乙方就河北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份共元出资额,以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甲方收到价款后,为乙方出具收据。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河北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河北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河北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一方违反合同,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并经河北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篇10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_%股份,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份,并且甲方转让其股份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__%股份。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股份。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份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份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份,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份,包括该股份项下所有的附带份益及份利,且上述股份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份、抵押份及其他第三者份益或主张。

3、协议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份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股份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份。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份的所有份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股份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份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有关股东份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份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份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份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份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份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份利。

第九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份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篇11

转让方: (甲方)

住所:

受让方: (乙方) 

住所:

于 年 月 日在广州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 有限公司 %的股份共 元出资额,?以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份。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 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 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 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 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份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 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协议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现就甲方____县横综合磁选厂部分股权转让给原拉萨XX公司之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同意将其名下____厂原甲方独资企业中百分之百(100%)股权中的百分之八十五(85%)的股权以人民币___万元(___.00)转让给乙方,甲方保留佰分之十五(15%)的股权,双方共同合作经营。

二、甲乙双方合作后,____厂的法人由乙方担任,即___厂的原甲方法人必须进行更改为乙方人员作为选矿厂的法人。

三、甲乙双方合作后,原甲方名下的磁选___的财产及选厂场地、设备、设施以及已购进堆放在厂区内的原料和山下堆矿场的原料共计___多吨(甲方可以确保不低于三万吨以上)和财产,以及外面欠本企业的一万吨原料等都属甲乙双方按新股权共同享有。

四、甲乙双方合作后,甲方在与乙方合作前的一切所欠债务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乙双方合作后,由乙方负责提供合作后企业所需要的一切资金,甲方将不另行投资。建成日处理量达1000吨以上的选矿厂以及购买资源所需要的流动资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投资。

六、甲乙双方合作后,由乙方主要负责财务,甲方监管,由乙方主要负责企业运作和生产规划。甲方协助乙方购买资源。

七、甲乙双方合作后,当企业产生效益时,按企业报表每月所产生的实际利润,甲乙双方每半年进行一次分红。

八、甲乙双方共同将___厂重新注册合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解付后支付给____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设备安装生产正常后1个月内乙方付给____万元,(从第一次支付___款项日期后5个月内),余款____万元在新建选厂正常生产3个月内乙方付给_____。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或签订补充合同条款,所补充的合同条款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前提下,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争议事项,在甲乙双方协商未果时,由仲裁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